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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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勉《先秦史》重版序言

吕思勉《先秦史》重版序言这部《先秦史》是吕思勉先生晚年所著断代史的第一种。吕先生字诚之,江苏武进(即常州)人,生于1884年,卒于1957年。毕生专心致力于历史科学和历史教学工作,五十年如一日。少年时,爱读顾炎武《日知录》和赵翼《廿二史札记》,在治史方法上受到赵翼的影响较深,从少年时起,即以二十四史作为“日课”,逐日阅读排比史料,把心得写成札记,他的许多著作...

吕思勉《先秦史》重版序言

这部《先秦史》是吕思勉先生晚年所著断代史的第一种。

吕先生字诚之,江苏武进(即常州)人,生于1884年,卒于1957年。毕生专心致力于历史科学和历史教学工作,五十年如一日。少年时,爱读顾炎武《日知录》和赵翼《廿二史札记》,在治史方法上受到赵翼的影响较深,从少年时起,即以二十四史作为“日课”,逐日阅读排比史料,把心得写成札记,他的许多著作就是从札记的基础上扩展而成的。到晚年,为了要总结自己历来研究的成果,就开始写作断代史。当吕先生开始写作断代史后不久,就经历着抗日战争时期,他在当时生活很困难,身体又多病,特别是后来隐居在沦陷的常州的一段时期,生活更其艰苦,但是由于他坚强的毅力,辛勤的劳动,终于先后写成四部分量很重的断代史,共三百多万字。这部《先秦史》是首先写成的,曾于1941年在开明书店出版。

吕先生早年受到常州学派的影响,相信经今文学的学说,到晚年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方法来研究历史。在本书的结论中曾认为中国社会之迁变,可以《春秋》三世及《礼》家大同、小康之说明之,就是采取了经今文学的学说;同时又认为大同之世和公产之世,曾经是中国人民从来所想往的境界和鹄的;并进一步指出古史研究就是为了帮助达到这个境界和鹄的。他说:

……然至其所至之竟(境),必有其所由至之途。……惟社会组织之迁变,为能说明社会情状之不同,他皆偏而不全,而历史则所以记社会变迁者也。举国人乡(向)的想望之竟(境),稽求其实,俾得明于既往,因以指示将来,此治史者所当常目在之者也。不然,所闻虽多,终不免于玩忽丧志而已矣,抑无当于史学之本旨也。(本书四八一页)

这里明确地指出:史学的本旨,在于说明社会组织的变迁,明于既往,因以指示将来,以便达到举国人民向所想往的公产之世,并认识其所由至之途,这样的看法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在本书的总论又说:

历史果何等学问?治之果有何用耶?自浅者言之,则曰:史也者,前车之鉴也。昔人若何而得,则我可从而仿效之;若何而失,则我可引为鉴戒,斯言似是,而实不然。何则?大化之迁流,转瞬而已非其故,世事岂有真相同者,见为相同;皆察之未精审耳。执古方以药今病,安往而不贻误?

这个说法就不全恰当。世界上一切事物确是不断在变化的,世事确是没有绝对相同的,但是不能不承认,历史上有不少事情的基本情况是相类的,其间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的。历史科学的主要目的,确是在于探索历史发展的规律,因以指示将来社会,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同时也还应该从历史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作为我们行动的鉴戒。

吕先生写本书的宗旨是明确的,在于“记社会之变迁”,“明于既往,因以指示将来”。因此,本书在叙述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历史方面,是比较能用发展的观点来分析的。如“昏制”一节,对我国原始社会中由“辈行婚”(群婚)转变为“对偶婚”,以及我国古代婚姻制度,都有所论述;“族制”一节,对我国原始社会中由“女系氏族”转变为“男系氏族”,以及我国古代的宗法制度,都有所阐释;“等级”一节,对国人、野人、百姓、人民、奴婢等阶级、阶层,都曾有所分辨,并探溯其起源;“农业”“工业”“商业”“泉币”等节,对我国古代农工商业和钱币的起源及发展,也都有所论说;“饮食”“衣服”“宫室”“交通”等节,对我国古代饮食方法和各种食品的源流,各种服料和服饰的源流,各种建筑和交通工具的源流,也都有简要的考订和叙述;“封建”“官制”“兵制”“刑法”等节,对我国古代的分封制度、职官制度、军事制度和刑法的源流和变迁,也有所论列;“选举”一节对于贵族内部的选拔人才的制度,“租税”一节对于我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又都有所阐发。在所有这些论述中,是有不少精辟的见解的。以政治制度为例,如说春秋以前的“国人”有参政之权,国君和卿大夫遇有大事要征询他们的意见,有所谓“询国君”“询国迁”“询立君”(见三九〇—三九一页);又如说贵族内部的选举,“其初盖专取勇力之士”(三九四页),“观乡大夫既献贤能之书,复退而行乡射之礼,可见古者专以射选士”(三九六页),“古之选举,其初盖专于乡,以其为战士所治之区也”(三九七页);再如说:“刑之师,盖所以待贵族”(四二五页),“古以兵刑为一”(四二六页),“髠即越族之断发,黥即文身”,“其初盖俘异族以为奴婢,后则本族之犯罪者,亦以为奴婢而侪诸侯异族,因以异族之所谓饰者施之”(四二七页);又说:古代掌管刑法的官称为“士”或“士师”,究其起源,“士本战士,士师者,士之长,其初皆军官”(四二八页)。诸如此类的见解都是比较精辟的。这里不一一列举了。

本书体例,除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古史材料”和本书“绪论”以外,分为前后两大部分:前半部叙述历代兴亡盛衰的历史,包括开辟传说和三皇五帝、夏、殷、西周、春秋、战国事迹,采用的是旧纪事本末体;后半部叙述典章制度和文化学术,包括民族疆域、社会组织、农工商业、衣食住行、政治制度和宗教学术,采用的是旧的叙述典章制度的体例。用这样的体例来写作断代史是有缺点的,使人看不到历史发展的全貌,也不容易看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在联系。更大的缺陷,就是没有按照社会发展阶段来划分时期,来叙述历史的发展过程,更没有把阶级斗争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本书所用“封建”等名词,还是用它在中国旧的历史书上的传统意义,和现代科学的意义不同。在“封建”一节中,把原始社会时期称为“部族之世”,又把“部族之世”以后,建立统一的郡县制以前,称为“封建之世”,认为历史的变迁“即自部族之世,渐入于封建之世”,接着又变封建为郡县,依然是中国旧的历史书的传统看法。

本书的叙述有些观点是正确的,有些见解是精辟的;同时也有些见解是错误的,不正确的。以“民族原始”一章为例,其中竭力反对帝国主义分子的中华民族西来说是正确的;但是又相信某些人的中华民族起于东南的说法,论据是不足的,是不正确的。又如“等级”一节,认为等级,按即指阶级之制,“起于地位财富之不同,而异族相争,关系尤大”。这是不妥当的。社会上阶级的产生,确是起于地位财物之不同,一部分人掌握了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另一部分人被剥夺了这些生产资料;同时,从原始社会过渡到阶级社会,固然其间要经过“异族相争”的阶段,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阶级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产私有制的出现和占有财产的不平等,暴力仅能加速和加深财产的不平等,而不是产生这种不平等的根本原因,决不能说,“异族相争,关系尤大”。如果当社会经济的发展尚未为奴隶制准备好条件时,异族相争是不可能产生奴隶制的。资产阶级社会学家把阶级产生的主要原因说成是由于某些民族战胜和征服了异族,是十分错误的。再如“等级”一节中,认为政权所生之等级的“颠覆”,主要是由于二个原因,一为“有土者相诛夷”,一由“选举之法渐兴”。这也是不够正确的。当春秋战国间,许多贵族世袭特权的被剥夺,世卿、世禄制度的被废除,代之以一套官僚制度,形成地主集权政治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贵族间的相互火并,国君的擢用,士民固然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其根本原因应该是由于当时阶级斗争的开展和社会制度的变化。贵族间的火并,是不可能使原有贵族的等级颠覆的。本书在解释典章制度的变革中,有不少地方没有分析其所以变革的根本原因,只是从某些次要原因着眼,有的甚至采用了资产阶级社会学家的错误观点,希望读者能够以批判的眼光来读之。

本书另一个优点,就是在叙述中都能引用原始史料,并加以考证,提供了许多研究的资料。特别是对先秦古书的引用,曾下过较多的搜集和考订功夫。而有关典章制度的史料,原来很是分散,如今搜集在一起,加以考订和贯串,很便于我们作进一步的研究。但是,这书在史料的运用上,也是有缺点的,首先是对考古资料的看法,太保守,既没有利用石器时代的遗物来说原始社会的生活情况,也没有利用甲骨文、金文来论述殷周时代的历史。其次是对于古书的引用,有些偏向,因为吕先生在经学方面受到经今文学家的影响,认为《左氏》解经处,因为伪作,其记事处亦多非经意。在论述春秋时代历史时,就没有对《左传》中的史料加以充分利用;又因吕先生不信《古本竹书纪年》,认为所谓古本,经后人辑出者,实亦伪物,就没有利用《古本竹书纪年》来对《史记》有所补证。

以上只是对这书粗略的分析,并不能概括这书所有优点、缺点和错误。现在我们用开明书店原有纸型,纠正了一些错误,重印出版,仅是为了提供史学工作者研究参考之用。因为它对我们进行古史研究,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杨宽

一九六三年春节,上海。

(来源于手稿,未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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