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阶级论:文学形象的社会分析》
阶级论:文学形象的社会分析
毛泽东在1954年10月发动的“反对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始于李希凡、蓝翎对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的批判。这一斗争是当代红学的开端。
如果只是局限于红学研究,这一运动并非必须。其一,李、蓝文章批判俞平伯的主要观点之一,是俞平伯“自传论”。但如上所述,俞平伯从来就不是“自叙传”说的坚持者,早在1925年写的《〈红楼梦辨〉的修正》中,他就对新红学的核心“自传说”表示了全面的质疑,也认为“新红学”没有与索隐派划清界限。就此而言,李、蓝所说的俞平伯根据《红楼梦辨》改写的《红楼梦研究》一书“是新索隐的典型代表作品之一”。这种观点不过是重复了俞平伯的自我批评。其二,俞平伯在1953年发表的《〈红楼梦〉简说》一文,也是李、蓝批判的靶子。但在此文中,俞平伯只字不提自传,而以小说是写“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和婚姻的不自由”为主论,认为《红楼梦》是用典型化的方法写成的现实主义作品,对小说的思想意义做了二分法的分析,文末还引用了恩格斯致当时的女作家考茨基(Minna Kautsky)的信中论作品倾向的那段名言。这篇文章和随后不久发表的《读〈红楼梦〉随笔》明显地表现出:(一)否定新红学的基本看法;(二)从作品本身并结合当时的社会历史进行研究。这些观点,已经与1954年李希凡等人的观点一致。其三,经过1949年之后的有组织的政治学习,特别是1951年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以及1952年后的思想改造运动,古典文学研究界已经开始按照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文艺思想进行研究了。知名文学史家刘大杰,于1954年3月7日在上海《解放日报》发表《古典文学巨著〈红楼梦〉》的长文,其主要观点包括:《红楼梦》的伟大成就,“是在这家谱式的小说里,大胆地揭露了君权时代外戚贵族的荒淫无耻的生活,指出他们种种虚伪、欺诈、贪心、腐朽、压迫和剥削以及心灵和道德的堕落。它不单指出了那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灭亡,同时也暗示出那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灭亡”。此文还使用了“现实主义的伟大胜利”这一用以说明作家世界观与作品社会价值的矛盾的理论。从总体上说,李、蓝文章之所论,并未超过这些观点。
这就是说,红学研究的范式,还在1954年的批判运动之前,就已经开始转换了。但是,文化学术对新时代的自觉、不自觉的配合,还不能满足政治领导人的要求。深刻的社会变革必然要冲击到学术研究。尤其是在中国的社会政治发生根本性变革之后,一贯注意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的毛泽东,是很难有耐心等待红学按学术规律缓慢地自我更新。于是,从外部输入动力以进行一场红学革命的要求就被提上日程。李希凡、蓝翎的文章为此提供了契机。他们从批评俞平伯的观点开始,把新时代的政治理念与文学观念引进红学研究,要求确立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在红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他们认为:《红楼梦》是古典文学现实主义发展的高峰,是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真实地、深刻地反映了封建贵族阶级腐朽透顶的生活面貌,描绘了现实人生的悲剧,时代的、社会的和阶级的人的悲剧,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征兆,体现了作者的民主主义思想。《红楼梦》绝不只是俞平伯讲的那些“小趣味儿和小零碎儿”,更不是胡适所谓的“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而是通过深刻的思想内容、典型的人物形象塑造和生动感人的艺术魅力,对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及其上层建筑进行深刻的揭露和批判。《红楼梦》是反映当时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而社会生活的主体是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因此研究《红楼梦》就是研究它反映的阶级斗争以及它如何反映阶级斗争的文学技术。简言之,《红楼梦》的意义在于它所包含的社会政治内容(反封建主义、表现新人理想),而这种内容又是通过典型的人物形象体现出来的。
李希凡、蓝翎的这一观点获得毛泽东的肯定,此后亦有众多论者响应支持,最终形成以“阶级论”为理论基础的红学解释系统。按照这个观点写成的大批红学论著,构成了与旧红学、新红学鼎立而三的红学流派。代表这一解释体系的著述,首推李希凡、蓝翎的《红楼梦评论集》第三版。其一,此书最早的两篇文章得到过毛泽东的肯定而为众多论者所模仿、重复和补充。其二,此书初版于1957年,1962年再版,三版于1973年。每次出版,都有与时俱进的内容和文字的修改,第三版不但以“文革”期间流行的观点审视旧作,而且补充近十万字,因此此书实为1954到1973年期间红学主流观点的集中表达。其三,此书所收文章,有一些由领导同志指派的“遵命之作”,其他文章也经过领导同志或权威部门的审阅。所以蓝翎后来说:“一部《红楼梦评论集》,署名的是我们两个: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体现了集体的合作。”也正因此,李希凡、蓝翎的《红楼梦评论集》第三版也是这一时期官方红学的体现。之所以用“阶级论”而不用“斗争论”或“阶级斗争论”,是考虑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是1962年以后,特别是“文革”期间的口号,至少在5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主要内容是“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而且,用“阶级论”可以包括“阶级斗争论”或“斗争论”。
据李希凡、蓝翎说,他们在批评俞平伯的时候,对《红楼梦》并无深入研究,对马克思主义也还处在初步学习阶段,我们因此可以推断,他们的“红学观点”其实就是把刚刚流行于大学文艺学教材中的阶级斗争理论和现实主义理论推演到《红楼梦》上。李希凡后来在总结他对《红楼梦》的基本看法时说:“红楼梦之所以具有深广的社会历史意义,是因为这部小说……用典型的艺术形象,很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揭露了贵族地主阶级和封建制度黑暗、腐朽,展示了它的必然灭亡的趋势……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在这部小说里,留下了真实而完整的形象,给我们以丰富的社会历史的感性知识。”如果去掉一些形容词和副词,这段话完全可以用来评价《水浒传》《儒林外史》等其他古典作品,当时在《中国青年》杂志社工作的韦君宜就感到:“李希凡和蓝翎批评俞平伯的文章,我看见了。按我当时的‘马列主义水平’来说我不但是完全赞成的,而且也是完全讲得出、写得出的,那是极其平常的马列主义初学者对于一个老‘红学家’的看法嘛!我相信一般青年党员都这么看,贾宝玉当然代表个性解放的思想,林黛玉当然与他志同道合,薛宝钗自然属于抨击对象。这何消说得!”但是,李、蓝的成功也就在于他在红学中讲了这个“常识”。因为尽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已经指导了中国革命胜利,学术文化领域也在自觉地跟上形势,但在毛泽东看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绝对律令,还必须通过疾风暴雨般的运动全面、具体、深入到各学术领域之中。50年代初的一系列思想政治运动的目的便是灌输毛泽东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李希凡的文章正适应了这种需要。在这里,研究的主题与方法实际上由研究的动机所组成的,红学转换基于也内在于现实运动之中,而不只是对客体对象的探索。重要的不仅是研究《红楼梦》,还要使马克思主义统治包括红学在内的学术文化领域,正如当年胡适等人想通过红学考证传播科学方法一样,毛泽东也要从红楼梦“引申出来”,把对俞平伯的批判引向对胡适以及由胡适所代表的现代学术文化的整体性批判。所以,在李希凡等人看来,新红学之所以误入歧途正由于它只承认《红楼梦》的特殊性:“依照胡适的这种对《红楼梦》的反动观点,就只能把这部小说仅仅看成是作家曹雪芹个人和家庭生活的实录,完全抹杀了它所反映的巨大的社会内容,取消了这部小说暴露和批判封建制度的历史价值,因而,也彻底否定了它的艺术典型的概括意义。”“俞平伯……把分析和研究艺术形象的工作变成了‘剔骨拔刺’,以琐细的考证凌迟了人物和情节,使《红楼梦》的完整的艺术形象从社会现象中孤立出来,成为偶然事实碎片。”在此基础上,以李希凡等为代表的阶级论红学,主要有两个解释路径。
第一,分析《红楼梦》的阶级内容和政治意义。现实主义、马克思主义美学和文艺理论是一个可供多方面发挥和引申的潜在系统,通过毛泽东的解释和规范,中国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基本内核是文艺的阶级性及政治功用,从而当代红学所注意的就是《红楼梦》作为现实主义小说的社会内容和批判意义,它可以接受、利用部分新红学的考证成果,却根本否认新红学的基本结论。当代红学认定《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杰作,是封建社会末期的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对《红楼梦》的研究就是分析、评判它对当时社会现实反映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在反映过程中流露出来的作者本人的思想感情。什么叫“历史”?毛泽东说:“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叫做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反面的是历史的唯心主义。”由于要用阶级斗争的观点讲历史,所以第四回的护官符、贾府的几十条人命、贾元春的命运对贾府的影响、乌进孝交租时贾珍的不满、贾宝玉对传统思想的反叛等就成了当代红学的注意中心。在把《红楼梦》和曹雪芹生活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做了一番参照对比之后,当代红学的结论是:应当把《红楼梦》当作历史来读。所谓当作“历史”来读,绝不是说《红楼梦》是写的“真人真事”,而是透过典型人物、典型环境,去看艺术形象所概括的历史本质。“《红楼梦》的主题和情节的典型概括的客观意义,却远不止是一个贵族家庭兴衰史的写照,外表煊赫内里腐烂的荣宁二府,只不过是清代雍、乾‘盛世’以至整个封建社会即将破败的缩影。”“《红楼梦》所描写的以贾府为中心的四大封建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就是这一历史转折时期的封建社会的写照。曹雪芹申言他这部小说‘毫不干涉时世’,这不过是他的掩饰之辞。实际上,我们正可以把《红楼梦》当作封建社会末期的一部政治史、阶级斗争史来看,从中了解什么是封建社会。把《红楼梦》仅仅看成是一部描写恋爱悲剧的书,这是地主资产阶级的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从《红楼梦》是现实的反映始到《红楼梦》是形象的历史终,阶级论红学把《红楼梦》当历史来读,所以,毛泽东说《红楼梦》写的是很精细的社会历史,“你要不读一点《红楼梦》,你怎么知道什么叫封建社会?”《红楼梦》的价值即是帮助后人“知道”它从中产生的那个社会。
第二,分析曹雪芹的创作意图与《红楼梦》文学形象的客观意义之间的矛盾。既然把《红楼梦》当历史来读,作者的主观意图就不很重要,因为很显然,所谓反映封建制度的灭亡,揭示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等,都是现代观念,对曹雪芹本人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因果报应的宿命论思想,曹雪芹写作《红楼梦》也根本不是为了向后人提供一部历史教科书,倒恰恰如俞平伯讲的有“情场忏悔”的味道。所以当代红学明确承认,《红楼梦》的社会政治意义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研究出来的,是今人读出来的。至于作者本人,由于历史、阶级的局限,并不可能赋予小说以这样的意义。李希凡、蓝翎强调:“要正确地评价《红楼梦》的现实意义,不能单纯地从书中所表现出的作者世界观的落后因素以及他对某些问题的态度来作片面的论断,而应该从作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的整体及其反映现实的真实性的深度来探讨这一问题。”相对于解释者来说,艺术形象的真实性,是客观的真实性,但既然是《红楼梦》的客观意义,为什么要等到1949年以后它才显现出来呢?显然,《红楼梦》的意义之源在于解释者,这就是何其芳讲的:“对《红楼梦》,对一切文学遗产……只有比它们的作者的思想水平更高,只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和观点的高度,用批判的态度对待它们,然后才可能全面地、透彻地看清楚它们的优点和缺点。”曹雪芹写《红楼梦》还是想“补天”,想补封建制度的“天”,但它反映了、记录了封建家族的衰落,可以说是曹雪芹的世界观和他的创作发生矛盾。
把这一观点表达得最生动的,是老作家吴组缃的一句话:“‘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从他自己的生活经历里面敏锐地感受到那时代的窒息气氛,深刻体验到社会统治势力的罪恶,通过他天才地创造的以贾宝玉为主人翁的巨著,提出了控诉与诅咒,同时描绘了自己所向往的生活理想:这正和当时广大被压迫人民内心的苦痛状态和热切要求完全相通的。”不过,曹雪芹的思想中既有明显的民主主义的新因素,又有强烈的反封建主义文化和政治的要求,但同时也没有能够摆脱封建主义思想体系,他反对的正是他信赖的:
我们知道有一个民间故事:一个樵夫,坐在树枝桠上面,用斧子砍他所坐的那枝桠;他所要砍掉的,正是他赖以托身的。
这个故事是可笑的;但就历史现实说,却是可悲的!
发现世界观与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矛盾,并把这个矛盾当作红学研究的重要课题,这是当代红学在方法论上的主要贡献。曾经被索隐派和考证派赋予的作者在作品意义上的权威来源被否定了,文本自身的价值突显了。但这又面临红学史上的一个老问题:由思想水平比作者更高的读者看出来的意义,在多大程度上能得到作品本身的支持?旧红学、新红学尽管有许多解释不通的地方,但至少在其主观上,却是要追溯曹雪芹的创作动机和过程。“阶级论”红学不再从作者意图入手探索《红楼梦》的意义,敞开了《红楼梦》的意义视界,在积极的方面是有助于深入发掘小说的历史内涵和客观意义,在消极方面是把红学紧密地与现实政治联系起来,以政治论述代替文学评论,甚至为随心所欲的解释提供了方便之门。
比如,根据阶级分析的方法,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农民反抗地主的斗争是封建社会发展的动力。据此,评价文学作品的主要标准是它对农民,特别是农民起义的态度。于是,肯定《红楼梦》的理由之一,就是它对农民的同情态度,甚至有论者认为从贾府的衰败中“可以感到农民起义的星星之火即将成为燎原之势”。这当然是夸大其词,《红楼梦》毕竟没有写农民反抗和农民战争,因此从鲜明的政治倾向来看,《红楼梦》要比《水浒传》逊色些。李希凡就承认:《水浒》“较之《红楼梦》从封建贵族统治集团内部暴露其罪恶,却是更加直接、更加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制度”。以再现农民起义为标准,《水浒传》当然更为重要、更为优秀。这是无可怀疑的。但是,一心要为《红楼梦》辩护的冯其庸还是认为,即使以是否写了农民起义为标准,《红楼梦》也不逊色。他的理由是:“《红楼梦》里并非没有农民起义斗争,第一回写‘偏值近年水旱不收,鼠盗蜂起,无非抢田夺地,鼠窃狗偷,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难以安身’。抢田夺地至于官兵剿捕,当然决不是一般的小偷小摸或一般的打家劫舍……五十三回作者还着重写了乌进孝进租这一重要情节,写明了地主阶级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靠剥削农民,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这一点,曹雪芹不可能从理论上来认识它,但他能在这部以一个封建贵族大家庭的败落和一对青年男女的生死不渝的爱情为素材的小说里,写到农民抢田夺地的斗争和庄头向地主交租的事实,这就已经难能可贵了。此外就大可不必更加苛求。”冯其庸无法回答:如果《红楼梦》第一回没有提农民抢田夺地这一事,它是否就不可贵了呢?
李希凡、蓝翎之外,阶级论红学论著无不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但它们在学术价值上仍有较大差异。这取决于两方面因素。其一,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时,是一般地以阶级分析为方法、重在小说的反封建主义,还是具体而微地在小说中找“阶级斗争”的证据并以此来参与现实的阶级斗争。大体而言,前一种思路较有弹性,容有更合理的研究。而后一种思路则可能扭曲小说、把红学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其二,在坚持《红楼梦》的政治思想性、坚持红学研究为阶级斗争、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的同时,能否同时注意到小说的文学特性、能否从作品本身出发?大体而言,能够这样做的论著,会有一些学术价值;反之,则会在其所配合的政治运动结束之后,即完成使命。当代红学中,能够较好地把阶级理论与红楼文本结合起来的,是何其芳与王昆仑的著作。
早在延安时代,何其芳就是中共党内的文学权威之一。他之研究《红楼梦》,是1954年的批判运动发生之后。在其《论“红楼梦”》中,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现实主义的文学理论不只是原则性的教条,而具有较大的弹性和开放性。首先,何其芳不是把阶级斗争和一般意义上的反封建作为《红楼梦》的主题,而是认为“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红楼梦》里面的中心故事,是贯穿全书的主要线索”。贾宝玉对“纯洁可爱的少女的欣赏和爱悦”,是一种对于美好人性、美好生命状态的无功利的“欣赏和爱悦”,不涉男女之事,体现的是对于女性的尊重。这本来不是什么新见,俞平伯早已有类似见解,但在以阶级斗争理论解释一切文学作品、以反封建解释《红楼梦》的气氛中,何其芳竟然充分肯定爱情悲剧是《红楼梦》的中心内容,却也表现出当时学者所难得的原则与操守。他当然不可能完全避开时代主潮,故他认为《红楼梦》是一幕爱情悲剧、一首关于美好理想的抒情诗,也是一曲反封建礼教专制的颂歌。
其次,何其芳认为《红楼梦》确实有反封建的内容,但他强调的是:“它的内容也不限于只是反对和暴露了某些个别的封建制度,而是巨大到几乎批判了整个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整个封建统治阶级,并且提出一些关于人的合理的幸福的生活的梦想。”这就是说,《红楼梦》的反封建的特点在于,它表达了并不只限于某一阶级的“人的合理的幸福生活的梦想”,最终落到人的生活、人的梦想这一点上。“曹雪芹生活在我国的近代的历史开始之前,然而他在《红楼梦》里面却提出了这样一个关于恋爱和结婚的理想,这样一个在当时一般男女无法实现因而实际是为了未来提出的理想。伟大的作品正是这样的:它所提出的理想不仅属于它那个时代,而且属于未来。”在当时热烈的“革命”气氛中,何其芳敢于提出“生活的梦想”这种颇具人性论的话题,确实是别开生面,也使其著作没有随着时代的过去而过去,至今仍有可读性。
再次,何其芳把文学带回《红楼梦》研究之中。他的红学论述充满精细的文本细读和真切的个体经验,他强调《红楼梦》是一个有机整体,这“是一个人工建成的大观园;但在它的周围却或远或近地、或隐或显地可以看到村庄和城郭,群山和河流,并非一个孤立的存在;而在它的内部,既是那样规模宏伟,结构复杂,却又楼台池沼以至草木花卉,都像天造地设一样”。何其芳还特别表彰《红楼梦》对日常生活的描写,认为:“这些描写能够吸引我们,不觉得厌倦,还不仅仅因为它们写得细腻、逼真,而人总是对于各种各样的生活都有兴趣的;这里还有一个秘密,就是通过这些描写,故事正在进行,人物的性格正在显现。”日常生活的精细叙写与诗情浓郁的意境塑造的完美统一,是《红楼梦》的突出成就。值得注意的是,何其芳分析《红楼梦》还结合了自己的生命和生活体验。比如在分析晴雯时,何其芳就动情地说:“读者们也曾有过这样的经验吗?当我们还是少年的时候,和我们的同学或者朋友一起读完了这部书,我们争论着它里面的人物我们最喜欢谁,最后终于一致了,我们最喜欢的不是探春,不是史湘云,甚至也不是林黛玉,而是晴雯。我想我们少年时候的选择和偏爱是有道理的。”也正是在文学的意义上,何其芳认为《红楼梦》在结构艺术、人物塑造、生活细节描写等方面具有世界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的品质。“正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一样,《红楼梦》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小说这一形式的性能和长处”,因而成为中国小说艺术发展的最高峰。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通过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分析,何其芳提出了一种典型理论。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文学理论中,“典型”是一个中心话题。这固然与马克思、恩格斯讨论文艺问题时提出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有关,但它如此重要还有现实的政治需要。典型论重在文学人物个性与共性的关系,而其中的“共性”又在很大程度上被理解为“阶级性”、政治性,这当然是社会主义文艺的首要问题。能否塑造出典型的人物形象,是评价文学作品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所以斯大林之后的苏联领导人马林科夫在苏共十九大的报告中专门提出了典型的理论原理,强调“典型是艺术中表现党的精神的基本领域。典型问题一直就是一个政治问题”。马林科夫下台后,苏联《共产党人》杂志1955年第18期发表《关于文学艺术中的典型问题》专论,批评了马林科夫的说法,指出艺术认识与反映现实有其特殊的形式和规律,典型问题不能归结为政治问题,典型性不能归结为阶级性。这一新主张突破了狭隘的阶级论对文学艺术的束缚,打开了文艺发展的广阔空间。就是受此感召,何其芳缓和而明确地指出:“在阶级社会里,人总是有阶级性的,人总是有一定的政治倾向的,不管他是否自觉。然而任何一个人都决不是抽象的阶级性和政治倾向的化身。他或她各有各的个性和特点。文学中的人物,如果不是公式化概念化的而是现实主义的作品中的人物,当然也是这样。特别是那些成功的典型人物,它们那样容易为人们所记住,并且在生活中广泛地流行,正是由于它们不仅概括性很高,不仅概括了一定阶级的人物的特征以至某些不同阶级的人物的某些共同的东西,而且总是个性和特点异常鲜明,异常突出,而且两者总是异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突破了阶级论之后,何其芳着重从人性、人情上重新说明典型:
同中国的和世界的许多著名的典型一样,贾宝玉这个名字一直流行在生活中,成为了一个共名。但人们是怎样用这个共名呢?人们叫那种为许多女孩子所喜欢,而且他也多情地喜欢许多女孩子的人为贾宝玉。这种理解虽然是简单的,不完全的,或者说比较表面的,但并不是没有根据。这正是贾宝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点在发生作用。《红楼梦》是反复地描写了这个特点的。《红楼梦》用许多笔墨渲染出来的贾宝玉的这种特点是如此重要:去掉了它也就没有贾宝玉。这就是这个叛逆者得以鲜明地和其他历史上的和文学中的男性叛逆者区别开来的缘故,这就是曹雪芹的独特的创造。
……
贾宝玉的性格的这种特点也是打上了他的时代和阶级的烙印的。然而少年男女和青年男女的互相吸引,互相爱悦,这却不是一个时代一个阶级的现象。因此,虽然他的时代和阶级都已经过去了,贾宝玉这个共名却仍然可能在生活中存在着。世界上有些概括性很高的典型是这样的,他们的某些特点并不仅仅是一个时代一个阶级的现象。
……
我们还是看在生活中,人们是怎样用林黛玉这样一个共名吧。人们叫那种身体瘦弱、多愁善感、容易流泪的女孩子为林黛玉。这种理解虽然是简单的,不完全的,或者说比较表面的,但也并不是没有根据。这也是林黛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点在发生作用。《红楼梦》也是反复地描写了这个特点的。
贾宝玉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这是当时的共识。何其芳更进一步将之与人性、人情联系起来:“贾宝玉这个叛逆者的叛逆性……特别突出地表现在他对于少女们的爱悦、同情、尊重和一往情深。”这一点,即使贾宝玉区别于其他的叛逆者,也使贾宝玉具有人类性的普遍意义。因为贾宝玉具有“青年男女的互相吸引,互相爱悦”这一共同特征,所以他是一个典型,是具有这一特征的人的“共名”。典型人物虽然有时代和阶级的烙印,却又不限于一个时代和一个阶级。正因为《红楼梦》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两个“共名”,具有超越曹雪芹所属时代与阶级的概括性和普遍性,所以才成为“世界文学经典”。
何其芳红学论述的是对当时流行的阶级斗争和明清市民思想的解释模式的批评,蕴含一定的人性论和人道主义色彩,显示了在李希凡所代表的更狭隘的“阶级论”红学之外的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红学论述。在有关《红楼梦》的思想倾向上,李希凡承翦伯赞等历史学家而来,认为曹雪芹是明清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市民思想的代表,但何其芳却重在说明曹雪芹思想的复杂性。对于曹雪芹受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明清思想家影响的说法,他说:“如果小说本身真是明显反映了当时的市民的观点和要求,我们不能以这些思想家并不代表市民来否定;反过来,如果小说本身没有这样的内容,这些思想家就是代表市民也不能用来证明这部小说是市民文学。因此,最重要的还是要去分析作品。”在关于贾宝玉这个典型人物的理解上,何其芳认为“典型”就是“共名”,具有超时代和超阶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但在李希凡看来,不同时代的生活具有不同的历史本质和意义,而典型正是对时代生活本质的反映,因而不是普遍的。何其芳把典型人物的突出性格特征解释为超越时代、社会、阶级的某种抽象品质的“化身”,无法代表文学典型的社会意义、时代意义和思想意义。在盛行极“左”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机械化的背景下,李希凡是更为“正确”的方面,何其芳则受到批判,直到1973年李希凡《红楼梦评论集》之《三版后记》中,何其芳还是其主要的批判对象。
当代红学中与何其芳大体持同一立场,注重从人性、人情解释《红楼梦》的另一作品,是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但更经得起考验的是王昆仑的《红楼梦人物论》。此书早于1948年就已出版。1954年,王以《关于曹雪芹的创作思想》一文参加了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当《红楼梦人物论》于1962年修改完成、1983年新版时,此文作为“代序”列于书前。不用说,这篇“代序”的理论观点来自马克思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文学理论,最基本的,就是阶级分析的方法。“曹雪芹所创造的人物是有着各种类型的。他基本上划分了人的统治与被统治的阶级界限,表现出那些人物所从属的阶级性格。他对人物的出身、历史、生活环境的叙述、描写,一般都具体、明确,刻画出他们有血有肉的精神面貌,对某些人物更写出他们在生活和斗争中的思想倾向和变化过程;我们可以从人物的不同态度认识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王昆仑尽可能地把这一观点和方法运用到对红楼人物的分析之中,甚至一些用语也很有斗争性,如晴雯处于“敌对双方的矛盾”之中、“袭人自始至终在坚决战斗中”等。必须指出,尽管王昆仑用了“基本上”这个限制词,但说曹雪芹在塑造人物时划分人的阶级身份,显然提高了曹雪芹的“政治觉悟”。阶级分析作为一种方法,如何具体使用也还是一个困难。王昆仑说:“小姐迎春,那么懦弱,丫鬟司棋,那么刚烈,是一个鲜明的阶级对比吧?”其实,小姐中有不懦弱的,丫鬟中有不刚烈的。可见,精敏如王昆仑,在以阶级说人物时,也不免有贴标签的毛病。不过总的来说,王昆仑的阶级分析方法较有节制的。他没有具体分析红楼人物的阶级属性,只是宽泛地把他们分为两大类,一是居于当权地位的人物,如贾母、王夫人、王熙凤、宝钗等,另一类是和他们对立的人物,如林黛玉、晴雯、司棋、龄官、芳官、尤三姐等人,由此展开的论述,与红楼文本、与读者的感受基本一致。
一个鲜明的特点是,王昆仑把阶级理论与其对传统世家大族真切把握、深入分析结合起来。比如他这样评说贾府:
正如人类放一个上帝在天上一样,贾母是贾府全家至尊的一座偶像。人们觉得,像这样一个庞大复杂的宗法体系,矛盾丛生,如果没有一位戴着神圣不可侵犯的王冠的权威象征,似乎这个家族就有忽然瓦解的危险。当时荣宁二府并未分家,但两个——实际上是三个支系,已经存在着对立形势,错综着多少分歧。贾赦贾政两兄弟作风背驰,谁都不能统一全家;邢夫人王夫人两妯娌心里不睦,谁都不善于处理家务。贾珍贾琏各人谋各人的财富,逞各人的淫欲。尤氏凤姐各有鬼胎,互相排挤。贾政和宝玉父子敌对,惜春和尤氏姑嫂不和,迎春和父母没有感情,探春不满意于凤姐所执行的家政。主子和主子之间的矛盾之外,还有说不完的主子与奴才,奴才与奴才之间的矛盾。当然,在我们看来,最为主要的矛盾是掌握贾府统治力量的当权派与要求生活自由、个性解放的年青人的矛盾。那么在这无处不布满着明争暗斗的大家庭里,这位年纪老、世故深、威望重的“老祖宗”首先就成为统治阶级当权派用来统一矛盾和镇压反抗的有效工具。其次,被统治者的年青人特别是宝玉和黛玉也须要有贾母平时的掩护与爱怜,否则他和她就生活不下去了。
再如贾探春:“一般贵族家庭的姑娘在家中是有其尊严的地位而无实权的。《红楼梦》作者如果不特别安排一个机会,探春这人物就落了空。于是使王熙凤生病,一时恢复不了健康,王夫人派李纨大奶奶为主,加上探春协助,以后又特委托了宝钗——这样三人共同代理管家。”说王熙凤:“做贾府的当家媳妇是断乎不容易的。在那长辈、平辈、小辈、本家、亲戚和男女奴仆之间,彼此都有着极复杂的矛盾,若不具备独到的权术机变,一个孙媳妇的年轻女子是会被压得粉碎。”如此等等,都是一般的阶级分析所不能做到的。
显然,《红楼梦人物》之所以耐读,并不在于它使用了阶级分析的方法,而在于它没有因此而放弃对人性人情和社会世故的深切了解,因此能够对人物性格和命运进行精准分析和犀利判断。比如说平儿:“平儿这样地位的人物应当怎样写法呢?过于软弱无能,不配做王熙凤的心腹助手;精明强干了,一天也容她不下。如果平儿是紫鹃那样温和淳厚的好人,在那样一个精强狠辣的主子脚下,简直不能活下去。如果把她写成袭人一流,工于心计,善于逢迎,必至于主仆同恶相济,结成奸党。虽也有这一类的事实,但不免陷于一般庸俗小说的窠臼。论平儿的职务,她必须忠诚地协助凤姐,平儿的地位又必须屈从于凤姐;不能不说她是为当权者服务的。然而平儿本身是一个丫鬟,不是一个统治者,她能知道这些奴仆们的艰苦,她不能同意于凤姐那种狠辣地制压人,她不需要聚敛资财,她不能同意于凤姐那种贪污剋扣。此外,以凤姐之凶横,她当然不能违抗她;但她如果一味地低头顺受,毫不挣扎,平儿也就无法生存了。在平儿的处境中,艰难的处境和善良的性格是极其矛盾的,也因此把她锻炼成一个头脑清楚、手腕灵活的好姑娘。平儿的全部故事都从这矛盾的法则中发展出来。”这既是论平儿,也是研究曹雪芹的写作方法,其间还充满生活智慧和生活技术。
再次,王昆仑还有若干名言式的判断。如“贾母所最突出的特征是她自觉地要享乐。她收拾起自己当年当家管理的那些才能,而放开自己今日享福取乐的要求”。“王熙凤对于贾府里的爷们哥儿们,不是驱使,就是玩弄。这些男性是没有人能和她抗衡的。”“黛玉没有金锁锁住,被抛到时代外面去了;宝钗死抱着自己的项链,却被活埋在时代的里面!”“宝黛二人相处,很少没有第三者之闯入的;尤其难堪的是‘一语未了,人说宝姑娘来了’。”“黛玉的口才伤害了别人,黛玉的忧郁伤害了自己。”如此等等,这类判断比起许多红学家的人物分析的千言万语更能道破红楼人物的处境、心理、性格及其普遍的审美意义。
最后,王昆仑还难得地指出小说的不足。比如给秦可卿取“兼美”之名就表现了作者思想的混乱,谁能相信给这样一个淫乱而没有做过好事的人“兼”黛玉和宝钗之“美”呢?《红楼梦》把发现绣春囊、泄露宝玉娶宝钗这些关键性的任务给了一个傻大姐,然而“作者若能借重于已有的现实人物,直接或间接担任揭发和泄密,从而引起轩然大波,比起故意安排一个虚构的人物和一次两次的偶然性,不是要更合乎实际吗?”至于续作在贾府衰败后安排了甄府的包勇,更是荒唐:“当我们看到包勇与强盗在房顶上大战之时,好像已经不是面对着《红楼梦》,而是忽然变成《施公案》了。”
1957年李希凡与蓝翎合著的《红楼梦评论集》出版后,李希凡主要从事当代文学评论和中国古典小说研究,尤其重视人物形象研究,《论中国古典小说艺术形象》是其中的代表作。在迟暮的晚年,李希凡出了一本《传神文笔足千秋——红楼梦人物论》,较之50年代的红学论述,更注重艺术分析。但实事求是地说,李希凡的书仍然没有王昆仑的好读。原因之一,是李希凡更多从一般文艺理论来,似乎缺少王昆仑由其人生经验和社会知识而来的洞察力,其语言也不及王昆仑的生动、简洁和有力。这再次说明,阶级理论可以发现《红楼梦》的某一方面内容,但不能充分解释这部小说。
当代红学作为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与文艺理论的引申,作为当代文化批判运动的一部分,实际上是政治理念的一种借题发挥。“既是借题发挥,则它的结论是否有效便不能单独取决于所借之题,即红学的内在标准,而必须取决于历史唯物论在清初社会史研究方面的整个成绩。”当代红学最大的教训就是把小说当作解释者自己的工具,缺少对作品本身的了解,否定了作者的主观,解释者的主观有什么理由成了作品的“客观”意义?靠的是政治权力支持下的话语霸权,这是不需要充分论证的。在肯定当代红学拓展了新的意义之源(艺术形象)的前提下,如何克服其致命弱点,避免索隐派的比附,导向对《红楼梦》社会政治意义的合理解释,是马克思主义、现实主义红学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