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红学新格局》
红学新格局
《红楼梦》产生以后的历史就是曹雪芹的原作被不断解释的历史,这个历史有四种并非前后相续而是部分交叉的四种形态。
第一形态:评点。这是中国文学研究的基本方式。流传至今的大量诗话文评基本上属于这一形态。小说评点可以追溯到宋末元初的刘辰翁,而以明末清初的金圣叹为高峰。1791年,程伟元、高鹗整理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刻本出现后,各种评点开始出现。它们或讲章法,或论人物,或说轶事,其中以王希廉、张新之、姚燮等人的评点为代表,而最重要的是脂评。在曹雪芹尚未定稿的写作后期,作者的知交好友就开始对小说做出分析、解说、评估、补充,这就是著名的脂评。脂砚斋、畸笏叟等人是《红楼梦》的第一批解释者。他们的贡献是以事实材料确定了小说的特殊性质,即作品高度的写实性,为后来的红学提供了线索、资料甚至模式。
第二形态:索隐。这也是中国文学研究的基本方式。索隐就是探索作品所隐喻、寄托、影射的本事,比如汉代的《毛诗序》就已经找寻《诗经》“本事”。关于《红楼梦》的索隐,主要有“满清贵族说”与“宫廷政治说”两种。前者所涉人物有明珠、傅恒、张侯、和珅、六王、七王等,其中以“明珠家事说”流传最广。“宫廷政治说”早见于清代的一些笔记丛谈,而以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最为重要。不过,蔡之所著已属于较为规范的“红学”。
第三形态:续作。作者去世后,小说的后一部分不幸散失,坊间流行的是带有脂评的八十回抄本。高鹗谨慎地揣摩曹雪芹的心思和原作的结构,以很大的毅力续完全书,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第一次以一百二十回的全刻本问世,主要人物有了结局,小说具备了完整的形态。续书是中国独特的解释方式,它有可能比较准确地理解作者的初衷,根据未完成书稿的基本结构设计下文;也有可能完全违背续作精神,想当然地用原作来表达自己的猜测。高鹗续书是若干续作中的代表,《红楼梦》是带着他的续书广泛流行开来的,任何红学研究都不能回避,续作者可能是中国文化史上最大的红学家。
第四形态:“红学”。俞平伯指出,“红学”一说,虽“早岁流行,原不过纷纷谈论,即偶形诸笔墨,固无所谓‘学’也。及清末民初,王、蔡、胡三君,俱以师儒之身份,大谈其《红楼梦》,一向视同小道或可观之小说遂登大雅之堂矣”。学术意义上的红学开始形成,择其要者,便有上章所述的三个阶段或三个流派,此消彼长,激扬砥砺,红楼未尝一日宁静。
文学作品是永恒的,但对文本的解读和研究却是日新月异,不断发展的,任何一门人文学科都不但有补充、完善、深化的“常规”阶段,也有突破旧范式、建构新范式的“革命”阶段。红学必须变革、更新,不仅是时代的需要、读者的期待,也是红学现状所彰彰昭示的。目前的红学研究已陷入许多无意的争论辩驳之中,相当多的文章在重复没有新见和深意的论述,而问题也不只出在研究者的知识能力方面,更在于现有的三种“范式”本身已无多大潜力开出新的学术论题。在理想的意义上,未来的叙述方式,仍然选择现代人文学科的研究与叙述方式,但它开拓的学术境域,应当能够涵盖脂批和续书两个阶段的问题域。为题旨集中,这里仍承续前面对三大流派的述评而展开论述。
三大红学流派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语言谈论着红楼人物的“真身”是谁,谈论着曹雪芹的生卒年,谈论着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态度,确乎都有自己的解释学视野和独到见解,应当到哪里去寻找一个元标准来评判呢?幸好,他们都是在谈论《红楼梦》,无论林黛玉是否影射朱竹垞,不管曹雪芹的父亲究竟是谁,也不论刘姥姥到底是破落地主还是贫苦农民,最终总是与《红楼梦》有关,就是要化红学为曹学,也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总而言之,他们总是试图对《红楼梦》做出某种解说。
不过,现实存在的是这样一个事态:“《红楼梦》在普通读者的心目中诚然不折不扣地是一部小说,然而在百余年来红学研究的主流里却从来没有真正取得小说的地位。相反地,它一直是被当作一个历史文件来处理的。”这是余英时1974年在《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文中的判断。当然,不能忽略一个事实,20世纪的红学史也并非只是把小说当材料。俞平伯早1925年就不但检讨“自传说”也是“猜谜”,进而还从文学观念上入手提出如何认识《红楼梦》的问题:“我以为文艺的内涵——无论写实与否——必被决定于作者生平的经验;同时,我又以为这个必非作者生平经验的重现,无论其作风是否偏于写实。事物全是新的,重现很不像一句话。譬如怀忆,所忆的虽在昨日,而忆却为今刹那的新生。忆中所有的,即使逼近原本,活现得到了九分九;但究竟差此一厘,被认为冒牌。再讲一句凿方眼的赘语,不似旧者为新;若果似旧,何新之有?以‘似某’为文学的极则,则文学至多是一本靠得住的钞件而已,再贴上创造的签封,岂不羞死?”事实上,除俞平伯本人写了不少有关《红楼梦》的文学评论外,在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之前,有王国维、季新、佩之、吴宓等人都写过从文学和一般社会思想的角度评论《红楼梦》的文章;在此之后,更有牟宗三、陈觉玄、李辰冬、王昆仑等人的批评论著,这说明,即使在1954年批判考证红学之前,红学领域也不是考证派的一统天下。1949年以后,像刘大杰的《红楼梦的思想与人物》、何其芳的《论“红楼梦”》、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等也都是当时条件下较为像样的文学批评著作。
尽管如此,红学确实又存在着为余英时所指出的那种现象。至少对于考证派红学而言,只有考证有关曹雪芹的生平传记和《红楼梦》版本的论著才算是“红学”,文学批评性的论著只能划入一般性的文学评论,而不是严格的“红学”。比如周汝昌就认为红学应包括四个方面:曹学、版本学、探佚学、脂学。从事红学考证的学者不一定同意周的观点,但红学考证的特别发达却很容易使读者产生像余英时那样的判断。红学史上一个有规律的现象是,各家各派都想回到《红楼梦》本身,而其结果却似是逸出小说之外,把小说当作历史材料。如胡适攻击旧红学“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李希凡批评俞平伯把完整的艺术形象割裂为孤立的碎片,都是在指责对方离开了《红楼梦》本身,但1954年以后的红学也是用《红楼梦》来图解、演绎“阶级斗争”。
解释者的视野和动机是一个方面,而《红楼梦》本身也为此提供了支持。蔡元培为什么要“猜笨谜”?因为小说作者就明说其创作是“真事隐去”,那么追索那“隐”去的“真事”不是很自然吗?胡适为什么要考证曹家历史?因为作者又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这岂不是明示《红楼梦》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传”吗?李希凡为什么说它真实地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腐朽透顶的生活面貌?也是因于第一回“石头”的一段话:“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红楼梦》确有特殊性,作者明白交代小说背后有更重要的“真”事在,至于这“真事”是康熙朝的政治人事,是曹家盛衰,还是封建社会的罪恶本质,那就取决于解释者的视野和动机了。总之,曹雪芹提醒读者:《红楼梦》起源于某种真实体验,不能仅仅当作一般小说看。那么,红学就必须探究、追溯红楼故事的“本事”、曹雪芹的“家世”。
问题是,此路已经走不通了。无论是关于曹雪芹还是关于《红楼梦》的创作,一个共同点就是留下来的史料特别少。20世纪初,顾颉刚就叹息:“曹雪芹的事实实在太晦了,使后人无从征集材料来比较判断。”20世纪中叶,吴恩裕拟写《曹雪芹传》,努力搜索后也发现:“关于他的记载十分贫乏,说来说去,也不过是敦诚敦敏那一点东西。”到21世纪初,周汝昌在最后一次写曹雪芹传记时,仍然说:“如曹雪芹得寿‘四十年华’,为其至友敦诚挽诗所明载,其诗作于甲申开年(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而敦诚《寄怀曹雪芹》则作于丁丑(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在此之前,并无任何文字踪迹可寻——是则由丁丑始见的‘史料’,迄其辞世,仅仅七年光景:七年之外,三十三年之事,吾人一无所知。”在差不多一个世纪的时光中,一批第一流的学者耗费了无数心力,翻遍了各种文献档案,也没有使曹雪芹本人的形象更清晰一些。余英时早就指出:
红学考证经过了无数学者五六十年的长期努力,差不多已翻遍了故宫档案和康、雍、乾三朝的文集(特别是旗人的作品),但是我们平心静气地估计一下,所谓“还原”工作究竟完成了百分之几呢?这几十年来的红学进展主要只是曹学的进展,在这一方面,成绩的确惊人,然而即就曹学而言,进步主要也是限于曹寅和他的子侄辈;对于曹雪芹本身,我们的知识依然非常贫乏,甚至他的生卒年岁也还在莫衷一是的阶段。若更以曹学成绩配合着《红楼梦》的所谓“真事还原”的工作来说,我们的展望则更为黯淡。以前我们还敢假定贾宝玉即是曹雪芹的化身;现在则连这个假定也有些动摇了。我们有什么保证可以在未来五六十年内发现更多更惊人的资料,足以使《红楼梦》中隐去的真事都一一现其原形呢?
这个问题无法回避。坚持《红楼梦》的特殊性,坚持“红学”要以“曹学”作基础,我们就只有一个选择:等“曹学”家们把曹雪芹的家世和身世搞清楚了,才能进行真正的“红学”研究。而从20世纪的经验来看,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只能在承认曹雪芹的写作有其家世和身世背景,《红楼梦》有一定的自传性质的基础上,在尽可能地搜集资料研究“曹学”的基础上,以更多的力量从事《红楼梦》的文学研究。鉴于《红楼梦》研究最容易犯的毛病是脱离作品本身,不把《红楼梦》当作文学作品。从而,现在不仅要一般地指出这个问题,而且要对红学提出几点具体设想。
人之为人的根本特性,就在于他是一个越界者、外化者,他依据自己经验、需要、理想而创造出一个文化/符号世界,并在此创造活动及文化/符号世界中,形成的对自身界限的突破和超越。文艺作品,固然源于创造者的现实情感经验,但它一旦完成,便获得了自己的独立品格。德国哲学家齐美尔(Georg Simmel)指出:“艺术的神圣之处在于,自身在一种客观现实中表现自己脱离自己的创造者,就像关于上帝所说的那样,他无疑创造了这个世界,使其具有自己的质和力量,但随之就把这个世界委诸这个世界的规律。”当代西方文学批评的主要贡献和最大特色就是突出了对这一独立自主世界的研究。从俄国形式主义到新批评到结构主义符号学,他们以“文本”(text)为研究对象,提出了若干重要见解。如什克洛夫斯基(Viktor Shklovsky)的“艺术向来不受生活的约束,它的颜色从不反映城堡上那面旗帜的颜色”;兰色姆(John Crowe Ransom)的“作品为它本身而存在的固有规律性”;韦勒克(Réne Wellek)的“艺术作品就是服务于审美的完整符号系统”。……这些吸引了一大批学者并成为20世纪文学批评时代特征的口号,鉴于传统文评把作品的道德、传记、思想和历史等因素置于优先地位,而都反过来突出作品具有内在一致真实,尽量消除作品与外部因素的联系。所谓“文本”在现代文评中是一个既很模糊又相当明确的口头禅。说其模糊是从语义内涵来看,它既指按语言规则结合而成的词句组合体,也可以指不同的语言学层次上的结构本身,甚至是任何时空中存在的能指系统;说其明确是按其运用中的外延而言,它把作品从世界、作者、读者那里分离出来,以便科学地、客观地研究独立于主体的结构性语言系统,并从此进入文学作品。
红学首先要完成的就是这种由外向内的转移,这就要广泛借鉴现代科学主义文评的研究成果,从各个视角、各个层次来研究《红楼梦》的语言结构、时间关系、存在方式、意义内涵。现有的考证材料表明,《红楼梦》的写作与作者的身世家庭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索隐派和考证派都是看准了这一点而企图把小说还原为事实的。然而,何以一段清初的史实、一个破落了的富贵子弟的自传会成为一部伟大的小说呢?这就需要对小说本身进行分析以打通从原始素材到文学作品的津梁。正如雅各布森的名言:“文学科学的对象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即使一部既定的作品成为文学的东西。”关键不在于考证查实《红楼梦》的本事,而是《红楼梦》怎样把真人真事转化为小说。俞平伯一开始研究《红楼梦》就发现:“由盛而衰,由绮丽而凄凉,由骄贵而潦倒,即是梦,即是幻,即是此书本旨。”由真实而梦幻,小说所写已不再是实事。留给研究者的首要问题是,《红楼梦》何以能把人生一梦转化为一部伟大的小说。红学的根本途径不是由小说到历史,而是由历史到小说,前者是历史学研究,后者才是文学研究。这方面,俞平伯的大量论著和张爱玲的《红楼梦魇》已经提供了示范。
这就是说,《红楼梦》的自传写实的特殊性正表明转入“文本”研究的必要。作品是作者的审美创造,是读者的欣赏对象,客观地解剖总不免有损作品有机体的生命和美感,因此在中国传统文评中,较多的是感悟性的创作体会和阅读反应,以直觉淹没理性,以评价代替分析,无论是政治的、伦理的还是情感的、心理的,总是持有一个外在的标准衡量作品,而没有对作品本身的文体、字面、肌质、技巧、张力等客观存在进行分析,其末流成了随意的审判和凭空发议论,当代红学的严重教训就在这里。在过多的外在东西攀缘红楼时,红楼自身就必然倒塌瓦解,成为研究者构建自己红楼的砖瓦木块。事实上,当人们评价《红楼梦》时,是在谈自己;只有当人们分析《红楼梦》时,才是谈文学作品。我提出对“文本”进行研究,也就是重视作品对研究的制约,强调红学研究的客观性。在这方面,新红学是具有一定启发意义的,现在的问题是要把它对作者版本的考证,转变为对“本文”的细读和解说,即对《红楼梦》进行语言分析、符号分析。
所谓“文本”研究,包括形式结构的分析和语义内涵的阐释。托多罗夫(Tzvetan Todorov)在《〈十日谈〉的语法》中就把文学本文当作一个整体,把语义内容当作本文全部关系结构的产物,扬弃了内容和形式的二元对立。“在美学形式中,内容(素材)被装配、被规定并被整理出来,以便获得一种条件,使素材、原料直接的、未被制服的力量得以被制服,被安排。形式就是否定,是对混乱、强暴、苦难的制服,即使在它呈现混乱、强暴、苦难的时候。”文学的意义不在它的素材,而在它的形式,形式使素材成为内容而且有意义。热奈特(Gérard Genette)在《叙述话语》中区分了叙述中的“记叙”“史实”以及“叙述”之间的不同,所谓“记叙”,指的是本文里事件的实际次序;“史实”则指那些事件“实际上”发生的顺序;“叙述”注重叙述本身这一行为。前两个范畴相当于俄国形式主义对“情节”和“故事”的区分,后一个范畴则相当于马尔库塞的“形式”,它才是红学研究的中心。有意思的是,红学史的行程正仿佛是这几个要素的转换:蔡元培强调的是“情节”,新红学注重的是作者讲的“故事”,而应当确定为红学研究中心的,则是《红楼梦》的“叙述”,就是说不仅仅是考辨它的现实根源和具体所指,而是研究它如何把材料组织、结构起来而具有“文学的”意义。其中特别重要的,一是《红楼梦》文本从最初的稿本,经辗转传抄,到排版印刷,其文字有过多次的修改,迄曹雪芹去世,也未最后完成;二是《红楼梦》中多有脱枝失节、微文曲旨、真假互渗之处,如果再参照脂批的种种提示,那么可以肯定《红楼梦》确有一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与曹雪芹同时的戚蓼生就敏锐地指出:“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夫敷华掞藻,立意遣词,无一落前人窠臼,此固有目共赏,姑不具论。第观其蕴于心而抒于手也,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盖声止一声,手止一手,而淫佚贞静,悲戚欢愉,不啻双管之齐一也。噫!异矣!”手挥目送,指东击西,这不只是指《红楼梦》,极大地发挥了汉语言暗示、含蓄、富有言外之总和象外之象的审美潜能,更是指作者在把真实经验、耳目见闻、人生观念转化为一种叙事文本时选择、凝练的策略、方法与程序。使我们感到幸运的是,十多种早期抄本的发现,为我们认识并重建曹雪芹的创作过程提供了基础材料。早在1986年,周汝昌就已发现:“当前的红学版本学已经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这一领域的内容要求,早已不再是旧式的‘某本作某’的那种研究方式和成果表现所能胜任的了;新阶段的趋势是:不单是已从‘某本作某’的罗列现象方式进展为讨寻众多钞本的源流分合,而且由此进而探索文学大师曹雪芹的创作实际过程以至他的生平遭遇事迹了。”所以,依靠早期钞本及其他史料,我们有可能基本把握曹雪芹由生活经验而文学小说的创作过程,并进而对《红楼梦》的特殊性做出准确的把握。
确立了以“文本”为中心的研究范式,就能正确合理地对待红学中一直纠缠不清的考证问题。本书把考证置于现实(生世背景)—心理(创作心态)—作品(文本形式),也就是波普尔(Karl Popper)的世界1(物质世界)—世界2(主观心理)—世界3(精神产品)这一整体过程中。无论怎样突出文本的重要,它总是作者的创造,《红楼梦》独特的存在方式和语言形式,都应当而且可以回溯到作者。这一过程当然不是直线的,所以需要考证的构材料。形式主义者说:“艺术的手法就是使事物奇特化的手法,是使形式变得模糊,增加感觉的困难和时间的手法,因为艺术中的感觉行为本身就是目的,应该延长;艺术是一种体验事物的制作的方法,而‘制作’成功的东西对艺术来说是无关重要的。”对于欣赏者而言当然如此,但对红学而言,如果文学是使对象和语言变得陌生,那么这本身就是以对象本身为参照的,科学的考证就不仅仅是对这种陌生化结果的认可,结合心理学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重现本文得以完成的过程,从而不仅能展示红楼的结构,还能解释红楼的建构,由作者推及作品,由小说追溯作者,如此循环往复,日趋深入,在其逻辑理想上,有可能对《红楼梦》有一个清晰、准确的体认,其前景颇为诱人。而现在的情况是,红楼始终扑朔迷离,众说纷纭,除了史料缺乏和小说本身的复杂外,也与解释者的不同视野有关,它提示了红学研究的另一课题:对解释者接受和理解的研究。
作品制约着接受,接受也拓展着作品。《红楼梦》的接受史,就是《红楼梦》的语言潜能和意义结构在时间中的实现和呈露。作为一种审美活动的阅读、解释,并不是对作品客体性质的简单相加和机械反映,而是接受者运用自身的选择和组织能力对作品发出的各种刺激进行复杂处理和重新建构后的结果。因此接受主体的功能相当重要,审美欣赏活动是运用储存在经验中的“内生图像”对艺术作品所提供的“外来图像”进行比较、检验和更正的过程。这种主体特征被人们称为“心理定向”“接受的期待视野”“格式塔优势”等。红学史表明,对《红楼梦》的各种解释,归根到底都是镶嵌在各个时代文化主题之中的,连以科学、客观自诩的新红学也是如此。俞平伯曾回忆说:“最先引动我的兴趣的,是适之先生的初稿《红楼梦考证》,和我以谈论函札相启发的是颉刚。他们都以考据名癖的,我在他们之间不免渐受这种癖气的熏陶。”俞平伯就是带着这种“成见”从考证入手确认小说和曹雪芹的特殊关系的。因而,红学研究不应当取消主体的情感判断和思维定式,而应主动以自己时代的文化精神与《红楼梦》对话,促进解释主体与作品的视野融合,不断开创新的意义世界。传统的艺术观以审美为艺术作品的属性和价值,认为艺术客体是一个自我发展的、自我封闭的、脱离时间的存在。与此相反,当代诠释学认为诗化作品是一个负有揭示和创造使命的事件,这一事件创造了现象的新的空间和新的时间。索隐派和考证派在本质上都忽视了解释的时间性,以为找到一些实证的史料就可以解释《红楼梦》。1954年以后的红学,以探索小说的“思想意义”为目的,把接受者的主动性充分地表现了出来。张毕来归纳了这一探索的基本方法:“所谓文艺作品的‘思想意义’,说的是客观地存在于作品形象描述之中,经读者以一定的立场观点加以分析之后,认识到或体会出来的思想,读者对这些形象和其中体现着的思想,认为有如此这般的意义。至于作者写作品的当时,他主观上是否有这样的思想,却不一定。”这一分析构架要想获得具体可信的成果,必须保证研究者“认识到或体会出来的思想”与作品的“形象描述”之间最大限度的融合。如果没有这一融合而强调研究者对曹雪芹主观意图的超越,那么这一“思想意义”就只能是解释者的思想而不是人文历史中生成的思想意义。当代红学对文本缺少关切,而且仅仅把意义理解为对历史本质的形象图解,最终又失落了解释中的时间向度。
所以,不能认为“语言之外没有世界”,而应当把语言置放在人的存在这一根基上来追究。于是文本除了自身价值和独立性之外,它还是一条路径、一个窗口,以它为核心的研究可以上溯创作心态,旁及历史效果,下推读者的再次创造。这是不是折中调和呢?不是,新的研究格局可以使其中各个方面获得其独立存在所没有的功能和特点。比如同样分析作品的社会历史内容,但由于这是以对《红楼梦》的文学性研究为前提的,就可以充分展示从历史到文本的一系列审美中介和话语转型,描述历史现实在小说中的变形和陌生化,以此揭示《红楼梦》复杂的思想意义;以“文本”为中心的理论对于作者的生平事迹的考证也与新红学不同,作为文本负荷者的艺术家,不是创造艺术作品的那个人,而是通过他的劳动,通过被动消极的活动成了社会总的主体的代理人。当他使自己服从艺术作品的必然性,他即从作品中去掉一切单纯可以归于他个人的偶然性。我们要研究的是写作《红楼梦》的曹雪芹,而不是生活在康雍乾之际的家破人亡后的曹雪芹(这是史学的范围),即使是对后者的研究,也是为了解释曹雪芹由现实存在向创造主体转化的过程。就是对《红楼梦》的接受、解释的研究,也不是漫无止境、无的放矢。因为无论接受者视野如何,作品本身总是一个前提和基础,“一个解释要成为这篇文本而不是别的文本的解释,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必然在逻辑受到文本的限制”。需要研究文本如何给各种解释提供了可能,如果说解释的目标是文本自身所试图回答的问题的重建,那么这个问题只能从文本自身来寻找。
总之,以“文本”为中心,综合心理学、社会学、解释学建立一个新的红学格局,不仅可以避免以往三大流派的局限、片面,而且也与新批评、结构主义等孤立地研究作品本文不同,这是建立在一个日益开放、不断展开的语言立场上。实际上,后结构主义者已经注意到“文本”意义的“播散”现象,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等人向“能指的同一”的结构主义思想核心提出异议,认为能指和所指并非一一对应,因为任何一个所指的位置都可以被另一些能指所取代,于是能指和所指之间出现了隔断,文本便不再是一个明确固定的实体。“能指的天地”意指由符号内在分裂的本质所决定的那种能指自由任意地相互指涉的无限可能性,而不是任何固定的封闭的意义结构。从而,结构主义的理想文本不过是“人为的”意义封闭结构,真正的文本是一种生产,一种转换过程,“文本……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人”,任何意义都只是无尽的运动过程中的阶段性副产品,这就是巴特所谓“复数文本”的概念。尽管后结构主义的仍然是从结构主义而来,但在打破新批评的独立自主、结构主义的明确对应方面,客观上与解释学、接受学等同一意趋。现代文学批评的指向,也启示着我们既承接又告别20世纪红学,寻求红学研究的新思路。
结合上文所说,我在《红楼梦》的性质上,取周汝昌的“文化小说”说,在红学研究方法上,取俞平伯开始的文学考证、趣味研究。只有以此为基础并向现代文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开放,红学的康庄大道才能开出。
俞平伯有《临江仙》一词咏红楼。其中有云:“千秋宁有待(作者下笔有千秋之想,此愿果酬于身后),一梦与谁听(‘一梦’已见前所引诗。又曰:‘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则知音之少。作者已自知而自言之矣)。”借用此句之意,我应当说,红学已有百余年的历史,但曹雪芹与《红楼梦》仍有所待。我们的使命,就是不断地回报、偿还其所待。在红楼面前,正如像马克思当年所说的那样,必须拿出入地狱之门的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