韩非子·五蠹《以法为教》解读、赏析
302 以法为教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既畜王资而承敌国之心,超五帝侔三王者,必此法也。
【以法为教注释】
①书简:书籍。
②捍:通“悍”,强悍。
③舋(xìn):通“衅”,缝隙,引申为弱点。
④超五帝侔(móu)三王者:五帝,指传说中的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三王,指夏商周三代开国君王,即夏禹、商汤、周文王和武王。侔,相等、平齐。
【以法为教译文】
因此在明君的国家里,不用学术文献典籍,而以法律法规为教本;不要先王言论,而以官吏为师;没有独侠剑客的凶悍,而只以依法杀戮为勇敢。这样,国内民众的一切言论都必须遵循法令,一切行动都将服务于为国家建功立业,一切勇士都将尽心尽力于从军打仗保家卫国。如此一来,太平无事时则国家富足,战事烽起时又有强大兵力,这便是称霸天下的资本。既能积聚称霸天下的资本,又善于利用敌国心理弱点,要建立超过五帝、赶上三王的千秋功业,就一定要采用这种办法。
【赏析】
本段选自《韩非子·五蠹》。在此,韩非子提出了法家教育纲领,即所谓“无书简之文”、“无先王之语”。其实质是要废除、清算某些文化典籍和道德说教,特别是儒家所尊崇的“六艺六经”和“仁、义、孝、悌”这一套价值理念,从而实现韩非子“以法为教”的主张。显然,韩非子教育思想的核心是通过“以法为教”实现“以法治国”目的。而且,“以法为教”无需什么学术典籍,只需法律法规;无需君王圣旨,只需执法官吏;无需私人刀剑之勇,只需依法行事,杀一儆百。如此一来,老百姓一切言论、一切行动以及他们自身所具英勇,都将遵循法律法规,都将服务于为国家建功立业以及保家卫国的正义事业。这就是韩非子希望通过“以法为教”达到的理想境界。在如此理想境界中,国强民富,国泰民安,即使烽烟四起,也有强大兵力保家卫国。所以,要建立超过五帝、赶上三王的千秋功业,就一定要“以法为教”,并通过“以法为教”来实现“以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