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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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蒙》卦《象》《象传》《彖》解读

蒙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上九:击蒙,不利爲寇,利御寇。六五:童蒙,吉。六四:困蒙,吝。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上九:击蒙,不利爲寇,利御寇。

六五:童蒙,吉。

六四:困蒙,吝。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説桎梏,以往吝。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卦名释义】《象》曰:“山下出泉,蒙。”“雾”,古音蒙。《序卦》:“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穉同“稚”。蒙者,萌也。《説文解字》:“萌,草芽也。”泉水上溢,抑止则萌。引申之义爲萌发、幼稚、蒙昧、朦胧、懵懂、蒙敝、冒犯等。

【释读】蒙卦:亨通。不是我有求於幼童,而是幼童有求於我。第一次占筮则告诉吉凶,再三来占问是亵渎,亵渎则不告诉吉凶。有利的徵兆。

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帛书《周易》作“初筮吉,再三渎,渎则不吉”。第一次卜筮吉,若一而再再而三卜筮则属亵渎,亵渎则不吉利。初筮既然吉,何必要再三卜筮?目的岂是占卜到不吉利的结果?故知其当爲“初筮告”,非“初筮吉”。

《礼记·曲礼》曰:“卜筮不过三,卜筮不相袭。龟爲卜,策爲筮,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不过三之义,与《易》之“再三渎,渎则不告”同。《左传·僖公四年》晋献公欲纳骊姬,卜之不吉而後筮,亦渎也。孔颖达疏言之甚详:“《曲礼》云:‘卜筮不相袭。’郑玄云:‘卜不吉,则又筮,筮不吉,则又卜,是渎龟筮也。晋献公卜娶骊姬,不吉,公曰“筮之”是也。’如彼《记》文,卜之不吉,不合更筮。但献公既爱骊姬,欲必尊其位,故卜既不吉,更令筮之,冀乎筮而得吉,所以遂己心也。《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郑玄云:‘卜筮数而渎龟,龟灵厌之,不复告其所图之吉凶。’由是贯渎龟筮,不复告之以实,故终实不吉,而筮称其吉,是筮非不知,而不以实告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象传》説:蒙卦爲山下有泉水之象。君子必须行动果断,以培养良好的品德。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説桎梏,以往吝。

【释读】初六:在萌芽状态下啓发教育蒙昧之人,贵在给人树立典型,以便避免将来手铐脚镣的惩罚,前行会有阻碍。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象传》説:树立典型的办法来进行啓蒙教育,是爲了确立正确的法度,以便遵循。

发蒙:发,啓也。《论语·述而》:“不愤不啓,不悱不发。”《説文解字》:“啓,教也。”蒙,萌也。

刑人:尚秉和《周易尚氏学》:“刑与型同。利用刑人者,言宜树之模型,使童蒙有所法式,得爲成人,永免罪辟也。”《一切经音义》卷二引《通俗文》曰:“以土曰型,以金曰熔,以木曰模,以竹曰范。四者一物材别也。”《诗经·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给自己的嫡妻还有兄弟做榜样,推而广之,进而治理好一家一国。一説处罚人,或指受刑之人,经非此义。

用説桎梏:用,宜也。説,读“脱”。桎梏,刑具。在足称“桎”,在手称“梏”。

【象解】初爻爲始,故爲啓,爲发。坎爲水,初爻爲萌。尚秉和《周易尚氏学》:“坎爲桎梏。”此説不确。震爲桎,艮爲梏。初六承阳,孺子尚可教也,故曰“利用刑人”,“用説桎梏”也。上无应遇坎,故“以往吝”。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释读】九二:包容懵懂的人,吉利。娶媳妇,吉祥,儿子能够成家立业了。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象传》説:“子克家”,这是因爲男女婚配如同刚柔相济的道理一样。

包蒙:蒙,懵懂。包,帛书《周易》作“枹”。黄焯《经典释文汇校》:“《易》包字凡九见,而唐石经苞包歧出,盖初刻作包,後刻作苞也。”

克:《説文解字》:“肩也。”徐锴注曰:“肩,任也。负何之名也。与人肩膊之义通,能胜此物谓之克。”《尔雅·释言》曰:“克,能也。”

【象解】中爻称包,坎卦一阳包於二阴。坎爲婚媾,震爲小子。九二应於六五,正反艮爲负荷,爲克,爲能。上艮爲户,下坎爲家。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以九二应六五者,凡十六卦,皆吉。”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释读】六三:不宜娶这样的女子,见到美男子,献身以求之,没有什麽好处。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象传》説:“勿用取女”,是因爲这个女子的行爲不合乎礼仪。

有躬:即爲“有身”,犹言“有我”。《道德经》:“吾所以有大患者,爲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蹇卦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以艮爲躬。一爲怀孕。《诗经·大雅·大明》:“大任有身,生此文王。”经非此义。

金夫:王弼《周易注》曰:“女之爲体,正行以待命者也。见刚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施之於女,行在不顺,故‘勿用取女’,而‘无攸利’。”虞翻、王弼均释爲“阳刚之男”,美男子之谓也。《诗经·卫风·淇奥》“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左传·昭公二十年》“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皆以金喻人之美。程颐《程氏易传》:“女之从人,当由正礼,乃见人之多金,説而从之,不能保有其身者也。”程颐释“金夫”爲多金之男,臆説也。

【象解】此爻女喻六三,金夫喻上九。六三应上九,往求之则被前二阴爻所阻隔。艮坚爲贝,亦爲金。《易林》以艮爲金。以爻而言,初弱终壮,故震爲小子,艮爲丈夫;艮爲身体,震爲反身,反身即“不有躬”。六三与上九相应,而处於下卦之终,阴柔失正,乘凌九二阳刚,有既处“蒙稚”又急於求进之象,犹如女子见美男子亟欲求之。故爻辞戒上九勿娶此女,娶之必“无攸利”。蒙卦三男一女,亦不宜娶妇之象。

六四:困蒙,吝。

【释读】六四:人困处於迷茫之境地,处境艰难。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象传》説:“困蒙”之吝,在於六四上下皆爲阴爻,只有六四远离阳爻。

困蒙:蒙,迷茫、无所适从之义。

【象解】六四与初六敌而不应,与九二及上九均爲阴爻所阻隔,正是求告无门之象。此爻进退皆有阻碍,故称之曰“吝”,尚不至於有咎也。

六五:童蒙,吉。

【释读】六五:幼稚的孩童,吉利。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象传》説:“童蒙”之吉,是因爲蒙童的态度恭顺而谦逊。

童蒙:蒙,幼稚。卦辞所指之“童蒙”,即此爻。

【象解】艮爲童蒙。六五承阳,居上卦之中位,与九二正应,故曰“吉”。

上九:击蒙,不利爲寇,利御寇。

【释读】上九:抗击冒犯之人,不宜做盗匪劫掠,适合抵挡盗匪。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象传》説:“利用御寇”,因爲下属愿意跟随自己一起协力抵御盗匪。

击蒙:蒙,冒犯。

御:抵御、防备。《诗经·邶风·谷风》:“我有旨蓄,亦以御冬。”《诗经·齐风·猗嗟》:“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晋人御师必於殽。”

【象解】艮爲执,爲角,上爻亦爲角,爲击。艮爲防,爲御。下坎爲寇。上九不宜弃四五爻而下应坎卦六三,故“不利爲寇,利御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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