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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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哲学思想

当 代19世纪后期,从大陆舶来的唯心主义在英国的哲学舞台上主宰一切。英国的雨水来自爱尔兰,而唯心主义则来自德国。可是这个领域的领袖却并不完全坚持黑格尔传统。在牛津学习和写作的F.H.布莱德雷(1846—1924年)对唯物主义进行了批驳,其所追求的“绝对”让人联想到斯宾诺莎的上帝或自然,而不是黑格尔“绝对理念”的那个“绝对”。至于他在讨论中所运用的辩证法,也并...

当 代

19世纪后期,从大陆舶来的唯心主义在英国的哲学舞台上主宰一切。英国的雨水来自爱尔兰,而唯心主义则来自德国。可是这个领域的领袖却并不完全坚持黑格尔传统。在牛津学习和写作的F.H.布莱德雷(1846—1924年)对唯物主义进行了批驳,其所追求的“绝对”让人联想到斯宾诺莎的上帝或自然,而不是黑格尔“绝对理念”的那个“绝对”。至于他在讨论中所运用的辩证法,也并非黑格尔所说的有机生成原则,而是一种遵循柏拉图及其爱利亚传统的推论工具。诚然,布莱德雷费尽心思对黑格尔有些理性的一元论进行批判,因为它具有一种将认知等同于存在的倾向,该观点可追溯到苏格拉底和毕达哥拉斯学派。布莱德雷打算在理性思维的范畴之内,达到纯粹感觉或经验的境界。在该阶段,才可以讨论实在性。至于思维,往往是对实际存在事物的一种歪曲,只能产生一些现象,这是因为人们把外来的分类与关系的框架强加于实在。所以,布莱德雷认为,在思维过程中,人们会不可避免地使自己陷入矛盾。该学说阐述于《现象与实在》一书。

思维必定是理性的,这是布莱德雷对思维进行抨击的主要出发点;而关系,正如他所指出的,让我们陷入矛盾。为了确立这个奇怪的结论,布莱德雷采取了柏拉图式的巴门尼德派曾用来批驳苏格拉底参与论的“第三人论证”的形式。由于品质与关系既相互区别又密不可分,所以我们应该能在任何特定的品质中,将严格属于品质的那部分与属于关系的那部分区别开来。然而,我们无法区分品质本身的各个不同部分,而且即便可以,我们也将面对把品质与关系重新拉到一起的难题。这会牵涉到一种新的关系,于是“第三人论证”就此介入。

思维领域及其科学由此陷入了矛盾的窘境,因而属于现象而非实在。虽然根据各异,但布莱德雷在此令人费解兜了个圈子后,却获得了与休谟相同的结论。他像休谟那样拒绝了“自我”概念,因为它涉及关系。基于同样的理由,也必须将现有宗教的上帝视为现象而不予考虑。

如此清理了现象之后,布莱德雷在“绝对”中发现了实在,这里的“绝对”看来就是爱利亚学派在内心里比理性思维更直接的层次体验到的“太一”。在这个“绝对”里,一切差异得以统一,一切冲突得以消弭。但这并不代表现象已被消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思索并从事科学研究,而这就使我们陷入现象。同样,人所犯的罪过,也像现象一样牢牢占据日常世界。看来,只有达到“绝对”的高度,这些缺陷才能消弭。

贝奈戴托·克罗齐(1866—1952年)的哲学像是另一种从黑格尔主义派生出的唯心主义,尽管在此维科的直接影响或许更大。克罗齐并不是一位学院派哲学家。在漫长的一生中,他始终经济独立。在法西斯时代,他因自己的国际声望而未受太多困扰。战后,他曾在意大利政府中担任过一些职务。克罗齐撰写了大量的历史和文学著作。他于1905年创办文学杂志《批评》,并一直担任编辑。强调美学是他哲学态度的一个特征。他认为,在凝视一件艺术品时,心灵沉浸于具体经验。

同黑格尔一样,克罗齐也认为实在属于精神。黑格尔的一元论没有英国经验主义、康德认识论的种种困难。虽然黑格尔强调辩证法,同时坚持精神过程涉及能动地克服障碍,但克罗齐在此还是直接追溯到了维科的“真理即事实”。总而言之,他察觉了黑格尔主义的某些主要缺陷:其一是把辩证法应用于自然;其二是把数的三分法神秘化。不过,最严重的是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体系概念里犯了错误。对此,我们已提了一些批判性意见。在此,我们还可以补充一点:辩证发展的学说与终极目标的达成不相容。克罗齐保留了发展概念,但他未采纳黑格尔对该概念的解释。他并未采纳辩证式前进的观点,而是对维科的阶段论进行了修正。维科曾认为这些发展是循环往复的,以致万物最终都要回到同一起点。如我们已知,这一观点可追溯到恩培多克勒。但克罗齐认为这些发展是前进的,所以当回到起点时,心灵其实已对这一过程有了些新的认识。

尽管克罗齐不接受黑格尔,但在其著作中仍保留了一定篇幅的辩证法。他在《美学原理》中的用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黑格尔的逻辑学。“谬误与真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因为纯粹、绝对的谬误不可想象;也正因为如此,它才不存在。谬误有两种声音:其一是对错误进行断定,其二却是否定它。这是一场是非之争,即所谓的矛盾。”在克罗齐看来,这段话也可用以强调这一观点:心灵能掌控实在。从理论上说,我们能发现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不可想象的事物就不可能存在,所以只要存在就必定可以想象。需要指出的是,布莱德雷的观点是颠倒的,他认为可想象的事物就一定存在,其表达公式为:可能存在和一定存在的事物才存在。另外,克罗齐因受黑格尔派的影响而将维科描述为19世纪的理性主义者,而事实上维科应该算是17世纪的柏拉图主义者。

亨利·柏格森(1859—1941年)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具影响力的法国哲学家。在反对科学方面,他引发了全然不同的变化。他所坚持的非理性主义传统,可追溯到卢梭以及浪漫主义运动。与实用主义者相同,柏格森也强调行动至上。在这一点上,他受够了哲学和科学探索中谨慎而冷静的理性方式。力求精确是理性思维的一个主要特征,《沉思录》中的笛卡儿格言就很好地表达了理性思维。总之,我们试图在语言的框架内捕捉转瞬即逝的经验运动时,似乎就妨碍了实在的流变,获得的不过是一幅苍白而静止的画面。在此,我们再次遇到了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的老问题。柏格森想要做的就是坚持流变在经验中的实在性,反对用理性及其世界图景的僵硬形式歪曲世界。至此,柏格森的问题多少让人联想到布莱德雷,但二者的答案截然不同。布莱德雷的形而上学最后与他的逻辑理论,尤其是真理的一贯性理论,存在密切的联系。柏格森认为,逻辑本身的影响必须加以克服。由此来看,布莱德雷算是理性主义者,而柏格森则是非理性主义者。

柏格森的哲学与19世纪唯心主义及唯物主义一元论相背离,回归二元论的世界观。然而,他所说的宇宙两个部分,与早期的二元论中所说的并不完全一致。一部分是笛卡儿所说的物质,而另一部分则是充满某种活力的原则之类的东西,但它不同于理性主义的心灵或精神。活力与物质这两股巨大的力量处于永恒的斗争之中。在这里,积极的生命冲动试图克服由惰性物质在生命途中设置的种种障碍。在这一过程中,生命的力量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物质条件的制约,却仍旧保持它行动自由的基本特征。柏格森否定传统的进化论,是因为这些理性主义倾向不允许出现任何全新的事物。后来的事物不知为何已经蕴含在先前的事物之中,或为它所预先决定,这似乎就损害了柏格森归因于生命力量的那种行动自由。在他看来,进化能产生真正的新事物,它确实具有创造性。

这一学说见于柏格森最有名的著作《创造性进化论》。柏格森所设定的这种进化过程是直接模拟艺术创作的。正如艺术家因受到某种创造性欲望的驱使而采取行动一样,在自然界运作的生命力也是如此。进化的变革因接连不断的创造性欲望而发生,而这类欲望所针对的正是迄今尚不存在的某些新特性。

进化过程使我们人类意外成为智能超越本能的动物,但柏格森认为这是一种不幸。实际上,卢梭也这样认为。人的智能禁锢了其本能,故而也剥夺了其自由。智能将其概念性的条条框框强加于世界,世界的本来面目因此扭曲。这样一来,我们就与理性主义学说所认为的“智能是争取自由的力量”相距甚远了。

直觉是本能的最高形式,它是直接与世界契合的某种精神活动。直觉在如实地把握经验,而智能则将其歪曲。柏格森认为,智能的问题就在于它只适用于对物质世界的非连续性解释。该观点显然与“语言是非连续性概念的框架”这一看法有关。至于在本质上连续的生活,是智能所无法理解的。在这方面,看来我们势必要诉诸直觉。按照柏格森的说法,智能与直觉之间的区别类似于空间与时间之间的区别。在分解和分析世界时,智能是以一种梦幻般的永恒方式起作用的。按照我们以前对理论与实践的本义的对比,智能是理论的,它以几何学的方式来观看世界,而对于世界来说,仅有空间而无时间。可是,生活中的时光在流逝却是实实在在的事,于是直觉就此介入。诚然,通过智能得到的空间性分析也存在一定的意义,但这些分析对正确理解生活却是一种障碍。物理学上的时间并不是真正的时间,而是一种空间性隐喻。柏格森将直觉的实在性时间称作“绵延”,可它究竟为何,则说不太清楚。看来,柏格森将它视为某种不加修饰的经验,在我们停止理性思维、翱翔于时间之巅时,它会突然控制和影响我们。可以说,这一观点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克尔恺郭尔提出的关于认识的存在主义模式,后来存在主义者修正并采纳了它。

柏格森的时间理论与他对记忆的论述有关。在记忆里,有意识的心灵会设法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实现某种感通。过去的东西已不复存在,而现在的东西正在活动。当然,这种说法所假定的正是数学意义上的时间。要是在别处,他会千方百计地摈弃它,使其让位于“绵延”。为了让关于活动的陈述具有意义,就必须把过去与现在分开。另外,由于“记忆”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也导致了某种严重的混淆。对于记忆,有时我们把它理解为此时此地正在回忆的精神活动,有时则把它理解为正在如此回忆的过去事件。精神活动与其对象的混淆致使柏格森将过去与现在混为一谈。

由于柏格森的思想存在反理性主义的倾向,所以他基本上不喜欢为自己所期望别人采纳的观点给出好的或坏的理由。相反,他例证中借助的是某种诗化的属性。这样做固然精彩,但并不一定能令人信服。的确,任何企图贬低理性作用的学说都会遇到这种困难。因为只要提到接受观点的理由,就已进入理性范围。

20世纪末以来,美国哲学的主导力量一向是一种被修正过的实用主义,该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约翰·杜威(1859—1952年)。他是新英格兰裔,自幼受到该地区古老自由主义传统的影响。他兴趣很广,远远超出学院派哲学的范畴。或许他的影响主要在教育领域,因为自1894年担任芝加哥大学哲学教授以来,他在教育这个课题上极有发言权。如果说在我们这个时代,传统教育和技术社会日益需要的职业培训多少有些混淆的话,部分原因是受到了杜威著作的影响。

杜威的哲学中存在三个核心概念,它们将其哲学与某些早期发展联系起来。实用主义的因素,我们已提到过。与皮尔士的观点一致,杜威认为探索是首要的。但他认为其次是重视行动,这属于柏格森主义而非实用主义。如我们所知,实用主义者也确信行动的重要性,但在此我们要回顾一下,詹姆士曲解了皮尔士,而皮尔士的能动性更接近维科在阐述“真理即事实”时的本意。最后,杜威的理论中有大量的黑格尔因素,这尤其反映在他坚持认为探索的最终目标是有机或统一的整体。因此,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逻辑步骤被他看作是通往整体的工具。如果我们将黑格尔的辩证法视为确立完整体系的一种工具的话,那么这种工具性的逻辑概念确实与它有很多相同之处。

杜威追随实用主义学派,不愿受到传统的真理和谬误概念的左右,尽管这些概念源自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的数理哲学。反之,杜威提到了可保证的断言性,这一概念是自皮尔士那里推演而来。但要补充一下,后来皮尔士也允许出现一个无所不能的答案,无论它有多么遥不可及。

关于消除绝对意义上的真理这个一般性问题,我们可以运用前文述及普罗塔哥拉时所提到过的批判。假如有人断定我令人讨厌,而我依照实用主义的语气问他凭怎样的正当理由保证这个断言,他要怎么回答呢?他的这种看法可能对他有利,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总想用肯定的语气回答。但他不管肯定与否,都会马上打破自己的实用主义原则,因为这已不再是一个保证的问题了。他完全没有想到第二层的保证,而这其实就直接导致了一种无穷的回归。反之,在回答是或否时,他就隐晦地承认了真理的某种绝对意义。这一点不会因为他弄错问题的真相而有所改变。他可能会真诚地做出一种最后被证明为伪的回答。为了确实给出任何一种答案,都不得不在无形中承认某种绝对标准。这种批判不仅对实用主义的真理理论是适用的,对试图以其他标准来定义真理的任何理论都适用。

这种将逻辑纳入行动的意图从何而来?要搞清楚这一点并不难。它其实来自柏格森派的不满:按照传统及客观的逻辑观,世界上就不可能产生任何真正的新事物。正是由于创新受到呼吁,这种理论才得以激发,并被确立,最终导致将人活动的多样性与表达这种多样性的语言和逻辑的不变框架相混淆的情况。如果认识不到这些标准,人就容易越界,并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欧洲大陆的存在主义哲学在某些方面令人费解,有时真的看不出其中有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哲学。然而,整个存在主义运动共同的出发点,好像是认为理性主义哲学无法合理解释人类存在的意义。理性主义者以概念体系所做的一般性描述,没能把握个人经验的具体特征。存在主义者借助克尔恺郭尔所说的“存在主义思维模式”,就是为了弥补这一明显不足。理性主义自外部探讨世界,不能妥善处理鲜活经验的直接性。要把握世界,还得依照存在主义方式自事物内部着手。

存在主义运动在法国一度与文学息息相关。让·保罗·萨特是这一运动最知名的倡导者,他不仅撰写了一些有影响力的哲学论文,还创作了很多小说。他的存在主义思想主要是通过其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来展现的,这些人物面对着某种行动的召唤,这刚好是存在主义如此重要的原因之一。作为文学媒介的小说,为反映人类困境提供了绝佳平台。

萨特将有关人类自由的存在主义观点推向了极端。在命运方面,人类会不断地做出抉择。这些抉择与惯例或个人生活中的先例没什么关系,似乎每个新决定都需要全身心投入。那些惧怕这种真相的人,想要从世界的合理化思索中谋求庇护。在这一点上,科学工作者与宗教信徒的表现是一样的,都想逃避现实。不过在萨特看来,他们全错了,世界并不像从科学角度看到的那样,至于上帝,则好像自尼采时代就不见了。准备要正视世界本来面目的人,确实容易想到尼采的英雄,萨特的无神论正是由此源头派生而来。

其实,萨特所反对的是理性主义的必然性概念。在莱布尼茨和斯宾诺莎的著作中可以看到这一概念,它被唯心主义哲学家继承。这些思想家认为,如果我们的看法足够宽容,那么任何存在物在原则上均可被看作是必然的。如此一来,自由学说便必定要采用斯宾诺莎或黑格尔的形式,自由存在于与必然性运作相协调的存在之中,这样的自由观一旦遭到像萨特那样的抛弃,其他观点似乎便会自然而然出现。如前所述,理性主义的必然性观点主导着理论科学,因此如果我们接受了存在主义的自由学说,就不得不抛弃这一观点。同时,还得抛弃理性主义神学,尽管萨特想要将它与无神论联系起来。我们假如拥有萨特想象的那种自由,便能够随意选择。就像前面说的,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不同的存在主义思想家已做了不同的选择。

存在主义在批判理性主义必然性观点时,尤其重视一个重要的论点。但相较于基于心理学的情感断语,其哲学批判并没有更具说服力。存在主义恰恰是借助一种压抑的情绪发动了对理性主义的叛变。这导致了一种怪异的个人世界观,也就是,现实世界是自由的障碍。理性主义者在探讨有关自然运行的知识时发现了自由,而存在主义者则在情感的放纵中找到了自由。为这一切提供支持的基本逻辑观点,可追溯至谢林对黑格尔的批判。从普遍逻辑原理中无法推导出存在,对于这样的批判,任何正统的经验主义者都会表示赞同。不过,由于前文已就此谈了很多,在此就无须再补充了。

毫无疑问,假如基于这一批判而演绎出了某种存在主义心理学,似乎就将推翻它。这也正是萨特理论企图达成的目标。对种种心理状态的描述包含着不少既有趣又有价值的见解。不过,人们如果依此行动和感知,则并非“存在不是逻辑上的必然”这一事实的逻辑结论,否则就会在肯定谢林观点的同时又否定它。因此,人们尽管大可认为心理观察是准确的,但若想将观察结果转化为本体论,则是不可行的,而这正是萨特的《存在与虚无》所要达到的目的。这部著作诗意朦胧、语言奔放,算得上是德国的传统佳作。它试图将个别的人生观转化为本体论,对于无论是理性主义还是经验主义的传统哲学家来说,这想法似乎都很奇怪,就好比有人想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变成哲学教程。

要注意,存在主义者或许会反驳说,我们的批判并未抓住要点,因为我们采用的标准是理性主义的,我们并非在讨论存在主义问题,而是在理性主义逻辑的范围内行事。或许确实是这样,但这种异议也可以驳斥他们自己。这完全是另一种说法,也就是一切标准均只能在理性范围内发挥作用,语言也不例外,所以用语言宣扬存在主义学说存在危险。又或者,可以止于某种诗性的抒发,如此人人皆可获益。

实证主义诞生于世纪之交,马赫是它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前文,我们已经提到过其力学著作。他在后来的20年里逐渐对符号逻辑更加感兴趣。两种趋向的结合形成了以施里克为核心的新运动。与马赫一样,施里克也是维也纳大学的教授,他所领导的团体就是维也纳学派。施里克的哲学后来作为逻辑实证主义而广为人知。

顾名思义,逻辑实证主义首先是实证主义的。这一学说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均来自科学,旧的形而上学严格来说毫无意义;我们无法认知除经验以外的任何其他事物。抛开“本体”不谈,该观点就像是康德的思想。这些人不仅坚持经验性的考察,还提出了一种与实验室科学家传统实用主义相关联的内涵标准,而这一标准就是著名的可验证性原则。依据这一原则,一个命题的内涵就是其验证方法本身。马赫在对力学术语进行定义时就采用了这一方法。

施里克打算打破连续性验证的无限循环。在他看来,内涵最终推导自显而易见的经验,是后者赋予了前者以命题。卡尔纳普试图达到类似的目的,他想要建立一套形式逻辑体系,将认识论问题归入原始理念,而这些理念则由认可相似性的某种基本关系联系起来。该方法基于一个与真理理论对应公认的假设。这种理论是对认知问题的一种解释,其缺陷在于它要求我们冷眼旁观,让经验与命题自身做比较。

纽拉特坚持在命题之间进行比较,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他看来,给予命题支持的是“拟定性陈述”。他将这种陈述和一般的经验性陈述放在一起进行考虑,换而言之,二者并不是必然的。卡尔纳普的看法与此相似,但他认为“拟定性陈述”作为起点不容置疑,这种看法有点儿笛卡儿主义的意思。不管怎样,这种探讨问题的方法都会让我们依照传统理性主义的方式得出一种始终如一的真理理论。

针对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的根本问题,卡尔纳普最终将注意力转移到一种极为不同的探究方法上。假如人们能发明某种形式化的语言,该语言的结构是如此精妙,使不可验证的陈述无法在其范围内得到系统的阐述,那么采用这种语言就能够满足一切实证主义的要求。可以说,可验证性原则就此被纳入了该体系的句法之中。但是,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也未必充分。首先,内涵的问题不能纳入句法结构,因为句法结构所涉及的是遣词造句的方式。其次,构建这样一种体系,就无异于设想一切发现现在都已完成。在某些方面,这种构建工作就相当于黑格尔的体系化工作,后者基于类似的观点,即世界已进入其最后的阶段。

各种各样的学派因实证主义运动而产生,语言分析学派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学派之一。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它一直主导着英国哲学。如同正统的逻辑实证主义,它也主张这种原则:所有哲学方面的困惑都缘于在语言运用上不认真。在他们看来,每一个被恰当地进行系统阐述的问题,都有一个明晰的答案。分析的任务就是要指出,“哲学的”问题缘于随意乱用语言。一旦这些问题的模棱两可之处被解释清楚,令人困惑的东西便会变得毫无意义,进而烟消云散。所以,只要运用得当,哲学就可以被看作是某种语言疗法。

对英国的分析哲学产生极大影响的是维特根斯坦(1889—1951年)。他曾接触过维也纳学派。同这一学派的成员一样,他也在纳粹德国的风暴来临之际离开了原住地。后来,他迁到了剑桥,并在乔治·爱德华·摩尔退休(1939年)之后做了教授。他生前出版的唯一著作是于1921年出版的《逻辑哲学论》。在这部著作中,他提出了“所有逻辑真理都是同义反复”的观点。按照他的专门含义来理解,“同义反复”是一个命题,与它相对应的是自相矛盾。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同义反复”大致相当于较为常用的术语“分析”。到了晚年,维特根斯坦的兴趣由逻辑学转向语言分析。他的观点均载于其教学笔记和他去世后发表的论文集里,到现在已经出版了两卷。由于文体独特而稍显深奥,他很难做到提纲挈领。他晚年哲学理论的主旨,也许可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一个词的内涵在于其运用”。

在做解释时,维特根斯坦引入了“语言游戏”这个比喻。他认为,部分语言的实际运用就像是做游戏,比如下棋,参与者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移动棋子要受一定的限制。后来,维特根斯坦完全放弃了自己早年在《逻辑哲学论》中对逻辑的看法。那个时候,他似乎认为有可能把一切陈述都解析为简单的、终极的不可再分的成分。因此,该理论有时也被称为“逻辑原子论”,其与早期理性主义的单纯终极学说有很多相同之处。它是为设计一种完美语言而做一切尝试的基础,而这种所谓的完美语言能够极为准确地表述每一件事情。在晚年,维特根斯坦否认了设计出这种语言的可能性。我们永远也无法完全避免混淆。

了解了种种语言游戏之后,我们便能通过词的运用把握它们的内涵。换言之,我们有时要了解某个词的“语法”或“逻辑”,这是语言分析学中广泛传播的术语。于是,形而上学问题的产生就变成未能掌握词的“语法”的结果。因为一旦我们正确地理解了规则,提出这类问题的理由就没有了。语言治疗法已然治愈了我们提出这类问题的“欲望”。

尽管维特根斯坦对语言哲学影响颇深,但在某种程度上,语言分析却是按照它本身的一些方式在发展。尤其是在语言特征方面,已经逐渐出现了某种新的趣味,不管它可能起到怎样的疗效。一种新的经院哲学骤然崛起,并像它的中世纪先驱一样,走向了有些狭隘的轨道。不同的语言分析流派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即认为日常语言足够恰当,而困惑则来自哲学语言的谬误。这一观点忽略了日常语言始终带有以往哲学理论逐渐褪去的色彩这一事实。

上文所举的例子揭示了应该如何理解常用疗法。这种分析法确实是清除深奥难懂且错综复杂的形而上学糟粕的有效武器,但作为一种哲学理论,它却有一些缺陷。的确,我已然想到,哲学家们正默默地在处理这一问题。现在的人们之所以不肯承认这一点,无非是出于近来正风行的某种学问上的狭隘观念。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将日常用语奉为所有争议的仲裁者。对我来说,日常语言本身是否会被严重混淆,尚且不是十分清楚。但像对待善的形式那样对待日常语言,不去探究它是什么,如何产生、运用和发展,这最起码也是危险的。正如日常所用的语言,默认的假设存在某种优越性和潜在智能。与它间接相连的进一步假设,则允许语言分析的支持者忽视一切非语言知识,随意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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