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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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写悲剧之诞生》

写悲剧之诞生所有红学家们都认为,《红楼梦》是中国文化中唯一的悲剧。这唯一性,展开了《红楼梦》与中国文化的另一种批判性关联。首先是王国维认为,《红楼梦》的悲剧性,在于贾宝玉认识到人生的痛苦本质因而主动解脱出家。根据叔本华三种悲剧的分类:一是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而构成的悲剧,二是由于盲目的命运所造成的悲剧,三是“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红...

写悲剧之诞生

所有红学家们都认为,《红楼梦》是中国文化中唯一的悲剧。这唯一性,展开了《红楼梦》与中国文化的另一种批判性关联。

首先是王国维认为,《红楼梦》的悲剧性,在于贾宝玉认识到人生的痛苦本质因而主动解脱出家。根据叔本华三种悲剧的分类:一是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而构成的悲剧,二是由于盲目的命运所造成的悲剧,三是“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红楼梦》是真正具有厌世解脱之精神的作品,其悲剧属于第三种:“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况黛玉一女子哉!由此种种原因,而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性、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既无极恶之人又无盲目之命运,贾宝玉的悲剧真正“其示人生之真相,又示解脱之不可已故”,故为“悲剧中之悲剧”。

然后是蔡元培认为,《红楼梦》的悲剧性,在于宝黛的爱情悲剧一反中国人的幸福观念。就在出版《石头记索隐》一书的1917年,他也像王国维一样欣赏《红楼梦》的悲剧性:“石头记若如《红楼后梦》等必使宝黛成婚,则此书可以不作。原本所以动人者,正以宝黛之结果一死一亡,与吾人之所谓幸福全然相反也。”

再后是胡适认为,《红楼梦》的悲剧性,在于宝黛爱情悲剧打破了中国人“大团圆”迷信心理。相对而言,胡对高鹗续作评价较高:“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后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做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

还有何其芳认为,《红楼梦》的悲剧性,在于封建制度下叛逆的爱情与叛逆者的双重悲剧:“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成为悲剧,不是决定于薛宝钗,也不是决定于凤姐,王夫人,贾母,或其他任何个别的人物,而且这些人物没有一个写得像戏中的小丑一样,这正是写得很深刻的。……不幸的结局之不可避免,不仅因为他们在恋爱上是叛逆者,而且因为那是一对叛逆者的恋爱。……贾宝玉……对于一系列的封建制度都不满和反对。他反对科举,八股文和做官。他违背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和严格的等级制度。他讨厌封建礼法和家庭的束缚。他把四书以外的许多书都加以焚毁,那当然包括许多封建统治阶级极力提倡的著作。这样一个大胆的多方面的并且不知悔改的叛逆者,是不能得到赦免的。这样一个叛逆者,林黛玉却同情他,支持他,爱他,而且她本人也并不是一个驯服的女儿,等待着她的自然也就只有不幸的命运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是双重的悲剧。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所不能容许的爱情悲剧和封建统治阶级所不能容许的叛逆的悲剧。曹雪芹把双重悲剧写在一起,它的意义就更为深广了。”

红学是各种理论和方法都想一试身手的领域。如果说有一个结论是红学各家各派的共识,那就是《红楼梦》的悲剧性。就其突破了中国传统“大团圆”观念而言,它是中国文化中的另类。“大团圆”作为中国人“乐天精神”的体现,固然是一种文化特色,同时也是一种自我欺骗。鲁迅曾经指出:“中国人向来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由这文艺,更令中国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甚而至于已经自己不觉得。”

贾宝玉在昏昏然中和宝钗完姻,林黛玉怀着对人生的一腔愤恨奄奄而亡,一边是灯红酒绿,鼓乐阵阵,一边是云愁月惨,悲氛沉沉,对照鲜明而事出必然,悲剧效果极其强烈,令人长叹悲啼,涕泪交流。哲学家牟宗三于此解释说:“悲剧是演了,可恨自是可恨。但是话又说回来,恨只是感情上的,细想想又无所恨。紫鹃连宝玉都恨,这当然是不合理的,可是感情上又不能无恨。我自是恨贾母,但细想,贾母也不必恨了。贾母听见黛玉死了,眼泪交流,说道:‘是我弄坏了他了!但只是这个丫头也忒傻气!’贾母也自认其咎,不过他以为女孩儿总当如宝钗那样才好,奇特乖僻,便不是做女孩儿的本分。这是道德观念如此,普天之下莫不皆然,贾母当年也得遵守,这如何能怨恨贾母?”爱情悲剧的实质,是文化的悲剧。中国的文化传统还无法安顿和祝福这对“奇特乖僻”的恋人。

这就是说,贾宝玉在否定了伦理文化的人学模式之后,又在个体生存中体验到深刻的痛苦。黛玉之死以及她死后的“魂魄不曾来入梦”,使贾宝玉对整个世俗人间都不再怀有希望。爱情悲剧告诉他的,是人在现实社会中无法获得自由生活,爱的悲剧不过是人的悲剧的表现,小说以贾宝玉对现实人间的弃绝和超越结束,与开始时他投身人间相应,完成了贾宝玉的精神自传。值得注意的是贾宝玉出家的时机。黛玉归天,贾府被抄,大故迭起,死亡相继,贾宝玉短暂的一生处在人生悲剧的漩涡中,对生活曾抱有的美好希望和热烈追求,一概破灭,“堪叹时乖玉不光”。他完全可以在这个时候出走。然而不是,当贾宝玉告别人世的时候,已是家道复初,官还原职,开始励精图治,重新创业,而且一贯“情痴情种”“行为偏僻”的贾宝玉本人也居然一改前非,不负众望,考取功名,给大难之后的贾府带来新的希望,一切都预示着灾难之后的复苏,贾宝玉却不告而别永离贾府了。显然,他感到失望的,不是具体的困扰、灾难、窘境、挫折,而是整个生命的存在。经历了一场人生“梦幻”之后,他无可奈何地发现人本身就是一个悲剧的存在,即使旧家重建,富贵再来,也丝毫改变不了人自身的存在处境。梦,终于做醒,他的目光转向那茫茫尘世之外,“有志归完璞,无才去补天”。

悲剧的不可逆转,表明这是一个关涉存在本体的悲剧。贾宝玉本是灵性已通的石头,却为不得补天而成为悲剧。来到广大的人间以后,石头的灵性转化为他的人性,他依然带着顽石的特性:聪明灵秀而无才补天,顽石本身成为他不可须臾离开的象征和监护,一旦丢失,贾宝玉就人事不知,神昏智迷,宝玉之于他,正是人之所以为人。但宝玉在口,人性俱备,他又总是痛感人世各种悲苦,小说把悲剧和人性视为不可分割的两面。贾宝玉带着巨大的希望获得人的存在,而他张开双臂所拥抱的,不是丰富完满合乎人性的世界,却是冰冷坚硬的文化教条和社会戒律,他始而不满,继而反抗,朦胧地在生活世界中寻找实现的可能,脆弱地抵御传统的规训和社会的控制,并终于在林黛玉那里得到认同和支持。在有着千年历史的礼教传统中,在理学至上的清王朝,贾宝玉的追求只是不堪一击的梦想。第三十六回贾宝玉和袭人谈到死:“人谁不死,只要死的好。……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想死还不是悲剧,真的悲剧在于贾宝玉不想再次“托生为人”。在完全无视人的存在,扼杀人性的专制社会,一个觉醒了的个人不能不和社会体制文化习俗发生严重冲突,以至于生存的意义和价值变得可疑起来。

然而,我认为,《红楼梦》的悲剧性,不只是指贾府无可挽回的衰败,也不仅是指宝黛的爱情悲剧。上面已经说过,曹雪芹要在女性中找“人”。《红楼梦》的创作动机之一,是为女性立传:“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无论是贾宝玉对女儿的真诚礼赞,还是小说对女性才能卓越的描写,都反映出曹雪芹意欲在贪淫恶浊的男性世界之外寻找一个干净的女儿国,写出“行止见识”皆在男性之上的女性形象。在女性身上,寄托着曹雪芹的希望。“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但现实生活的逻辑在矫正着作家的创作观念。贾府的最高权威是贾母,实际管家的是王熙凤,这两人都是女性中的翘楚。王熙凤自不必说,小说中已有大量描写。贾母不只是善于享受生活、讲究门面规矩,也极其精明智慧。第三十五回,薛宝钗与贾母有一段对话:

宝钗一旁笑道:“我来了这么几年,留神看起来,凤丫头凭他怎么巧,再巧不过老太太去。”贾母听说,便答道:“我如今老了,那里还巧什么。当日我像凤哥儿这么大年纪,比他还来得呢。他如今虽说不如我们,也就算好了……”

就是晚年,贾母也绝无昏聩与糊涂的言行。但是,贾府就是在贾母的眼皮底下、在王熙凤手中败落的。两个“裙钗”并未“齐家”。政治思想家萨孟武有一段话,始终未受到充分注意,其实相当重要。他说:“吾研究中国历史,凡妇女掌握大权的,往往发生问题。”“这不是说妇女握权,必生祸乱,而是说祸乱之生常起源于皇后或皇妃之握权。”何以如此?因为古代“女子无才便是德”,多不读书,王熙凤也未曾读书。而且“妇女纵曾读书,也是一知半解,不识大体。且深居闺房之内,不知外间情形,一旦有权在握,便为所欲为,重者祸国,轻者害家,凤姐就是一个例子”。贾府的败落不完全因为王熙凤,但她不但没有积极地挽回衰运,而且在推波助澜。这就是说,尽管曹雪芹想写出“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的优秀女性,但实际上所写出的,仍然是“妇女掌握大权的,往往发生问题”的老故事。

而且,尽管曹雪芹赞美红楼女儿,但他也知道,像林黛玉那样不受礼教文化污染的毕竟太少了。小说中的薛宝钗和袭人,是符合礼教的典范。但事实上,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功利目的。曹雪芹的用笔是相当谨慎的,但在两个地方,还是暴露了这一个主子、一个奴才的本性。薛宝钗一直风貌岸然,温婉贤淑,从不对人说硬话,但第一〇〇回,当贾宝玉为探春远嫁而有生死离别的悲感时,宝钗却第一次说出了一段狠毒的话:“据你的心里,要这些姐妹都在家里陪到你老了……打量天下独是你一个人爱姐姐妹妹呢,若是都像你,就连我也不能陪着你了。……这么说起来,我和袭姑娘各自一边儿去,让你把姐姐妹妹们都邀了来守着你。”袭人历来以和平温顺的面貌示人,但第七十七回,晴雯被逐后,宝玉在神伤之余纳闷:“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他还特别对袭人提道:“……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有外人走风的,这可奇怪。”“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听了这话,心里一动。等到贾宝玉说到那株海棠花先就死了半边的话后,袭人一反常态发怒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轮不到他。……”袭人不愿意贾宝玉把死去了的晴雯抬到那么高。这些为贾宝玉所热情礼赞的女儿,也有其狰狞的面目。

因此,无论是贾宝玉还是曹雪芹,他们都知道女儿国是不能成立的,女儿们也并不都是干净美好的。这样一方面,包括王熙凤在内,红楼女儿确实“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但她们没有能拯救贾府,反而在贾府的败落中无声无息地失败、死亡,“无可奈何花落去”。另一方面,女儿也没有根本上摆脱礼教纲常的控制和功利庸俗,她们越来越变得和男子差不多了。在这个意义上,《红楼梦》没有超越传统,但以如此才情见识卓越的女性,既没有摆脱女性掌权的结果,也没有摆脱男性世界的恶浊。这不是悲剧又是什么?这是一个意义暧昧的悲剧:既要写出女性的“行止见识”,让她们表演美玉,展露才干,也写出她们的无能、无奈直至在浊流中沉沦。如此说来,所谓《红楼梦》的悲剧性,应当理解为:

贾宝玉的双重悲剧:从向往红尘烟柳到走出红尘繁华;从追求爱情到心事虚化。

女儿们的双重悲剧:秀异的行止见识却未能齐家济世;优越于男性最终却和男性一样“生于末世运偏消”。

中华文化曾经有过悲剧性英雄:在“刑天干戚”的神话里,我们看到“……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的悲壮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文天祥的《正气歌》还把悲剧当作人生的一种精神境界:“时穷节乃现,一一垂丹青。”他的例子是:“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这些悲剧人物支撑着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节。然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这些悲剧人物的内在支持基本上是孔子的“仁”和孟子的“浩然正气”,是灌注、落实到个体心性人格中的总体性要求,他们完全超越了个体的范围。“是气所磅礴,凛冽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专制体制从未正视的个体价值和生命极少在古中国的悲剧中得到尊重。因此第二,个体的悲剧,这一古中国最大的悲剧基本上没有在古典文艺中得到充分表现。传统文化强调和谐、统一、群体优先、国家至上,本质上否认个体以及个体与社会的冲突有独立的价值,取消了个体存在性悲剧的生存权。即使是非常强调中国悲剧传统的学者也认为我国的悲剧,从悲剧成分的构成特点看,一般都是悲喜交集,苦乐相错的。从整体上看,中国文化比较缺乏西方那样的悲剧精神,得过且过,安于奴隶现状、屈服于强权和恶势,等等,这些使得真正的悲剧极少进入中国意识。

悲剧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美学范畴,最简单地说,悲剧总是体现某种合理追求和存在主体与某种阻碍它的存在发生冲突,最后失败或死亡。从冲突的种类看,悲剧可分为三类:①人与自然的冲突;②人与社会的冲突;③人与自身的冲突。传统文化之所以缺少悲剧精神,在于它始终约束和节制这种冲突,把人置于一个封闭保守的狭小天地内,造成自我弱化,自我取消。在连真正的人都没有的文化中,悲剧自然难以找到立身之地。具体地说:

第一,从人和自然的关系看,为了求得在宇宙中的生存,从远古开始,人类就向自然索取,在今天尚留的神话传说的吉光片羽中,依稀可辨祖先们曾经做出的努力和付出的代价。但从孔子以来,中国人的理想并不是向外扩张,探索规律,征服自然。“天人合一”既是物我存在的本性,也是人类追求的目标。“天人合一”的基本意义是人依靠内心修养功夫,达到人道与天道契合的境界。人的主体意识的发展,本来是基于自身与自然的区分,并把自然作为自己的对象。“天人合一”的追求排斥了把自然对象化的途径,妨碍了人对自然的认识、利用和改造。朱熹说:“自谨独而精之,以至于应物之处无少差谬,而无适不然。则极其和而万物育矣。盖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吾心之正,则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矣。”(《中庸注》)他肯定圣人与天地合其德,人与自然是统一的,只要“自戒惧”“自谨独”,即可达到个人内心的和平,可以使天地各得其位,万物各得其育,从个人的和达到天地的和,所谓“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在古人看来,企图改造自然的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六合之外,存而不论”。古典艺术中表现的那种物我两忘、情景合一的浑融境界,最真切地传达出中国人与自然的关系。“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自然万物不过是主体静观、欣赏的对象。因此之故,从孔子的不关心物质自然到孟子提出“知性而知天”的命题,再到王阳明“吾心即宇宙”,都始终没有把外部自然当作改造对象。冯友兰分析中国为何没有科学时认为中国人是“能之而不为”,是很准确的。董仲舒认为:“能说鸟兽之类也,非圣人所说也,圣人所欲说,在于仁义而理之”,宋儒提出“致知在格物”的命题,潜在地包含有指向外部世界的意向,然而由于他们的宇宙观的影响,认识论最终归结为伦理学,忘不了圣人教诲,离不开经典字句,所以即使很重视认识论的朱熹也重复董仲舒:“且如今为此学而不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于一草一木一器一用之间,此是何学?”推而论之就是王阳明“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人力愈多而天理愈蔽”。传统文化的主导观念是注重自然和人的亲和性和统一性的,不存在什么对峙、冲突问题。

第二,人和社会的关系。中国文化的重心、不是认识自然、发展科技,那么,正像梁漱溟发问的:“中国人的心思、思想、精神用到哪里去了呢?用到人与人之间去了,用在人伦关系上面去了。所谓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好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人伦的问题。人要生活就离不开人,小孩生而无人照顾就得饿死。中国人把文化的重点放在人伦关系上,解决人与人之间怎样相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般地说,传统文化重在维护社会群体的稳定,为了不使个人感到压制的紧迫,它既提倡理性节制、社会规范,又不忽视情感融合、主体自愿,其方法是把社会需要、伦理道德解释为个人的当然要求,把外在的异己内化为个体心理,使之无条件地服从社会,完全把自己绑缚在社会整体之中。传统文化的最高范畴“道”,说到底就是形上化了的群体公设和社会族类秩序,但却又被说成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所在,中国人分不清哪些是个人的,哪些是社会的,最易把社会的当作个人的,“圣也者,尽伦者也”。个人的最高目标就是践履达“道”。现在流传下来的小说,大多以个体与社会的统一作为塑造人物的最高理想,力求在这种统一中找到美,并把这种美同伦理的善联结起来,作者为了强调某一方面的理想性格,常常有意识地夸张与伦理规范相同相通的性格特征,每个人物都经过泛伦理主义调色板的染制,被赋予明确的善恶是非形态,如鲁迅所指出的“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抑制了人性的全面发展。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中国人性格刻板,精神萎靡,从不应和社会对抗到不能和社会对抗、不想和社会对抗,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心甘情愿地接受专制社会的压迫,以做稳了奴隶而满足。

第三,人与自我的冲突。对儒学极具同情态度的杜维明指出:“为己之学的‘己’,是儒学发展中极为重要的课题,‘己’不是一个孤立绝缘的个体,而是一个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所呈现的中心点,这个中心总不可能完全走向独立自主而与外界没有任何关联的发展形态。”个人“因此不仅注意如何发展自己的人格关系也注意如何发展自己四周各种同类型的人物的人格,同时也意识到发展社会、国家,乃至天地万物各种不同存有系统的价值。个人的完成一定要牵涉其他人格的完成”。儒学的这种存在感受应当只是一种很高明的生命哲学,但在专制结构的压迫下,个人的完成与群体甚至环境的不可分割这一合理构想被歪曲、改写为不承认个人的独立和自主,用社会的需要取代个人的欲望。所以个体的人格一直没有在中国充分发展,个人实际上处在沉睡状态。从而人与自身的冲突当然也就无由展开,个人中那些非社会性的纯个性被一笔否定了。先秦时期曾有过人性善还是恶的讨论,但无论性善还是性恶论者,都没有在人性深处做过认真探索和深入开掘,性善论者主张吸取本能的泉源活水,以勿忘勿助的功夫,通过知言养气的途径,来灌溉由集义所生的人性幼苗;性恶论者力主加强后天改造学习,矫正本性(伪)以成为君子。儒家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一整套的修身理论,他们翻来覆去地强调“自省”“反求诸己”“反身而诚”,其实质都是对自我中不符合社会规范(天道)的要求、意愿、欲望的克制。宋儒进而把性善论抬到本体论的高度,把“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分开,认为来自“天理”的人的本性是“天命之性”,是至善的,完美的,但有了形体之后受了物欲的昏蔽,便有了气质之性,人世间便出现了种种罪恶,要达到纯净的“天命之性”,就必须变化气质,革除“人欲之和”,遏制、转变人的自然本性,放弃人的自然状态。这样一方面通向宇宙,与天地万物合为一体,另一方面则通向人间世界,成就人伦秩序。所以尽管传统文化充分肯定价值之源内在于一己之心,相信人人心中都有价值自觉的能力,但并没有真正高扬人的主体性,不过是以文化理想和伦理规范来冒充人的本质,而真正的个人倒是在传统文化的“六合之外”:“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无私欲,则天理明矣”(《二程遗书》卷二十四),以至于个人、自我或被称为“鄙贱”(儒),或被看作“无”(道),或被称为“空”(佛),完全取消了自我的存在。

“天人合一”是传统文化的最高原则。在人与自然的层面上,天是宇宙自然,人是族类群体,这里强调的是宇宙整体的和谐,天人不需要冲突:在人与社会的层面上,天是君王、社会,人是个体、自我,天人合一要求的是个人对社会的无条件服从,天人不应当冲突;在自我内在的层面上,天人被解释为天理与人欲,天理之性与气质之心、道心与人心,天人合一是存天理灭人欲,天人就不可能冲突。经过这三个层面的努力,“天人合一”的古典和谐以付出了人的代价而实现。传统文化当然不是对这种“合一”中的冲突、对峙熟视无睹,关于“致中和”“执中”的困难在传统文化中有过多次深入的讨论,表明“天人合一”中的人的挣扎和苦难已经进入了思想家的视野,但依据传统文化的理想,“和”“均”“安”才是常道,冲突和矛盾属于变例,并最后通向和谐,各种矛盾或则没有充分展开,或则一开始就被控制,满足于这种“原始的丰满”,悲剧精神也就无由诞生。

曹雪芹冒天下之大不韪,老老实实地写下了人间真实存在的苦痛和缺憾,他在自己的亲身经验中,强烈地感受到传统文化的理想人格是虚伪、异化的存在,真正现实的个体是不可能完全与天地一体,与社会一致的,甚至每个个体自身又无时不处在灵与肉、爱与恨、生与死、真与假的种种意念、情绪的冲突之中。在极端的意义上,传统的“和谐”理想不过是把普遍的社会需要强加在每个人身上,使个人沉湎其中,消融个性,麻醉精神,在昏昏然中“天人合一”。如果说文艺的功能在于以各种媒介构造出一个“陌生”的想象性世界,从而给人的情感经验、知觉方式以新鲜的激活,那么传统文艺早已在“天人合一”的观念下千篇一律,味同嚼蜡,成了“瞒和骗”的文艺。曹雪芹坚决地与这一传统决裂,以清醒的态度与无情之笔写出贾府的衰败、写出宝玉的决绝,震醒了酣睡中的人们。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悲惨、受难、痛苦甚至恐怖并不是悲剧。在古希腊悲剧中,英雄们的失败、死亡,不是因为他们接受了命运,而是因为他们在反抗命运、摆脱不幸的斗争中没有成功。就其最后的结局而言,他们的反抗与斗争似乎是无用的、徒劳的,但却正是因为这种反抗和斗争,显示了他们试图掌握自己命运的正义性、合理性,因此也激活了人性中的崇高感。悲剧之所以不同于悲惨、受难、痛苦和恐怖,就在于这种昂扬的反抗精神和不屈不挠的独立意志。《红楼梦》当然还没有这样充沛高昂的文学品格,但曹雪芹在“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废墟与荒原中,充满深情地写出了宝黛爱情的一切美好,写出“行止见识皆在我之上”的女儿的作为,这正表明曹雪芹没有屈服于命运,他要在毁灭之后重建、抢救出美好的爱情经验和能干的女性形象,并以此来表达一种对新生活、新人性的期待。这一点,作家王蒙有很好的说明:

《红楼梦》会让你觉得是这么亲和,虽然它抽象地说一切都是空的,一切都是虚幻的,一切都是泡影,一切都要毁灭,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但是一进入具体的场面,一切又都是那么可爱:一块儿吃螃蟹,吃螃蟹不是空虚的,有没有螃蟹吃感觉是不一样的;一块儿作诗;一块儿说说笑笑,譬如说“芦雪庵联诗”,简直就是一次青年联欢节,也是一次诗歌节,即便是现在,倘若能参加这么一次活动也是非常好的,既有美女,又有靓仔,又有美酒,又有烤鹿肉,外面天空飘着大雪,你一句诗,我一句诗,争相联诗,才思敏捷,诗作得非常好。所以说《红楼梦》是充满了生活的魅力。你会觉得空虚,但又觉得这种空虚很值得,因为它不是从一开始就空,从空到空,而是无中生有,有再归于无,不是从无到无,从无到无有什么可说的?从无到有,从有到无,有就是无,有最后会变成无。“有”本身是非常可爱的,是值得我们为之付出一切的,是值得为之承担“无”的种种焦虑和悲哀的。即使感到种种焦虑和悲哀,也能觉得到此世界上走一趟是值得的。

小说的后半部写一个芳龄少女柳五儿,几经周折来到宝玉身边。曾经有一次,床前月下公子柔情似水,女儿芳心暗颤,使人想起妙玉脸上的红晕,晴雯临亡的后悔。可惜时过境迁,今非昔比。贾宝玉对柳五儿的柔情不过是旧梦重温。后来柳五儿向紫鹃抱怨:“宝玉如今索性连眼儿都不瞧了!”引来紫鹃的讥笑——她是个过来人。黛玉死后,紫鹃获得了与宝玉一样的启示:“由此看来,人生缘分,都有一定,在那未到头时,大家都痴心妄想;及至无可如何,那糊涂的也就不理会了,那情深义重的也不过临风对月,洒泪悲啼,可怜那死的倒未必知道,这活的真真是苦恼伤心,无休无了。算来竟不如草木石头,无知无觉,倒也心中干净!”紫鹃自有慧根,可人毕竟不是草木石头,何况是刚刚涉足人生的少女柳五儿,怎能不是春心仍炽,春梦正酣。不要笑话柳五儿,梦醒了自然轻松,但没有梦境,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如果没有希望、幻想以及由此而来的欲求和活动,生命还剩下什么?我所说的“审美文化”,就是生命之花的自由绽放,就是人性需要的自主展开,就是生活的内在逻辑。

贾宝玉经历了追求—痛苦—绝望而不甘的精神历程。“枉入红尘若许年”,但“宝玉不是看破红尘而出家,而是伤心之极而出家”。红楼故事绝非“枉与他人作笑谈”,它真正感动人的,却还是贾宝玉在人间的那一段“梦幻”,是他对个体感性的执着追求、苦痛、爱恋乃至悲愤、哀伤: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

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

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新愁上引旧愁”使贾宝玉的存在具有充实饱满的现实经验和情感力量,也使他的解脱不是世俗中常见的那种虚妄和轻松。“撒手悬崖”是由于“求偿其欲而不得”的“俺只念木石前盟”,在贾宝玉的悲剧中诞生的,是具体感性的个体所无法超越的“爱”。伦理文化和专制社会酿成了无数的人间悲剧,却取消不了艺术表现这些悲剧的权利。《红楼梦》写下了一个由伦理文化中的残暴力量所造成的人间悲剧,在历史所允许的范围内,《红楼梦》透过个人的沧桑梦幻和深忧永叹,超越现实,反省传统,为传统的伦理文化唱出了一曲挽歌,也朦胧地想象到一种更为自由、更合乎人性的文化。

如何评价中国传统文化是近代以来知识界的一大主题。从《红楼梦》的视界来看,以孔孟儒学为主体的伦理文化绝不可爱,道家和禅佛教也不能提供合乎人性的生命出路,无论后人发掘、解析出多少传统文化的普遍价值和永恒意义,至少贾宝玉在吁求我们拒绝这种文化形式。然而问题又不仅仅止于此,厌恶传统价值的《红楼梦》本身也是传统文化的产品,甚至还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这至少说明中国文化的空间其实是很大的,传统提供了自我批判的契机和条件。无论我们多么反传统,一想到中国还有一部《红楼梦》,我们的态度也会审慎一些。理清《红楼梦》与中国传统的双重关系,是《红楼梦》研究的主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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