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僖公《招携以礼,怀远以德》解读、赏析
218 招携以礼,怀远以德
秋,盟于宁母,谋郑故也。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君若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揔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
【招携以礼,怀远以德注释】
①方物:指地方土特产。
②衅(xìn):嫌隙,裂痕。这里指有机可乘。
③绥:指安抚。
④揔(zǒng):意为持、揽。
⑤替:废弃。
【招携以礼,怀远以德译文】
秋季,鲁僖公与齐桓公、宋桓公、陈国的太子款、郑国的太子华在宁母结盟,策划进攻郑国之事。管仲对齐桓公说:“臣听说:招抚有二心的国家,需要用礼;怀念疏远的国家,需要用德。凡事只要不违背德和礼,就不会有不归附之人。”于是,齐桓公便以礼对待诸侯,诸侯的官员也接受了齐国赏赐的土特产。郑文公派去太子华接受会盟的命令,其对齐桓公说:“泄氏、孔氏、子人氏这三族,违背了您的命令。如果您除掉他们而与敝国讲和,那么敝国作为您的内臣,会对您很有利的。”齐桓公准备答应他。管仲说:“君王是用礼和信来会盟诸侯的,如果采用邪恶来终止会盟,未免不妥吧。儿子和父亲不相违背称之为礼,遵守时间完成君命称其为信。如果违背这两点,不会有比这更大的邪恶了。”齐桓公说:“诸侯进攻郑国,都没能取胜;现在正好有机可乘,利用这点,难道不行吗?”管仲回答说:“君王如果用德来安抚,加上训教,他们不接受,就率领诸侯讨伐郑国。郑国挽救危亡都来不及,哪敢不害怕?如果领着他的罪人举兵进攻,郑国就有理了,它还会害怕什么?况且我们会盟诸侯,这是为了尊崇德行。如果会盟却把奸邪之人列为君位,我们如何向后人交代?而且诸侯的会盟,他们的德行、刑罚、礼仪、道义,没有一个国家不加以记载的;如果记载了把邪恶的人列于君位,那么君王的盟约就将废弃了。如果事情做了却又不能见于记载,这便不是崇高的道德。君王还是不同意为好!郑国一定会接受盟约的。子华身为太子,却要求凭借大国来削弱他的国家,这也一定不能免于祸患。郑国有叔詹、堵叔、师叔三个贤明的人执政,还不能去钻它的空子。”齐桓公辞退了子华。子华因此得罪了自己的郑国。
【赏析】
本段选自《春秋·左传·僖公》。春秋时期,天下大乱,诸侯争霸,周礼的规范体系遭到了严重破坏,因此,诚信伦理在处理大国之间关系和诸侯治国之成败及其树立形象方面都发挥着较大作用。但是,它的权威性与合法性则是由“盟约”共识而来。郑国太子华想借齐国力量灭掉郑国三族,并提出要“以郑事齐”。而管仲则规劝齐桓公,必须要以“礼”和“信”取信于诸侯。如果听信太子华的意见,就会失信于盟,因为太子华所言实与其君父不一,应视为“子父相奸”,此为“奸莫大焉”,非礼也!所以,这里强调的是大国要想称霸诸侯,信、礼二者是不能偏废的。“信”指的是诸侯国交往所应具有的规范,要求诸侯国自行遵守,不仅具有德性,同时具有某种强迫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