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泰改土归流》
鄂尔泰改土归流
№ 038
在中国的西南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形式,即土司制度。这是封建王朝为了管理少数民族而设置的一种统治方式,它给了土司官吏巨大的权力。随着土司权力的日益膨胀,中央政府与西南土司的矛盾不断加剧。到了雍正朝,中央与土司的矛盾空前尖锐,土司管辖下的百姓也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此时,一个名叫鄂尔泰的官员上疏提出改土归流的建议,雍正帝对此大为赞赏。
乾隆策马出游图
清朝在安定东北边疆、巩固内地的统治后,开始注重西南边疆的治理与整顿。从元朝开始,在西南地区的四川、云南、贵州及广西、湖南、湖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在自己辖区里,土司有极大权力,甚至拥有武装力量。
土司制度初期起到过安定边疆的作用。但后来,土司的权势越来越大,土司头目作威作福,残暴统治民众,任意征收赋税。土司之间,时常为争抢财物、地盘械斗。对朝廷,则经常违抗政令,甚至叛乱,骚扰周边府县,抢掠财物甚至抢掠汉民为奴。一些土司还勾结外国势力侵犯内地,造成边疆不安定。明朝时,就已经感到土司制度的弊害,有过改土归流的政治措施。但由于明朝后期局势动荡,内忧外患,没有解决这一问题。
清朝后,土司制弊端愈发突出。1726年,云贵总督鄂尔泰向朝廷上了一本奏疏,建议立即在西南地区全面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取消土司的建制和特权,建立府、县机构,由朝廷委派官员管理,统一朝廷的政令。雍正帝对此大为赞赏,全力支持鄂尔泰实施改革。
鄂尔泰从小家境贫穷。1699年,鄂尔泰赴乡试中举,从此步入仕途。他精通满汉文字,汉文功底非常好,康熙时被授三等侍卫。1716年,鄂尔泰升调为内务府员外郎。康熙帝执政期间,鄂尔泰曾拒绝当时皇子的私人召见,此举甚得雍正的赏识。当雍正还是藩王时,一次他有事托付鄂尔泰,但鄂尔泰拒绝了。他说:“皇子是不能随便结交外臣的。”雍正即位后,召见鄂尔泰时说:“你当员外郎时,敢于拒绝皇子的托付,可见你执法很严格。”随即升他为江苏布政使,又升为广西巡抚、云贵总督。
鄂尔泰抵达云南后,着手解决当地的问题。云贵有许多少数民族,各民族都是由土司头人统治,这些土司头人均为官方认可的世袭官员,但他们将辖地作为独立王国,不服从朝廷政令。因此,鄂尔泰认为必须废除这种世袭制度。
鄂尔泰的意见被朝廷采纳后,他立即着手实施。他主张让土司主动交出土地、印信,尽量采取和平招抚的方法,但又要辅以武力征剿。凡拥兵抗拒改革的,坚决剿灭;凡本人主动献出土地与印信的土司,给予优待和赏赐,还授给新官职和土地。对抗拒的,就没收财产,并将本人和家属迁徙到内地省份,另给田地房屋,安排生活。他先后平定了贵州长寨土司的叛乱,设立长寨厅(今贵州长顺)。不久,又将乌蒙、镇雄、东川三土司府划归云南管辖。鄂尔泰恩威并用,一时间,湖南、湖北、四川势力较弱的土司,纷纷主动将土地、印信交出,改土归流政策推行得比较顺利。
少数民族一般有自己独特的生活习俗,因此给他们一定的自治权,有利于国家团结和稳定。但如果自治权过大,便会造成国家的不稳定。
改土归流的制度实施以后,朝廷在这些地区添设了军事机构,接着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建筑城池、设立学校。百姓的生活也有所好转,经济文化得到发展,边疆地区趋于稳定,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局面进一步巩固。
【中国历史知识小词典】
鄂尔泰平叛
1730年,乌蒙首领禄万富率众叛乱,并攻陷乌蒙城。他们杀清兵、劫粮草、毁桥梁,一时间激起民愤,声势大震。事发之后,清廷委派鄂尔泰率军平叛。在指挥作战中,鄂尔泰奉行“兵分三路,个个击败”的方针,历经半年时间俘虏了禄万富之父、叛臣禄鼎坤,平定了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