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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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基督教

早期的基督教早期的基督教是由犹太教中持不同意见的诸派别构建的,他们最初并不想用这种新教义去控制非犹太教徒。早期这些基督徒仍旧保持着这种旧的排外传统。事实上,犹太教从未想过要争取教外人士的皈依。即便在如今得到改革的情况下,只要它还施行割礼和斋戒,它也不太可能吸引新人入教。假如没有任何信徒去想方设法放宽入教的条件,那么基督教将有可能仍然只是非正统犹太人的一个教派...

早期的基督教

早期的基督教是由犹太教中持不同意见的诸派别构建的,他们最初并不想用这种新教义去控制非犹太教徒。早期这些基督徒仍旧保持着这种旧的排外传统。事实上,犹太教从未想过要争取教外人士的皈依。即便在如今得到改革的情况下,只要它还施行割礼和斋戒,它也不太可能吸引新人入教。假如没有任何信徒去想方设法放宽入教的条件,那么基督教将有可能仍然只是非正统犹太人的一个教派。塔苏斯的保罗[1]是一个希腊化的犹太人和基督教徒,正是他清除了这些外部障碍,使基督教被全世界接受。

基督教的地位日益牢固,于是它对信奉《旧约》的宗教的敌意也日益强烈。在它看来,犹太人不承认古代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因此是罪恶的。虽然在本质上宗教的动机并不单纯,但自君士坦丁往后,反闪族主义成了基督教教徒表达狂热的一种体面方式。奇怪的是,本身曾遭受过残酷迫害的基督教,一旦得了势,竟转而以同样残暴的方式去对付同它一样坚持自己信仰的少数派。

基督教在某个方面有了值得注意的新变化。从整体上看,犹太教是一种极为简单的非神学事物,这种率真的特性甚至可在“对观福音书”中找到一些痕迹。然而,在《约翰福音书》里,我们发现了一种神学思辨的开端。当基督教思想家们想要将希腊人的形而上学纳入自己的新教义时,这种神学思辨就变得日趋重要了。从此,我们不再只关注“神化的人”的基督形象,而是关注他作为福音的神学方面。这样的概念可以追溯到斯多葛学派、柏拉图,乃至赫拉克利特。这种神学传统在欧利根的著作中得到了第一次系统性阐释。

自公元185年至公元254年,欧利根生活在亚历山大城,他曾受教于普罗提诺的老师阿摩尼阿斯·萨卡斯门下,因此他与普罗提诺有许多共同点。在欧利根看来,只有上帝本身在所有三个方面,也就是圣父、圣子、圣灵,是无形的。他赞同古老的苏格拉底理论,即认为灵魂以某种独立的形态先于肉体而存在,人出生时才进入其肉体。该观点正如“一切灵魂终将获救”的观点,后来他因此被看作异端。然而,他终其一生都在反驳教会。在年轻时,他曾经轻率地走向了极端,用自宫的方式来预防肉体虚弱,而这种疗法并未得到过教会的准许。为此,他走了霉运,失去了担任圣职的资格,尽管在这一问题上存在一些不同的意见。

在其《反西尔撒斯论》一书中,欧利根对西尔撒斯的反基督教言论做了详尽的批驳,而西尔撒斯的反基督著作却已经佚失。在这里,我们第一次发现了坚持《圣经》具有神授性观点的护教倾向。除了其他的理由,他还用信仰能够使信仰者本身产生一种有社会价值的影响这一事实,来证明信仰的合法性与正确性。归根结底,这就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观点,它近来又被一位名叫威廉·詹姆士的思想家提了出来。但显而易见,这样的论证就是一把双刃剑,原因在于它完全取决于你认为什么东西有价值。马克思主义者并不赞同信众广泛的基督教,并称之为“人民的鸦片”,因此若依照实用主义的观点,他们完全有权竭力反对它。

教会的集权化存在一个渐进的过程。开始时,教会主教是由各地教会的成员选举产生。只是在君士坦丁统治之后,罗马主教权力才不断扩大。教会以救济穷人的方式获得了大量依附者,在这方面,它很像昔日的罗马元老院家族。在君士坦丁统治时期,有关教义的分歧和斗争随处可见,给帝国带来了很多不安和麻烦。公元325年,为了解决其中的一些问题,皇帝授意召开了尼西亚会议。本次会议确定了与阿利乌斯教派对立的正统派的若干准则,从此之后,教会便利用这些准则处理教义发展中存在的分歧。阿利乌斯是亚历山大的祭司。阿利乌斯派的教义认为,圣父的地位要高于圣子,这与正统派的看法显然是不同的。撒伯流则为完全不同的观点做辩护,他指出,圣父和圣子不过是同一个人的两个方面。最终,正统的观点赢得了胜利,它将圣父和圣子二者放在了同一层级,认为二者是同体异位。可是,阿利乌斯教派依旧持续繁荣,其他各种异端也是如此。阿撒那修斯是正统教义的主要倡导者。自公元328年至公元373年,他曾担任亚历山大城的主教。而阿利乌斯派,除了那个异教徒朱利安,却获得了君士坦丁的后继者们的支持。不过,公元379年狄奥多修斯登基后,正统派再次获得了帝国的支持。

在西罗马帝国晚期和基督教时期出现了三位重要的教士,他们分别通过不同的方式强化了教会的势力,去世后均被颂称为“圣徒”。他们分别是安布洛斯、杰罗姆和奥古斯丁,这三个人都出生于公元4世纪中期,彼此的年龄相差无几。他们与公元6世纪的大格里高利教皇一起,被称为“教会博士”。

奥古斯丁是三个人中唯一一个哲学家。安布洛斯则是一位坚定无畏的教会势力辩护者,他为国家与教会建立关系奠定了基础,这种关系贯穿于整个中世纪。杰罗姆是《圣经》最早的拉丁文译者。奥古斯丁所做的工作则是对神学和形而上学进行思辨,它的主要功绩在于确立了宗教改革前的天主教神学框架和改良宗教的主导原则。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便是奥古斯丁教义的信徒。

公元354年,奥古斯丁在努米底亚省降生。他接受了完全的罗马式教育。他在20岁时带着妻儿到了罗马,不久又去了米兰,并在那里以讲学为业。其间,他在不断悔恨的驱使下,被一位有心计的老妇人从摩尼教引入正统派。公元387年,安布洛斯为他施了洗礼。公元396年,他返回非洲,并在那里担任希波地方的主教,直到公元430年去世。

奥古斯丁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神学上,即使涉及哲学问题,他主要也是为了使圣经的教谕和柏拉图学派的哲学遗产得以调和。从这个意义上看,他可以说是基督教辩护传统的先驱。尽管如此,奥古斯丁的哲学思辨本身仍颇为有趣,它表明奥古斯丁是一位头脑灵活的思想家。这类内容载于《忏悔录》的第十一卷,由于它并不是闲扯的好素材,所以流行的版本往往将之省略。

奥古斯丁给自己提出的课题是,要告诉大家上帝的万能如何才能与《创世纪》中的创造事件(假定为真)相协调。首先,我们有必要把犹太教、基督教以及希腊哲学中的创世概念进行区分。如果说世界能够像变戏法那样凭空被变出来,估计希腊人肯定会觉得太过荒谬。若真的是上帝创造了世界,那么他应该被视为一个使用现成材料的建筑大师。无中生有与希腊精神中的科学特征是相矛盾的。《圣经》里的上帝则与此不同,在人们看来,他既创造了材料,又创造了建筑。依据希腊的观点自然而然能推导出泛神论,因为在它看来上帝即是世界,这样的想法对那些有狂热神秘主义倾向的人,始终都具有吸引力。持有这种观点的斯宾诺莎便是最著名的一例。奥古斯丁采纳了《旧约》中的造物主,那是一个世界之外的上帝。上帝是永恒的神灵,因果关系或历史发展都无法左右他。在创造世界的同时,他还创造了时间。对于创世之前的状态,我们是无法追问的,因为那时候还不存在时间,也就无法提问。

在奥古斯丁看来,时间就是一种具有三重性的现在。为什么说称为现在最为恰当呢?因为它是唯一真实存在的东西——过去是现在的记忆,而未来是现在的想象。这种理论也有一些缺陷,不过它主要是为了强调时间作为被创造的人部分精神体验的主观性。依据这种观点,再追问创世之前怎样会变得毫无意义。对于时间,康德也曾做过一种主观的解释:时间是一种知性形式。正是这种主观态度让奥古斯丁得以预示了笛卡儿的学说:人唯一不能怀疑的就是自己在怀疑。虽然主观主义最终也不能在逻辑上立足,但奥古斯丁仍算得上是它的一位了不起的阐释者。

西罗马帝国的覆灭是奥古斯丁时代的标志性事件。公元410年,罗马被阿拉里克的哥特人攻占。对基督教徒来说,他们从这一事件中看到的或许是罗马人罪有应得。可是,异教徒的想法却恰恰相反:之前诸神都被抛弃了,朱庇特取消他的庇护也就理所应当了。为了对付这种论证,奥古斯丁以一个基督徒视角写出了《上帝之城》,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基督教历史论。其中有很多内容在现在看来只有一点儿怀古的味道,但是在中世纪,“教会独立于国家”这一中心论点却意义重大。甚至在如今的某些地方,它仍得以保留。国家为了参与拯救灵魂不得不服从教会,这样的观点实则基于《旧约》中犹太国家的样板。

在狄奥都利克统治时期,罗马有一位名叫鲍依修斯的杰出思想家,他所过的生活和所创作的作品与当时文明的普遍衰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鲍依修斯约于公元480年出生在罗马,他是贵族子弟,与元老院议员阶层关系紧密。公元500年,鲍依修斯的朋友狄奥都利克,也就是哥特国王,成为罗马的统治者。10年后,鲍依修斯终于当上了执政官。不过后来,他的命运却急转直下。公元524年,他进了监狱,并以叛国罪被判处死刑。《哲学的慰藉》是他在狱中等候行刑期间创作的,该书令其声名远播。

鲍依修斯在生前就享有智者和学者的美誉。他首次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著作翻译成了拉丁文,还对自己的著作和关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做了评注。在音乐、算术和几何学方面,他的论文长期被中世纪的文科学院奉为经典。他试图完整地翻译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计划并未得以完成。奇怪的是,在中世纪时,人们不仅把他当作一位伟大的古典哲学学者,还将他当作一名基督教徒来加以推崇。

正如《哲学的慰藉》里提及的那样,鲍依修斯坚持柏拉图式的立场。但是相比较而言,他更像是一个基督徒,恰如当时的大多数人。不过,果真如此的话,他就只能在名义上算是基督徒了,因为相较于教士的神学思辨,柏拉图哲学对他的影响要大很多。当然,他若真的被看成是可信赖的正统派,或许更好些,因为唯有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大多数柏拉图观点才能为后来数个世纪的教士所吸收。况且在当时,异端的罪名很容易令其作品被埋没。

不管怎样,《哲学的慰藉》一书未受到基督教神学的左右。该书由交替出现的散文与诗歌段落组成。在书中,鲍依修斯本人用散文发言提问,而哲学则借一位妇女的形象以诗歌来作答。在教义与观点上,这部著作并没有与那些煽动当时教会人士的涉及其利害的东西发生关系。一开始,他就点明并再次肯定了三位伟大雅典哲学家的卓越地位。在追求善的生活方式方面,鲍依修斯继承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传统。他的伦理学说主要源自斯多葛学派,而他的形而上学则能够直接追溯到柏拉图。书中某些章节有泛神论的色彩,据此他提出了一种理论,即罪恶是不真实的。上帝即为善本身,因而不可能作恶,而且由于上帝是万能的,那么恶必定是一种错觉。在这里,有很多地方都与基督教神学和伦理学截然不同,但不知为何,它似乎不想惹怒正统派阵营中的任何一个人。全书的主要意义就是再现柏拉图,它避开了诸如普罗提诺之类新柏拉图主义者的神秘主义,也未记录当时在社会上流行的种种迷信。另外,书中也未涉及当时基督教思想家有关罪恶的那种狂热意识。这本书最显著的特点或许就是,它是由一名死囚撰写的。

然而,倘若我们将鲍依修斯视为一位脱离实际的象牙塔里的思想家,那就大错特错了。相反,他更像古代的哲学家那样,身经各种实践事务的纷扰,表现得像一位有才能且头脑清醒的执政官,忠诚地为自己的哥特主子效力。后来,他被追认为受阿利乌斯教派迫害的殉道者,而这场迫害有助于他成为众所周知的作家。可是,作为一位不盲从且不失偏颇的思想家,他却从来没有被颂称为圣徒,而赛瑞利(下文将对他做更多介绍)没过多久就成了圣徒。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鲍依修斯的著作提出了一个久悬不决的问题,那就是一个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必然是其时代的产物。鲍依修斯生活在一个对公正和理性的探索抱有敌意的世界,那个时代到处充斥着迷信和狂热。然而在他的著作里,这些外在压力似乎丝毫也没有显露出来,而且他的问题也绝不是那个时代所特有的问题。当然,罗马贵族阶级不大肯轻易地屈从于流行时尚与宗教狂热。在帝国覆亡之后,某些旧道德仍在这些贵族当中存在很久,甚至传承下来。在某种程度上,这或许就是鲍依修斯伦理思想中带有斯多葛倾向的原因。可是如此一来,这一事实本身却必须得到解释:尽管外有蛮族侵扰,内有狂热情绪盛行,这样一群坚守旧道德的人仍得以存续。我想,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一方面,人确实是传统的产物。首先,他们会受到成长环境的影响;后来,他们的生活方式又从他们忠于的传统中得到了帮助,而不管这种忠诚是完全出于自觉,还是多多少少出于盲从。另一方面,各种传统不太受时间的制约,它们呈现出自己的一种生活,并且可以长期存在。它们就像压在表层下的暗火,一旦再次获得支持,就会被再次煽成明火。在蛮族入侵时,社会动荡不安,但古典时代的传统依然或多或少在那样的环境里得以保留,所以鲍依修斯那样的人物才能够在当时脱颖而出。但是,他必定意识到了将他与同代人隔离开的那道鸿沟。这取决于传统本身的活力,也相应地多少需要些毅力来支持它。毫无疑问,鲍依修斯需要鼓起他的全部勇气。

大格里高利,也就是《对话录》的撰写者,被誉为西方教会的第四位博士。他出生于公元540年,具有罗马贵族的血统,并成长于富足奢华的环境。虽然他接受了教育,却没学过希腊文。这一缺憾永远也无法弥补,即便他后来在宫廷里居住了长达6年。公元573年,他当上了城市的行政长官。但没过多久,他好像感受到了神的召唤,弃官舍财,做了一名本笃派僧侣。在做了这种特别的决定后,他便开始过上严苛、节俭的生活。长此以往,这损害了他的健康。然而,他所过的生活并非他之前期望的那种专心思考的生活。人们也未忽视他的政治才干,教皇裴拉鸠斯二世命其担任君士坦丁堡宫廷的大使,这是因为此时西方仍要向君士坦丁堡象征性地表示忠诚。自公元579年至公元585年,格里高利虽身在宫廷,却未能完成他的主要使命,即煽动皇帝与伦巴第人开战。当时,已经不再是军事干预的时代,因此查士丁尼最后几次军事企图尽管带来了一些暂时的胜利,但到头来仍是竹篮打水。

一回到罗马,格里高利就到他设在之前宫殿里的修道院待了五年。公元590年,教皇离世,只想当僧侣的格里高利却被选为继任者。这样一来,格里高利只能施展其所有的政治手腕,来应付西罗马政权瓦解后留给国家造成的动荡局面。意大利正被伦巴第人践踏,非洲在被莫尔部族袭扰的孱弱的拜占庭总督管辖下成为人们相互争战的地方,西哥特人和法兰克人在高卢交战;与此同时,被盎格鲁-撒克逊入侵者非基督教化的不列颠,已经成了异教的领地,异端对教会的烦扰还在继续,道德的普遍败坏即将危及那些本应指引教士生活的基督教原则。圣职买卖四处泛滥,以致在长达500年的时间里都无法进行有效的遏制。格里高利接过所有这些棘手的麻烦,并且尽其所能加以遏制。然而,正是这种席卷西方的混乱状况,让他得以在前所未有且更为牢固的基础上建立起教皇的权力。在这以前,从没有哪个罗马主教能够像格里高利那样如此广泛行使过权力,而且还如此成功。格里高利能够做到这一点,主要靠的是给神职人员和世俗统治者写了大量信件。在他看来,这些人或许未能尽到职责,又或者犯了越权之罪。通过发布《主教法规》一书,格里高利为罗马在管理一般教会事务中至高无上的权力奠定了基础。这部纲领性的书在整个中世纪都受到高度推崇,甚至还传入了东正教,不过他们所用的是希腊文译本。格里高利的神学教诲使《圣经》的研究转向象征性的解释,而忽视了纯粹的历史性内容,以致在文艺复兴之前,这种历史性的内容一直都被人忽略。

虽然格里高利为巩固罗马天主教的地位做出了许多坚决的努力,但他仍属于一个视野狭窄的人。在政治方面,当皇帝的一些过分行为也符合他个人利益或当他觉得反对会带来危险的时候,他就会对之表示宽容。相较于安布洛斯这样的人,他就是一个很有手腕的机会主义者。他为扩大本笃会的影响做了很多事,而这个修士会成为后来修道院的原型。不过,那时候的教会对世俗学问毫不尊重,格里高利当然也不例外。

【注释】

[1]保罗,亦译“保禄”。《圣经》中初期教会主要领袖之一。据《新约全书》记载,原名扫罗,起初迫害耶稣门徒,后改信耶稣的教义。竭力主张克服犹太教的民族局限性,把基督教传给非犹太人,并亲自把基督教传到小亚细亚和希腊、罗马等地;后在耶路撒冷被捕,解往罗马,为罗马皇帝尼禄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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