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四章(砭时)》原文、译文、点评
第七十四章(砭时)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①,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②。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③。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 释
①奇:邪恶,奇诡。王弼《道德真经注》曰:“诡异乱群,谓之奇也。”
②司杀者:负责行刑的人,管理杀人的人。这里代指天道、自然。王弼《道德真经注》曰:“为逆,顺者之所恶忿也;不仁者,人之所疾也。故曰:‘常有司杀’也。”
③斲(zhuó):砍,削。
译 文
百姓不怕死的时候,为什么要用死亡来使他们畏惧呢?如果百姓真的经常畏惧死亡,那么对待那些作恶的人,我把他们抓来并杀掉就可以了。如此,有谁还敢做坏事?
总有专管行刑的人负责杀人。如果代替行刑的人去杀人,就像是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削木头。那些替代高明的木匠去砍削木头的人,很少有人不会砍伤自己的手的。
点 评
本章主要强调了执政者要“慎刑止杀”。
百姓连死都不怕的时候,为什么要用死亡来使他们畏惧呢?老子对执政者实行严刑峻法、任意刑杀百姓充满着不满。在其看来,人的生死最终是由道决定的,人的生与死即是道的表现。生命因道而生、因道而亡,所以生命要顺道而行,直至走到生命的尽头。
很多执政者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要么剥削人民,要么发动战争去掠夺他国。面对人民和他国的反抗,暴君会用严刑峻法和暴力来使人民和对方屈服,因此,他会置百姓的生死于不顾,从而造成社会动荡,民不聊生。但“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报应好还,民众面对沉重的压迫和剥削而忍无可忍的时候,就会揭竿而起,“犯上作乱”。这些实施暴政的执政者最终会自食恶果,被人民赶下台,丧失自己的统治。
“无为而治”才能天下大治。在老子的施政理念中,最核心、最根本的思想就是“无为而治”。在他看来,最好的统治方式就是尊重规律,顺应自然。施行暴政是最愚蠢而自寻死路的统治方式。面对严刑峻法和无限制的剥削,如果百姓忍无可忍,丧失了活下去的希望,那么死亡就不会让其畏惧了。在百姓看来,揭竿而起会死,沉默苟且亦会死,那么还不如推翻执政者而自寻活路。如果百姓能够安居乐业、无忧无虑、丰衣足食,那么他们自然会热爱生活、畏惧死亡、珍惜生命,谁还会揭竿而起呢?谁还敢犯上作乱呢?因此,以暴制暴只会导致灭亡,以柔克刚,以“无为”制暴,以道治国,才能天下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