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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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原文、赏析、解读

伤仲永【题解】这篇散文,是以明了流畅的语言记述“神童”的故事。“神童”方仲永幼时聪明过人,操笔成诗,受到乡人称赞;长大以后,由于没有得到培养、教育,学习得不到提高,成了平庸之辈。这生动地说明了后天教育是人才成长的决定条件。聪明颖悟如方仲永,一旦放弃学习,最终也一事无成。至于普通人,不肯努力学习,后果更不堪设想了。文章类似传记的形式,前半部分记述人物事迹,简洁...

伤仲永

【题解】

这篇散文,是以明了流畅的语言记述“神童”的故事。“神童”方仲永幼时聪明过人,操笔成诗,受到乡人称赞;长大以后,由于没有得到培养、教育,学习得不到提高,成了平庸之辈。这生动地说明了后天教育是人才成长的决定条件。聪明颖悟如方仲永,一旦放弃学习,最终也一事无成。至于普通人,不肯努力学习,后果更不堪设想了。文章类似传记的形式,前半部分记述人物事迹,简洁凝练,后半部分发表评论,含义深刻。文中承认世上真有“生而知之”的所谓“神童”,陷入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暴露了他在哲学思想上的不彻底性,但是文中的主要观点是正确、积极的。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1],世隶耕[2]。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3],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4],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5],传一乡秀才观之[6]。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7],稍稍宾客其父[8],或以钱币乞之[9]。父利其然也[10],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11],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12],从先人还家[13],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14]。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15]!”

王子曰[16]:“仲永之通悟[17],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18]。卒之为众人[19],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20]。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21]。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金溪乡民方仲永,家里世代务农。仲永长到五岁时,还不曾认得笔、墨、纸砚,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感到奇怪,就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他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写上了自己的名字。那诗以奉养父母、和睦本族为内容传给全乡有学识的人看。从此,人们只要指定某一件物品作诗题,他立刻就能写成,诗的文采、内容都有许多可取之处。同乡人都把他看作奇才,渐渐有人以宾客之礼款待他的父亲,也有人用钱购买仲永的诗作。他的父亲以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领着仲永到处去拜访乡人,却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过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作诗,已经比不上过去人们传说的那样好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华已经消失了,和普通人一样了!”

王某认为:“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赋予的。他的天赋比后天培养成才的人优越得多。他最终成为普通的人,是后天没有受到教育的缘故。像他这样天赋才华如此优异,没有受到教育,尚且要沦为普通人;如今那些没有天赋,本来就平庸的人,如果又不接受教育,恐怕会连个普通人都不如吧?”


【注释】

[1] 金溪:县名,现江西金溪。

[2] 〔3〕隶:属于。

[3] 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4] 旁近:邻居。

[5] 以……为意:以……作为诗的内容。

[6] 秀才: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7] 邑人:同乡人。

[8] 宾客其父:用宾客的礼节款待他的父亲。宾客,把……当成宾客。

[9] 乞:讨取。

[10] 利:以……为利。

[11] 扳:领着。环谒:到处拜访。

[12] 明道:宋仁宗(赵祯)的年号(1032—1033)。

[13] 先人:作者死去的父亲,即王益。

[14] 称:相称,相当。

[15] 泯然:才华尽灭的样子。

[16] 王子:作者自称。

[17] 通悟:通达聪慧。

[18] 材人:指后天培养起来的人才。

[19] 卒:最终。

[20] 受于人:受教育。

[21] 且:尚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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