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科学方法与新红学建立》
科学方法与新红学建立
清季以来,中国学术中新添三门显学:甲骨学、敦煌学和红学。前二学的诞生与考古发现及敦煌重现有关,它们涉及的内容关系整个中国文化史,红学则复杂一些。《红楼梦》只是一部小说,对它的种种研究和评论本应属于古典文学甚至就是明清文学的课题之一。然而,它在20世纪成了一门“显学”,不但论著极多,从业者甚众,且流派纷呈,新论迭出,足以与古代的“(文)选学”前后辉映。
晚清的光绪年间,“红学”一词就颇为盛行,不过那只是一种开玩笑的“诨名”,而非一门学者们严肃研究的学问。潘重规认为:“我认为自从一九一七年,蔡元培先生刊行了《石头记索隐》一书,引起和胡适之先生的论战。胡先生写的《红楼梦考证》,的确和清儒治经方法非常相似。而且经论战以后,引起全世界学人的重视。因此不断的搜求新材料,发掘新问题,造成了红学辉煌的时代。所以我认为真正的红学,应该从蔡胡两先生开始。”此一论断基本得到学界认可。
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完成于1915年、出版于1917年。该书认定《红楼梦》是政治小说,赋予一向不被学界重视的《红楼梦》以重大意义。此论由于得到当时若干论者的配合,因此极大地提高了这部小说的价值和影响。不过,从方法上讲,其《索隐》一书却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学术著作。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公然向蔡提出论战:“我为什么要考证《红楼梦》?在消极方面,我要教人怀疑王梦阮、徐柳泉、蔡孑民一班人的谬说。在积极方面,我要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我要教人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谬说”或许过于严厉,但在新文化运动的科学取向之中,胡对蔡的批评却有充分的根据。综合其大量论述来看,胡的红楼考证有三个意图:
第一,打破附会的红学。
胡适之前,盛行于红学领域的还有多种红楼评点,如王希廉的《护花主人批序》《红楼梦总评》《红楼梦分评》,姚燮的《读〈红楼梦〉纲领》,张新的《妙复轩评石头记》等,他们仿照金圣叹、毛宗岗等人的方法,就《红楼梦》的人物、章法、义理等作就事论事、加圈加点的评论。这些评点当然良莠不齐,迂腐荒唐之处甚多。但胡适无意以他们为靶子,原因是这些评点属于个人体会和阅读方法,是与否都没有太大的意义。而索隐派的意义则远为重要,不但早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就出现了有关红楼本事的种种猜测,此后又不绝如缕,以至于受过现代西方美学训练、在中国文化思想界地位极高的蔡元培也热情参与,而且索隐涉及对《红楼梦》性质的判断和对《红楼梦》意义的解释。在胡之前,《红楼梦》的性质与公众形象,基本上是由索隐派塑造的。到1922年,蔡的《石头记索隐》一书已印行六次。
其实,《红楼梦》的本事究竟是什么,贾宝玉等究竟影射何人之类的问题,索隐派并无统一说法。影响较大的有“清世祖与董鄂妃”论、“明珠家事”论以及蔡元培的“政治小说”三说。对前两说,胡适主要以历史事实批驳。他据明史专家孟森的《董小宛考》一书指出“小宛比清世祖年长一辈,断无入宫邀宠之理”;“明珠家事”说也有年龄上的问题,比如纳兰成德死时,明珠正处极盛时期,决不能说看到贾府兴亡的贾宝玉是影纳兰成德。蔡元培的《索隐》不再重复红楼所影为一家一户之论,而是认为小说是“康熙朝政治小说”,“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书以上,加以数层障幕,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状况”。蔡在索隐时博雅审慎,所论内涵小说的性质(政治小说)、作者动机(排满立场)、作品结构(多种层次),不但比具体指实某家某事更为通达,且其红学观也很难轻易否定。唯其如此,蔡才成为胡批评索隐派的重点。胡首先不同意蔡的方法:“每举一人,必先举他的事实,然后引《红楼梦》中的情节来配合。……我总觉得他这部书还只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既然是猜谜,就不能以真事与小说不符的方法来反驳,“这个谜,除了做谜的人自己,是没有人猜得中的”。胡强调《红楼梦》不可能是这样的谜:“假使做《红楼梦》的人当日真个用王熙凤来影余国柱,真个想着‘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國字俗写作国,故熙凤之夫曰琏,言二王字相连也,’——假使他真如此思想,他岂不真成了一个大笨伯了吗?他费了那么大的气力,到底只做了‘国’字和‘柱’字的一小部分;还有这两个字的其余部分和那最重要的‘余’字,都不曾做到谜面里面去!这样做的谜,可不是笨谜吗?用麒麟来影‘其年’的‘其’,‘迦陵’的‘陵’;用三姑娘来影‘乾学’的‘乾’:假使真有这种影射法,都是同样的笨谜!假使一部《红楼梦》真是一串这么样的笨谜,那就真不值得猜了。”
像蔡元培这样明智通达的人,在红楼索隐中都有这样的谬误,胡当然可以断言:“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路。……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作,时代、版本等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问题不只在于结论,而在于方法。
第二,建立科学的红学。
胡考证红楼的直接目标是要“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具体言之,“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红学的方法就是运用我们力所能及搜集到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抽出一些比较的最近情理的结论。
关于作者。此前只有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曹寅(楝亭)之子“雪芹撰《红楼梦》”一说。胡从此出发,在俞平伯和顾颉刚的帮助下,查找了《江南通志》《八旗氏族通谱》《曹楝亭全集》等书,得知曹家祖三代都做过“江宁织造”,四次接驾,“天恩祖德,锦衣纨绔”,倍极荣华富贵,与《红楼梦》中的贾府相似。从新得的杨钟羲的《雪桥诗话》中,知道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从《八旗诗抄》和《八旗文经》等书选收的敦诚、敦敏的诗中,知道曹雪芹晚年穷困潦倒、纵情诗酒的颓境。再证之以《红楼梦》开卷的“作者自云”中“将真事隐去”诸语及第十六回王熙凤等谈论皇帝南巡之事,曹家世系及命运与贾家世系及命运的吻合等,认为“《红楼梦》是一部真事隐去的自叙,里面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
关于续作。胡当时所见只有一百二十回的程甲本、程乙本和八十回的“戚本”三种,他认为“戚本大概是乾隆时代无数展转传抄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种”,并由此推断《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乾隆五十六年后才有百二十回。从俞樾的《小浮梅闲话》等书提供的材料的中,胡适得出“高鹗续书”的结论。此论经俞平伯等人进一步论证后,几成学界共识。但1959年《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发现后,一些研究者认为高鹗并没有续作后四十回。
关于版本。1927年,胡适收购了后来被通称为“甲戌本”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研究后发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胡适断定,甲戌本是最古的《红楼梦》写本,与曹雪芹原稿最为接近。而本书中的脂砚斋批语,有助于进一步考定曹雪芹家事、卒年,有助于认识《红楼梦》“原本”情况及曹雪芹原来设计的后半部结构等。胡适开创了版本学和脂批的研究,他的很多结论也已为学界所公认。此后十多种旧抄本的陆续发现及对脂批展开的研究,应归功于胡适的首发。
自叙传、曹作高续说是胡适从作者及版本的考证中得出的主要结论,胡适的学生俞平伯、顾颉刚等后来的“新红学”家对“自传说”既有认同也有保留,对曹作高续则完全赞同。与胡重在历史材料的考证不同,俞重在《红楼梦》前后文本的对勘,顾介于两者之间:“适之先生常常有新的材料发见;但我和平伯都没找着历史上的材料,所以专在《红楼梦》的本文上用力,尤其注意的是高鹗的续书。”俞平伯工作的意义在于,胡提出高鹗续书的根据是“戚本”的参照和俞樾的旁证,但在俞看来,“证据固然重要,总不如内容的研究更可以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个人作的”。俞著《红楼梦辨》,始终围绕着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文本,一方面辨伪,辨别高续是否符合曹雪芹的本意;另一方面是存真,考察前八十回中有什么可以商讨的,后四十回中有什么遗文佚事可以搜辑:“我处处去寻找前后的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来攻击四十回,使补作与原作不可调和,不能两立。我们若承认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时承认后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通过俞平伯的研究,曹作高续获得了更严格的论证,其对若干细节的对勘校正也为读者领略《红楼梦》文本的精细提供了线索和范例。
“新红学”之所以是科学的,不在于结论而在于方法。方法就是实事求是,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从作者生平和版本推出结论,就是从考证曹雪芹的身世来说明《红楼梦》的主题和情节。本来,蔡元培的索隐也是重证据的,元春、宝蟾等人因为证据不够,蔡就没有轻易断言她们的本事。但胡认为,对于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证据”只能是能够考定作者、时代、版本的证据,而不能是随便引来穿凿附会的证据,离开了作者的生平,“古往今来无数万有名的人,那个不可以化男成女是大观园里去,又何止朱竹垞、徐健庵、高士奇、汤斌等人呢?”不能先有成见再去找证据,“我很盼望读《红楼梦》的人把向来的成见暂时丢开,大家揩揩眼镜来评判我们的证据是否可靠,我们对于证据的解释是否不错”。第三,传播科学的方法。
胡适反复强调,他之所以考证《红楼梦》,动机不只在于催生红学,而是宣传一种科学方法。“我的几十万字的小说考证,都只是用一些‘深切而著明’的实例来教人怎样思想。”“在这些文字里,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考证《红楼梦》只是他应用科学方法研究古典的试验,“新红学”的成立其实是胡适的非预期性后果。相对而言,俞平伯作为文学家,目的比较单纯,就是“只希望《红楼梦辨》刊行之后,渐渐把读者底眼光移转,使这本书底本来面目得以显露”。而顾颉刚则与胡适一样,主要将有关《红楼梦》的考证,视传播科学方法的一种途径。在其为俞平伯《红楼梦辨》所作的序中,顾颉刚不但更具体地重述胡适上述观点,更把红学考证与中国学术思想上的辞旧迎新结合起来:
……自从有了《红楼梦》之后,“模仿”“批评”和“考证”的东西如此的多,自然由于读者的注意,但为什么做出的东西都总是浮浅的模仿,尖刻的批评,和附会的考证?这种思想的来源是在何处?……浮浅的模仿出于《尚书》之学,尖刻的批评出于《春秋》之学,附会的考证出于《诗经》之学。它们已有了二千年的历史,天天在那里发挥它们的毒质,所以这种思想会得深入于国民心理,凡有一部大著作出来,大家就会在无意之中用了差不多的思想,做成这三类东西,粘附在它的上面。《红楼梦》本身不过传播了一百六十余年,而红学的成立却已有了一百年,在这一百年之中,他们已经闹得不成样子,险些儿把它的真面目涂得看不出了。
……
第一,红学研究了近一百年,没有什么成绩,适之先生做了《红楼梦考证》之后,不过一年,就有了这一部系统完备的著作,这并不是从前人特别糊涂,我们特别聪颖,只是研究方法改过来了。……我希望大家看着这旧红学的打倒,新红学的成立,从此悟得一个研究学问的方法,知道从前人做学问,所谓方法实不成为方法,所以根基不坚,为之百年而不足者,毁之一旦而有余。现在既有正确的科学方法可以应用了,比了古人真不知便宜了多少,我们正应当善保这一便宜,赶紧把旧方法丢了,用新方法驾驭实际的材料,使得嘘气结成的仙山楼阁换做了砖石砌成的奇伟建筑。
中国传统的人文之学,特别是考证是否只是“附会的考证”或“不成为方法”,这是可以讨论的。实际上,无论是胡适的“整理国故”还是顾颉刚的古史辨,都大量吸收了传统的考证之学。即使对《红楼梦》,顾也承认:“我因为受了阎若璩辨《古文尚书》的暗示,专想寻出高鹗续作的根据,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如何的联络。”严格地说,胡、顾所说的科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达尔文(Charles Darwin)的进化论、杜威(John Dewey)的实验主义重新解释、加强后的传统考据方法。因为这是一种中西合璧的方法,所以能迅速普及开来,为同时代的学者所欢迎、所使用。
就反对索隐派而言,胡适的批判是有力的,但他不可能终结红学索隐。一方面,《红楼梦考证》发表后,索隐派一度陷入困境,从此也不再是红学主流。另一方面,索隐派并未缴械投降。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中即对胡适做了回应,坚持认为自己的索隐是有原则、重证据的,即使不确,也不能否认全部索隐。作者、版本问题固然重要,但索隐,也即“情节考证”,并非不重要,中国文学历来有此传统,猜谜是“中国文人的习惯”。最后,蔡还反击了自传说,“书中既云真事隐去,并非仅隐去真姓名,则不得以书中所叙之事为真”。1927年,蔡又在为寿鹏飞《红楼梦本事考证》作序时坚持旧说:“此类考据,本不易即有定论,各尊所闻,以待读者之继续研求,方以多歧为贵,不取苟同也。先生不赞成胡适之君以此书为曹雪芹自述生平之说,余所赞同。”胡适所做的作者是以版本考证,不能取代情节考证;而只要考证情节,索隐派自有用武之地。所以寿鹏飞之后,红学索隐仍不绝如缕,重要著作有1934年景梅九的《红楼梦真谛》、1959年潘重规的《红楼梦新解》、1972年杜世杰的《红楼梦原理》、1980年赵同的《红楼猜谜》、1984年李知其的《红楼梦谜》等,他们都与蔡元培一样强调小说的民族感情和政治倾向。
就创立新红学而言,胡适的方法和观点长期获得承认。俞平伯紧接胡适之后出版《红楼梦辨》,三十年后的1953年周汝昌又出版《红楼梦新证》,新红学体系基本建立。它的一些主要结论,曹雪芹是作者,迄今仍是较能使人心安理得的判断;自传说虽然有包括俞平伯、顾颉刚等人的种种怀疑和否定,但长期支配着红学研究;曹作高续则直到1959年“梦稿本”出世后才受到质疑;新红学得以建立的方法即考证,迄今仍是红学的基本方法之一。1961年6月21日,胡适还在谈话中说:“我对《红楼梦》的最大贡献,就是从前用校勘、训诂考据来治经学、史学的,也可以用在小说上。”用这种方法胡打破了近百年中有关红楼的种种猜测附会之论,破除了索隐派的种种迷雾,第一次把红楼带到正当的学术研究的轨道。从此后的红学发展来看,考证不但可以用在红学上,而且差不多就是红学唯一的方法。幸运的是,从作者到文本,《红楼梦》确实有许多问题需要考证,而不时发现的一些新材料的发现又使考证得以可能。比如早期抄本的出现,曹雪芹家世材料的发现,使红学考证数十年香火不辍。只要有问题、有材料,新红学考证就可维持。
就宣传科学方法而言,胡适取得了最大的成功。参与奠定新红学基础的顾颉刚,从中受到方法的训练开创了“古史辨”学派。如顾所自述:“适之先生第一个从曹家的事实上断定这书是作者的自述,使人把秘奇的观念变成了平凡;又从版本是考定这书是未完之作而经后人补缀的,使人把向来看作一贯的东西忽地打成了两橛。我读完之后,又深切地领受研究历史的方法。”顾颉刚对胡适、对新红学考证方法的高度评价并不杂有个人感情。1943年8开始,上海的《学术界》曾把胡、俞、顾有关红学的通信辑为《考证红楼梦三家书简》分期连载,编者的按语中说:“这三个人,于考证工作进行之际,相互讨论商榷,极为密切。其书翰往来,数不在少。我们可在这些书翰中,见出三家治学论证的方法,其重要性,有过于考证之结果者。”现代新儒家的开创者之一熊十力是鄙视红学考证的人,对胡这方面的贡献却有一个客观的说明:“在五四运动前后,适之先生提倡科学方法,此甚要紧。又陵先生虽首译名学,而其文字未能普遍,适之锐意宣扬,而后青年皆知注重逻辑,视清末民初,文章之习显然大变。”以至于不但郭沫若等20世纪3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者要批判他,1949年后还需要专门一个运动来清算他的“主观唯心主义”。
无论是在胡的主观构想还是在学术发展的意义上,新红学的起源和根本都在“科学方法”四个字。除了其悲剧性结局外,胡对《红楼梦》评价不高。在立意革新文学时,他以平民的立场推崇古代白话小说。其《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以《红楼梦》等小说为中国“文学正宗”,为“吾国第一流小说”。《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以自身体验设问:“我们今日居然能拿起笔来做几篇白话文章,居然能写得出好几百个白话的字,可是从什么白话教科书上学来的吗?可不是从《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等书学来的吗?”但具体到《红楼梦》的文学价值,胡从未推崇,“我常说,《红楼梦》在思想见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比不上《海上花》,也比不上《儒林外史》,——可以说,还比不上《老残游记》”。
但恰恰是通过胡的考证,《红楼梦》的地位在现代中国冉冉上升,红学成为其他学科可以仿效的典范学科,令学界人士竞相钻研。这正是“科学方法”的魅力。胡适认为,提高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的地位,重要的不是美学、文学上的赞扬,而是把它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我在中国文艺复兴运动的初期,便不厌其详的指出这些小说的文学价值。但是只称赞它们的优点,不但不是给予这些名著应得的光荣底唯一的方式,同时也是个没有效率的方式。要给予它们在中国文学上的应有的地位,我们还应该采取更有实效的方式。我建议我们推崇这些名著的方式,就是对它们做一种合乎科学方法的批判与研究,也是就寓推崇于研究之中。我们要对这些名著作严格的版本校勘,和批判性的历史探讨——也就是搜寻它们不同的版本,以便于校订出最好的本子来。如果可能的话,我们要找出这些名著作者的历史背景和传记资料来。这种工作是给予这些小说名著现代学术荣誉的方式;认定它们也是一项学术研究的主题,与传统的经学、史学平起平坐。”经、史、小说无论有多大的不同,但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或材料,却是平等的。像《红楼梦》这样的白话小说,即使它们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文学杰作,却应当是严肃学问的对象。新红学把长期受到贬抑和轻视的小说提高到与经学、史学等传统学术主题平等的地位,不但改变了学术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也改变了传统学术的重心,推进了现代学术的转型。这可以说是胡适新红学的主要意义。
当然,科学研究的特点就是后来居上。胡适的许多观点后来都受到质疑。首先,它的主要观点即“自传说”能否成立就很困难。“自传说”要求曹家与贾家的事迹的大体一致,红学要能够把贾家还原为曹家。胡本人没有完成这一还原,他说的“最重要的证据”,即曹雪芹的历史与贾宝玉的历史的相似,也因有关曹雪芹的身世材料的缺乏而无法证实。此后的红学家们做了大量研究,并在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中达到最大限度,但正如当代学者余英时指出的:“经过五、六十年的考证,《红楼梦》中的人物在曹家及其亲戚中有痕迹可寻的最多不过百分之一、二,而且红学家之间对书中某人相当于历史上某人意见仍极为纷歧……至于书中的事迹,今天能考证为确有所本者,更是少之又少。所以从一般的(而不是严格的)考证标准看,我们实在没有理由说《红楼梦》是‘曹家的真实事迹’。”“红学考证经过了无数学者的五六十年的长期努力,差不多已翻遍了故宫档案和康、雍、乾三朝的文集(特别是旗人的作品),但是,我们平心静气地估计一下,所谓‘还原’的工作究竟完成了几分之几呢?这几十年来的红学进展主要只是曹学的进展,在这一方面,成绩的确惊人。然而即就曹学而言,进步主要也是限于曹寅和他和子侄辈;对于曹雪芹本身,我们的知识依然非常贫乏,甚至他的生卒年岁也还在莫衷一是的阶段。若要以曹学成绩配合着《红楼梦》的所谓‘真事还原’的工作来说,我们的展望则更为黯淡。”作为新红学范式的“自传说”要充分得到证实是不可能的。
原因之一是,一家一姓的材料容易散失,况且曹雪芹的家世已经彻底败落。问题是,即使考出贾家就是曹家,贾宝玉就是曹雪芹,红学的任务也远远没有完成。小说只是小说,无论我们如何承认《红楼梦》与曹家有多密切的关系,我们也不能把《红楼梦》看作是曹雪芹身世的实录和翻版。胡不是不懂文学,不是不能欣赏《红楼梦》的美学价值。与此前的王国维一样,他从来都是欣赏悲剧的:“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是悲剧观念。无论是小说,是戏剧,总是一个美满的团圆。……有一两个例外的文学家,要想打破这种团圆的迷信,如《石头记》的林黛玉不与贾宝玉团圆……做书的人明知世上的真事都是不如意的居大部分,他明知世上的事不是颠倒是非,便是生离死别,他却偏要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偏要说善恶分明,报应昭彰。他闭着眼睛不肯看天下的悲剧惨剧,不肯老老实实写天工的颠倒惨酷。他只图说一个纸上的大快人心。这便是说谎的文学。更进一层说,团圆快乐的文字,读完了,至多不过使人觉得一种满意的观念,决不能叫人有深沉的感动,决不能引人到彻底的觉悟,决不能使人起根本上的思量反省。例如《石头记》写林黛玉和贾宝玉一个死了,一个出家做和尚去了,这种不满意的结果方才可以使人伤心感叹,使人觉悟家庭专制的罪恶,使人对于人生问题和家庭社会问题发生一种反省。若是这一对有情男女竟能成就‘木石姻缘’,团圆完聚,事事如意,那么曹雪芹又何必作这一部大书呢?这一部书还有什么‘余味’可说呢?”
但为什么,胡适的新红学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红楼梦》的“余味”上呢?第一,考证的价值与生命力是由索隐派赋予的,考证与索隐相对立而存在。蔡的“康熙朝政治小说”论以及其他索隐者的“反清复明”论至大无外,他们根本不可能另编一套明清抗清史来配合《红楼梦》人物和情节,只能在小说和历史之间断进行附会。胡看出索隐的根本缺陷,但其“自传说”仍然认为小说背后有“本事”,只是把索隐派的民族血泪史换为曹家的衰败史;他只是从方法上质疑索派的“猜谜”,却没有看出索隐派的根本错误在于化小说为纪实,新红学是对旧红学的“反模仿”。科学的红学仍然是史学,这其中的关键是无论考证如何合理,但依然不是文学批评和文化研究。所以,新红学建立更科学的红学系统,但《红楼梦》却没有更接近文学。
第二,这与胡对“科学方法”的理解有关。从来源看,其“科学方法”就是杜威的实验主义加乾嘉学派的考证训诂。余英时指出:“胡适在方法论的层次上把杜威的实验主义和中国考证学的传统汇合了起来,这是他的思想能够发生重大影响主要原因之一。……胡适思想在方法论的层次上便恰好同时具备了精严性和弹性,这两种性质是相互冲突的,但在胡适的方法论上却有相反相成之妙。胡适的方法论现在看来似乎太简单了,但较之清代考据自然更精密了,更严格了,也更系统化了。……比传统的考据提高了一级,成为所谓‘科学方法’了。另一方面,由于提高了一级,这个方法的应用范围便随之大为扩展,不复限于几部古经典的研究了:这便是它的弹性之所在。它可以用来研究小说、戏剧、民间传说、歌谣。”胡适把这一套方法概括和简化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大胆假设”要求的是一种怀疑精神,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调,但胡从未对科学假设的性质做深入的解释。假设无论是对是错,都必须是“够资格的假设”。提出有意义的假设与验证假设的过程密切相关,每一个真问题都内在地预设了它的求解方向。只讲“大胆”,易使人产生越大胆越好的错觉。科学史上有许多假设虽然大胆发扬了怀疑精神,却并不能成为够资格的假设,因此没有促进科学发展。比较起来,“小心求证”更符合科学精神,胡本人的实践也更重在这一方面,“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但它只涉及科学方法上的归纳法,只与地质学、植物分类之类科学有关,像数学、物理学、化学等理论性的自然科学,其突破与创新与归纳法关系很少。胡晚年回忆:他与丁文江都“爱读赫胥黎讲科学方法的论文”,而赫氏恰好把历史学、考古学、地质学、古生物学以及天文学都归入“历史的科学”一类,“翻成中国话,这就是‘考据’的方法”。至少,在要证据这一方面,传统考据与其“科学方法”是一致的。“在传统的‘考据学’、‘校勘学’、‘音韵学’里面,都有科学的法则存乎其间;他们之间所用的治学法则,都有其相通之处。‘考据’或‘考证’的意义便是‘有证据的探讨’。我说有证据的探讨一直就是中国传统的治学方法;这也是一切历史科学的治学方法,例如研究历史学、考古学、地质学、古生物学、天文物理学等等‘所用的方法’都是一样的。”考证就是“科学方法”,《红楼梦》作为一部小说,其中能够成为考证对象的,也只有作者身世和版本演变等“材料”性质的东西。
严格地说,“科学方法”之于胡不只是一种方法,而是一种“主义”:科学能够知道任何可以认知的事物,科学的本质不在它研究的主题,而在于它的方法。从这个立场出发,就会把一切学问和研究都化约为方法,化约为考证,把一切人文作品、审美对象都化约为材料。“我对于小说材料,看作同化学问题的药品材料一样,都是材料。”性格、情景、美感、意义之类当然不是材料,红学研究的科学化,是化文学为史学和文献学,取消文学的审美层面。客观地说,文学美学的“科学化”远远落在自然研究的后面,以至于19世纪、20世纪的许多理论家都做过文学研究科学化的努力,但“科学化”会不会导致对文学的审美价值和特性的否定,却是现代思想极为警惕的。在胡考证《红楼梦》的前后,以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什克洛夫斯基(Viktor Shklovsky)为首的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们,也在进行建立文学科学的尝试。不同于胡适,他们寻找的不是方法而是对象,即文学作品之为文学的“文学性”。他们认为正是对象(文学性)及其定义方法,保证了文学科学的统一性。“文学性”以其与非文学的差异为存在方式,具体地说就是文学以什么“手段”或“技巧”使“素材”成为文学。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雅各布森断言:“如果文学科学想要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它就必须把‘手段’看作它的唯一的‘主角’。”同样是使文学研究科学化的努力,但对象的统一性意在发现文学的特殊性,而方法的统一性却不承认文学的特殊性。从而,考证在使红学科学化的同时又因为小说毕竟不只是材料而导致对《红楼梦》的误读,最终自我设限,束缚了红学的发展。对此,“新红学”的代表俞平伯的反省最为清晰彻底。
俞平伯是“自传说”的支持者、响应者,其《红楼梦辨》中一再指出:“《红楼梦》是一部作者自传”“确是一部自传的书”“我们有一个最主要的观念,《红楼梦》是作者底自传。从这一根本观念,对于《红楼梦》底批评却有很大的影响。既晓得是自传,当然书中底人物事情是实有而非虚构;既有事实作蓝本,所以作者的唯一手段是写生。”“我们很相信雪芹即宝玉,无论宝玉或出家,或穷困潦倒,总没有做举,登黄甲,这是无可疑的,因为既可以找雪芹实事做傍证,又可以把本书原文做真证。”“雪芹心中底宝玉,即是他自己,是极飘零憔悴的苦况的。”“原名《石头记》,正是自传的一个铁证。”……书中的《〈红楼梦〉底年表》把曹雪芹的家世材料与《红楼梦》的本事混而为一。但俞平伯实在算不上“自传说”的坚持者,其《红楼梦辨》在“自传说”上也是犹豫的、矛盾的。还在1921年与顾颉刚的通信中,他就针对小说中的一些抵牾未妥之处指出:
我想,有许多困难现在不能解决的原故,或者是因为我们历史眼光太浓重了,不免拘儒之见。要知雪芹此书虽记实事,却也不完全是信史。他明明说“真事隐去”,“假语村言”,“荒唐言”,可见添饰点缀处亦是有的。从前人都是凌空猜谜,我们却反其道而行之,或者矫枉有些过正也未可知。
《红楼梦辨》引用了上面这段话,又接着说:“我在当时亦觉得我们未免太拘迂了。《红楼梦》虽是以真事为蓝本,但究竟是部小说,我们却真当它是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气。即如元妃省亲当然实际上没有这回事(清人嫔妃并无姓曹的),里面材料大半从南巡接驾一事拆下来运用的。这正是文字底穿插,也是应有的文学手腕。”
1925年,俞平伯严肃认真地发表《〈红楼梦辨〉修正》一文,修正其“自叙传”的观点,所谓修正,“只是给它一个新解释,一个新看法,并不是全盘推翻它”。因为“《红楼梦》系作者自叙其生平,有感而作的,事本昭明不容疑虑。现在所应当仔细考虑的,是自叙生平的分子在全书究竟有若干?”俞平伯承认,《红楼梦》中“自叙生平的分子”决不如《红楼梦辨》中所假拟的那样多。这样,就应该提出“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也就是“历史与历史的小说的界线”的问题。据此区分,则“说《红楼梦》是白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叙体或小史则不可。”俞平伯检讨说:“我在那本书(即《红楼梦辨》——引按)里有一点难辩解的糊涂,似乎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换句话说,无异不分析历史与历史的小说的界线。”
俞平伯进而对文学与经验、文学与现实的关系做了论述:“文艺的内涵——无论写实与否——必被决定于作者生平的经验;同时,我又以为这个必非作者生平经验的重现,无论是其作风是否偏于写实。……若创造不释为无中生有,而释为经验的重构,则一切文艺皆为创造的。写实的与非写实的区别,只是一个把原经验的轮廓保留得略多,一个少些。就根本上观察,两项作品既同出于经验里,又同非经验的重现。所以视写实的文艺为某事实的真影子,那就‘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一切文学皆为新生的,而非再生的。这个通则没有例外。以此通则应用于《红楼梦》的研究,则一览可知此书之叙实分子决不如我们所悬拟的多。写贾氏的富贵,或即取材于曹家,写宝玉的性格身世,或即取材于雪芹自己(其实作品中各项人物都分得作者个性的一面)。写大观园之‘十二钗’,或即取材于作者所遭逢喜爱的诸女……这些话可以讲得通的。若说贾即是曹,宝玉即是雪芹,黛为某,钗为某……则大类‘高山滚鼓’之谈矣。这何以异于影射?何以异于猜笨谜?试想一想,何以说宝玉影射允礽、顺治帝即为笨伯,而说宝玉为作者自影则非笨伯?”区分小说与历史,意味着放弃“自传说”这一新红学的中心观念。
俞平伯发现了用科学方法来研究文学的局限。《红楼梦》要成为科学,必须具有客观的知识性和可以讨论的公共性;但《红楼梦》又是文学小说,不可能完全化约为可以中性处置的材料。学者个人可以从事考证或文学鉴赏,但红学本身却不能以考证来范围。其实,胡虽未明说,但他实际上也遇到此一问题。一方面,胡对高续评价不高,认为它与曹雪芹构想有许多差距,最突出的是宝玉的结局,本来小说一开始就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又说“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岂有“兰桂齐芳”之理?而“悬崖撒手”怎么能理解成“出家成仙”?还以嘲讽的语调说:“高鹗补《红楼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中进士。如果他补《红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另一方面,当1921年胡在亚东图书馆的支持下重新整理《红楼梦》时,他选中恰恰是有高续的程甲本。因为它毕竟保留了悲剧性结局:“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那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那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从考证上说,高续已不再是曹雪芹的自传,但从文学上说,高续保留了悲剧结局,胡本人没有把这一矛盾展开论述。
文学不是史学,一定把文学问题全部划为史学问题,新红学就难免像索隐派那样猜谜。如果只是考出《红楼梦》的作者及其身世,只是考出曹作高续,新红学对索隐派就没有多大破坏性,索隐属于蔡元培所说的“情节考证”,与考证作者、时代、版本等并不矛盾。如果只是提出“自传说”,与索隐也无根本性冲突。只不过索隐派说《红楼梦》是多人多事的影射,胡说是曹雪芹家世的自叙。胡针对蔡元培说:“因为不知道曹家盛衰的历史,故人都不信此书为曹雪芹把真事隐去的自叙传。”但严格来讲,知道曹家历史与相信《红楼梦》是自传之间还是有距离的,一定要建立联系,就必须把小说的人物、情节之类与曹家故实一一对照落实,这与索隐已无实质区别。胡本人不感到这一雷同,但俞平伯的态度一开始就有些犹豫。《红楼梦辨》把“自传”的意义具体化为三层含义:为感叹自己身世而作、为情场忏悔而作、为十二钗作本传,已经是对“自传说”的广义理解。而且,即使是维护《红楼梦》是作者“自寓身世”一说,俞也与胡不同。1921年,俞在给顾颉刚的信中说:“从本书看本书,作者与宝玉即是一人,实最明确的事实。”但因为没有曹雪芹本人的材料,无法证明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假如没有别的证明曹雪芹是作者,或以后发现曹雪芹与贾宝玉性格不同,俞宁愿承认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作者。更严重的是,《红楼梦辨》出版后不久,俞的立场就发生了明显改变。1930年的《〈红楼梦讨论集〉序》中,俞已经在新红学内部展开严厉的自我检讨:“索隐而求之过深,惑矣,考证而求之过深亦未始不惑。《红楼》原非纯粹之写实小说,小说纵写实,终与传记文学有别。……吾非谓书中无作者之平生寓焉,然不当处处以此求之,处处以此求之必不通,不通而勉强求其通,则凿矣。以之笑索隐,则五十步与百步耳,吾正恐来者之笑吾辈也。”总之,小说取材于亲身经历因而有自传的成分或性质是一回事,说小说就是自传是另一回事。1925年他告诉人们:“我恭恭谨谨地说,我新近发现了《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俞平伯发表此论的前后,批评“自传说”的文章频频出现,其中最重要的理由,就是《红楼梦》是创造性的文学小说,而不是自传。如黄乃秋就认为“自传说”“大背于小说之原理”,因为“《红楼》为已经剪裁之人生”“《红楼》为超时空性之人生”“《红楼》为契合名理之人生”“《红楼》为已经渲染之人生”。
为什么这些清醒的,也是属于文学常识的观念没有改变“自传说”,没有改变以考证治红学的主流?原因只在“科学方法”四字。胡适1923年就发现:“这三十年来,有一个名词在国内几乎做到了无上尊严的地位;无论懂与不懂的人,无论守旧和维新的人,都不敢公然对他表示轻视或戏侮的态度。那个名词就是‘科学’。”胡本人就是造成科学无上尊严地位的重要人物。“五四”时期的“科学”概念主要不是与实验科学、技术联系在一起的概念,而是一种价值论意义上的“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的权威虽早已确立,但正如严复所说:“今之学者,为西人之政论易,为西人之科学难。”尊西固是时尚,但纯西方意义上的科学却没有多少人能做。当科学由具体的数理化转化为相对抽象的“思想”甚至“方法”后,人们就可以不必实际从事那较难的“科学”,只需运用此“思想”或“方法”于其所熟悉的学问,即可同属于有无上地位的“科学”。这就是胡说的:“学问是平等的。发明一个字的古义,与发现一颗恒星,都是一大功绩。”所以,新文化运动的高潮过后,它的领袖人物,以胡适为代表,不是致力于自然科学研究,甚至也不是转向文学翻译或创作,而是回过头去从事国故整理。其在思想史上的意义需要专门讨论,但就他们本身而言,并不感到这是倒退。随着1923年“科玄论战”的开场,传统考据是不是科学方法的问题被提了出来,张东荪就表示反对。但在“五四”之后的一段时期,人文社会研究中真正取得成绩的,恰恰是学术积累深厚、学者容易上手的国学考证。此后,科学概念进一步分化演变,自然成为科学的主体,但由于人文社会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充分探讨,所以考证也仍然在文史领域长期保持着基础性的地位,在“规律论”的政治话语盛行的时代,它还被认为是学术性的象征和保证。总之,科学的强势话语建立了、也维持了红学的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