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狗熊写字》原文、注释、赏析
狗熊写字
【原文】
乾隆辛巳,虎丘有乞者养一狗熊,大如川马,箭毛森立①,能作字吟诗,而不能言。往观者一钱许一看,以素纸求字,则大书唐诗一首,酬以一百钱。一日,乞丐外出,狗熊独居,人又往,一与纸求写。熊写云:“我长沙乡训蒙人②,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伴捉我去,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之,热血淋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在我身上。人血狗血,交黏生牢,永不脱落。用铁链锁我以骗人,今赚钱几数万贯矣。”书毕,指其口,泪下如雨。众人大骇,将丐者擒送有司,照采生折割律③,立杖杀之。押解狗熊至长沙,交付本家。余按己未年京师某官奸仆妇,被妇咬去舌尖,蒙古医来,命杀狗取舌,带热血镶上,戒百日不出门,后引见奏对如初。元某将军入阵,受刀箭伤无算,血涌气绝,太医某命杀马,剖其腹,抱将军卧马腹中,而令数十人摇动之,如食顷,将军浴血而立。皆一理也。
【注释】
①森立:像树一样直立。
②训蒙:教导初入学的孩童。
③采生折割:是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手法。人为地制造一些残废或者“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看点或同情,借此获取钱财。
【译文】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虎丘有个乞丐养了一头狗熊,体形大得像川马,身上的毛像箭一样直而密。这个狗熊会写字作诗,而不会说话。想来观看的人,给一文钱允许看一次。拿白纸请狗熊写字的,狗熊会用大字写唐诗一首,索取酬金一百钱。一天,乞丐外出,狗熊独自在那儿,人们又来观看了,一个人拿出白纸给它叫它写字。狗熊写道:“我是长沙乡间教孩子读书的私塾先生,名字叫金汝利。年轻的时候被这个乞丐和同伙捉住带走,先用哑药灌进我肚里,于是不能说话了。他们先养一只狗熊在家,将我衣服脱掉,捆绑起来,浑身用针来刺,刺得鲜血淋漓,趁身上血还热的时候,立即杀了狗熊,剥下狗熊的皮包在了我身上。人血和狗熊血粘在一起,黏得牢牢的,永远也脱落不下来了。后来就用铁链子把我锁起来骗人,现在已经赚得数万贯钱了。”写完后,指着自己的嘴巴,泪如雨下。在场的众人大惊,将乞丐抓住送到了官府,官府按照采生折割的法律条文,立即采用杖刑,将乞丐打死。然后把狗熊送到了长沙,交给了他的本家。我记得在己未年,京城里某官员强奸仆妇,被咬掉了舌尖。蒙古的医生诊治,叫人杀狗取舌,带热血镶在人的舌尖上,告诫一百天内不要出门,后来那个官员,在殿上禀报和对答与以前一样。元代某将军在战场上杀入敌阵,身上中了很多的刀箭伤,鲜血直流,已经气绝。一位太医叫人赶快杀了一匹战马,剖开马的腹部,抱起将军让他睡在马腹中,让数十人进行摇动。大约一顿饭的工夫,将军满身是血地站立起来。这与上面的人造狗熊道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