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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圈地》

八旗圈地№ 008清统治者入关后,圈占大片土地,从1644年至1669年间,先后在京畿的直隶省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土地圈占,强占民田千万亩,设立了京畿旗地。圈地为清初几大弊政之一,清政府用暴力强占了汉族居民的土地,造成人民流离失所,生活无依靠,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圈地的弊政一直到康熙新政后才停止。...

八旗圈地

№ 008

清统治者入关后,圈占大片土地,从1644年至1669年间,先后在京畿的直隶省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土地圈占,强占民田千万亩,设立了京畿旗地。圈地为清初几大弊政之一,清政府用暴力强占了汉族居民的土地,造成人民流离失所,生活无依靠,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圈地的弊政一直到康熙新政后才停止。

清军入关后,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满族诸王、勋臣,解决八旗官兵生计,安置满族闲散人口,争取最大的战利品,1644年12月,多尔衮颁布“圈地令”进行圈地。

清初时期,皇帝大肆封赏功臣,导致严重的圈地运动,大量农民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圈地令”的实施听起来冠冕堂皇,表面上要求圈占的是战争留下的无主空地,然而,实际上被圈占的都是有人耕种的良田沃土。原来,旗地是清统治者拨归皇室、赐予勋贵,或授予八旗官兵等土地的总称,多属政府掌握的官田或强迫圈占民田而来,其中,拨归皇室内务的叫皇室庄田;赐予亲王、郡王等的叫宗室庄田;授予八旗官兵的叫八旗官兵旗地。“圈地令”对京畿附近的百姓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将普通民众对清政府的些许幻想打击得粉碎。圈地官员驾马狂奔,所到之处百姓被赶走,田产房屋充公。顺治朝圈地令共发布了三次,共圈占良田二十万余顷,遍布北京、河北各州县。

“圈地令”实施后,京畿附近的农民长期经营的大片耕地、良田被圈占为满族贵族的牧场和庄田。不久,圈地扩展到山东、河南等地,致使北方大批农民无所依傍、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正黄旗

正白旗

正蓝旗

正红旗

镶黄旗

镶白旗

镶蓝旗

镶红旗

与此相关联的,则是产生了一种社会现象:投充。所谓投充,指的是自由民自愿投到满人门下充当奴仆。圈地造成的近百万无地农民,被直接转化为旗人农庄的农奴。后来,圈地演变成直接强迫汉族百姓“带地投充”,为满族权贵们耕地服役,“投充”成为圈地之外掠夺土地的又一方法。实际上,愿意给人做奴做仆的人并非自愿,这种反常现象是因为迫不得已才会发生,这和汉族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清政府军兵的威势胁迫、徭役赋税有莫大的关系。因为投充为奴之后,这种徭役赋税有豁免的可能。因此,在这一地区形成了事实上的汉人不得不给满人种地、做奴做仆和当差纳税的局面。

为了防止“投充”的农奴逃亡,清朝又颁布的“逃人法”,规定谁要窝藏逃亡的人,就要对谁处以重刑。早在努尔哈赤的后金时期,女真人就曾经以暴力将大量汉族自由民转变为自己的奴隶。如今,这种逃人现象愈演愈烈。顺治初年,甚至几个月间就有数万人逃走。为此,清朝中央政府制定了极为严酷的逃人法,并在兵部里设置一位副部长,组成庞大机构专门缉捕逃人。

圈地、投充、逃人法构成了清初三大弊政,极大地破坏了满汉民族的团结,激化了社会矛盾。同时,这些带有强烈的民族压迫意味的政策,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满汉地主官僚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圈地,实为清初一大弊政,它给刚刚度过战乱的百姓带来了新的灾难,近百万失去土地的人生活无着,或流落他乡,或投充富户。这期间,朝中一些大臣也认识到圈地运动的危害,曾上书要求废止圈地,这项主张也得到了顺治帝的支持。但是,由于圈地涉及到八旗子弟的生存,涉及到清朝统治阶级的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动摇清朝统治阶层内部的稳定。因此,废除圈地从顺治开始过渡到康熙年间才彻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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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知识小词典】

“湖广填四川”

“湖广填四川”是指在明末清初的数十年间,四川由于战乱、瘟疫及天灾接踵而至,境内人口锐减,耕地荒芜。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清王朝为解决四川劳动力和生产粮食的问题,采取了“移民垦荒”的举措,全国包括湖北、湖南在内的湖广省等十余个省的移民相继到四川定居,其中来得最多的是湖北、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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