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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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师》卦《象》《象传》《彖》解读

师师:贞,丈人吉,无咎。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六四:师左次,无咎。六三:师或舆尸,凶。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师:贞,丈人吉,无咎。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六四:师左次,无咎。

六三:师或舆尸,凶。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彖》曰:师,衆也,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卦名释义】以一阳统於五阴,乃行师打仗之卦。地下有水亦爲湿。

【释读】师卦:德高望重富有经验的长者统帅军队吉利,不会有什麽过失。

丈人:“丈”通“杖”,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曰“丈人”。朱熹《周易本义》:“丈人,长老之称。”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衆。

《象传》説:师卦的卦象是坎下坤上,象徵地中有水。君子要像地中藏水一样容纳蓄养民衆。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释读】初六:出师征战必须要有严明的纪律约束,否则暗藏凶险。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象传》説:“师出以律”,如果军纪不良,就要发生凶险。

律:《尔雅》:“律,常也,法也。”《周易集解》引《九家易》曰:“坎爲法律。”王引之《经义述闻》曰:“盖唐人説易,有以律爲六律者。”又曰:“《索隐》《正义》之説,殆不可通。惠氏袭用之,非也。”

否:《説文解字》:“否,不也。”

臧:段玉裁《説文解字注》:“凡物善者必隐於内也。以从艹之藏爲臧匿字始於汉末。”《管子·侈靡》篇:“天子藏珠玉,诸侯藏金石。”

【象解】《国语·晋语》:“坎,劳也,水也,衆也。”坎爲衆,故爲师,坎爲法律,爲凶险。“师出以律”,初慎始也;坎爲伏藏,“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释读】九二:在军中任统帅,吉祥,没有过失。君王多次予以赏赐。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象传》説:“在师中吉”,表明承受天命,得到君王的宠幸。“王三锡命”,説明怀有使万邦心悦诚服的宏大志向。

王三锡命:锡命,又叫册命、策命,时有锡命之礼。授职称命,赐服称赐。《周易正义》孔颖达疏云:“案《曲礼》云:‘三赐不及车马。’一命受爵,再命受服,三命受车马。三赐三命,而尊之得成,故‘乃得成命’也。”《左传·成公七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诸侯即位,天子赐以命圭,与之合瑞。”孔颖达疏曰:“春秋之时,赐命礼废,唯文公即位而赐,成公八年乃赐,桓公死後追赐,其余皆不得赐。”西周分封诸侯、授官任职、朝觐时多有赏赐。锡命所赏赐之物依照等级,种类丰富,小至贝、弓矢、服饰,大到土地、车马、奴隶等。

【象解】九二以一阳统於五阴,居中有应,“吉”而“无咎”,阳陷群阴也。九二震初,遇阴则通,动应六五,“王三锡命”也。坎数爲三。

六三:师或舆尸,凶。

【释读】六三:军队出征,有人用车拉着死者的尸体,凶险。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象传》説:“师或舆尸”,兴师动衆却没有任何功绩。

舆尸:舆,本义爲载人之车,此用爲车载人也。

【象解】坤爲死,坎爲尸,震爲舆,六三乘刚,故曰“舆尸”。管辂以坎爲棺椁。

六四:师左次,无咎。

【释读】六四:军队左翼驻扎,免得遭受损失。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象传》説:“左次无咎”,説明没有违背正常的用兵之道。

左次:帛书《昭力》:“次也者,君之立也。见事而能左其主,何咎之又?”《周易集解》引荀爽曰:“‘左’谓二也,阳称‘左’。次,舍也。”王弼《周易注》曰:“行师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尚秉和《周易尚氏学》曰:“次舍也,震爲左,故曰‘左次’。古人尚右,左次则退也。四前临重阴,阴遇阴得敌,其行难矣。知难而退,故无咎也。”

【象解】六四位於坤卦群阴之中,承乘皆阴。震行之终宜乎止,得其位故“无咎”。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释读】六五:率军围猎有捕获,利於生擒活捉,没有损失。长子率师作战,弟子拉着尸体回来,凶险之兆。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象传》説:“长子帅师”,表明居中而行。“弟子舆尸”,説明用人不当。

田有禽:“田”通“畋”,即田猎。《説文解字》:“禽,走兽总名。”《説文解字》无擒字。详见王引之《经义述闻》“田有禽”条。

利执言: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言读爲讯;讯,俘讯也。”讯,问也;上问下曰讯。《诗经·小雅·出车》:“执讯获丑,薄言还归。”《诗经·小雅·采芑》:“方叔率止,执讯获丑。”《诗经·大雅·皇矣》:“执讯连连,攸馘安安。”西周《虢季子白盘》:“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折首”即斩首,生擒者讯问曰“执讯”,即抓获俘虏审问。

【象解】此爻多取应爻之象,中心应也。震爲田猎,有无看应爻,阳爲有禽,阴爲无禽。震爲言,二应五,“利执言”。震卦爲长子,坎卦爲弟子。《周易尚氏学》:“二居中爲震主,故爲群阴之帅;二坎陷於阴中,不可使,使则有舆尸之祸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释读】上六:天子颁布了诏命,分封功臣,或封爲诸侯,或封爲上卿,或封爲大夫,但小人絶不可以重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象传》説:“大君有命”,是爲了按功劳大小而公正封赏。“小人勿用”,因爲重用小人必然危害并扰乱国家。

开国承家:开国,帛书《周易》作“啓国”,楚竹书《周易》作“啓邦”。啓、开同义,邦、国亦同义。国爲诸侯封地,家爲士大夫封地。今本盖避讳汉景帝刘啓与汉高祖刘邦而改。

【象解】《説卦》“帝出乎震”,震爲君,爲动,故曰“大君有命”。坤爲邑,爲国,爲家。群阴从於九二之命,开国承家,各安其宜。坤卦群阴爲小人,爲惑乱,“小人勿用”,阴不可无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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