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诉人性之渴望》
诉人性之渴望
伦理型文化所构想和塑造的家庭,实质是指向对人的规范和设计。如何成就理想的人格,服从于如何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以孔孟、程朱为代表的儒学大师们是一批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人,他们把维护整体谐调,保持社会安定作为最高目标,把结构的稳定作为唯一尺度,把社会的整体利益作为个体利益的唯一参照,要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通过道德修养达到内外合一,使个体融化于群体之中,个体需要无条件地服从整体需求,在根本上扼杀了个体存在的独立性和个体需求的合理性。用心理分析的术语讲,“超我”的至上权威可以肆虐地扼杀一切都认为是有悖于“超我”的“本我”。“自我”的唯一使命是帮助“超我”压迫“本我”。儒家的这种统一和谐,是一种力求保持结构稳定的静态平衡,它对于系统内部任何必需的动态不平衡总感到不安和恐惧,全部的文化努力,就在于消灭这一切。从本质上看,传统的伦理文化是一种压抑性、控制性的总体文化和理性文化,是没有“人”的文化。
对此,曹雪芹不一定有明确认识。但其小说所透露的,却是对这一伦理传统的拒绝。他也没有对人应当怎样生活、是否还有一种新文化有任何具体的想象,但他确实在贾府的生活中,寻找着也发现了一些更合乎他理想的人物、行为、场景和观念。把这些零散的甚至潜在的内容提炼出来,我觉得曹雪芹是在找“人”。这个“人”,不是传统伦理所塑造、当代社会所认可的人,而是另一种“人”,一种或多或少具有自然品性、人间真情、自我尊严的新人。
第一,在女儿中找“人”。
中国女性长期处于被忽视、被排斥、被压抑的地位,就是在那些优秀的文学作品中女性也没有获得人的价值。《三言》《二拍》的女性总是抢劫、欺骗、拐卖的对象,《金瓶梅》的女性是以受侮辱受蹂躏为乐为荣的卑贱污浊的形象,《水浒传》里的女性居然是“母夜叉”“母大虫”,潘巧云和潘金莲则是活该在好汉的刀下剖腹开膛的人物,只有到了《红楼梦》,女性才以正面的主体进入文学作品。传统文化的“人”主要指男性,以男性为中心的传统文化剥夺、榨干男性自然感性的一面,使之完全伦理化、社会化。因此古典教育只施及男子,赋予男子以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的使命,男性是文化“化”了的人。与此相反,女性,尤其是未出嫁的少女,由于社会的蔑视反而有幸存留了较丰富的自然感性,她们的活动天地主要是具体感性的家庭,其职能基本上是自然潜能的延伸和实现,较少需要强制、扭曲天性,与礼法社会、伦理规范隔着一层。
《红楼梦》通过它的主人公贾宝玉,为女性唱出了一曲赞歌。他的名言是“这女儿两个字,极尊重、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比的呢!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才可”。女儿的可贵在清净,没有受到传统文化的毒化是净,远离纷扰的社会环境是清。在女儿国里,每一个人才更是一个人,每一个人才更像她们自己。正因此,她就更受到社会的贬斥,和小孩一样,女性几乎没有享有一个人所应有的权利。贾宝玉在这些不被传统文化当作“人”的少女身上,发现了人性的自然状态,美丽多情,纯真开朗,寄寓了人生的全部美好和人世的全部希望。他恨不得普天之下的所有少女都到大观园来,尽自己一分对女性的敬意,宝琴、李纹、李绮等人到大观园后,他惊喜异常:“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他多么希望自己也成为女孩子,砸碎传统的枷锁,解除社会规范的约束,使个体的感性潜能自由发展、充分实现,保持自我的原装本色。
红楼女子大多有才。香港学者宋淇对《红楼梦》中的女性描写有一段很好的概括:“在曹雪芹的心目中,女人远在男人之上,不论才、貌、见解、能力、性情都胜过男人。男人根本是低级动物。这是一个极大胆的反传统的见解,非但道中国社会之所不敢道,而且在比较尊重女性的西方社会中也是闻所未闻的。可是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使读者不知不觉完全接受了他的看法。在少数的性格描写上,不论贾瑞、贾珍、贾蓉、贾琏、贾赦(除了贾芸和柳湘莲等少数例外),读者都觉得男人真是‘浊物’;而女孩子们,不管她们有时多么器量狭小和喜欢吵嘴,真是令人觉得可亲可敬。女孩子们非但写诗写得比男人好,谈禅机锋也高过男人(林黛玉与薛宝钗),还懂得作画(惜春),绘画的理论(薛宝钗),连办事的能力也比男人强(王熙凤及后来的探春、宝钗和平儿),至于性情、体贴、操守更不在话下。在另一方面,男人们只知道吃、喝、嫖、赌,还会娶小老婆、玩弄女性、玩娈童,贪污和欺压良善,真令人觉得是一批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蠢才’。”
红楼女儿不但多有才艺,而且还有管理能力。宁府的贾敬天天炼丹烧汞,其子贾珍袭了官爵。贾珍整天花天酒地,就由其妻尤氏管理家政。荣府贾赦居长,但不理家事,贾政亦不理俗务,家务就由贾赦之子贾琏管。但贾琏的心事也在酒色之上,家事就由其妻王熙凤管。由此,荣宁两府均由女性掌握。凤姐、尤氏之外,李纨、探春、薛宝钗、平儿、鸳鸯等也都表现出远过于男子的管理才能。从男主外女主内、内外有别来说,这也不算特殊,但贾府的男子在外没有干什么好事,不说为国为民,就是为家,也无真贡献。这样一来,贾府的女性不但有权力,而且显得能干。
红楼女儿不同程度地有正义感,有反抗精神。王夫人抄检大观园,是对生活在这女儿国里的女儿们的一次挑战。第七十四回,王善保家的和凤姐等人奉王夫之命来抄检大观园,第一个发出抗议的是晴雯:
于是先就到怡红院中,喝命关门。……到了晴雯的箱子,因问:“是谁的,怎不开了让搜?”袭人等方欲代晴雯开时,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王善保家的也觉没趣,看了一看,也无甚私弊之物。
晴雯是丫头,她的抗议也只能到这个程度。探春是主子,她的抗议可以更激烈、更严正。下面这一段是《红楼梦》最生动的:
又到探春院内,谁知早有人报与探春了。探春也就猜着必有原故,所以引出这等丑态来,遂命众丫鬟秉烛开门而待。……探春道:“可细细的搜明白了?若明日再来,我就不依了。”……周瑞家的等都陪笑说:“都翻明白了。”那王善保家的本是个心内没成算的人……今见探春如此,他只当是探春认真单恼凤姐,与他们无干。他便要趁势作脸献好,因越众向前拉起探春的衣襟,故意一掀,嘻嘻笑道:“连姑娘身上我都翻了,果然没有什么。”凤姐见他这样,忙说:“妈妈走罢,别疯疯颠颠的。”一语未了,只听“拍”的一声,王家的脸上早着了探春一掌。探春登时大怒,指着王家的问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我不过看着太太的面上,你又有年纪,叫你一声妈妈,你就狗仗人势,天天作耗,专管生事,如今越性了不得了。你打谅我是同你们姑娘那样好性儿,由着你们欺负他,就错了主意!……”
这次抄家的收获是在司棋箱子里发现了司棋表哥潘又安给司棋的情书。但王熙凤发现,司棋“低头不语,也并无畏惧惭愧之意”。这是一个和晴雯、探春一样了不起的女性。
当然,红楼女儿也并非生活在伊甸园。“十二钗无论怎样有才、有貌、有德,总是活生生的人,总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前提,为自己打算。换句话说,她们都是自私的。”而贾宝玉却是无私的,他以为女儿们尽力、服役而满足。通过礼赞女儿,贾宝玉把自己与贾府诸男区分开来;通过理想化,贾宝玉为自己找到了能够体现自己价值观念的纯粹女儿。
第二,在下人中找“人”。
在中国传统的社会与家庭中,女性是弱者。贾府当然不例外。在“沐仁体性”的招牌下,千金小姐也成了伦常的牺牲品:黛玉日夕以泪洗面,迎春误嫁中山恶狼,惜春走向空门,探春远嫁海外,湘云守寡漂泊……那些下人更是遭遇欺凌,金钏投井,晴雯遽死,瑞珠触柱,司棋撞墙,鸳鸯自溢……正如王昆仑说的:在中国历史上,“我们只能看见千千万万的妇女,贫穷的饥饿,温饱的幽愁,多情的失恋,美貌的沉沦,软弱的受苦刑,刚烈的遭惨死,这些人都作了古往今来无可计数的传说、小说、诗歌、戏剧的题材,供人们歌哭凭吊”。但《红楼梦》之重要在于,它没有把女性仅仅写成逆来顺受、束手待亡的被动者、消极者。
按王昆仑的分类,红楼女儿在受到摧残时,分别有忍受、逃避和抵抗三种类型。最多的是忍受者:李纨、迎春、尤二姐等。逃避者有妙玉、惜春、紫鹃、芳官。《红楼梦》最出彩的是写出了第三种抵抗的女性。她们“不是使人哀悼怜悯,而是使人震惊与敬重。她们看透了这世代相传的天罗地网,锢体钳心,坚固严密,既然个人力量不能冲决,而火势炎炎,终必将自己烧成灰烬,与其俯首贴耳受人宰割,倒不如主动地消灭了自己的形骸——这就是说,我们固然不能争取到我所要求的生活境界,但你们也不能获得你们所要求的俘虏,于是就以一死保障自己的意志自由,给予迫害者以有力的还击,叫他们目瞪口呆,莫知所措”。王昆仑在此热情礼赞的是鸳鸯、司棋、尤三姐。其中又以尤三姐最为刚烈。她与柳湘莲定亲,但后来柳误听闲言,悔约退亲。尤三姐悲不自禁,连表白都不愿,拿过柳所赠的定亲之礼鸳鸯剑,一把当面还给他,一把往项上一横,当场死亡。要进一步说的是,她们的抵抗精神之所以可歌可泣,在于她们要求做人的权利和尊严,如果没有,那就不活。从她们与迫害者与恶环境的对立中,我们看到了人性的闪光。
这不只是学者们的事后之明或现代诠释。实际上,正是贾府的这些“下人”体现了人的光辉和争做“人”的勇气。王昆仑指出:“《红楼梦》作者曾以柳五儿母女和几个唱戏的女孩子为中心,抒写出贾府高墙下阴影中一群小人物的故事,情节曲折复杂,刻画精微细腻。从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到六十一回‘判冤决狱平儿行权’,是为这个中心题材写成的一个片段。在这里作者对于地位卑微的奴仆们的生活,给予极精细的观察和深厚的同情,使人看到在不被人重视的阴暗角落里,有多少真挚的友绪、深刻的恼恨和哀哀无告的痛苦。这些描写比起对那些高官贵妇,格外使人觉得生动感人,亲切可贵。”感动之余,我相信曹雪芹也是含着眼泪写出这一片段的。这些“下人”中至少有一个晴雯,明确地喊出“人”格平等的呼声。第二十七回,心思灵活,伶牙俐齿,一心往上爬的小红,因成功地走了王熙凤的门路而一脸兴奋,晴雯迎面一顿抢白:
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把我们不放眼里。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不曾呢,就把他兴的这样。这一遭半遭儿的也算不得什么,过了后儿还得听呵!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得。
第三十七回,秋纹得到王夫人的欢心,被赏了两件旧衣服,正扬扬得意在展示,又是晴雯出来一顿呵斥:
呸!没见世面的小蹄子!……要是我,我就不要。若是给别人剩的给我,也罢了。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
“谁又比谁高贵些?”如果说这是古中国少女的要求平等的权利、要求做人的尊严,那是一点也不夸张的。这句话与通灵宝玉失而复得后贾宝玉喊出的“你们这些人,原来重玉不重人哪”一句,同为《红楼梦》所发出的“人的宣言”。在更广大范围内,它们与戴震的“以理杀人”一起划破了帝制晚期的弥天黑雾,是现代人性解放的先声。
红楼女儿中,最令人悲伤的,就是晴雯。抄检大观园后,晴雯被逐出贾府,不久病故。第七十七回,晴雯死前对贾宝玉说:
“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说毕又哭。
宝玉拉着他的手,只觉瘦如枯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因泣道:“且卸下这个来,等好了再戴上罢。”因与他卸下来,塞在枕下。又说:“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长,这一病好了,又损好些。”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宝玉听说,忙宽衣换上,藏了指甲。晴雯又哭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晴雯至死没有接受命运,她仍然坚持自己的清白,也勇敢表达了对贾宝玉的爱。但她“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她不但被迫害致死,而且未能洗清自己,最后甚至没有能“在棺材内独自躺着”——王夫人说:“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吧,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这就是贾宝玉在《芙蓉女儿诔》中说的:“及闻槥棺被燹,惭违共穴之盟;石椁成灾,愧迨同灰之诮。”然而,除了多情的贾宝玉,谁还怜惜这个勇敢的、美丽的少女?晴雯的命运,正是曹雪芹的同时代人戴震所说的:“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孟子字义疏证》卷上)
第三,在爱情中找“人”。
《红楼梦》的人性呼喊,最集中地表现在宝黛爱情上。
关于贾宝玉其人、关于宝黛爱情,早已有了千言万语。我这里要说的,是他坚决地、毫不妥协地向传统士大夫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提出挑战。萨孟武将其言论总结为:反对《四书》,反对八股;反对道学。贾宝玉不愿与体现这种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诸男交谈。南京有一个甄宝玉,品格相貌酷似贾宝玉,他也想引为知己,人是听了甄宝玉的一段话后,却认定他“近了禄蠹的旧套”。第一一五回,宝钗问他“那甄宝玉果然像你么”,贾宝玉回答说:
相貌倒还是一样的,只是言谈间看起来并不知道什么,不过也是个禄蠹。……他说了半天,并没个明心见性之谈,不过说些什么文章经济,又说什么为忠为孝,这样的人可不是个禄蠹么?只可惜他也生了这样的一个相貌。我想来,有了他,我竟要连我这个相貌都不要了。
关于宝玉与传统理念与同时代秩序之间的关系,乙卯本第十九回的批语说得最为精彩:“……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有这样的文字。”这并不奇怪,贾宝玉要拒绝和反抗的就是传统的价值标准和当世的行为准则,而他所企求的自然人性从来都是被礼教纲常、社会习俗和家庭伦理所拒绝的。所以,用传统的是非善恶观念无法理解他,在现行的社会秩序中也没有他的位置。总之,全家没有人能理解他。即使同样是反传统,反礼法的魏晋名士,他们所理解的“自我”也主要是差异性的个体,他们所谓的“自然”是观念意义上的抽象本体;他们的“情”虽发自感性个体,却依然是一种对人生的普泛哀伤。真正标举感性自我的,是具有近代色彩的中、晚明思潮,而在贾宝玉这里又发出了最迫切最沉痛的呼喊。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贾宝玉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的真正的人。
关于宝黛爱情,我在下面会有专论。现在要说的是,宝黛爱情的一个特点,是没有多少具体内容。贾宝玉不爱“肌骨莹润,举止娴雅”的薛宝钗,不爱“英豪阔大宽宏量”的史湘云,他爱上的是言语尖刻,心胸狭隘、多愁多病的林黛玉,爱上她什么呢?俞平伯首先注意到:
据书上说,绛珠要报神瑛的恩,所以把眼泪来还他。但还了泪,神瑛有什么好处呢?没有。像《红楼梦》里林黛玉这样的哭哭啼啼,宝玉是非常的遭心。最后她“泪尽而亡”,当然更糟。以之报恩,无乃颠倒。可是这非但是神话,而是虚而又虚之笔,用笔虽虚,感慨却是真实的。
黛玉见到宝玉容易哭,是事实;但宝玉见到黛玉是否只是“糟心”,却不一定。但感动无数读者的宝黛爱情,确是极少现实的社会内容。薛宝钗劝宝玉读书,宝玉的反应是奇怪:好好一个清净洁白女儿,倒学的沽名钓誉起来?史湘云劝他多见见那些为官作宦的,多讲讲仕途经济方面的事,他马上说:“姑娘请到别的屋里坐坐吧。”既然拒绝了读书上进、仕途经济这种标准的人生理想,贾宝玉就只能在不讲这些“混帐话”的黛玉这里找到爱情。宝黛爱情在这个意义上是非社会的。贾母等人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否定宝黛爱情的。贾母当然希望宝玉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而在当时,理想妻子的标准无非两条,一是身体健康,可以顺利地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二是性格和易,可以与家庭、家族的成员和谐共处。照这两个标准,贾母下面所说的都是事实:
林丫头那孩子倒罢了,只是心重些,所以身子就不大很结实了。要赌灵怪儿,也和宝丫头不差什么;要赌宽厚待人里头,却不济他宝姐姐有耽待、有尽让了。(第八十四回)
林丫头的乖僻,虽也是他的好处,我的心里不把林丫头配他,也是为这点子。况且林丫头这样虚弱,恐不是有寿的。只有宝丫头最妥。(第九十回)
就中国传统的择偶标准而言,贾母说的一点也不错。宝黛爱情在这个意义上也是反文化的。这种既缺少当时社会内容也不合当时文化标准的爱情,当然只能是悲剧。但也正是这一似乎没有内容的爱情,朦胧地透露出一种新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方式,这就是纯粹个性的契合、纯粹感性的喜欢。说到最后,男女之爱不就是一方“爱”与另一方待在一起吗?
这是曹雪芹的设计,因为当时的社会内容,正是贾宝玉、林黛玉要反对的。他们朦胧希望的理想生活,不在这个社会之中。在广泛的意义上,文化与社会同义。“社会化”就是生物个体对其所处社会的文化学习的过程。“社会化过程包括长期与成人进行交往,它不但对于社会的新成员如何适应社会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对于成为真正的人的过程也是至关重要的。”贾宝玉厌恶伦理文化,也不愿和体现这一文化的成人进行交往,他抗拒这个社会对他进行的社会化过程。但是,他还需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他不可能把自己隔绝起来。拒绝了这个社会所认可的人,就必然到不为社会所承认的人中寻找“人”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