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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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为兄轼下狱上书[1]》原文、赏析、解读

为兄轼下狱上书[1]【题解】元丰二年(1079),当时苏轼任湖州知州,谏官何正臣、舒亶、李定等人摘取苏轼诗文表章词句,弹劾苏轼攻击新法,诽谤朝政。七月,御史台派人将苏轼逮捕,八月下御史台狱,十二月结案出狱,这就是历史上的“乌台诗案”。苏轼获释后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苏辙也由应天府判官被贬为筠州监盐酒税苏轼下狱后,苏辙上书宋神宗赵顼,请求用自己的官爵为苏轼赎罪。...

为兄轼下狱上书[1]

【题解】

元丰二年(1079),当时苏轼任湖州知州,谏官何正臣、舒亶、李定等人摘取苏轼诗文表章词句,弹劾苏轼攻击新法,诽谤朝政。七月,御史台派人将苏轼逮捕,八月下御史台狱,十二月结案出狱,这就是历史上的“乌台诗案”。苏轼获释后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苏辙也由应天府判官被贬为筠州监盐酒税苏轼下狱后,苏辙上书宋神宗赵顼,请求用自己的官爵为苏轼赎罪。文章首先肯定苏轼确有狂妄急躁、轻议时政的过错,但苏轼对此早有悔悟,谏官摘报的诗句是苏轼悔悟以前所作,隐含旧事重提、罚不当罪之意。然后转述苏轼的话表明他确有改过自新、报效王朝的耿耿忠心。最后以缇萦救父为例,提出用自己的官职为苏轼赎罪的请求,希望神宗念及苏轼秉性愚直,而免其一死。文章情与理兼备,言辞哀婉,恳切简明,既不触犯谏言皇帝,又能辩明事理,这是文章的难得之处。

【原文】

臣闻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臣虽草芥之微,而有危迫之恳,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

臣早失怙恃[2],惟兄轼一人相须为命。今者,窃闻其得罪逮捕赴狱,举家惊号,忧在不测。臣窃思念,轼居家在官无大过恶。惟是赋性愚直,好谈古今得失,前后上章论事,其言不一。陛下圣德广大,不加谴责。轼狂狷寡虑,窃恃天地包含之恩,不自仰畏;顷年通判杭州,及知密州,日每遇物,托兴作为歌诗,语或轻发。向者,会经臣僚缴进陛下,置而不问。轼感荷恩贷,自此深自悔咎,不敢复有所为。但其旧诗已自传播,臣诚哀轼愚于自信,不知文字轻易迹涉不逊,虽改过自新,而已陷于刑辟,不可救止。轼之将就逮也,使谓臣曰“轼早衰多病,必死于牢狱,死固分也。然所恨者,少抱有为之志,而遇不世出之主,虽龃龉于当年,终欲效尺寸于晚节。今遇此祸,虽欲改过自新,洗心以事明主,其道无由。况立朝最孤,左右亲近必无为言者。惟兄弟之亲,试求哀于陛下而已。”

臣窃哀其志,不胜手足之情,故为冒死一言。昔汉淳于公得罪[3],其女子缇萦[4],请没为官婢以赎其父。汉文因之遂罢肉刑。今臣蝼蚁之诚,虽万万不及缇萦,而陛下聪明仁圣过于汉文远甚。臣欲乞纳在身之官,以赎兄轼,非敢望末减其罪,但得免下狱死为幸。兄轼所犯,若显有文字,必不敢拒抗不承以重得罪。若蒙陛下哀怜,赦其万死,使得出于牢狱,则死而复生,宜何以报臣愿与兄轼洗心改过,粉骨报效,惟陛下所使,死而后已。

臣孑孓孤危,迫切无所告诉,归诚陛下,惟宽其狂妄,特许所乞。臣无任祈天请命激切陨越之至。

【译文】

我听说在困难危险的时候人常常呼喊上天,在有疾病疼痛时,就呼喊父母,这是人最深的情感。我虽然如同草籽一样渺小,现在的愿望危急紧迫,只有请求天地和父母同情可怜我。

我在很早的时候就失去父母的照顾,只与兄长苏轼一人相依为命。现在,我听说他因犯罪被逮捕送到监狱了,我全家人惊哭,担心他遭到意想不到的惩罚。我私下里想,苏轼无论是在家还是做官并没有很大的过错和恶性,只是秉性愚笨耿直,喜欢讨论古代和当朝事情的得失。呈上奏章议论国事,他的主张前后也不尽一致。对于他的不正确意见,陛下英明神圣,恩德广大,没有批评责备过。我哥哥苏轼狂放清高而虑事不周,私自仰仗皇帝犹如天地那样包容恩宠而无所顾忌。前几年,他任杭州通判和密州知州时,每日所见都寄情于物,乘兴写诗,说话有时很轻率。以前,已经有同事把诗交给您,您将其置放在一边而没有过问。苏轼感激您恩惠宽恕,从此深深悔恨自咎,不敢再写,但他原来写的诗已经流传开来。我实在可怜苏轼糊涂地过于自信,不懂得文字写得随便,则近似出言不逊。虽然改过自新,但有触犯刑律的部分已经无可挽回了。苏轼在将被捕时,托人对我说:“我过早衰老,又有多种疾病,一定会死在牢狱里,本来死是应当的。但是所恨的是,从小就立下有所作为的志向,而又逢百年不遇的明君,虽然早年意见曾经有过不合的地方,但始终想在晚年贡献出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现在遭遇这样的祸事,虽然想改过自新,改变想法来报效英明的君主,已经没有办法了。何况我在朝廷上十分孤立,皇帝身边的近臣一定没有为我说话的人,只有你我还有兄弟的情谊,可以试着向皇帝乞求怜悯罢了。”

我私下对他的这种愿望十分哀伤,又禁不住兄弟感情的驱使,所以冒着性命危险向您说一说。以前汉朝的时候,淳于意犯了罪,他的女儿缇萦请求收为官婢来赎父亲的罪。汉文帝因她而废除了肉刑。现在我微薄的情感,与缇萦相比远远不及,而陛下英明仁德却远远超过汉文帝。我愿意把本人所在的官职交出,用来赎回兄长苏轼,不敢希望减轻他的罪,只要能免于死在监狱里就是万幸了。我兄长苏轼犯法,如果有明显的文字证据,他一定不敢拒不承认,以加重自己的罪行。如果承蒙陛下您可怜,赦他重罪,使他能出离牢狱,恩同死而复生,用什么来报答您呢?我和兄长苏轼一定改变思想,改正错误,粉身碎骨报答效力,只要事情是陛下所吩咐的,将不惜牺牲生命去做。

我孤立无援、心急情切,又无人可以诉说,只能把心里的话讲给您,请您宽恕他的狂妄,允许我的请求。祈求苍天皇命的急迫之情,实在无以表达。


【注释】

[1] 元丰二年(1079),苏轼因“乌台诗案”被李定、舒亶等人罗织罪名,以“诋毁新法”而下狱。此书为苏辙为营救哥哥而作。

[2] 怙恃(hù shì):依靠。一般指父母的依靠。

[3] 淳于公:指汉临淄人淳于意,精通医术,世称仓公。文帝时因故获罪当刑。其女缇萦上书救之,得免。

[4] 缇萦:淳于意小女儿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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