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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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石头去哪儿了

第三三九问石头去哪儿了上回我说到,薛宝琴根本不可能进入贾氏宗祠,而且书中所写,她也根本没有进入贾氏宗祠,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写她进入了贾氏宗祠?一个最为明显的原因,是他需要一双眼睛,一个视角,来对贾府宗祠和宁国府祭宗祠的场面作一描绘。于是他便找到了初入贾府的薛宝琴,犹如当初借初入贾府的林黛玉把荣国府描述一番,但是他忘记了薛宝琴根本不可能进入贾氏宗祠。他为什么会...
第三三九问

石头去哪儿了

上回我说到,薛宝琴根本不可能进入贾氏宗祠,而且书中所写,她也根本没有进入贾氏宗祠,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写她进入了贾氏宗祠?一个最为明显的原因,是他需要一双眼睛,一个视角,来对贾府宗祠和宁国府祭宗祠的场面作一描绘。于是他便找到了初入贾府的薛宝琴,犹如当初借初入贾府的林黛玉把荣国府描述一番,但是他忘记了薛宝琴根本不可能进入贾氏宗祠。他为什么会犯这个常识性的错误?这个问题目前还不太好回答,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当他想起薛宝琴的时候,却忘记了另一双眼睛、一个视角,那就是石头。本来,叙述贾府宗祠的场景,石头是一个最好的见证者、叙述者,可是作者却奇怪地没有这样做。

我在前面说过,石头在《红楼梦》中充当着事件的见证者、亲历者、叙述者的角色,不但在全书开头作者已经作了交代,而且在以后的叙述中,还会时不时地让石头出来说几句话。以便让读者记住,这部书的叙述者是一块被女娲氏弃置不用的石头。这个看法不是我的发明,而是著名红学家蔡义江先生的慧眼独具之处。

比如第四回门子递给贾雨村一张“护官符”,书中写道:“其口碑抄写的明白,下面皆注着始祖官爵并房次,石头亦曾照样抄写一张,今据石上所抄云……”

第六回写道:“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逐细言来。”这里的“蠢物”是石头自称,对这一段文字,周汝昌先生校本加了注:“自‘诸公若嫌’至‘逐细言来’,乃假拟《石头记》作者‘石头’之口吻,前与开端后与第十八回省亲处石头语气联络呼应。”

第八回贾宝玉观看薛宝钗项上的金锁,书中写道:“那顽石亦曾记下他这幻相,并癞僧所镌篆文,今亦按图画于后,但其真体最小,方能从胎中小儿口中衔下。今若按其体画,恐字迹过于微细,使观者大废眼光,亦非畅事。故今只按其形式,无非略展放些规矩,使观者便于灯下醉中可阅。今注明此故,方无胎中之儿口有多大,怎得衔此狼蠢大之物等语谤余之谈。”这也是石头在说话。

第十五回写道:“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塞在自己枕边。宝玉不知如何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一宿无话。”这一段话更把石头这个“亲历者”的身份写得清楚无比,它因被凤姐塞在枕头底下,就听不到宝玉究竟怎样和秦钟算账。言外之意,凡是它所叙述之事,都是它亲历之事。

最引人注目的是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时说的一段话:“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得能见这般世面。本该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诸公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到是省了这工夫纸墨,且说正紧的为是。”

由以上引文可以看出,石头在书中确实充当着亲历者、见证者、叙述者的角色,这本书的作者就是这块石头。可是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在第十八回以后,这块石头便突然不再说话,它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如果勉强算它仍在说话,只有第二十九回,书中写:“如此之话,皆他二人素昔所存私心,也难备述。如今只述他们外面的形容。”如果把这一条也算作石头在说话,那么在第二十九回之后,它便再也没见说过话。尤其在第五十三回中,本来石头应该是最好的叙述者,可是作者似乎把它忘记了,反而拉来一个薛宝琴作为替代者。

我们可以看到,第十八回在全书中是一个分水岭,十八回以前和十八回以后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写法。十八回以前没有按照时间顺序来完整叙述,而是跳跃性地写,十八回书写了十三年的事情。第十八回以后则严格地按照时间顺序,一直到第五十三回,写的是一年之间所发生的事情,笔法之严密可以排出一个时间表来。然而石头的出现却完全集中于十八回之前,这就不难看出,雪芹在叙述角度、叙述者、叙述方式的问题上作了调整,十八回以前是以第一人称来写,十八回以后是以第三人称来写,这就难免给人造成叙述混乱的感觉。对于这一点我们毋庸讳言。我们说曹雪芹伟大,《红楼梦》伟大,但是不能将其神化,似乎每一个字都是金科玉律。我们要看到,这是一部未定稿,出现一些错漏在所难免,不仅这个问题,还有我在前面已经指出的它所存在的诸多“硬伤”,也应该与这是一部未定稿有直接关系。

如何解释这种现象,我想,还是老话,《红楼梦》确有一部原稿本,这部原稿本是一本回忆录,没有章回,也没有故事的编排,完全按照编年体来写。曹雪芹在修改中对这部原稿做了大拆大卸的改造,可以说脱胎换骨,点石成金。第十八回以前的文字,诸如神瑛侍者、绛珠仙草、太虚幻境、甄士隐、贾雨村,以及石头的来历,都出自曹雪芹的创造,他为了营造一种虚幻性与真实性并行不悖,水乳交融的效果,虚构了石头这个叙述者。可是在写作当中,他很快就发觉这种写法有着极大的局限性,比如第八回,当薛宝钗把贾宝玉项上的玉——即本书的叙述者石头捧在手上的时候,书中就出现了这样的叙述:“宝钗托于掌上,只见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补天剩下的石头幻相。”本来石头是叙述者,可是这里又出现了另一个叙述者,可谓不得已而为之。其实就小说的叙述手段来说,就是书中不让石头出来说话,只在书的开头和结尾呼应一下,也完全可以达到曹雪芹所追求的效果,而且叙述起来更加自由。第十八回之后,曹雪芹意识到这个问题,于是便有意忽略石头的存在,完全以第三人称来写,但是以前的文字却没有来得及作统一修改,便造成了这种混乱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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