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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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卿》

字文房,河间人。开元二十一年(733)进士,至德(756—757)中为监察御史,以检校祠部员外郎为鄂岳转运使判官,观察使吴仲孺诬奏,贬南巴尉,后除睦州司马,终随州刺史,卒。【笺释】[刘长卿] 小传主要括《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字文房。至德监察御史。以检校祠部员外郎为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鄂岳观察使吴仲孺诬奏,贬潘州南巴尉,会有为辨之者,除睦州...

字文房,河间人。开元二十一年(733)进士,至德(756—757)中为监察御史,以检校祠部员外郎为鄂岳转运使判官,观察使吴仲孺诬奏,贬南巴尉,后除睦州司马,终随州刺史,卒。

【笺释】

[刘长卿] 小传主要括《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字文房。至德监察御史。以检校祠部员外郎为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鄂岳观察使吴仲孺诬奏,贬潘州南巴尉,会有为辨之者,除睦州司马。终随州刺史。”

[河间] 西汉高帝置河间郡,文帝二年(前178)改为国,治所在乐成县(今河北献县东南)。三国魏改为乐城县,西晋又改为国,北魏初又改为郡。隋开皇初废,大业(605—616)初及唐天宝、至德间(742—757),又改瀛洲为河间郡,治所在河间县(今河北河间县)。《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七“冀州”:“《禹贡》冀州,尧所都也。虞及三代同为冀州地。《尔雅》曰:‘两河间曰冀州。’冀,近也,两河之间,其气相近。春秋时属晋,七国时属赵,秦属巨鹿郡。汉高帝分赵巨鹿,立清河、信都、常山,其信都即今州理是也。文帝又分立河间、广平二郡……隋开皇三年罢郡为冀州,大业三年复为信都郡。隋末陷贼,武德四年讨平窦建德,改为冀州。”又,《新唐书》卷七一《宰相世系表》:“尉氏刘氏出自汉章帝子河间孝王开,世居乐城,十世孙通徙居尉氏。”河间遂为刘氏郡望。刘长卿,两《唐书》无传。《新唐书·艺文志四》则未着里籍,高仲武《中兴间气集》卷下李季兰名下评,则称“河间刘长卿”,实乃唐人重门第郡望之习俗,未可据此以定长卿之籍贯。又,《极玄集》称其为“宣城人”,《元和姓纂》卷五诸郡刘氏条:“考功郎中刘庆约,宣州人;孙长卿,隋州刺史。”宣州,今安徽宣城。据此可知,长卿之祖庆约,任考功郎中,惜未载其父名及历官。但刘长卿诗文中未有言及宣州为其故里或本贯者,反有怀恋长安及洛阳之作,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刘长卿事迹考辨》指出:“刘长卿在登第之前曾长期居住在洛阳以南的嵩阳”,“他在洛阳有旧居,诗中又称之为故国(或故园),而且又怀念其家人是否平安。可见他在洛阳、襄阳一带是有家园的,很可能这一带就是他早期的实际居住地……长安近郊灞陵附近也有他的别业,这或者是他登第后所置。”从其诗文可见,刘长卿自小生长于洛阳,常自称洛阳人。

[开元二十一年进士] 《极玄集·刘长卿》:“开元二十一年进士。”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皆称“开元二十一年进士”。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刘长卿事迹考辨》以为:“其实开元二十一年登第之说是难于成立的”,又据刘长卿《落第赠杨侍御兼拜员外仍充安大夫判官赴范阳》诗,考证出安大夫为安禄山,而安禄山乃天宝六载(747)才加御史大夫衔,“可见刘长卿的这首送杨侍御诗,最早也是在天宝六载,或许还在天宝六载以后,也就是说,到天宝六载,刘长卿还没有登进士第”。傅氏进一步考证,以为:“所谓刘长卿开元二十一年登进士第之说不大可信,天宝中登第的可能性较大,至于具体在天宝哪一年,就不可考知了”,并且进推论,“如果天宝六年以后登第,则其生年当在725年左右了”。

[监察御史] 《唐六典》卷一三“御史台”:“监察御史十人,正八品上。”“监察御史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凡将帅战伐,大克杀获,数其俘馘,审其功赏,辨其真伪。若诸道屯田及铸钱,其审功纠过亦如之。”监察御史在诸御史中品秩最低,然为士林清选,多以新进为之,常从京畿县尉中选任,颇为朝官所惮。职掌分察百官,肃正朝仪,分道巡按州县,巡查馆驿,奉命出使,监督祭祀、库藏、军旅等。又有内供奉、里行、员外、试等名目,皆非正员,俸禄稍减,职事略同。后又分察尚书省六部,号六察官。中唐以后,亦常作为外官所带宪衔。刘长卿任监察御史时间不可确考,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卷二:“或监察御史系长卿任长洲尉、海盐令时所带之宪衔(惟唐时县级官吏似未能带中朝官衔,且其时在至德中,带宪衔尚不多,非中晚唐可比)。”

[检校] 初谓代理,隋及唐初皆有。《资治通鉴》卷一八八“唐高祖武德三年”:“诏(李)仲文检校并州总管。”胡三省注:“检校官未为真。”即尚未实授其官,但已掌其职事。中唐以后,使职、外官多带中央台省官衔,其加三公、尚书仆射、尚书、丞郎等高级官衔者,称检校官,为寄衔之意,仅表示官品高下,不掌其职事。

[祠部员外郎] 礼部祠部司次官。《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祠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祠部郎中、员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道佛之事。”

[鄂岳转运使判官] 转运使,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以裴耀卿为江南淮南转运使,掌东南水陆运输。后又置诸道转运使,掌全国粮谷调拨。安史之乱后,又于各地置巡院,因其转运力资多来自盐铁收入,故常兼盐铁使,合称盐铁转运使,常由宰相兼任,为唐后期中央最高财政长官。 判官,《唐六典》卷二五“诸卫府”:“凡别敕差使,事务繁剧者给判官二人”,“非繁剧者,判官一人”。采访、节度、观察、招讨、经略、防御、团练、支度、营田、监军等使之下皆置。综理本使日常事务,权重务剧,为幕府上佐,甚至充任留后。府州诸曹参军事亦或称判官。《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以检校祠部员外郎为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鄂岳,《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武昌军节度使,治鄂州,管鄂、岳、蕲、黄、安、申、光等州。”

[吴仲孺] 《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大历八年(773)夏四月,“戊午,以太仆卿吴仲卿为鄂州刺史、鄂岳沔等州团练观察使。” 观察使,又称观察处置使。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停诸道采访处置使、黜陟使而置,掌监察所部官吏善恶,张举朝廷大纲。唐朝中期未设节度使之江南、岭南诸道则置为最高长官,总其军政、民政,下设副使、支使及掌书记、判官、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官各一人;唐朝后期则多由节度使兼领,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吴仲孺乃汾阳王郭子仪婿,《全唐文》卷三三一杨绾《汾阳王妻霍国夫人王氏神道碑》有云:“次女适鄂州观察使吴仲孺。”吴仲孺曾在北方边地任过军职,有相当的军事才能,乃有权有势之人物。《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吴仲孺试光禄卿制》称:“守卫尉少卿充朔方经略副使吴仲孺,心温而直,识敏而和,习韬钤之秘旨,知孙吴之略,久副戎幕,克济谟猷。伊茂勋之可嘉,俾宠光而宜及。升其阶序,列在正卿。可中大夫,试光禄卿。”又卷四二四于邵《为商州吴仲孺中丞让起复表》:“及臣委身戎幕,效职塞垣,频岁驰驱……当以蕃寇凭陵,远虑河中危迫,谓臣旧将,素习兵谋,遂用起臣,使当金革危难之日。”吴仲孺诬奏之事,《唐会要》卷五九“刑部员外郎”:“大历中,鄂岳观察使吴仲孺与转运使判官刘长卿纷竞,仲孺奏长卿犯赃三千万贯,时监察御史苗丕就推。”此事亦见载于《旧唐书》卷一三七《赵涓传》,叙事略同,但作“犯赃二十万贯”,“苗丕”作“苗伾”。

[南巴] 南朝梁置郡,隋开皇时废郡置县,治所在今广东电白县。尉,《通典》卷三三:“尉,汉诸县皆有。后汉令、长、国相亦皆有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主盗贼,案察奸宄,署诸曹掾史。”后代因之,“铜印黄绶,朝服,武冠”。唐因隋制,“赤县置六员,他县各有差,分判诸司事。上县二员,万户以上者增一员;中县一员,四千户以上者增一员;中下县一员”。

[睦州] 唐武德八年(625)复置睦州,天宝元年(742)改为新定郡,治所在今浙江建德县。 司马,州郡佐官。《通典》卷三三:“司马,本主武之官。自魏晋以后,刺史多带将军,开府者则置府僚。司马为军府之官,理军事……至隋废州府之任,无复司马,而有治中焉。”唐初复置治中为州佐官,贞观二十三年(649)高宗即位后,复改司马,与别驾、长史并为州上佐,名义上纪纲众务,通判列曹,品高俸厚,实际上无具体职事,多用以安置贬谪大臣,或用作迁转官阶及寄禄官,上州从五品下,中州正六品下,下州从六品上。此处叙述有误,刘长卿一生有过两将贬谪,高仲武《中兴间气集》卷下:“长卿有吏干,刚而犯上,两遭贬谪。”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刘长卿事迹考辨》曰:“刘长卿曾有两次贬谪,第一次在肃宗时,至德三年(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因某事而由苏州长洲尉被贬为潘州南巴尉,时节是在春天。第二次是在代宗时,大历八年至十二年间,公元773—777年,因吴仲孺的诬害而由淮西鄂岳转运留后贬为睦州司马,时节是在秋冬之际。二者相距有十五六年的时间。《新唐书·艺文志》却误把这两件事合而为一,串成为一件事,由此又造成了后世的种种误解。”吴仲孺诬害事件,“由于得到苗丕的秉公处理,得以减轻,把本来须得远贬的减为量移至睦州司马。就是说,第二次并没有再贬为潘州南巴尉的事”。

[随州] 唐属山南东道,治所在今湖北随县。《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二》:“隋为汉东郡。武德三年,改为隋州,领隋县、光化、安贵、平林、顺义五县。五年,省安贵县。八年,省平林、顺义二县。贞观十年,割唐州枣阳来属。天宝元年,改为汉东郡。乾元元年,复为隋州。”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卷二据刘长卿《唐睦州司仓参军卢公夫人郑氏墓志铭》、《送秦侍御外甥张篆之福州谒鲍大夫》等考证出,“鲍防于大历十四年(779)闰五月始为福州刺史,第二年即建中元年(780)四月改洪州刺史,则长卿大历十四年夏亦尚在睦州。其移随州当在大历末、建中初,盖是时德宗初即位,起用代宗时贬谪之官员,长卿当因之而得以授随州刺史”。又,“终隋州刺史”,当指刘长卿仕历而非言其卒于随州刺史任上,刘长卿隋州任之后继者乃李惠登,于贞元初授隋州刺史,“长卿于贞元二年春在金陵”,“其卒年当从岑仲勉说在贞元五年至七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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