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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旧红学:本事索隐与主旨认定》

旧红学:本事索隐与主旨认定中国小说与野史相近,《红楼梦》确有其特殊性质。随着小说的流行,有关《红楼梦》写的是哪一家的家事的猜测、比附纷至沓来。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也就是程伟元、高鹗印行程乙本一年多、抄本《红楼梦》广为流行之时,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据幼时父老所谈的张侯家事再证之以《曝书亭集》《池北偶谈》《江南通志》《随园诗话》《张侯行述》等书,确...

旧红学:本事索隐与主旨认定

中国小说与野史相近,《红楼梦》确有其特殊性质。随着小说的流行,有关《红楼梦》写的是哪一家的家事的猜测、比附纷至沓来。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也就是程伟元、高鹗印行程乙本一年多、抄本《红楼梦》广为流行之时,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据幼时父老所谈的张侯家事再证之以《曝书亭集》《池北偶谈》《江南通志》《随园诗话》《张侯行述》等书,确认《红楼梦》所写乃张侯家事,其说较为详细。此外还有明珠家、傅恒家、和珅家等说法。民国初年,随着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等论著的问世,作为一个学术派流的“索隐派”才算正式成立。

《红楼梦》作品本身提供了索隐的依据。其一,全书一开始作者就有所交代:“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至于所隐何事,普通读者完全可以不予深究,但学者们却完全有理由通过这段话找到解读红楼的途径,追索作者“隐去”的“真事”。认定小说以真事为本,索隐派就力图把小说还原为这些真实人事,他们从历代所作野史杂记、诗词随笔、民间传闻当中,搜寻那些与已经成为小说一部分的情节有某些相近、相似、相通的人事,排比对照,连猜带想,确定某人影某人、某事影某事,于是把小说还原为一个个历史上的人事,并从这些人事来推测《红楼梦》的题旨。其二,作者交代其创作动机时,又说:“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这段忏悔明显是在回忆一个家族的往事。普通之家当然不会有什么“天恩”可赖,索隐派也就合乎逻辑地猜想小说所叙为一勋贵之家。较多为人接受的是明珠家事说,一则因为这位康熙朝的权相经历了由盛而衰的家族变故,二则因为他的儿子纳兰成德有着与贾宝玉类似的性格特征。当然也有人指出:“须知此书从大处落墨,初非一人一家之事。或谓雪芹曾馆明珠处,此宝指其家事。以纳兰容若为宝玉,无论情事欠合,即如纳兰容若之侠义之学问,要非昏庸酣豢之宝玉可比,此说已不攻自破。”其三,《红楼梦》给读者一种非同一般的印象。有人感到:“吾疑此书所隐,必系国朝第一大事,而非徒纪载私家故实。”系统的索隐派一般不再关注具体的某家某事,而是着眼于“康熙朝政治小说”“明清兴亡史”等重大政治事故。由于“政治小说”说把小说和顺、康、雍“三朝政局史”联系起来,较之其他说法有更大的涵盖面和适应性,并可以在小说中找到一定证据,所以成为“索隐派”的共识与基本观点。总之,索隐并非毫无根据,王梦阮的一段话,可以代表索隐派的基本观点:“(《红楼梦》)开卷第一回中,即明言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云云,可见铺叙之语无非假语,隐含之事自是真事。儿女风流,闺帷纤琐,大都皆假语之类;情节构造,人物升沉,大都皆真事之类。不求其真,无以见是书包孕之大;不玩其假,无以见是书结构之精。”既然《红楼梦》的故事情节掩盖着真实人事,那么只有用索隐的方法才能找到所隐去的真事,才能探知小说的真意。

把小说情节和真实人事联系等同起来进行历史考证本是中国文学研究的传统之一。索隐兴起之日,西方现代文学观念尚未进入中国,小说的虚构性、理想性也较少为论者认识,所以索隐派多凭主观的直觉体会或传言猜想,以史料附会小说,从小说推测史实。王梦阮与沈瓶庵《红楼梦索隐》(1916)认为《红楼梦》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奇女子也。蔡元培《石头记索隐》(1917)以为《红楼梦》是康熙朝政治小说。邓狂言《红楼梦释真》(1919)认为《红楼梦》前八十回为吴梅村所作,后四十回是朱彝尊所作,两位明朝遗老皆存故国之思,故《红楼梦》即明清兴亡史,且曲折表达了作者的种族思想。索隐的前提,是认定小说所写均有事实根据。如王梦阮、沈瓶庵所说:“……书中无一妄发之语,无一架空之事,即偶尔闲情点缀,亦自关合映带,点睛伏脉,与寻常小说演义者不同”,故应以“注经之法注红楼。”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之后,索隐派受到打击,但相关著述仍不断问世。较重要者,有寿鹏飞《红楼梦本事辨证》(1927)、景梅九《红楼梦真谛》(1934)。1949年后,索隐派在台湾得到发展,重要的有潘重规的《红楼梦新解》、杜世杰《红楼梦原理》(1972)、赵同《红楼猜梦》(1980)以及香港学者李知其《红楼梦迷》等,这些著作都认同蔡元培的主要观点,即《红楼梦》所写为清初的政治历史,但在所影何事何人方面,与蔡不尽相同,即使相同的部分,这些论著也都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并予以系统化。

索隐派红学以蔡元培《石头记索隐》影响最大,地位最高。此书把此前零散片段的言论和猜测系统化,把《红楼梦》问世以来流行的“本事论”与种族意识、民族主义联系起来,形成了一套有一定连贯性的论述。其基本观点是:

《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既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以上,加以数层障幕,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状况。……

书中红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当时清帝虽躬修文学,且创开博学鸿词科,实专以笼络汉人,初不愿满人渐染汉俗。其后雍、乾诸朝亦时时申诫之。故第十九回袭人劝宝玉道:“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又黛玉见宝玉腮上血渍,询知为淘澄胭脂膏子所溅,谓为“带出幌子,吹到舅舅耳里,使大家不干净惹气。”皆此意。宝玉在大观园中所居曰“怡红院”,即爱红之义。所谓曹雪芹于悼红轩中增删本书,则吊明之义也。

书中女子多指汉人,男子多指满人。不独女子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与汉字满字有关也。我国古代哲学,以阴阳二字说明一切对待之事物。《易》坤卦彖传曰:“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是以夫妻君臣分配于阴阳也。《石头记》即用其义。第三十一回:……翠缕道:“怎么东西都有阴阳,咱们人倒没有阴阳呢?”又道:“知道了,姑娘[指史湘云——引按]是阳,我就是阴。”又道:“人家说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清制,对于君主,汉人自称奴才,汉人自称臣。臣与奴才,并无二义。以民族之对待言之,征服者为主,被征服者为奴。本书以男女影满汉,以此。

蔡元培完全明白,《红楼梦》是小说。这意味着,小说本身并非康熙朝历史,而是在真实历史之上加上“数层障幕”;这部小说不同于其他小说,书中有“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的本事。是小说而又有本事,因此有一个复杂的层次结构:

最表面一层,谈家政而斥风怀,尊妇德而薄文艺。其写宝钗也几为完人,而写黛玉、妙玉则乖痴不近人情,是学究所喜也,故有王雪香评本。进一层,则纯乎言情之作,为文士所喜,故普通评本多着眼于此点。再进一层,则言情之中善用曲笔。如宝玉中觉在秦氏房中,布种种疑阵;宝钗金锁为笼络宝玉之作用,而终未道破。又于书中主要人物设种种影子以畅写之,如晴雯、小红等均为黛玉影子,袭人为宝钗影子是也。此等曲笔,惟太平闲人评本能尽揭之。太平闲人评本之缺点,在误以前人读《西游记》之眼光读此书,乃以《大学》《中庸》“明明德”等为作者本意所在,遂有种种可笑之傅会,如以吃饭为诚意之类。而于阐证本事一方面遂不免未达一间矣。阐证本事,以《郎潜纪闻》所述徐柳泉之说为最合,所谓“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影姜西溟”是也。近人《乘光舍笔记》谓“书中女人皆指汉人,男人皆指满人,以宝玉曾云男人是土做的,女人是水做的也”。尤与鄙见相合。

《红楼梦》的表层情节是家庭俗事,第二层是“纯乎言情之作”,第三层才是康熙朝政局这一“本事”。重峦叠嶂,峰回路转,要充分理解这部小说的意义,就必须“索隐”。

“索隐”不是猜测、想象,它需要一定程序、方法和推理。蔡元培的索隐,不但每举一人,必先述其事实,然后引《红楼梦》中情节来配合。而且遵循三条原则:“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之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曾逢魔魇而推为允礽,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余国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孔子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这种审慎的索隐具有历史还原的性质,比原来的有限追索和随意猜测前进了一步。在此过程中,蔡元培也老老实实地“于所不知则阕之”,这一点,使其索隐具有学术考证的性质。

在蔡元培的索隐中,用以支持《红楼梦》是康熙朝政治小说这一判断的论据主要有两个方面。

贾宝玉所影为胤礽(康熙第二子,即允礽,后因避其弟雍正帝讳而更名)。此一索隐涉及“揭清之失”。胤礽生而有太子资格,故贾宝玉衔玉而生;胤礽初次被废,罪证与贾宝玉被打相似;胤礽曾被大阿哥胤褆命喇“嘛”巴汉格隆施以镇魇之术,赵姨娘也要“马”道婆对宝玉与凤姐施以魇魔巫术。胤礽幼时,康熙亲自教读,又令张英、熊赐履等教其性理之书,贾政常逼宝玉读书,特别强调要讲明背熟《四书》。胤礽初次被废,完全是因为魇魅,复立两年后又被废,此后即永久被废,贾宝玉被魇后复原,第九十回失玉即叙其终废。胤礽被废是由于倾轧,主动者为胤褆、胤祀二人。第九十四回林黛玉讲到一个故事:“当初田家有荆树一棵,三个兄弟因分了家,那荆树便枯了。后来感动了他弟兄们,仍旧归在一处,那荆树也就荣了。”“既说兄弟,又说三个,与胤礽、胤褆、胤祀三人相应。”另外,巧姐也是指胤礽。“巧”与“礽”字形相似。第九十二回巧姐慕贤良,即后熊赐履教胤礽读性理书也。巧姐被卖,由贾环、贾芸主谋,舅舅王仁参与,这就是指胤礽为胤褆、胤祀所卖事,而国舅佟国维亦与闻。在说明贾宝玉影胤礽的过程中,被打与被废属于“轶事有征”;喇“嘛”巴汉格隆与“马”道婆,“巧”与“礽”,是“姓名相关”,前者字音,后者是字形。这里所缺的是“品性相类”,因为史载胤礽好财富、性暴虐,与贾宝玉完全相反,因此以为宝玉影胤礽,理据不足。而且,这一判断还有矛盾之处。如贾宝玉第九十四回失玉,但第一一五回,和尚把玉又还回来了;林黛玉故事的最后是三兄弟和好,而胤礽、胤褆、胤祀三人的结局是一个被废,两个被关。对于类似的矛盾,蔡元培或者用一句“无关本事”打发,或完全不提,显然不具有说服力。就蔡元培而言,贾宝玉—胤礽的故事正是康熙后期的宫廷斗争。

十二钗所影为诸仕清汉臣,此索隐涉及《红楼梦》作者“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

林黛玉影朱彝尊:绛“珠”→朱;潇湘馆→竹垞;灵河岸→生于秀水;带来许多书、书房→十三经;与湘云联句→朱与陈其年合刻所著《朱陈村词》;为宝玉临小楷→携仆抄《永乐大典》。

薛宝钗影高士奇:林和靖诗云“雪满山中高士卧”,雪→高士;薛处处周到人人喜欢→高性巧善且迎合皇上;金玉良缘、夏金桂、黄金莺→以金豆探上起居;冷香丸→饮冰水。

贾探春影徐乾学:“三姑娘”→“乾”卦作“三”;“探”春→徐以进士第三名及第;探春协管大观园,下人抱怨:“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徐一度炙手可热,时谣有云:“去了余秦桧,来了徐严嵩;乾学似庞涓,是他大长兄。”探春远嫁→徐被劾回里。

王熙凤影余国柱:“王”→“柱”之省;夫贾琏行二→余为户部尚书;凤姐协理宁国府→余曾为江宁巡抚;凤姐哭向金陵→余被黜后仍居江宁;凤姐重利盘剥、营私舞弊→余垄断攫金,居功要索;说聋子放炮仗故事、说林之孝夫妇一个天聋一个地哑→劾浙江水师提督常进功年老耳聋;不识字→余非文学家。

史湘云影陈其年:史佩“麒麟”→“其”年字迦“陵”;“史”→陈修明史;湘“云”→嬖歌童紫“云”;个性爽直→陈为人谦虚襟怀坦白;诗思敏捷→陈“顷刻千言,巨丽无比”;偶填柳絮词→尤喜填词;与黛玉联句→与朱彝尊合刻《朱陈村词》;叹父母双亡→未仕前之厄运;姑爷暴卒、立志守寡→仕之之厄运;孙行者、耍的猴儿,剁了尾巴→陈为诵经猿再世,殁后无子;咬舌子→陈不善持论。

妙玉影姜宸英:“妙”→姜为少女;“玉”→“英”(诗云:美如玉,美如英);赤霞宫“神瑛”侍者→“宸英”借音;看经入园→借纲藏书,就馆相府;狷傲孤僻、走火入魔→性孤傲却又热衷功名;公子王孙叹无缘→怀才不遇;为强盗所抢→目昏为同官所欺;为盗寇所杀→姜庾死狱中;栊翠庵→萧寺、焚筵。

贾惜春影严荪友:“四”姑娘→严为荐举鸿博“四”布衣之一;藕树→严又号藕渔;懒于诗词→严“晚岁有诗文画请者,概不应”;绘画→严兼善绘事;请假一年→严晚岁不应;出家→严杜门不出,扫地焚香。

……

详说十二钗所影为仕清汉人,是《石头记索隐》的重点。其所论列,多为细节比对,集中在姓名、排行、事件、遭遇等方面,也有一些属于“品性相类”。

蔡元培以索隐解红楼,除了本书第十章所说的传统观念与时代潮流之外,还特别与明末以来的创作实践有关。从文学史来看,至少从明万历起,以时事写小说已蔚为风气。明末清初,在战乱频仍、抗争激烈的背景下,此类小说更是层出不穷,如《樵史演义》写流寇、《台湾外史》写郑成功等。延及《儒林外史》及晚清的“谴责小说”,都有稗官野史的性质。《红楼梦》进入这样的文化视野,索隐派就顺理成章地把它当作清初史实的影射,并借此发现《红楼梦》的真实本事和微言大义。从传统的文学研究来看,这个工作一点也不荒唐。所以故当胡适讥讽蔡元培的索隐为“猜笨谜”后,蔡就以清代小说为例反驳说:“《品花宝鉴》以侯石公影袁子才,侯与袁为猴与猿之转借,公与子同为代名词,石与才则自‘天下才有一石,子建独占八斗’之语来。《儿女英雄传》,自言十三妹为玉字之分析,非经说破,已不易猜。又以纪献唐影年羹尧,纪与年,唐与尧,虽尚简单,而献与羹则自‘犬曰羹献’之文来。自胡先生观之,非皆笨谜乎?即如《儒林外史》之庄绍光即程绵庄,马纯上即冯粹中,牛布衣即朱草衣,均为胡先生所承认。然则金和跋中之所指目,殆皆可信。其中如因范蠡曾号陶朱公,而以范当陶;因萬字俗写万,而以万代方;亦非笨谜乎?然而安徽第一大文豪且用之,安见汉军第一大文豪必不出此乎?”从常识上说,明清以来确有不少小说是实写时事,但并非所有的小说都是如此。把《品花宝鉴》《儿女英雄传》和《儒林外史》混为一谈,就反映了蔡元培没有正视不同小说的不同性质。

蔡元培对自己的索隐极为乐观:“右所证明,虽不及百之一二,然《石头记》之为政治小说,决非牵强附会,已可概见。触类旁通,以意逆志,一切怡红快绿之文,春恨秋悲之迹,皆作二百年前之因话录、旧闻记读可也。”但这种自信根据严重不足。第一,主观性太强。无论是小说中还是历史上的人物,其性格、行为、事件都是多方面的,何以挑出这一些出来比附而不及其余,何以一定要拿这些而不是另外一些人物来比附?比如妙玉性情孤高,姜西溟也是这样,所以妙玉就是影姜西溟;探春与“探花”有关,而徐健庵就是探花出身,那么探春必影徐无疑。可在清初人物中,性情孤高、探花出身的人何止姜、徐两个?为什么探花就一定是影射他们呢?蔡元培始终没有、实际上也无法回答,其索隐确有猜谜与想象的性质。第二,以少数代全体。在数百万字的小说中,蔡所索隐出来的不过“百之一二”,还有大量的人物、事情没有涉及。第三,跳跃性太大。即使承认《红楼梦》所写为康熙朝政治人物的故事,但这些人的言行中并无反清复明之意或种族、民族意识,其行为亦极少与反清复明有关,蔡之所论只能说明《红楼梦》与清初官场人事有关,有政治性,可以当作因话录、旧闻记来读,却说不上作者有“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因此,蔡元培的本事索隐与其小说的主题认定之间没有历史与逻辑的关联。实际上,这也是所有索隐派的通病。如蔡元培认为是《红楼梦》为康熙朝政治小说;王梦阮、沈瓶庵认为是清世祖与董鄂妃之事,寿鹏飞认为是清世宗与诸兄弟争皇位的事情;潘重规认为是明末清初的遗民文学等,几乎到了言人人殊的地步。正因此,索隐派虽延续久远,却终不能形成累积性学术成果。

索隐派的误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整个红学的误区,这就是把文学历史化。台湾学者郭玉雯的概括较为完整:“红学索隐派形成的原因,从根本上来讲,是评者对文学作品的认知,仍局限在其必以史事为描写对象的观念中。此种诠释传统可以上溯至汉儒对《诗经》各篇‘本事’之搜求比附,尤其是古典小说,一直带着‘野史’的性质与模拟史书的叙述方式,像与《红楼梦》差不多同时的《儒林外史》依然如此即可证明。再加上清朝的学术风气,像章学诚即有‘六经皆史’的说法,史学取代经学是中国思想史上重要之转折,所以对一切作品的诠释就有从史实着眼的倾向。”从文学研究的意义上说,即使把《红楼梦》的本事都索隐出来,只要我们还认为《红楼梦》是小说,那么索隐所得对于《红楼梦》来说也仍然是外在的。所以当时就有论者指出:“若沈(瓶庵)若王(梦阮)若蔡(元培),人物外别有人物,事实外别有事实,评论于书外者也。”在艾布拉姆斯的三角形中,索隐派是从作品与世界的关系来解释《红楼梦》的,但他们既不是从社会历史来研究作品的所由产生,也不是考查作品所包含的社会内容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而只是客观机械地把《红楼梦》分解为零碎事件,再一一还原,归结为某一史实,这充其量不过是找到建筑红楼的材料而已。从方法上说,由一人一事、一字一句而来推断全书的意义,永远摆脱不了矛盾和抵牾。由字而句,由句而篇,文学作品中的整体与部分是一个整体。只有在这个整体中,各部分的意义才能显示出来。钱锺书指出:“乾嘉朴学教人,必知字之诂,而后识句之意,识句之意,而后通全篇之义,进而窥全书之指。虽然,是特一边耳,亦祗初桄耳。复须解全篇之义乃至全书之指(‘志’),庶得以定某句之意(‘词’),解全句之意,庶得以定某字之诂(‘文’);或并须晓会作者立言之宗尚、当时流行之文风、以及修词异宜之著述体裁,方概知全篇或全书之指归。”孤立地排比一人一事,一字一句,不能反映作品的意义。如果说索隐派由其琐碎的事实推论出《红楼梦》的意义的活,那又显然就是取道作者而得到的,也就是作者为什么把这些人事组合构造成一部作品?得到蔡元培基本称许的寿鹏飞,在比较诸种红学观点后认为:“综观诸氏之说,自以蔡书为能窥见作者深意,而胡氏驳之独甚力。平心论之,蔡氏不免为徐柳泉之说所拘,更引当时诸名士以实之,致多牵强。若胡氏竟指为雪芹自述生平,则纯乎武断,反不如陈独秀氏悉数推翻诸家影事之说,而纯作言情小说观之为斩却葛藤也。然使竟如陈君之说,废弃本事,专观情迹,则又何解于本书开宗明义所谓‘故将真事隐去’之言?是明明有真事在背影矣。后之读者,又何忍抹却作者深心,而以寻常小说等视之耶?”这就把作者的意图当作小说的意义。索隐派几乎每一个推论过程都缺少严格的逻辑。

所以,索隐派的根本问题不仅在于其所索之“隐”只是《红楼梦》的极小部分且缺少说服力,也在于它作为文学研究,只是根据小说中的一些人事就匆忙对小说整体做出判断。按照索隐派的根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势必要搞清《红楼梦》的作者及其生平事迹、创作过程,这样才能证实他们的猜想和论断。新红学就是从索隐派走了很远的地方回头,正本清源,从作者、版本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开始重新释读《红楼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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