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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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书信《致神学院》1792年8月底

66 致神学院1792年8月底我荣幸地给阁下们送去三篇哲学文章,它们应该与在《柏林月刊》上发表的那篇文章一起构成一个整体。呈送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请你们审查,而且也是为了请你们评判,神学院是否认为自己有权审查这部作品,这样,哲学院就可以根据这部作品的标题,毫不迟疑地行使他们的审查权了。因为在这里,按照哲理神学自己作文字解释的尝试,它在多大程度上敢于接近圣经神学,...

66 致神学院

1792年8月底

我荣幸地给阁下们送去三篇哲学文章,它们应该与在《柏林月刊》上发表的那篇文章一起构成一个整体。呈送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请你们审查,而且也是为了请你们评判,神学院是否认为自己有权审查这部作品,这样,哲学院就可以根据这部作品的标题,毫不迟疑地行使他们的审查权了。因为在这里,按照哲理神学自己作文字解释的尝试,它在多大程度上敢于接近圣经神学,是在与圣经神学的联系中表现出来的。一旦理性不够用,或者说,即使借助假定的解释也不能紧跟上教会,这就成为纯粹的哲理神学的无可争议的权限。就像人们没有指责圣经神学干涉另一门科学的合法权利,说它为了证实或者阐释自身,使用了许多哲学观念,甚至超出了它认为适用于自身目的的范围那样,哲理神学固守在自己的界限之内,丝毫也没有干涉圣经神学。甚至在哲理神学似乎接受了与圣经神学相对立的基本原理的地方,例如就奇迹理论来说,哲理神学也承认并且证实,如果我们仅仅在作出神学判断时就求教于理性,那么,哲理神学就没有必要把这些基本原理理解为客观有效的,而是必须把它们仅仅理解为主观有效的,即理解为公理。这样,如果圣经神学家仅仅作为一个圣经神学家作出判断,并且拒绝与哲学建立任何统一,奇迹本身就不会遭到否定,而是不受阻挠地取决于圣经神学家了。

一段时间以来,圣经神学家本身的利益已经成为国家的利益,但是,各门科学的利益也同样属于国家的利益,这些圣经神学家作为大学学者(不仅仅是作为神职人员)没有权利忽视这种利益。某一个学院,例如哲学院,也没有权利把它狭隘地看作另一些系的所谓利益。相反,任何一个学院都有权利和义务来使这种利益得到扩展。因此,很明显,如果已经确定,一部作品属于圣经神学,那么,全权负责审查这部作品的委员会就必须拥有这方面的知识。但是,如果并没有确定,对此还有怀疑,那么,在一所大学里(它之所以享有这个名称,是因为它注意到使一门科学在不损害其他科学的情况下扩展自己的领域),圣经专业所属的学院就应该能够确认,一部作品是否会侵犯它所负责的业务。如果它找不到理由来提出这方面的要求,这部作品的审查就必须归于这部作品自己所预示的那个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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