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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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正义》:传统研究的集大成

8.《论语正义》:传统研究的集大成刘宝楠《论语正义》代表了清代研究《论语》学的最高成果。刘宝楠(1791—1855年),江苏宝应人,是清代著名学者,也是“扬州学派”的代表性人物。《论语正义》虽题为刘宝楠所撰,实际上是刘宝楠及其子刘恭冕共同完成的,具体来说前十七卷出自刘宝楠之手,后七卷出自其子刘恭冕之手。《论语正义》的著述开始于道光八年(1828年),结束于同...

8.《论语正义》:传统研究的集大成

刘宝楠《论语正义》代表了清代研究《论语》学的最高成果。

刘宝楠(1791—1855年),江苏宝应人,是清代著名学者,也是“扬州学派”的代表性人物。《论语正义》虽题为刘宝楠所撰,实际上是刘宝楠及其子刘恭冕共同完成的,具体来说前十七卷出自刘宝楠之手,后七卷出自其子刘恭冕之手。《论语正义》的著述开始于道光八年(1828年),结束于同治四年(1865年),是刘家两代人耗时三十八年的学术成果。

《论语正义》仿照焦循《孟子正义》的体例,“先为长编,次乃荟萃而折衷之”。这是古人做学问的普遍方法,先尽可能地收集相关的材料,然后再进行斟酌取舍,断以己意。

刘宝楠编纂《论语正义》不持门户之见,对于汉学和宋学都能兼容并包,唯求能合于孔门的义旨。汉学,本指汉代的学问,特指训诂之学,以郑玄为代表。宋学,本指宋代的学问,特指义理之学,以朱熹为代表。汉学讲究实事求是,言必有据;宋学讲究微言大义,好为新说。汉宋之争在嘉庆年间愈演愈烈,有识之士注意兼采两者之长,刘宝楠正是这样的人物。

《论语正义》也是对何晏《论语集解》所作的《论语正义》:传统研究的集大成注释,特点是:一是充分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清人的《论语正义》:传统研究的集大成注释、考证的新材料。刘宝楠父子既能充分吸收历代学者的正确注解,又能够对皇侃、邢昺、朱熹等的错误进行辩证,尤其是对不同时代哲学思潮的痕迹进行廓清,特别重视清人的注解考证,能够博采众长、详加采录。

《论语正义》书影 扫叶山房本

二是注重文字训诂、史实考订和阐发经义,尤其对古代的典章制度、风俗礼节、历史事件及人名地名的《论语正义》:传统研究的集大成注释考证。比如文字考订,《为政》“举直错诸枉”的“错”字,作者先引唐代陆德明《经典释文》“错,郑本作措”,又引《说文》“措,置也”,再引《汉费凤碑》“举直措枉”为证,肯定“措”为正字,“错”为假借字。又如制度考证,《学而》的“千乘之国”,包咸依据《礼记·王制》和《孟子》指出是方圆百里的国家,马融依据《周礼》指出是三百一十六里多的地方,何晏不能判断孰是孰非,只能并存两说,刘宝楠大量征引先秦古籍和前人考证,证实了包咸之说的可靠。当然,对不能成为定论的异说,刘宝楠兼收并蓄,以待后人的破解。

《论语正义》的缺点是流于烦琐,有些解释不免牵强。比如《雍也》“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刘宝楠批判了前人的成说,认为“南子虽淫乱,然有知人之明,故于蘧伯玉、孔子特致敬。其请见孔子,非无欲用孔子之意,子路亦疑夫子此见,为将屈身行道,而于心不悦”,又解“天厌之”说“言南子方得天”,指出“夫子知子路不说,故告以予若固执不见,则必触南子之怒而厌我矣”。刘宝楠认为子路不满意孔子屈身道德,而非南子的淫乱名声,又说孔子不见南子,必遭南子的厌恶。如是种种,不过是白圭之玷、人所不免,无损于该书的重大价值。

《论语》的《论语正义》:传统研究的集大成注释本,一般以何晏、朱熹和刘宝楠的著作最为重要,但何晏的《论语集解》带有玄学色彩,朱熹《论语集注》受到理学影响,刘宝楠《论语正义》代表汉学观点,不可避免地保留了时代学术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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