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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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1》原文、译文、释义

需1导读《需》卦谈论的是饮食之道,卦辞里面看不出饮食之道来,“利涉大川”,大河里面可以捕鱼,可能和饮食有关​‍‌‍​‍‌‍‌‍​‍​‍‌‍​‍‌‍​‍​‍‌‍​‍‌​‍​‍​‍‌‍​‍​‍​‍‌‍‌‍‌‍‌‍​‍‌‍​‍​​‍​‍​‍​‍​‍​‍​‍‌‍​‍‌‍​‍‌‍‌‍‌‍​。爻辞里面,九五爻说“需于酒食”,明显就是饮食之事了​‍‌‍​‍‌‍‌‍​‍...

需1

导读

《需》卦谈论的是饮食之道,卦辞里面看不出饮食之道来,“利涉大川”,大河里面可以捕鱼,可能和饮食有关​‍‌‍​‍‌‍‌‍​‍​‍‌‍​‍‌‍​‍​‍‌‍​‍‌​‍​‍​‍‌‍​‍​‍​‍‌‍‌‍‌‍‌‍​‍‌‍​‍​​‍​‍​‍​‍​‍​‍​‍‌‍​‍‌‍​‍‌‍‌‍‌‍​。爻辞里面,九五爻说“需于酒食”,明显就是饮食之事了​‍‌‍​‍‌‍‌‍​‍​‍‌‍​‍‌‍​‍​‍‌‍​‍‌​‍​‍​‍‌‍​‍​‍​‍‌‍‌‍‌‍‌‍​‍‌‍​‍​​‍​‍​‍​‍​‍​‍​‍‌‍​‍‌‍​‍‌‍‌‍‌‍​。上六爻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敬待客人,当然要酒食相待了​‍‌‍​‍‌‍‌‍​‍​‍‌‍​‍‌‍​‍​‍‌‍​‍‌​‍​‍​‍‌‍​‍​‍​‍‌‍‌‍‌‍‌‍​‍‌‍​‍​​‍​‍​‍​‍​‍​‍​‍‌‍​‍‌‍​‍‌‍‌‍‌‍​。大象辞说“君子以饮食宴乐”,宴乐饮食似乎是招待客人。饮食中的饮料,在《周礼》里面有许多种,当然主要包括酒,饮是养阳的,因为酒等饮料属阳。食是指食物,饭食是养阴的。宴会之礼,乐则养阳,礼则养阴。由《需》卦的饮食宴乐可以看出来,中国人3000年以前早就知道养生是包括养阴与养阳两个方面的,尤其以养阳为主。礼乐之道中,礼乐相须为用,礼乐亦具养生治国之大用。

原文

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2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3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4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5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6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7

译文

下卦三乾阳与上卦九五互相信任,前途光明亨通,处事公正,吉祥,利于渡河捕鱼。

初九爻,去郊野准备猎获禽兽,等待时机,持之以恒地遵守路祭礼,不会有过错。

九二爻,在河边沙地上准备着钓鱼或用网捕鱼,虽然遭到别人指责,最终结果是吉祥的。

九三爻,在泥水田里收割粮食要谨慎小心,要防止寇盗来抢夺。如果不谨慎不小心,会招来敌寇侵害。

六四爻,从自己居住的穴室走出来,将捕获到的野禽或野兽宰杀,以牲血祭祀神灵之类。

九五爻,以中正之道谨守享食之礼,那么则吉祥。

上六爻,进入穴屋居室之内,有不请自来的三位客人,用馈宾之礼、享食之礼敬待客人,终获吉祥。

注释

1 需:卦名,需即等待之意。《序卦传》与《象传》都认为《需》卦谈的是饮食之道。《序卦传》云:“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周易集解》引干宝曰:“《需》,《坤》之游魂也。云升在天,而雨未降,翱翔东西,须之象也。王事未至,饮宴之日也。夫《坤》者,地也,妇人之职也。百谷果蓏之所生,禽兽鱼鳖之所托也,而在游魂变化之家,即烹爨腥实以为和味者也。故曰‘需者,饮食之道也’。”

干宝认为,《需》卦是八宫卦《坤》宫中的游魂卦,云上升在天上,东西浮游,而未下雨,因此是等待之象。又说王事未至,饮宴之日。即《需》卦是宴饮等待王事之时候。又说《需》属《坤》宫之卦,《坤》表示大地,为妇人之职之象。大地出产食物,如百谷果实、禽兽鱼鳖之类。认为游魂为变化之卦,那么食物经过烹煮加工,经过变化后方可食用。并认为《需》卦谈论的就是这些饮食之道。然而《需》卦之卦辞为:“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卦辞似乎与饮食宴乐无关。

虞翻以为,《需》卦自《大壮》卦而来,“《大壮》四之五,孚谓五。离日为光,日之五得位正中,故光亨。贞吉谓壮于大舆之辐也。”李道平疏认为大川即指坎,谓大川为大难者,以坎险在前也。彖辞中说:“利涉大川,往有功也”,为什么《需》卦要涉大川要过河呢?过河干什么呢?“往有功”又指什么呢?虞翻解释这两句彖辞说:“谓二失位,变而涉坎,坎为大川。得位应五,故利涉大川。五多功,故往有功也​‍‌‍​‍‌‍‌‍​‍​‍‌‍​‍‌‍​‍​‍‌‍​‍‌​‍​‍​‍‌‍​‍​‍​‍‌‍‌‍‌‍‌‍​‍‌‍​‍​​‍​‍​‍​‍​‍​‍​‍‌‍​‍‌‍​‍‌‍‌‍‌‍​。”

《中孚》卦辞云:“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中孚》之卦象为泽上有风,巽又为木,彖辞说:“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周易集解》引王肃曰:“中孚之象,外实内虚,有似可乘虚木之舟也。”《中孚》之卦辞应该说是乘舟在河里捕豚鱼之类的水产之物。

那么,《需》卦之辞“利涉大川”,是否也有乘舟去河中捕鱼之意呢?彖辞说:“利涉大川,往有功也。”极有可能是说在河中捕鱼,会有很多收获。如果“利涉大川”与捕鱼相关,那么也就与饮食宴乐相关了。

综合《需》卦辞和六爻辞而言,整个《需》卦论述的确实是饮食宴享之道,亦为饮食宴享之礼。

2 需于郊,利用恒,无咎:需于郊,即指在郊外等待,去那儿干什么呢?应该是指去田猎禽兽,做这类准备工作。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章太炎对“不犯难行”有新的解释。认为“犯难行”是指“犯车而行”,“犯”即指举行一种祭的祭路礼仪,祭后驱车从祭牲上碾过,以示行道无险难,此即“犯难而行”之意。“犯”之祭举行于国门之外,到了郊外,即需于郊,不要犯难而行,不要再举行“犯”之路祭了。照章太炎先生的意思,在需于郊之前,刚出城门,应该举行了犯而行的路祭之礼,现在到了郊外,就不必再举行这类路祭。利用恒,那么在这里应该指遵守正常的礼节。无咎,即未失常,没有违背常礼。由此爻辞可见,出外当有一系列相关祭祀之礼仪活动。

3 需于沙,小有言,终吉:在沙滩上等待,虽然会发生小的分歧,但结果是好的。虞翻曰:“沙谓五,水中之阳,称沙也。二变之阴,称小。《大壮》震为言,兑为口。四之五,震象半见,故‘小有言’。二变应之,故‘终吉’。”沙,指河水边缘之地,亦指岸边沙地。九二爻说“需于沙”,即在水边沙地上等待,又是干什么呢?爻辞没有接着再说,我想极有可能是在做捕鱼的准备工作。小有言,可能是指在捕鱼的细节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后来意见又统一了,因此说终吉。

4 需于泥,致寇至:《周易集解》引荀爽曰:“亲与坎接,故称‘泥’。须止不进,不取于四,不致寇害。”由荀爽所说可知,泥为坎,水边之地。可能指水田,如果为水稻之地,那么需于泥,即指在水稻田里收获粮食了。在泥水田里收割粮食要谨慎小心,要防止寇盗来抢夺。因坎象亦为盗贼。初九爻指在郊外猎获野禽野兽,九二爻指在河边捕获鱼类,那么九三爻则指在泥田里收获粮食了。总之三爻都是指获取食物,来源有三个:一是打猎,二是捕鱼,三是收获水稻等庄稼。

5 需于血,出自穴:需于血,指宰杀禽兽。穴,指穴居而野处,穴即指地穴,夏商时代,许多民居都是地穴或半地穴式的建筑,考古发现都有大量证据。《周易集解》引王弼云:“穴者,阴之路也。四处坎始,居穴者也。”马振彪《周易学说》引马其昶曰:“需者,饮食之道。上古穴居野处,茹毛饮血。需于血,肉食也。出自穴,将进位于朝,不家食,吉也。古昔射猎为生,不能强天下皆不肉食,特有其节耳。供祭礼、充君庖、待宾客,因民之欲而利导之,使之尊君亲上,而矜惜物命之意,亦寓其中。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得顺以听之之道。”马其昶指出,“需于食”即指肉食,指茹毛饮血,将射猎获得的禽兽供祭礼、充君庖、待宾客之用。出自穴,指不家食,进位于朝。既然进位于朝,照马氏其意,当指将禽兽献给君王了。

6 需于酒食,贞吉:《周易集解》引荀爽曰:“五互离坎,水在火上,酒食之象​‍‌‍​‍‌‍‌‍​‍​‍‌‍​‍‌‍​‍​‍‌‍​‍‌​‍​‍​‍‌‍​‍​‍​‍‌‍‌‍‌‍‌‍​‍‌‍​‍​​‍​‍​‍​‍​‍​‍​‍‌‍​‍‌‍​‍‌‍‌‍‌‍​。‘需者,饮食之道’,故坎在需家为酒食也。云须时欲降,乾须时当升,五有刚德,处中居正,故能帅群阴,举坎以降,阳能正居其所则吉,故曰‘需于酒食’也。”

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疏九五爻曰:“五互离火坎水,坎水在离火之上,且鼎象半见,故有酒食之象。”又云:“需,须也,酒食,享食之礼。礼速客之辞曰:‘主人须矣。’五为卦主,需二变为食,上需于下,下应于上,二升居五得正,故吉也。”李道平认为,九五爻辞即为享食之礼。

九五爻象辞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周易集解》引卢氏曰:“沉湎则凶,中正则吉也。”九五爻象辞说的是,以中正之道谨守享食之礼,则吉祥,如果违背享食之礼,沉湎于酒,则凶险了。《未济》上九云:“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有孚于饮酒,无咎”,应当是说在酒食等宴享或享食之礼中,能遵守礼节,故得无咎。如不知享食之礼节,或者不守享食之礼节,沉湎于酒,宴享过度,以至于将酒泼到了头上,连头发都弄湿了,显然不是好事。陈戍国先生在《周易校注》中说:“饮酒而至于濡首,显然属于‘失是’之行为,那是因为饮者不懂礼节,不知节制。‘不知节’,就势必胡作非为,失节失礼‘失是’而竟至于失天下。”

7 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上六爻讲述的是馈宾之礼,也可能是用享食之礼敬待客人。《周易集解》引荀爽曰:“三人谓下三阳也,须时当升,非有召者,故曰‘不速之客’焉。乾升在上,君位以定,坎降在下,当循臣职,故‘敬之终吉’也。”入于穴,当指进入穴屋居室之内。有不速之客三人来,当指有不请自来的三位客人,即乾三阳,三位君子。敬之,终吉,当指用馈宾之礼、享食之礼敬待客人,终获吉祥。《礼经》有“礼主敬”的说法,所谓敬之,当然指礼待客人。《论语》也有“君子敬而无失”的话,与此可互相参证。

《周易学说》引刘沅曰:“在上穷极,无不复需,故不言需。我为主,应为客,上六下应九三,与二阳需极并进,为不速客三人来象。”又引马其昶曰:“秋官司仪,诸公相为宾,飨食如将币之仪。注云,飨食速宾(彪谨案:此九五之象也),公食大夫礼,则戒而不速(彪谨案:此爻象之)。记云:不宿戒,戒不速。注谓食礼轻也。食宾之朝,夙兴戒之,宾则从戒者而来,不复召。盖戒于前期三日,申戒于前期一日,谓之宿。戒若第云戒,则不速也。弓旌之招,下贲岩穴,惟入而后能来,士不求不至也。食礼云,简于飨食,要自不敢忘敬。”马其昶先生引《礼经》以证,别有深意,可参考。

原文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1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需于血”,顺以听也​‍‌‍​‍‌‍‌‍​‍​‍‌‍​‍‌‍​‍​‍‌‍​‍‌​‍​‍​‍‌‍​‍​‍​‍‌‍‌‍‌‍‌‍​‍‌‍​‍​​‍​‍​‍​‍​‍​‍​‍‌‍​‍‌‍​‍‌‍‌‍‌‍​。

“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译文

彖辞说:需,等待之义,险阻在《乾》卦三阳前面。三阳刚健,等待时机而进,不会陷入坎险之中,当然不会困穷,不会束手无策。《需》卦,阳爻相互信任,前途光明畅通,虽然道路曲折有险有阻,但坚守正道,定然吉祥。九五阳爻位于天位,为君主,中正有道,求贤若渴,利于涉险共济时难,三阳前往辅佐君主,定会建功立业,名垂青史。

大象辞说:乌云密集于天空,尚未下雨,需等待时机。君子效法此象,等待时机,建功立业。等待君主赏赐爵禄,用酒食宴请自己,作乐庆功。

小象辞说:去郊野准备猎获禽兽,等待时机,不要再举行“犯”之路祭了。利于持之以恒,不会有过错。

在河边沙地上准备着钓鱼或用网捕鱼,与别人会产生分歧争执,虽然会有小小的指责,最终结果是吉祥的。

在泥水田里收割粮食要谨慎小心,灾祸可能从外面而来;自己如果不谨慎不小心,会招来敌寇,如果保持敬重谨慎的心态,就不会导致失败。

将捕获到的野禽或野兽宰杀,以牲血祭祀神灵,遵守听从神灵的指示。

谨守享食之礼,贞正吉祥,因为遵守了中正之道啊。

有不请自来的三位客人,用馈宾之礼、享食之礼敬待客人,终获吉祥;虽然不当位,不会出现大的过失。

注释

1 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虞翻曰:“君子谓乾,坎水兑口,水流入口,为饮。二失位变体《噬嗑》,为食,故‘以饮食’,阳在内称‘宴’,《大壮》震为乐,故‘宴乐’也。”虞翻从卦象上解释,《需》卦有饮食之象、宴乐之象。

卦辞之“利涉大川”,应为去河中捕鱼。初九爻之爻辞“需于郊”,应为去郊野准备猎获禽兽。九二爻之爻辞“需于沙”,应为去河边沙地边准备钓鱼或用网捕鱼,九三爻之“需于泥”,应为去泥田里收获粮食,马其昶先生解释九五爻时说,“需于酒食,谷食也。树艺五谷,五谷熟而人民育”,此五谷在九三爻中,当指“需于泥”中收获之稻谷。六四爻之“需于血”,按照马其昶先生的说法,当指“肉食也”,指“茹毛饮血”,笔者认为可能指烹饪之前宰杀禽兽。九五爻即指举行宴乐之礼了。上六爻亦为馈宾之礼,享食之礼。

干宝注中说的百谷果蓏、禽兽鱼鳖,《需》卦中初九、九二、九三等三爻皆已暗含之。

马振彪先生在《周易学说》中解释此卦加案语说:“需有待义,有敬义,有养义,有求义,皆于爻象中括之。”“需之正义,以敬为主,与《观》卦‘盥而不荐’之义同。将荐而不遽荐,亦是以敬而需,非敢怠也。”“礼无不敬,于祭义尤严,而朝聘燕飨亦礼之大者,故不敢不敬。”

以礼敬来概括《需》卦之正义,可谓一语中的,符合《需》卦爻辞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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