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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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火攻者明,水攻者强/自卫还击作战中喷火兵的神奇威力【原文】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精解】这段话实际上是将火攻与水攻相比,突出火攻的重要作用和特点。首先,孙子肯定水攻与火攻都是借助自然力对敌发动攻击的有效手段。“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佐”,即辅佐、辅助之意。问题是“明”和“强”两字不太好理解。有的人理解成用火攻助战则效果...

火攻者明,水攻者强/自卫还击作战中喷火兵的神奇威力

【原文】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精解】

这段话实际上是将火攻与水攻相比,突出火攻的重要作用和特点。

首先,孙子肯定水攻与火攻都是借助自然力对敌发动攻击的有效手段。“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佐”,即辅佐、辅助之意。问题是“明”和“强”两字不太好理解。有的人理解成用火攻助战则效果明显,用水攻助战则力量强大。恐怕我们不能这么理解。清代学者王念孙曾指出,《左传·哀公十六年》和《国语·周语》都有“争明”一词,它与“争强”是一个意思,这里的“明”和“强”是“异文同义”,字不相同而意思一致。说的是在发动攻势时用火助攻与用水助攻一样,都能取得显著效果,因此在战争中要合理运用两种手段。

战争最讲究借助一切外力,战场环境中有什么条件可用就拿过来用,以延伸军人的手臂、增强攻击的力量。所以,什么时候用火攻,什么时候用水攻,没有一定之规,完全根据战场条件而定。如果战场上同时具备火攻和水攻的条件,当然两手并用。但是,相对来说,水攻受自然条件限制更大,必须有相当规模的水源和我高敌低的地势,否则难以采取水攻。而且,其杀伤力也相对温和一些。

所以,孙子接着说:“水可以绝,不可以夺。”“绝”指隔绝阻断,杜牧注《孙子》时曾将“绝”解释为“绝敌粮道、绝敌救援、绝敌奔逸、绝敌冲击”。“夺”即消灭去除、使失去,指的是使敌方的士卒、粮食、财物等因被焚烧而消失。应当指出的是,水攻并非只有隔绝的作用,如《武经总要前集》曾指出水攻有5种作用:绝敌粮道,沉敌之城,漂敌之庐舍,坏敌之积聚,使敌百万之众缘木而居、悬釜而炊。可见水攻的作用是多样的,除了隔绝还有巨大的破坏作用。水攻虽然有强大破坏力,却很容易成为双刃剑。如南北朝时期陈朝名将吴明彻当年采取水攻,结果没有淹着敌军,反而淹了自己。

太建九年(公元577年)10月,陈宣帝听闻北周灭北齐,意图乘机争夺淮北地区,于是诏令吴明彻进军北伐。吴明彻的部队抵达吕梁,北周的徐州总管梁士彦率军抵抗交战,吴明彻多次打败他,于是梁士彦退兵彭城,守卫城池,不敢再出战。吴明彻又引清水河的水灌入城中,在城下环列船舰,加紧攻打。北周派上大将军王轨率军救援。王轨轻装从清水进到淮口,在水中横着竖起一排木头,用铁锁穿住车轮,阻断船的通道。将领们听说后,很惊慌、害怕,商议劈开拦河坝,移动军营,用船载马。马主裴子烈建议说:“要是劈开拦河坝放船下去,船肯定倾覆,怎么能行呢?不如先把马打发出来,这样就行了。”刚巧吴明彻采纳了这一建议,自己陈书请示掘开拦河坝,趁着水势退军,希望获得成功。可是,等到掘开大坝,水势渐渐小了下来,船到清水口时都不能渡过,部队迅速溃散,吴明彻走投无路,于是被擒。

虽然这只是个别案例,不代表普遍规律,但也足以说明水攻比火攻更不容易操作。孙子正是因为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才明确地说“水可以绝,不可以夺”,多少体现出他对火攻的偏爱。明代兵学家茅元仪在《武备志·兵评诀》中曾指出这两句话是“借水以赞火之功也”,他讲的是有道理的。仅在三国时期就有火烧新野、火烧赤壁、火烧夷陵等经典的火攻战役,足见其使用之频繁,杀伤力之大。

其实,说起火攻,我恐怕还是有一点发言权的。因为我曾经是喷火兵,作战期间排长牺牲之后还曾经代理过一段时间喷火排排长。不过,最初我并不愿意当喷火兵,从新兵连分配到师直防化连喷火排时,我一见到喷火器就泄了气。那家伙又笨又重,射程又近。装满油料的情况下,重50多斤,而最远射程只有45米,一旦油料稀释了,很可能只能打个二三十米。它还有一个特有的毛病,那就是后坐力巨大。击发时,为了保证火柱飞向瞄准的目标,必须保持人枪一体,在巨大后坐力推动下,身体在地上需要正直后移,不能歪斜,否则火柱就会偏移。可是击发瞬间后坐力重达上百斤,全都撞击在腰杆子上。

这些不利因素到了战场上就变成了要命的危险了。武器重,动作就慢,我们被敌人发现和击中的概率就高。射程近,不得不近处开火,十几米,甚至几米之内都有可能,生还的概率更低。后坐力大,如果第一瓶油打偏了,空中飞过一条火龙,相当于给敌人直接标示了喷火手的位置,喷火手很难有机会再次瞄准喷火,不是遭到敌人的火力压制难以前进,就是被击中而牺牲。正因为有这么多不利因素,以至于我们与机枪手、火箭筒手相比,真有点像“丑小鸭”和“灰姑娘”。上战场之前,就连我们自己都觉得立功恐怕主要是那些武器轻、射速快的战友的事儿了,我们喷火兵背着这种将要淘汰的笨家伙,能活着回来就不错了。

没想到,坏事变好事。我们喷火兵在山岳丛林地带作战中发挥出特有的作用。越南山多林密,越军躲在山洞、堑壕、暗堡之中,直射火器很难发挥作用。喷火枪喷出的火柱是软的,可以拐弯儿、溜缝儿,钻入隐蔽之处。击发之际,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一条“火龙”飞出去,前方顿时变成一片火海,油料喷到哪儿,哪儿就迅速燃起大火,而且敌人越试图扑灭,火势就越大,足以烧死敌人,烧毁工事。火柱喷出瞬间的温度高达800℃~1 100℃,即使是坦克,其内部一些部件也能被烧毁,火顺带燃烧完坦克附近的氧气,使坦克内的敌人窒息死亡。

作战之中,我们排共消灭敌军暗堡、地道、山洞之类的火力点35个,摧毁各种战场目标38个。其中,我带领的班消灭火力点13个,摧毁各种目标10多个。全排荣立集体一等功,我班也立集体一等功。当然,我们伤亡也很大。全排33人参战,排长和两位新战士牺牲,负伤16人。其中,三四位战友因喷火距离太近,被返回的火焰烧伤。

放眼整个自卫还击作战期间,各部队喷火兵共消灭越军地堡、洞穴、坑道等各种火力点1 000多个。其中攻下的几处——由法军留下、又经越南人加工后能容纳数百人的大型而坚固的地堡,就是因为喷火兵先上,将火焰喷射进去,使敌人丧失抵抗能力,然后各兵种才将其合力拿下来的。在1984年4月我边防部队再次收复老山、夺取者阴山的战斗中,喷火兵消灭敌人火力点等目标近200个。

真可谓,小兵种,立大功。

或许有的朋友会说,你讲的喷火兵的故事与孙子所说的火攻不是一码事儿吧。的确,同中有异。都是火攻,孙子讲的是战役、战斗中的一般战法,我们喷火兵则是战斗中的具体战法。但是,我还是想借此机会纪念那些战友、宣扬战友们的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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