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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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农村经济的回顾与前瞻——专论米谷农业地带

韩国农村经济的回顾与前瞻——专论米谷农业地带据1932年的统计,韩国农民占总人口的77.7%,农业生产占全生产额的58%,可见韩国的经济基础大部分在农村,在今后韩国再建的过程中,农村经济的建设,当然是最重要的了。我在本刊上期《韩国经济再建设问题》一文中,虽然也曾论及韩国今后农村再建设的问题,可是没有作比较详尽的检讨,所以这次还要来用这个专题来讨论。朝鲜的水田...

韩国农村经济的回顾与前瞻——专论米谷农业地带

据1932年的统计,韩国农民占总人口的77.7%,农业生产占全生产额的58%,可见韩国的经济基础大部分在农村,在今后韩国再建的过程中,农村经济的建设,当然是最重要的了。我在本刊上期《韩国经济再建设问题》一文中,虽然也曾论及韩国今后农村再建设的问题,可是没有作比较详尽的检讨,所以这次还要来用这个专题来讨论。

朝鲜的水田,大部都在南部,就是现在美军统治下的京畿道、忠清北道、忠清南道、全罗北道、全罗南道,以及江原道的一半。南部共有36 781平方里,占全国面积的43.1%。人口有14 485 000,占全国人口63.5%。水田有1 254 500町(每町合2.45英亩),占全国水田总数73.7%,谷物的收获,占全国谷物总收获的62.4%。所以朝鲜南部可以说是朝鲜的农业地带。至于朝鲜北部,在最近六年中,已日趋于工业化了。

农业的处女地“

以前朝鲜的水田,韩民称之为“”。就是说:这等水田没有什么水利的设备,完全靠天下雨,贮在田里,藉以种植的。朝鲜并非没有水川,可是时常泛滥,既没有蓄水池调节,也不筑堤防,同时支流很少,不够作水田灌溉用的。这种用原始耕作技术来耕作“”,竟占耕田总数的60%,约有90万町,如果老天不帮忙,一旦遭遇了水灾或旱灾,那就没法耕作,这样的“”,收获既没有确切的把握,有谁再肯下本钱去施肥呢?因此耕作的技术老是没有进步,从古以来始终保持着原始状态。往往三年间,不是受一次水灾,便是旱灾,时常任其荒芜,无人顾问。三年一获,十年三获,久已成为普遍的现象。农民们几乎没一个不是存着靠天吃饭的心理,谁也没有心思去设法改良,韩国农民的保守性就是这样养成的,要比任何一国来得保守。这些“”因为三年一种,土地得二年的休息,若遇风调雨顺,便可得到丰收,所以朝鲜因天时关系,大丰年和大凶年是常见的事,他们的农村经济和食量问题,几乎完全受着自然的支配,过去朝鲜的耕田,大概在河川沿岸的,因为不讲究水利,往往半荒半熟。灌溉的田,都沿着山谷,成为“涧田”,山旁没水的地方,都是麦田。

经济的猛虎侵入了农业处女地

自从日本吞并了朝鲜,日本为了解决本国的米荒,便不断地设法把朝鲜的产米增加,使朝鲜农业现代化,主要的是京城以南七道米产增加计划的实行。同时那些日本内地农村里无法施展的人们——日本的地主和农民,也开始向原始化的朝鲜农村作经济的侵略,在这个农业的处女地上,便侵入了经济的猛虎,真不知害了多少的韩国农民呀!

不可否认的,这些农业处女地上的经济猛虎,对于韩国农作技术是大大地改进了。他们利用“水利组合”,十多万町水田的灌溉已经改善,20%水田的水利已有了设备,虽没有发挥其高度的生产,却也渐次可免凶荒,7.5万町步的旱田也已变成了“”,勉强可以种稻。关闭了峡做成的大规模蓄水池也已有了,蜿蜒几十里的配水路,也是纵横地流过着广大的平原。他们还曾封锁海面,开拓了几万町的水田,这不能不算是一种伟绩。农业的现代化是在韩国出现了,同时韩国农村经济的殖民地化也更深刻了。

韩国农民过去有时也施肥,只是用些灰和粪,现在已被强迫用肥田粉了。至于品种的改良,80%已使用日本运来的改良种子,因此朝鲜的米也是日本化的。日本这个米产增加计划,事业资金共用去了1.1亿元,而且所得到的代价,历年从韩国农民那里榨取得来的,那只有用天文数字来计算的。在1911年到1917年平均每年韩国米谷的总产额是12 777 000石,输到日本的只1 309 000石,到1933年和1934年平均产额1 309 000石,输到日本的竟达7 830 000石。生产力虽不断增加,而输到日本的更加率度的剧增。经济的猛虎正想把韩国的农村吞噬下去。

经济猛虎吞噬下的韩国农村

自从货币经济的强力侵入了朝鲜农村,那些经济的猛虎侵入农业处女地,农民的负担一天天的加重,地税、杂捐、水税、水利组合费、肥料金、土地工业及修缮费,都得由佃户负担,一切费用听凭地主压到佃户身上,或用别种名目转嫁到佃户。(据1933年6月朝鲜总督府的调查,米一石的生产费需20.98元,而市价却每石只价20元)。而各种农产品都被统制收买,许多日用品都被置专卖制度之下,连日用品的香烟也专卖的,自己喝的酒,也不能酿造,而代替草鞋的胶皮鞋又不能不买。农民的出品被限价统制着收买,而日用品必须在专卖制度下用高价买进,当然是入不敷出的了。实物经济既一天天被打败,货币经济一天天在强大,农民的东西能够变货币的只有农产品,农民需用钱时,只得忍痛把自己留着吃的米到市上去出卖,换货币来纳税或购日用品。所有农产品除了被收买的以外,也就一批批运入市场而货币经济化,结果还不是都给日本人吃了去。

韩国的农村经济,在日本强烈的殖民地政策之下,第一个现象:就是自耕农的坚守和佃农的增加,从日本1918年到1932年佃租已增加到12万町,而新开垦的和海面开拓出来的水田达13万町,而那些农民又都是资本主义下的新佃农。从1914年到1933年,自耕农从569 517户减为440 592户,自耕兼佃农从1 065 705户减到724 741户,而佃农从911 261户增到1 563 056户,在荒山垦荒的火田民从极少数增到82 572户。第二个现象是:自耕农每户平均耕作面积在增加,佃农每户平均耕作面积在缩小,而那些自耕农耕作面积多的,又大多是些日本农民。我们只要看从1929年自耕地占44.9%,到1933年只减到43.7%,佃耕地只由55.1%加到56.3%,知道自耕地和佃耕地历年的比例无多大变动,而佃农增加之数却很多,自耕农减少也不少,就很显然。据1936年的统计,南部耕田的分配比例有如下表:(百分比)

第三个现象是:日本大地主每年在增加而韩国地主每年在减少。我们有下列两表就很显明:

50町步以上大地主1921年—1932年比较

1930年大地主所有状态表

这些统计距今已是十多年,在这十多年中日本人兼并韩国土地更是厉害,所有耕田十分之八已为日本大地主所有了。

“地主”“舍音”和“看坪法”

这样不是朝鲜的农民大多成为日本大地主的佃农了么?本来韩国地主对佃户的剥削已很可怕,日本的大地主来得更凶了。韩国的小地主大多自己收租,日本的大地主和以前的“两班”(官吏阶级),每多是“不在地主”,常委托“舍音”(即庄头)及农监代为管理和收租,地主既想多收,“舍音”又想分肥,一面欺骗地主,一面敲诈佃农,积弊重重。(据朝鲜总督府的调查,此中积弊其有十多种之多)。朝鲜地主收租的办法,大概可分“定额法”和“分益法”两种。定额法大多行于旱田,不问丰年凶年有一定的租额,水田过去因水利关系,收获有大丰大凶的差别,所以多行分益法。分益法有所谓检定、制定,每年到收成时,地主或舍音会同佃户实地检视“庄稼”,以定分益之多寡,这叫做“执租法”,俗称为“看坪法”。但因地主和舍音可以强迫行使职权,检定每多不公平,地主和舍音总是想多取于佃户,地主或舍音如果不能达到欲望,就时常调换佃户,佃租权的变动在1930年的一年中达二三万件之多。从来朝鲜的惯例,佃作权夫子相传的很少,一切都无法律保障,而朝鲜农民除农业以外,别无他种职业可做,佃户争租田地更甚,当然地主权力强大,佃户自居不利地位。当订立新赁田契时,地主便提出种种额外要求,例如租佃保证金例、地主交际费咧,名目繁多。而介绍土地租借的中间人也乘此敲诈,要介绍费,叫做“离作料”。朝鲜的不在地主竟占总数的31%,他们不认识田地和佃户,便一任舍音和农监去管理。日本的那些资本主义大地主——东洋拓殖会社及其它农业会社,更是茫无所知,只是指使着舍音或农监多取于佃农而已。

地主收租佃户交租后剩余米谷分配表(单位日本“石”)

“春穷民”和“长利谷”“立稻差押”

在这里的地主和舍音两重压榨之下,又加上各种捐税,更遭遇统制和专卖制度的掠夺,农村经济哪有不破产之理?“春穷麦岭难越”,这一句谚语,就遍传于朝鲜农村中,就是说秋收的米,到春天就已没有,真是穷了,一直要到六月麦熟的时期,这是个最难渡越的。这不仅佃农如此,韩国的自耕农也每多如此。据1933年庆尚北道农务局的调查:调查村落53处,调查户数2 491户,调查家族15 089人。平均每户每年收入131.86元。每家杂入8.50元,合计140.40元(应为140.36元)。支出地税12.93元,户税6.03元,农户及水利费1.8元,肥料工资23.27元,合计45.10元(应为44.03元),存余86.30元(应为96.33元)。这86.30元(应为96.33元)如何能够一家一年之用。每户平均6口,每人每年只14.40元(应为16.05元),每月只1.20元(应为1.34元),如何能应付呢?

据1930年朝鲜总督府的调查,所谓“春穷民”,自耕农约9万户(占总数18%),自耕兼佃农约33万户(占总数28%),佃农约48万户(占总数60%),这种情形在京城以南七道人口密度较高的米谷农业地带,尤为显著。到今日,事态当然更严重了。

春穷民既不能过日子,惟有靠借贷来度日。可是穷民们一贫如洗,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押呢?只有拿未来的收获作保证。高利的米谷借贷就到处流行,他们称做“长利谷”。在春天借一斗,到秋天要偿还一斗五升,如到秋天不能偿还,明年休想再借,这些借“长利谷”的春穷民为了要明年再借必然赶紧还清。而多数债权人在秋收时就派人趋集农村追索,春穷民就迫不及待的把米半干燥的就打出,正是过着“寅吃卯粮”的悲惨生活。

春穷民除了吃长利谷以外,不免典质度日,有时也举债,用未来的收获作抵,到期稍有延迟,不免发生扣押米谷或前往割稻的事件,他们叫做“立稻差押”。据朝鲜总督府统计,在1930年“立稻差押”案件约8千件,1932年把其它农产作押的有7.2千件,这种情形以前是很少的。扣押的原因,大多为了债务,为佃租的只占20%。今日的情况当更恶劣。这都说明为了春穷民的困穷状态。

韩国的农民为了要纳税和买日用品,保留不住自己吃的食粮,为了地租率的增高和种种剥削,以及偿还长利谷和立稻差押,一粒粒的米都到了日本大地主和大商人的手中,陆续运到了东京大阪。韩国在这种情况之下,碾米业就很发达,成为一种新兴的工业,所碾好的米当然是运往日本的。从1912年到1932年,韩国米的生产额有11 568 361石增到18 192 720石,可是韩民每人平均的消费量七斗八升九合降为四斗一升一合。种米的人是吃不到米了,只能拿些杂粮来代替。

“米产增殖计划”中农业技术的改进

在1920年,因为日本闹着米荒,米价飞涨,开始实施“朝鲜米产增殖计划”,一直到1934年世界经济恐慌,米价大跌才停止。在这首尾15年中,日本在朝鲜竭力使其米产增殖,其努力的方向有四:

(一)治水并水利设施的改善;(二)种子的改良;(三)肥料的增施;(四)农具的改良并机械化。“水利组合”的蒙利面积,在日本吞并朝鲜前仅7 252町,到1934年已增至226 599町,此外水利组合以外的水利蒙利面积还有38 107町,合订264 706町。

优良种子的种植,在1925年有占全面积72%,到1933年占达78%。优良种子的收获量,在1925年有11 974 000石,到1932年有12 886 000石,占全收额的70%。

贩卖肥料在1915年消费8 653鸈,到1931年增为315 885鸈,增加265%。自给肥料1915年10 482鸈,到1931年增至30 564鸈,增加192%。每段施用贩卖肥料额,1915年270鸈,1931年7 204鸈,增加166.8%,每段施用自给肥料额,1915年331鸈,到1931年增至697鸈,增加110%。

农具方面,煤油发动机在1928年共3 711架,马力16 945匹,平均每架748.9户合用,到1933年增到5 606架,马力23 886匹,平均每架536.9户合用。打水机,1928年动力的有772架,足踏的有2 000 004架,1933年动力的1 250架,足踏的26 047架。回轮式打稻机1928年80 262架,到1933年增到145 117架,增了81%。改良犁1928年41 240架,平均每架67.9户合用,1933年已增到147 449架,平均20.4户合用。

我们从上面许多统计数字看来,知道日寇在朝鲜实施“米产增殖计划”的十五年中,朝鲜的农业技术的确大大地进步了。

“佃作调停令”和“农地令”

日寇对于改进朝鲜农业技术是相当成功了,可是另一方面,所谓“振兴朝鲜农村”是大大的失败了。朝鲜的农业技术因为日寇侵略的愈深入农村而愈加进步,而农村经济是由日寇的愈深入农村而愈加动荡。原来日寇的改良朝鲜农业技术,是预备作更进一步榨取的,那么朝鲜农村经济的更加破产,更加动荡不安,是必然的。自从1931年以后,日本在朝鲜,虽也有穷民救济事业,农渔振兴方针,朝鲜佃作调停令,以及税制整理和副业奖励等方法,可是并没有什么成果可言。

1934年4月11日,日本颁布了“朝鲜农地令”,这个农地令还是保护日本地主利益的为多,保护佃农利益的只是些空文而已。这农地令既没有规定佃租率,而佃作期间规定“普通庄稼”三年,“永年庄稼”七年,因为他们认为佃农长期佃作是不利地主的,且有低落地价之虞,可是短期佃作,变动无常,不但不利于佃农,也不是增加生产的永久办法。从此佃农三年至七年间,每多将丧失其生命线的佃作权,落于乞人状态,或者流浪到中国东北,和西伯利亚等地。关于佃作权,虽然这农地令有“在租借人无背信行为原则下,地主不得拒绝更新”的规定,可是怎样叫做无背信行为,就很难说,依然是条空文罢了。这农地令,虽然有对于转租的规定,有佃户因收获减少得请地主减轻或免租的规定,可是转租的终了,总督有决定的大权。佃租的减免标准,佃作委员会有裁判权。

日本当局曾认定从来舍音的弊害,曾备置舍音薄子于各处警察署,令行取缔,然无效果。这农地令中虽有舍音设置必须呈报的规定,舍音变更必须核准的规定,还有关于舍音必须事项之规定,依然不能绝绝具根深蒂固的积弊。

在这个农地令中,总督的权力可说是最大了。舍音呈报的核准,永年庄稼的指定,转租的终了,收租额的检定,总督都有决定的特权,依然是由日人来包办剥削的制度。当朝鲜佃作调停令发表时,曾设置府、郡、岛佃作委员会,以为调停机关,可是委员老爷都是些日本官吏、地主和地方上有势力的人士,还不是仍旧偏在地主方面说话。这个农地令依然承认这为“相当有效的劝解机关”,赋予一切权力,如佃租额,缴纳时期,减免标准,佃作期限,租契更新,他们在当地均有裁判之权。大概对韩农的压迫和榨取是“相当有效”了,不但相当有效,是更加有效了。这些法令和规定,还不是替日本地主更加多了许多榨取的机会和保障?

自从日寇发动侵略战以后,朝鲜的米粮就全部被统制收买,而实行所谓配给制度,农民所配给到只是些杂粮。韩民农村经济的被摧残,较之中国尤甚。

韩国农村经济的回顾与前瞻

我们回顾韩国的农村经济,知道韩国的农村,在日寇吞并的35年中,因受日本政府和日本地主的双层剥削,陷入了整个破产的境地。农业技术是进步了,而农村经济的破产也跟着深入了。耕地大部分集中于日本大地主手中,而地主们对于佃农,又有地主和“舍音”农监的双重剥削,征收田租实行着极端榨取的“看坪法”——所谓检定制度,而佃作权又绝无保障,每当租契更新或订立时,又一任地主和中间人的敲诈。过去日本政府所颁布的佃作调停令和农地令,完全站在日本地主的立场,反使地主们的榨取剥削,有了法律保障。农民大多成为“春穷民”,过着吃“长利谷”的生活。米谷历年运入日本的数量激增着,而韩民每人平均的消费量却一年年在减少。

在这韩国复兴之际,要解救韩国的农村经济。第一步就得没收日本地主的土地,使韩国大部分的佃农从日本地主的桎梏中解脱出来。格拉基丹泽甫(Andrew I.Grajdanzev)在《远东观察报告》本年10月10日上,发表一篇《割裂的朝鲜》,(我国有舍刚韩国农村经济的回顾与前瞻——专论米谷农业地带译文,刊11月23日《前线日报》副刊)。其中有一段论及当前朝鲜的农业改革问题:

大家都知道,俄国一九四四——一九四五年间,攻占东欧各国的时候,鼓励分配耕地给予贫农,如果认为俄军在朝鲜也将采取同样办法,那是不无理由的。基于下列四种原因,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俄军在占领区内如果推行农业革命,是颇易收效的。(一)日本人在北方之土地权益,经不起这种改革。(二)北方的大地主们原本住在汉城,或于今年八月间逃亡汉城。(三)有些韩国的大地主们有被当做挪威的奎士宁般看待的危险。(四)北方大地主在北方的势力不如南方大地主们在南方势力之强大。

至于在南方美国占领区中,农业改革的希望比较稀少。美占领军能否下令剥夺日本人在韩土地所有权,这点尚属未知之数。报纸曾经载过,美占领军认为在韩日人和韩人可以同等享受政府权益云云,则我们可以假设财产所有权已包括在政治权益之内。阿诺德将军并且说过:‘……日本人可以不受限制不受歧视的享受一切自由’。在这种条件之下,在美占领区中要想推行一种迅速的农业改革,不但困难而且不可能了。照这样耽误下去,将来全面的调整和合流工作,恐怕难以着手了。

但是,朝鲜如果没有农业改革,则朝鲜的革新也就很少希望。

这些话把当前朝鲜的农业改革问题分析得很清楚。我们认为今后韩国应该立即让其自由独立,一切经济政策更应该由韩人自主,任何联合国不必越俎代庖。如果美苏二国在南北两部各自推行其经济政策,那么将来的调整更其困难了。为韩国前途复兴计,自应将农村经济加以彻底改革,而改革之道,也唯有没收日人的土地权。北方一带,大部是旱田,人口较稀少,而农产品的收获量也远不及南方。北方自耕农还占农民的四分之一,佃农约占百分之四十五。而南方的水田,久为日本大地主所看重,陆续为其所兼并,佃农占农民的大部,而米谷的生产量较富,又经十五年中的米产增殖计划,农业技术已大大改进,所以我们认为要改善韩国的农业,重点必须在南方。在南方一带,日人所经营的新式大农场很多,韩国今后必须把它接收而重加整顿。这些大农场要改为国营,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产业是日人的,没收自无问题,而其规模已有基础,经营起来也并不是难事。

至于那些韩国本国的地主们,过去利用日人势力来鱼肉农民的,自当调查清楚,予以韩奸的处分,没收其财产。大部分的地主,目前不妨任其存在。可是对于这些佃农,目前必须要予以法律的保障,佃租率必须减低,同时必须保障其永佃权,使佃农有休养生息和安居乐业的机会。“舍音”制度和检定制度必须彻底取消,使佃农不再受中间人的重重剥削。

现在韩国的土地权既部分在日本地主手中,如果由韩国新政府一律没收,那么大部分的土地就轻而易举地成为国有。至于韩国本国的地主,暂时让他私有,陆续可由政府发行公债,估价收买,所以韩国今后的土地改革,比较上比旁国容易推行的。所有土地既成为国有以后,至于土地的分配必须要审慎从事,必须要有周密而永久的计划,决不可鲁莽,更不可轻易随便地分配,而且分配的办法必须有绝对的标准。如果分配时把人口和劳动力作标准,那么人口和劳动以及田町数必须有精密的统计,但是各户的人口和劳动力,因生老病死,时常有变动,至于这些变动如何应付,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妥善的办法,而轻易平均分配,结果这个分配在当时是平均了,不久就会变成不平均的。如果因不评价而一再分配,不但影响生产,而将引起社会的紊乱。韩国大部分的人民是农民,在韩国工业没有发达以前,农民没有其它的出路,依然只有耕田。我们认为在目前的韩国,没法使农民都得适量耕种的田,只要采取适应目前环境的办法,暂时依旧耕种原来耕种的田,同时由政府陆续增设国营的大农场,开辟荒芜的土地,陆续把小农移往,使小农一天天的减小。在工业渐次发达的过程中,也可竭力奖励小农进入工厂成为工人。必须把小农一天天的减小,然后韩国的农村经济才有复苏之望。

等到韩国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小农陆续变成工人。那么国营农场可陆续补充,所有的农业也可渐次工业化。从今日韩国的农业情况来看,土地唯有收为国有,而农民只有使用权,必须逐渐使小农进入工业圈中,然后才能使农民得到适量的耕田。一方面政府可利用原有的大农场改为国营农场,一方面可利用荒地改善水利,增设国营农场,一方面可用合作社使农业的技术生产相互合作,消费也合作,这样韩国农业的改革,便可渐次进步。何况韩国农村上生产消费的合作团体——契,历史悠久,普遍存在,向合作这方面发展,一定会有成就的。要知道韩国目前的经济基础,完全在贫困的农村,要复兴韩国,对于农村经济必须使之改善。但也不宜用过于激进的办法,弄得一发而不可收拾。

(原刊《中韩文化月刊》1946年第1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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