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忠用事
肇忠用事
【内容提要】
《肇忠用事》叙述了北魏宣武帝元恪(kè)及孝明帝元诩(xǔ)两朝,以高肇(zhào)、于忠为代表的外戚、勋贵专权用事的故事,展现了北魏后期政治腐败、王朝统治日趋没落的历史面貌。
北魏孝文帝元宏病亡之后,宣武帝元恪即位,因咸阳王元禧(xǐ)骄横谋反一事,杀元禧、罢六辅大臣(太和末奉诏辅政的六位大臣:北海王元详、镇南将军王肃、广阳王元嘉、尚书宋弁[biàn]、咸阳王元禧、任城王元澄[chéng]),重用外戚及近侍宠臣。
高肇本出于高丽,被时望名流所轻视,在朝中亲信、同族很少,但因系孝文帝元宏之文昭皇后的兄长,所以得到宣武帝元恪的信任,得以把持朝政,位及王公,极尽专权、腐败、跋扈(hù)之能事。他利用职权交结朋党,依附之人很快就能得到破格提拔,反之就会受到诬陷。他最为忌恨的是北魏宗室,接连不断地对他们实施迫害和打压。他因忌恨元详之位高于自己,设计将他与宣武帝身边的宠臣茹(rú)皓(hào)等人一起害死。因恨彭城王元勰(xié)反对立高贵嫔(pín)(高肇兄长高偃[yǎn]之女)为皇后,将其杀害。京兆王元愉因谋反,被宣武帝下令押回京城洛阳,将处之以家法,而高肇却伪造诏书,在半路上就将其杀死。尚书李平因平定元愉之功受封,遭到高肇的忌恨,被设计从朝廷除名。宣武帝顺皇后于氏暴亡、皇子元昌病亡这两件事,时人怀疑都与高肇有关。六辅大臣之一的任城王元澄,迫于他的淫威,甚至于整日装疯卖傻,以求自保。后来,高肇竟敢以皇帝的名义下令释放囚徒,以笼络人心。他的种种行径,为朝野厌恶已久。所以,宣武帝元恪亡故后,高肇即被领军将军于忠等人设计处死。
于忠,既是代北勋贵之后,又是魏室贵戚之一。其父于烈是孝文帝、宣武帝两朝重臣;叔父于劲之女又是宣武帝之顺皇后。宣武帝元恪去世后,皇后高氏要谋杀孝明帝元诩的生母胡贵嫔,于忠因保护了她而受到重用。从此,他也步高肇后尘,专权用事、左右朝政。宣武帝时期,因继续推行孝文帝以来的改革政策,重用南北儒士,从而进一步加深了代北勋贵与汉族地主之间的对立态势。尚书裴植及尚书仆射(yè)郭祚(zuò)对于忠专权心怀不满,而他们也因受到于忠及宗室的妒恨被杀害。此后,帝王的诏令及生杀大权都由于忠掌控,王公贵族大都屏声静气,不敢言语,甚至宗室元匡上书弹劾(hé)于忠,胡太后也因其护驾有功,只降其官爵,而不究其罪,直至其病亡。
高肇、于忠专权,是北魏后期政治腐败的真实写照,也是北魏王朝统治日趋衰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原文】
齐东昏侯永元元年夏六月戊辰,魏追尊皇妣高氏为文昭皇后,配飨高祖,增修旧冢,号终宁陵[1]。追赠后父扬爵勃海公,谥曰敬,以其嫡孙猛袭爵[2]。封后兄肇为平原公,肇弟显为澄城公[3]。三人同日受封。魏主素未识诸舅,始赐衣帻引见,皆惶惧失措[4]。数日之间,富贵赫奕[5]。
【注文】
[1]齐:朝代名(479—502年),共历二十三年,是中国古代南北朝时期南朝的第二个朝代,由齐高帝萧道成创立,齐和帝萧宝融时灭亡,共传七代,史称南齐或萧齐,都建康(今江苏南京)。 东昏侯:即南齐的第六位皇帝萧宝卷(483—501年),南齐明帝萧鸾(luán)次子,十六岁即位,是历史上著名的荒唐皇帝之一。年少时,不喜读书,以捕鼠为乐。当上皇帝后,极尽荒淫、奢侈、残忍之能事,屡兴宫殿建筑;不理朝政,四出扰民;宠任奸佞(nìng),滥杀宗室、朝臣,政局动荡不堪。南齐和帝萧宝融中兴元年(501年)被杀,谥(shì)号为东昏侯。 永元:南齐东昏侯萧宝卷在位期间所使用的年号之一,共计三年,即公元499年至501年。 魏:朝代名(386—534年),共历一百四十八年。东晋武帝司马曜(yào)太元八年(383年),淝水之战后,前秦败亡,鲜卑拓跋部势力渐强。北魏道武帝拓跋珪(guī)登国元年(386年),重建代国,定都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北)。同年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又名元魏、拓跋魏。魏道武帝天兴元年(398年),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魏孝文帝元宏太和十七年(493年),迁都洛阳。魏孝武帝元修永熙三年(534年),分裂为东魏、西魏。 皇妣(bǐ):即魏宣武帝元恪(kè)已故的母亲。妣,古时对已故母亲的称呼。 高氏:生卒年不详。即北魏孝文帝元宏之孝文昭皇后高照容,司徒高肇之妹。高丽人,孝文帝初年,举家西归,十三岁选入掖(yè)庭。生宣武帝元恪、广平王元怀及长乐公主。自平城迁洛后暴亡。 配飨(xiǎng):指进入太庙(帝王的祖庙),享受后人祭祀。 高祖:北魏第七位皇帝元宏(467—499年),献文帝拓跋弘长子。母因祖制被杀,由祖母冯太后抚养成人。崇尚中原文化,儒雅有识,在位期间力主汉化,迁都洛阳,提高了拓跋鲜卑人的文化水平,促进了民族融合,史称北魏孝文帝改革。高祖是其庙号。祖制,指北魏“子贵母死制”,即皇子一旦被立为太子,其生母必须被赐死,目的是为防止后族专权。此制始于道武帝拓跋珪,终于宣武帝元恪。 冢(zhǒng):坟墓。 终宁陵:北魏孝文帝文昭皇后高照容的墓,位于今河南洛阳北邙山盘龙冢村北。公元496年,高照容死在前往洛阳的路上。因就地起山陵,陵制矮小局促,所以在明帝时,重新安葬,并对陵寝进行了整修。
[2]扬:即高扬,生卒年不详,魏宣武帝元恪之外公,字法修。原居高丽,育有四男三女。孝文帝元宏朝,与其弟乘信投奔北魏。 勃海公:高扬封爵。古代封爵常以郡望为号,高姓郡望为勃海,故称。 谥:古代帝王、贵族、大臣、杰出官员或其他有地位的人死后所加的带有褒贬意义的称号。如经天纬地曰文,威强睿德曰武,杀戮无辜曰厉,好内远礼曰炀等。 敬:谥法中有“夙夜警戒、合善典法”之意。 嫡(dí)孙:正妻之子的儿子。嫡,指正妻或所生之子。 猛:即高猛,生卒年不详,高肇长兄高琨(kūn)之子,字豹儿。娶魏宣武帝元恪同母妹长乐公主为妻,官至中书令、雍州刺史。 爵(jué):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封赐的爵位、爵号。一般指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北魏封爵制度始于道武帝皇始元年(396年),初为五等爵制。宣武帝景明元年(500年)定制:置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
[3]肇(zhào):即高肇(?—513年),字首文,自称勃海蓨(tiáo)(今河北景县)人。五世祖高顾,在西晋永嘉之乱时,曾避难于高丽。父高扬在孝文朝入魏,妹为孝文帝之妃。甥元恪即位,加官晋爵。专横跋扈,权倾朝野,为人所恨。宣武帝死后,被杀。 平原公:高肇封爵。 显:即高显,生卒年不详,高肇之弟,曾任侍中、高丽国大中正,早亡。 澄城公:高显封爵。
[4]魏主:即北魏第八任皇帝宣武帝元恪(483—515年),魏孝文帝元宏之子。在位十六年,对内巩固孝文帝改革,对外征伐南齐,增强了北魏的国力。后期因外戚专权、官僚腐败,难遏国运衰退之势。延昌四年(515年),病亡,庙号世宗。 帻(zé):头巾。在古代,常在冠下,或单用。 惶惧:惶恐,惊慌,害怕。
[5]赫(hè)奕(yì):显耀盛大的样子。
【译文】
南齐东昏侯萧宝卷永元元年(499年)夏季六月戊辰(二十四日),北魏追尊世宗元恪的亡母高氏为文昭皇后,配祀(sì)高祖,并为其修整旧陵,名为终宁陵。追赐文昭皇后的父亲高扬为勃海公,谥号为敬,让他的嫡孙高猛袭承爵位。册封文昭皇后的兄长高肇为平原公,高肇的弟弟高显为澄城公。三个人同日受封。魏宣武帝之前并不认识诸位舅舅,这时才赐给衣服、头巾,召见他们,舅舅们都害怕得惊惶失措。但几天之间,高氏诸人就成了富贵显赫的人。
【原文】
和帝中兴元年[1]。魏主时年十六,不能亲决庶务,委之左右[2]。于是幸臣茹皓、赵郡王仲兴、上谷寇猛、赵郡赵修、南阳赵邕及外戚高肇等始用事[3]。魏政浸衰。
【注文】
[1]和帝:即南齐末帝萧宝融(488—502年),南齐明帝萧鸾第八子,字智昭,永元三年(501年)被萧衍(yǎn)立为傀儡皇帝,改元中兴。次年(502年),被杀。 中兴:南齐和帝萧宝融在位期间所使用的年号,共计二年,即公元501年至公元502年。
[2]庶(shù)务:指各项政务。庶,众多。 委:委托。 左右:指左右近臣。
[3]幸臣:得宠的臣子,君主宠爱之臣。含贬义。 茹(rū)皓(hào)(?—504年):字禽奇,原为南朝吴人,后迁居彭城(今江苏徐州)。魏孝文帝朝迁都洛阳,魏宣武帝即位,深得宠幸,娶尚书仆射高肇之妹为妻,权倾朝野。魏宣武帝正始元年(504年),因高肇陷害,被杀。 赵郡:郡名。东汉建安十七年(212年),改赵国(治今河北邯郸)置赵郡。三国魏明帝太和六年(232年)复为赵国,治所由邯郸移房子(今河北高邑西南)。西晋末,复为郡。北魏时,治所由房子移平棘(河北赵县南固城村)。 王仲兴:生卒年不详,赵郡(今河北赵县)人。魏孝文帝太和中入仕,魏宣武帝即位,得重用,常陪侍左右。其兄王可久,仗势自大,为患地方。朝臣进奏其罪,王仲兴因此外放平北将军、并州刺史。 上谷:郡名。古称沮阳,又称造阳,治所在今河北怀来大古城村北。始建于战国燕昭王二十九年(前283年),因建在大山谷上边而得名。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亦名列其中。北魏时,曾改为平原郡。北魏后废弃。 寇猛:生卒年不详,上谷(今河北怀来)人。魏孝文帝朝,任羽林中郎将。魏宣武帝即位,任武威将军,深受信重,出入禁中,无所禁忌。 赵修:生卒年不详,字景业,赵郡(今河北赵县)人。少时入仕东宫,魏宣武帝即位,为宠臣之一。后被高肇等人鞭打致死。 南阳:郡名。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年)始设,治所在宛县(今河南南阳);至唐代改为邓州。 赵邕(yōng)(?—520年):字令和,魏宣武帝亲政后,始受重用。与赵修常陪在左右,时人称为“二赵”。父、兄皆获提升,家族暴富。魏孝明帝孝昌初,死。 外戚:也称外家,指古代帝王的母族和妻族。 用事:掌握权柄。
【译文】
齐和帝中兴元年(501年)。魏宣武帝元恪时年十六岁,不能亲自处理政务,就将国事委托左右近臣。于是宠臣茹皓、赵郡人王仲兴、上谷人寇猛、赵郡人赵修、南阳人赵邕及外戚高肇等人开始掌权,北魏的朝政逐渐衰败。
【原文】
梁武帝天监元年冬十二月,魏陈留公主寡居,仆射高肇、秦州刺史张彝皆欲尚之[1]。公主许彝而不许肇,肇怒,谮彝于魏主,彝坐沈废累年[2]。
【注文】
[1]梁武帝:即南朝梁开国皇帝萧衍(yǎn)(464—549年),字叔达,南兰陵(今江苏常州西北)人。公元502年,乘齐内乱,起兵夺取帝位,建立梁朝。太清三年(549年),因侯景之乱,饿死台城。在位四十八年,颇有政绩。精于文学、音律,笃信佛教。武帝是其谥号。 天监:梁武帝在位期间所使用的年号,共计十八年,即公元502年至519年。 陈留公主:生卒年不详,北魏孝文帝元宏之妹,原封为彭城公主。初嫁刘宋文帝刘义隆之孙刘承绪。刘承绪死后改嫁由南朝归降北魏的名臣王肃。魏宣武帝元恪景明二年(501年),王肃死,陈留公主再次寡居。次年,北魏之秦州刺史张彝及尚书仆射高肇都想娶她为妻,她答应嫁张而不同意高,高肇因此陷害张彝,公主再嫁一事遂搁浅。 仆射:职官名,即尚书仆射,始置于秦汉。古时重视武官,常用善射者掌管国事,所以称为仆射。东汉献帝刘协建安四年(199年),分设左、右仆射,左居上,右居下,协助尚书令处理政务。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一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二品。 秦州:州名。时北魏属州,领天水、略阳、汉阳三郡和上封、显亲等十二县,治上封(今甘肃天水),所辖约相当于今甘肃定西、天水等地。 刺史:职官名。始置于秦汉,秦时名监御史,汉武帝刘彻时名刺史,掌地方监察。汉成帝刘骜(áo)时,改称牧;汉哀帝刘欣时复为刺史。东汉末,天下渐乱,刺史权重,渐成为地方军政长官。 张彝(yí)(461—519年):字庆宾,清河东武城(今山东临清东北)人。出身官宦,通经史,个性刚直,爱憎分明。魏宣武帝朝,因与高肇争娶陈留公主,受到诬告、陷害,停官数年。孝明帝元诩(xǔ)朝,因次子张仲瑀(yǔ)上书改革选官制度,排抑武人,招杀身之祸,年五十九岁。 尚(shàng):娶帝王之女为妻。
[2]谮(zèn):说别人的坏话,诬陷,中伤。 坐:因……连累;因……犯罪,触犯法律。 沈废:“沈”通“沉”,故亦作“沉废”,指埋没在下层,不受重用。 累年:接连多年。
【译文】
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年)冬季十二月,魏陈留公主寡居在家,仆射高肇、秦州刺史张彝都想娶公主为妻。公主答应许配张彝而拒绝了高肇,高肇恼羞成怒,就在魏宣武帝元恪面前诬陷张彝,张彝因此被弃用多年。
【原文】
二年冬十一月,魏主纳高肇兄偃之女为贵嫔[1]。
【注文】
[1]偃(yǎn):即高偃(?—486年),高肇的哥哥。字仲游。其女为北魏宣武帝贵嫔(后被立为皇后),死于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486年)。 贵嫔:古代皇帝妃嫔的封号,此指高贵嫔(?—518年),魏孝文帝文昭皇后高氏的弟弟高偃(yǎn)之女。初为贵妃,生一皇子,早亡,又生建德公主。后进封为皇后,性善妒,不容他人近侍皇帝。灵太后之子孝明帝元诩即位后,迫使其出家为尼,后暴亡于瑶光寺,以丧尼礼殡葬。
【译文】
梁武帝天监二年(503年)冬季十一月,魏宣武帝元恪纳高肇兄长高偃的女儿为贵嫔。
【原文】
三年。魏冠军将军茹皓,以巧思有宠于帝,常在左右,传可门下奏事,弄权纳贿,朝野惮之,北海王详亦附焉[1]。皓娶尚书令高肇从妹,皓妻之姐为详从父安定王燮之妃[2]。详烝于燮妃,由是与皓益相昵狎[3]。直阁将军刘胄本详所引荐,殿中将军常季贤以善养马,陈扫静掌栉,皆得幸于帝,与皓相表里,卖权势[4]。
【注文】
[1]冠军将军:武官名。掌军事,始置于秦。南北朝沿置,属官有长史、司马、参军等。 门下:即门下省,官署名称,又名东台、鸾台、黄门。始置于魏晋,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自南北朝开始,逐渐成为中央的权力机构,掌政令之审议及封驳。长官为侍中或纳言,属官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 北海王详:即北魏宗室元详(?—504年),献文帝拓跋弘子,孝文帝元宏弟。字季豫,母为高椒房。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年),受封为北海王。太和二十三年(499年),作为顾命大臣,辅佐宣武帝元恪,专横跋扈,权倾朝野。宣武帝正始元年(504年),被高肇诬陷谋反,废为庶人。永平元年(508年),复爵位。子元颢(hào),在孝庄帝建义初年谋反,自立为帝。
[2]尚书令:职官名。始置于秦,初掌文书、奏章。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加强,职权渐高。南北朝时是尚书省长官,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一品上,宣武帝后改为右从第二品。 从妹:即堂妹。 从父:即堂叔父。 安定王燮(xiè):即北魏宗室元燮(?—515年),景穆帝拓跋晃之孙,安定王拓跋休之次子。魏宣武帝景明初,任征虏将军、华州刺史。延昌四年(515年)亡。
[3]烝(zhēng):古代将与父辈或兄弟的妻妾有染的行为称为烝。 昵狎(xiá):指不庄重的亲昵行为。昵,亲近;狎,过于亲热而态度不庄重。
[4]直阁将军:武官名,掌宿卫营兵,属禁卫武官。始置于南北朝,因入值殿阁而名,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三品下。 刘胄(zhòu)(?—504年):字符孙,河间(今河北献县北)人。由北海王元详引荐入侍禁中,任直阁将军。正始元年(504年),因高肇陷害,与茹皓等一同被害。 殿中将军:武官名,掌宫殿警卫。始置于魏晋,南北朝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五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从第五品。 常季贤(?—504年):魏宣武帝朝,因善于养马而得势,官至殿中将军,仍掌管马政。和茹皓等人相勾结,扰乱朝政。正始元年(504年),与茹皓一同死。 陈扫静(?—504年):与茹皓同乡,专门负责为宣武帝梳头,奉迎茹皓,同为宠臣。正始元年(504年),死。 掌栉(zhì):指掌管皇帝梳洗事宜。栉,指梳子、篦(bì)子等梳头的用具。 得幸:得到皇帝或权贵的宠幸。
【译文】
梁武帝天监三年(504年)。魏冠军将军茹皓,因心思灵巧而受到魏宣武帝元恪的宠爱,经常陪侍在皇帝左右,传达、批复朝臣的奏章,玩弄权术,接受贿赂,朝廷内外都很怕他,北海王元详也依附于他。茹皓娶了尚书令高肇的堂妹,茹皓妻子的姐姐就是元详堂叔父安定王元燮的王妃。元详与元燮的妃子私通,因此与茹皓就更加亲近了。直阁将军刘胄本来是元详引荐的,殿中将军常季贤因善于养马,陈扫静专管为魏帝梳头,三人在皇帝面前都很得宠,和茹皓内外勾结,卖弄权势。
【原文】
高肇本出高丽,时望轻之[1]。帝既黜六辅,诛咸阳王禧,专委事于肇[2]。肇以在朝亲族至少,乃邀结朋援,附之者旬月超擢,不附者陷以大罪[3]。尤忌诸王,以详位居其上,欲去之,独执朝政,乃谮之于帝,云详与皓、胄、季贤、扫静谋为逆乱。夏四月,帝夜召中尉崔亮入禁中,使弹奏详贪淫奢纵,及皓等四人怙权贪横,收皓等系南台,遣虎贲百人围守详第[4]。又虑详惊惧逃逸,遣左右郭翼开金墉门驰出谕旨,示以中尉弹状[5]。详曰:“审如中尉所纠,何忧也[6]?正恐更有大罪横至耳。人与我物,我实受之。”诘朝,有司奏处皓等罪,皆赐死[7]。
【注文】
[1]高丽:南北朝时名高句(gōu)丽(约前37—668年),位于北魏东北至朝鲜半岛一带。太武帝拓跋焘时,开始与北魏相通,遣使朝贡,至武定末,往来不断。唐高宗总章元年(668年),为唐所灭。
[2]黜(chù)六辅:罢免六位辅政官员。太和二十三年(499年),魏孝文帝元宏病重,诏令以侍中、护军将军北海王元详为司空,镇南将军王肃为尚书令,镇南大将军广阳王元嘉为左仆射,尚书宋弁为吏部尚书、侍中,太尉元禧,尚书右仆射元澄等六人辅佐太子,即六辅。 咸阳王禧(xǐ):即元禧(?—501年),北魏献文帝拓跋弘之子;孝文帝元宏之弟,性贪婪。孝文帝死后,受遗诏任宰相之首,辅佐宣武帝元恪。但他秉性不改,多收贿赂。宣武帝亲政后,常自觉不安,景明二年(501年),与其妃兄李伯尚谋反,被赐死。
[3]超擢(zhuó):越级提拔。
[4]中尉:职官名,即御史中尉。源于御史中丞,秦始置,掌监察之职,是御史大夫的副职。南北朝时,御史大夫时置时废,御史中丞实为御史台长官。北魏在南北对抗时期一度将御史中丞改称御史中尉,带有军中执法性质,便于监察武官。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三品上,宣武帝后改为右从第三品。 崔亮(?—521年):字敬儒,清河东武城(今河北武城西北)人,北魏政治家。年少家贫,经李冲引荐为中书博士。孝明帝元诩时,任吏部尚书。当时官职少,应选的人多,崔亮提出“格制法”,其核心是选官不问才能贤愚,只论年资,称为“停年格”,在中国古代官僚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魏孝明帝正光二年(521年)病死。 南台:即御史台,又名兰台、宪台。官署名,是国家最高监察机构,负责监察百官。署员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监察御史等。始置于汉,后世沿置,如唐代曾在东都洛阳另外设立御史台,称为东都留台、东台。 虎贲(bēn):指宫中的护卫勇士,始置于西汉。汉平帝刘衎(kàn)元始元年(1年),更名为“虎贲郎”,设中郎将统领。“虎贲”,原为“虎奔”,意即像老虎一样善于奔跑。王莽辅政后,因古时有勇士名孟贲,所以更“奔”为“贲”。
[5]郭翼:生卒年不详,北魏宣武帝元恪身边的近臣。 金墉(yōng)门:北魏洛阳城宫城城门之一。
[6]审如:果如、确如。
[7]诘(jié)朝(zhāo):也称诘旦,即临明,清晨。
【译文】
高肇本出于高丽,当时的名流都很轻视他。魏宣武帝元恪既然罢免了六位辅政大臣,诛杀了咸阳王元禧,就把政事交给高肇办理。高肇因为在朝中亲人、族人较少,于是就交结朋党,依附他的人十天半月就能破格提拔,不依附的人就被以重罪诬陷。他尤其忌恨各位亲王,因元详的地位在他之上,就想除之以独霸朝政。于是高肇在魏宣武帝元恪面前讲元详的坏话,说:“元详和茹皓、刘胄、常季贤、陈扫静等人谋划叛乱。”夏季四月,魏帝夜间召唤中尉崔亮入宫,让他弹劾上奏元详贪婪荒淫、骄奢放纵,以及茹皓等四人仗势贪赃枉法,将茹皓等人收捕拘禁在南台,派虎贲一百人包围元详的住宅。又怕元详惊惧逃跑,派身边的亲信郭翼打开金墉门,快马出去宣谕(yù)圣旨,并向他出示了中尉崔亮弹劾的奏章。元详说:“如果确实像中尉所检举的那样,有什么可担忧的?我所担心的是有更大的罪名横空而来。别人给我的东西,我确实收受了。”天亮后,有关部门启奏,判处茹皓等人罪行,全部赐死。
【原文】
帝引高阳王雍等五王入议详罪[1]。详单车防卫,送华林园,母妻随入,给小奴弱婢数[人],围守甚严,内外不通[2]。五月丁未朔,下诏宥详死,免为庶人[3]。顷之,徙详于太府寺,围禁弥急,母妻皆还南第,五日一来视之[4]。详暴卒,诏有司以礼殡葬。
【注文】
[1]高阳王元雍(?—528年):字思穆,献文帝拓跋弘子。魏高祖朝,封高阳王。魏肃宗朝,因于忠擅权,被罢官。胡太后反政后,复受重用。魏孝庄帝元子攸执政初期,因尔朱荣河阴之变遇害。学识短浅,虽居要位,无大作为。
[2]华林园:北魏皇家园林,位于北魏洛阳城宫城外东北向,是皇帝参与、旁听司法审判活动或讲论武艺的地方。
[3]宥(yòu):原谅、宽恕。 庶人:老百姓。
[4]太府寺:官署名,始于西周,掌贡、赋事宜。秦汉以后不置,其职属分予司农寺和少府寺。南北朝时,梁武帝萧衍于天监七年(508年)始置;北朝太和中改少府寺为太府寺。北齐、北周相沿。其职官有太府卿、少卿等。
【译文】
魏宣武帝元恪召集高阳王元雍等五位王爷入朝议定元详的罪名。元详单独乘坐一车,被监送到华林园,他的母亲和妻子随行,派给几名小奴弱婢,包围、防守很严密,内外不能互通信息。天监三年(504年)五月丁未朔(初一日),皇上下诏免元详死罪,罢官免为平民。不久,将元详转移到了太府寺,包围禁闭得更加严紧,他的母亲和妻子都送回到了南府,五天来看他一次。元详突然死亡,皇上下诏有关部门依礼安葬了他。
【原文】
先是,典事史元显献鸡雏,四翼四足,诏以问侍中崔光[1]。光上表曰:“汉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2]。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刘向以为:‘鸡者小畜,主司时起居人,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3]。竟宁元年,石显伏辜,此其效也[4]。’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寺雌鸡欲化为雄,但头冠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对曰:‘头为元首,人君之象也。今鸡一身已变,未至于头,而上知之,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5]。若应之不精,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滋大。’是后黄巾破坏四方,天下遂大乱[6]。今之鸡状虽与汉不同,而其应颇相类,诚可畏也。臣以向、邕言推之,翼足众多,亦群下相扇助之象。雏而未大,足羽差小,亦其势尚微,易制御也。臣闻灾异之见,皆所以示吉凶[7]。明君睹之而惧,乃能致福;暗主观之而慢,所以致祸。或者今亦有自贱而贵,关预政事,如前世石显之比者邪?愿陛下进贤黜佞,则妖弭废集矣[8]。”后数日,皓等伏诛,帝愈重光[9]。
【注文】
[1]典事:职官名,中国古代职能机构的职事官员,如太仆寺典事、尚书典事、内侍省典事等。 史元显:生卒年不详,时任北魏之典事。 侍中:职官名,掌奏事、应对、护从。始置于秦,本为丞相属官,往来于殿内奏事,故名侍中。魏晋以后,职权渐重。北魏时职数六人,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二品上,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三品。 崔光(449—522年):字长仁,北魏清河(今河北清河)人。仕北魏孝文、宣武、孝明三朝,曾任侍中、中书令之职。少好学,有文才,善辞令。一生以撰述魏史为己任,著作等身。
[2]汉元帝:即西汉皇帝刘奭(shì)(前75—前33年),性格温和,偏好儒术,主张以德治国。在位期间,尊崇儒术,倡导通经致仕,注视发展与匈奴的关系,促进了民族交流与融合。 初元:汉元帝刘奭在位期间所使用的第一个年号,共计五年,即公元前48年至公元前44年。 伏:同“孵”。 冠距:鸡冠和鸡附脚骨。距,鸡附脚骨,打架时用来刺人的。 鸣将:叫声响亮,冠群鸡之首。将,率领。
[3]永光:汉元帝刘奭在位期间所使用的第二个年号,共计五年,即公元前43年至公元前39年。 刘向(前77—前6年):西汉中、后期的经学家、史学家。字子政,沛(今江苏沛县)人,西汉宗室。与其子刘歆(xín)先后参与皇家图书的整理工作,著有目录书《别录》,为目录学、历史文献学的产生发展及中国史学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竟宁:汉元帝刘奭在位期间所使用的第四个年号,共计一年,即公元前33年。 石显(?—前32年):汉元帝时的奸佞之臣,字君房,济南(今山东章丘西)人。少时因犯罪被处以宫刑,入宫为太监。因通晓法律,受到汉宣帝刘询的重用。元帝即位,任中书令,结党营私,权倾朝野。汉成帝刘骜(áo)即位,失宠,抑郁而死。 伏辜(gū):伏罪。辜,罪。
[5]灵帝:即东汉的第十一位皇帝刘宏(157—189年),汉桓帝刘志的堂侄。在位期间,宦官与外戚相互争权;阶级矛盾日益严重,王朝统治濒临灭亡。谥号孝灵皇帝。 光和:汉灵帝刘宏在位期间所使用的第三个年号,共计七年,即公元178年至184年。 南宫:东汉时期的宫殿,位于汉魏洛阳故城南隅。西汉时已有,东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年)被焚毁。其平面接近长方形,四面筑围墙,宫城辟四门,宫内有多座建筑。其中最高大的是前殿,居全宫正中,其他建筑还有乐成殿、灵台殿、嘉德殿、和欢殿以及玉堂殿、宣室殿、云台等。南宫与北宫之间有“复道”相通,以备缓急。 议郎:职官名。始置于秦,光禄勋属官,掌顾问应对。汉沿置,郎官的一种。后世渐废。 蔡邕(yōng)(133—192年):字伯喈(jiē),陈留(今河南杞县)人。晓音律,通文史,东汉文学家、史学家。东汉灵帝时,曾任议郎。有诗赋、碑铭传世。
[6]黄巾:指汉末黄巾起义。东汉末年,由太平道教主张角利用宗教所组织的一次较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历时十几年,众徒达几十万人。黄巾军的主力从冀州、颍川、南阳三个地方进军洛阳,初战获胜,但由于起义仓促及缺乏战斗经验,三个月后,开始走向失败,对于东汉的王朝统治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7]见:同“现”。
[8]佞:指巧言谄媚之人。 弭(mǐ):平息、消除。
[9]愈重光:更加重用崔光。魏宣武帝元恪认为他对雏鸡之事的解释,在茹皓等人的身上得到了应验。
【译文】
此前,典事史元显向皇上献上一只雏鸡,四根翅膀、四条腿,魏宣武帝元恪下诏就此事询问侍中崔光。崔光上表说:“汉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的母鸡孵小鸡后,渐渐地变成了公鸡,长出了鸡冠后爪,叫声响亮,列群鸡之首。永光中,有人献上一只长角的公鸡。刘向以为:‘所谓鸡,是小畜生,主管报时,提醒人们按时起床,这是小臣主事执政的征兆。竟宁元年(前33年),石显伏罪,就是此事的应验。’灵帝光和元年(178年),南宫寺有母鸡将要变为公鸡,但鸡头和鸡冠没变,皇上下诏问议郎蔡邕,蔡邕说:‘头是元首,是君主的象征。如今鸡全身都已发生变化,没变化到头上,而皇上知道了此事,这是将要有类似的事而不能成功的迹象。如果应对不当,政策不做改变,鸡头鸡冠或许会长成,为害就大了。’此后,黄巾变乱破坏四方,天下于是大乱。如今鸡的样子虽然与汉代不同,然而它所预示的应验颇为相似,实在是件可怕的事。臣用刘向、蔡邕的话来推断此事,翅膀和腿众多,是众多小人煽动联络滋事的象征。鸡还没有长大,四肢和羽翼还没有丰满,是其势力尚弱、容易控制的表征。臣听说灾异现象的出现,都是用来预示吉凶的,圣明的君主看到这样的现象会警惕起来,就能带来福分,昏昧的君主看到这样的现象不以为然,就会招来祸患。也许如今也有自身轻贱而图谋富贵,干涉政事,像前世的石显一样的人物?愿陛下进用贤人,罢黜奸佞,妖气就会消散,吉庆就会降临了。”几天后,茹皓等人伏罪被诛杀,魏帝以为崔光的话得到了应验,于是更加重用崔光了。
【原文】
高肇说帝,使宿卫队主帅羽林虎贲守诸王第,殆同幽禁[1]。彭城王勰切谏,不听[2]。
【注文】
[1]羽林虎贲:即羽林郎、虎贲郎,分属于羽林监和虎贲中郎将统领。羽林监,职官名,始于汉,掌禁卫。汉武帝刘彻时,置建章营骑,后更名为羽林骑,汉宣帝刘询时更名为羽林中郎将,东汉置羽林左监、右监。晋时合为羽林监,南北朝沿置。
[2]彭城王勰(xié):即北魏宗室元勰(473—508年),北魏献文帝拓跋弘庶出子。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年),封始平王,后改封彭城王。北魏政治家、诗人。学识渊博,为官廉正,有功于国,无害于百姓,孝文、宣武两朝的股肱(gōng)之臣。后因受高肇威逼,饮毒酒而亡。
【译文】
高肇说服魏宣武帝元恪,让宿卫队首领率领羽林、虎贲看守各位王爷的府第,情形跟幽禁差不多。彭城王元勰极力劝谏,魏帝不听。
【原文】
五年。魏主委任高肇,疏薄宗室,好桑门之法,不亲政事[1]。
【注文】
[1]桑门之法:佛教之法。桑门,即沙门,意即僧侣。
【译文】
梁武帝天监五年(506年)。魏宣武帝元恪将政事交与高肇,疏远宗室,喜好佛法,不喜欢过问政事。
【原文】
六年。高贵嫔有宠而妒,高肇势倾中外。后暴疾而殂,人皆归咎高氏,宫禁事秘,莫能详也[1]。
【注文】
[1]殂(cú):死亡。
【译文】
梁武帝天监六年(507年)。高贵嫔得宠,但生性好妒,高肇势力权倾朝廷内外。皇后暴病而亡,人们都怀疑与高氏有关,但宫禁中事情隐秘,其情不能详考。
【原文】
七年春三月戊子,魏皇子昌卒,侍御师王显失于疗治,时人皆以为承高肇之意也[1]。
【注文】
[1]昌:即魏宣武帝元恪之皇子元昌(506—508年),母为顺皇后于氏。永平元年(508年)夭折,年仅三岁。 侍御师:职官名,侍奉在皇室成员左右的医师。北魏时,侍御师属门下省的尚药局,类似于后世之御医。 王显:生卒年不详,字世荣。因通晓医术而显贵,仕宣武帝元恪、孝明帝元诩两朝,为官严正,忧国如家。曾著《药方》三十五卷,颁行天下。
【译文】
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年)三月戊子(初五日),魏皇子元昌死,侍御师王显失职于未能及时治疗,当时人们都认为是受了高肇的指示。
【原文】
秋七月甲午,魏立高贵嫔为皇后。尚书令高肇益贵重用事。肇多变更先朝旧制,减削封秩,抑黜勋人,由是怨声盈路[1]。群臣宗室皆卑下之,惟度支尚书元匡与肇抗衡,先自造棺置听事,欲舆棺诣阙论肇罪恶,自杀以切谏[2]。肇闻而恶之。会匡与太常刘芳议权量事,肇主芳议,匡遂与肇喧竞,表肇指鹿为马[3]。御史中尉王显奏弹匡诬毁宰相,有司处匡死刑,诏恕死,降为光禄大夫[4]。
【注文】
[1]封秩:古代指官员的品级和爵位。
[2]度支尚书:职官名,始置于魏晋,掌贡赋和租税等财政事宜。南北朝时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等四曹。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二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三品。 元匡(?—525年):魏景穆帝拓跋晃之孙,广平王拓跋洛侯继子。本为阳平王拓跋新成第五子,后继为广平王之后。字建扶,性耿直。魏孝文帝元宏认为其有匡扶社稷之才能,为其改名为匡。宣武帝朝,不畏高肇权势,屡与之争执。孝昌初去世。
[3]太常:职官名。始置于先秦,掌礼仪。秦改为奉常,汉景帝刘启中元六年(前144年),更名为太常,取国家盛大常存之意。南北朝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一品下,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三品。 刘芳:生卒年不详。北魏官员,曾任职太常,陷入高肇与元匡之争,为高肇所利用。 权量(liàng):即权与量。测定物体大小、轻重的器具。权测重量,量测多少大小。 喧竞:喧闹相争。 指鹿为马:此典故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讲的是秦二世胡亥时的丞相赵高,为了试探自己在朝中的威望,进一步铲除异己,曾将一头鹿献与二世,并说是马。二世不信,问各位大臣,有说马、有说鹿,说是鹿者,事后都被除掉了。后世用以指口是心非、颠倒黑白者。
[4]奏弹:进奏弹劾。弹劾,古代负监察之职的官员揭发官吏的罪行。 宰相:中国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辅助帝王掌管国事。“宰”是主宰的意思;“相”本为相礼之人,有辅佐之意。“宰相”一词始见于《韩非子·显学》,但只有辽代以其为正式官名,其他各代所指官名与职权广狭则不同,而且名目繁多。先后出现过相国、丞相、大司徒、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同平章事、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等多达几十种官名,通常和丞相是一个概念。高肇时任尚书令,所以被称为宰相。 有司:指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故称有司。 光禄大夫:职官名。战国时置中大夫,汉武帝时改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dàn),掌顾问应对。隶属于光禄勋。魏晋以后无定员,皆为加官及褒赠之官:加金章紫绶者,称金紫光禄大夫;加银章青绶者,称银青光禄大夫。唐、宋以后用作文散官阶之号,光禄大夫为从二品,金紫光禄大夫为正三品,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三品。
【译文】
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年)秋季七月甲午(十三日),魏宣武帝元恪立高贵嫔为皇后。尚书令高肇更加显贵专权。高肇将先朝的旧制度做了很多变更,削减了封地和官阶,抑制罢免了有功勋的人,因此人们怨声载道。群臣及宗室人员在他面前都很卑下,只有度支尚书元匡经常和高肇相抗衡。元匡曾经自己做了棺材放在政事厅,准备用车拉着棺材到宫殿论说高肇的罪恶行径,以自杀的方式极谏皇上。高肇听说后十分恨他。赶上元匡与太常刘芳商议权衡量器的事情,高肇主张采纳刘芳的建议,元匡与高肇吵闹争执,上表说高肇指鹿为马。御史中尉王显上奏弹劾元匡诬蔑、诋毁宰相,有关部门处元匡死刑,皇上下诏免死,降为光禄大夫。
北魏宣武帝元恪之后妃列表(1)
宣武顺皇后于氏魏太尉于烈之弟于劲之女;于忠堂姐。生皇子元昌,三岁而亡。宣武皇后高氏魏孝文帝文昭皇后侄女;高肇之兄高偃之女。无子。宣武灵皇后胡氏魏司徒胡国珍之女。孝明帝元诩生母。【原文】
[八月]初,魏主为京兆王愉纳于后之妹为妃,愉不爱,爱妾李氏,生子宝月[1]。于后召李氏入宫,捶之[2]。愉骄奢贪纵,所为多不法。帝召愉入禁中推案,杖愉五十,出为冀州刺史[3]。愉自以年长而势位不及二弟,潜怀愧恨[4]。又身与妾屡被顿辱,高肇数谮愉兄弟,愉不胜忿[5]。癸亥,杀长史羊灵引、司马李遵,诈称得清河王怿密疏,云“高肇弑逆”[6]。遂为坛于信都之南,即皇帝位,大赦,改元建平,立李氏为皇后[7]。法曹参军崔伯骥不从,愉杀之[8]。在北州镇皆疑魏朝有变,定州刺史安乐王诠具以状告之,州镇乃安[9]。乙丑,魏以尚书李平为都督北讨诸军、行冀州事,以讨愉[10]。平,崇之从父弟也[11]。
【注文】
[1]京兆王愉:即北魏孝文帝子元愉(488—508年),母为袁贵人。字宣德,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一年(484年),受封为京兆王。好诗赋、佛道。宣武帝朝,因贪污外放为冀州刺史。在任期间,杀长史羊灵引及司马李遵,反叛,自立为帝。永平元年(508年),被杀,年二十一岁。子元宝炬为西魏文帝。 于后:即北魏宣武帝顺皇后于氏,生年不详,宣武帝朝太尉于烈之弟于劲之女。性格娴静,十四岁入宫为贵人,后立为皇后,天监六年(507年)暴亡。生皇子元昌,年三岁夭折。 妃:或称皇妃、宫妃、帝妃等,是后宫妃嫔之一,位次于皇后;亦指太子妃、王妃,为太子、王、侯之妻。 妾: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古时也作为女子对自己的谦称。 李氏:京兆王元愉爱妾,生卒年不详。元愉反叛、自立为帝时,立她为皇后。 宝月:即元宝月,京兆王元愉与爱妾李氏所生子,生卒年不详。
[2]捶:敲打。
[3]禁中:指帝王所居宫内,也作“禁内”。 推案:推究审问。 杖:古代刑罚之一,用棍打。 冀州:州名。传说为古“九州岛”之一。汉武帝设十三部州刺史,冀州为其中之一。北魏时领四郡、二十一县,治信都(今河北冀县),所辖约相当于今河北冀州、衡水、沧州南部,以及山东德州、乐陵、滨州等地。
[4]二弟:指魏孝文帝元宏的另外两个儿子:清河王元怿(yì)和广平王元怀。
[5]顿辱:谓揪头顿地使受辱。
[6]长史:职官名,始置于秦。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及将军、司徒、司马等府都置有长史,是各府属官之长。南北朝沿置。 羊灵引(?—508年):北魏官员,曾任冀州长史,为京兆王元愉所杀。 司马:职官名,始于秦,掌军事。后世凡掌军事的各王公、将军府,均设此属官。魏孝文帝太和中,诸开府司马列右从第四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从第五品。 李遵(?—508年):北魏将领,曾任冀州司马,为京兆王元愉所杀。 清河王怿:即北魏宗室元怿(487—520年),字宣仁,孝文帝元宏之子。善理政,为官不畏权贵,名重于时。孝明帝元诩朝,因受元乂(yì)、刘腾陷害,死于非命。 弑(shì)逆:指杀害君主谋反。弑,古代指臣下杀死君主或子女杀死父母。
[7]信都:地名,北魏冀州治所,今河北冀县。 建平:北魏京兆王元愉谋反,自立为帝之年号,共计一年,即公元508年。
[8]法曹参军:职官名,掌刑法。两汉郡僚佐有决曹椽(chuán)、贼曹椽。北齐与隋称法曹行参军。唐代诸王公、将军府称法曹参军,州府称司法参军,县称司法佐。宋有司法参军,掌议法断刑,又有司理参军。掌讼狱勘鞫(jū)。《隋书》《旧唐书》《新唐书》记此官,“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崔伯骥(jì)(?—508年):北魏官员,曾任冀州法曹参军,因反对京兆王元愉谋反称帝而被杀。
[9]在北州镇:时京兆王元愉任冀州刺史,此指在冀州北诸州镇。 定州:州名。原为中山国地。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400年)改安州为定州,领五郡、二十四县,治卢奴(今河北定县),所辖约相当于今河北石家庄、定州、安国、深州及保定西部等地。 安乐王诠(quán):即北魏宗室元诠,生卒年不详,文成帝拓跋濬(jùn)之孙,安乐王拓跋长乐之子,字搜贤。宣武帝朝,因平定元愉之乱,官至侍中、尚书左仆射。
[10]尚书:职官名。战国时亦作“掌书”,齐、秦均置。秦属少府,秩六百石(dàn),为低级官员,在殿中主发布文书。秦及汉初与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称“六尚”。汉武帝时,选拔尚书、中书、侍中组成“中朝”(或称内朝),成为实际上的中央决策机关,因系近臣,地位渐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分掌三公曹、常侍曹、二千石曹、户曹、主客曹,职权始重。东汉政务悉归尚书台,各曹尚书地位更见重要,其主客尚书令甚至成为总揽事权的贵官。晋增为六曹。后尚书台改名尚书省,曹改称部,列曹(各部)尚书遂为贵官。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曹尚书列第二品中,宣武帝后改列右第三品。隋以后尚书为六部长官,是古代中央政府部级长官(相当于现代的中央政府的部长)。尚书在隋、唐为正三品。 李平(?—516年):字云定,顿丘(今河南濮阳北)人。好诗书,有文采。魏孝文帝太和初入仕,官至河南尹,为政清廉,受到百姓怀念,权贵忌恨。宣武帝朝,以平定元愉之乱有功,任相州大中正,受高肇等人排挤。孝明帝熙平元年(516年)去世。 都督北讨诸军:职官名,源于都督府州诸军事,始置于曹魏。汉献帝延康元年(220年),曹丕(pī)曾在地方设置了五个都督诸州诸军事,以控制地方军事大权。南北朝沿置。
[11]崇:即李崇(455—525年),字继长,顿丘(今河南濮阳北)人,文成帝元皇后第二兄长李诞之子。十四岁入仕,历北魏孝文、宣武、孝明三朝。宣武帝元恪朝,率军镇边,有大将风度,南人称之为“卧虎”。孝明帝元诩朝,曾以六十九岁高龄北讨柔然、平北镇之乱。孝昌元年(525年),去世,年七十一岁。 从父弟:堂弟,叔伯兄弟。
【译文】
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年)八月,当初,魏宣武帝元恪为京兆王元愉娶了于皇后的妹妹为妃,元愉不喜欢,喜欢小妾李氏,生下了元宝月。于皇后召李氏入宫,命人用棒打她。元愉骄横奢侈,贪婪放纵,经常做些违法乱纪的事情。魏帝召元愉入宫查究,打了元愉五十大板,外放为冀州刺史。元愉认为自己年长而势力地位却不如两位弟弟,于是暗地里心怀愧疚和憎恨。再加上自身和爱妾李氏屡次被打受辱,元愉觉得怒不可遏。癸亥(十二日),元愉杀了长史羊灵引、司马李遵,谎称得到了清河王元怿的密信,说“高肇弑君叛逆”,于是在信都的南面设坛祭祀天地,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改元建平,立李氏为皇后。法曹参军崔伯骥不听从指挥,元愉把他杀了。在冀州北面的各州镇都怀疑朝廷有变故,定州刺史安乐王元诠把具体情况告诉了他们,各州镇才安定下来。乙丑(十四日),魏帝任命尚书李平为都督北讨诸军、代理冀州事,讨伐元愉。李平,是李崇的堂弟。
【原文】
[九月]魏高后之立也,彭城武宣王勰固谏,魏主不听。高肇由是怨之,数谮勰于魏主,魏主不之信。勰荐其舅潘僧固为长乐太守,京兆王愉之反,胁僧固与之同,肇因诬勰北与愉通,南招蛮贼[1]。彭城郎中令魏偃、前防阁高祖珍希肇提擢,构成其事[2]。肇令侍中元晖以闻,晖不从[3]。又令左卫元珍言之[4]。帝以问晖,晖明勰不然。又以问肇,肇引魏偃、高祖珍为证,帝乃信之。戊戌,召勰及高阳王雍、广阳王嘉、清河王怿、广平王怀、高肇俱入宴[5]。勰妃李氏方产,固辞不赴[6]。中使相继召之,不得已,与妃决而登车[7]。入东掖门,度小桥,牛不肯进,击之良久,更有使者责勰来迟,乃去牛,人挽而进[8]。宴于禁中,至夜,皆醉,各就别所消息[9]。俄而元珍引武士赍毒酒而至,勰曰:“吾无罪,愿一见至尊,死无恨。”[10]元珍曰:“至尊何可复见?”勰曰:“至尊圣明,不应无事杀我,乞与告者一对曲直。”[11]武士以刀镮筑之,勰大言曰:“冤哉,皇天!忠而见杀。”[12]武士又筑之,勰乃饮毒酒,武士就杀之。向晨,以褥裹尸,载归其第,云“王因醉而薨”[13]。李妃号哭,大言曰:“高肇枉理杀人,天道有灵,汝安得良死!”魏主举哀于东堂,赠官、葬礼皆优厚加等。在朝贵贱,莫不丧气,行路士女皆流涕曰:“高令公枉杀贤王。[14]”由是中外恶之益甚。
【注文】
[1]潘僧固:生卒年不详。北魏彭城王元勰(xié)舅父,北魏官员。因元勰推荐为长乐太守。京兆王元愉谋反,威胁他一同参与。 长乐:郡名,汉高祖刘邦时置信都郡,汉景帝刘启前元二年(前155年)改为广川国,东汉明帝刘庄时更名为乐城,安帝刘祜(hù)时改为安平,西晋时改称长乐,北魏时归冀州管。领八县,治信都(今河北冀县),所辖约相当于今河北冀州、衡水地区。 蛮贼:泛指北魏伊阙(què)(今河南洛阳南)以南,分布于淮、汝、江、沔(miǎn)水一带的民族。
[2]彭城:地名。今江苏徐州的古称。其名初见于春秋时代,据先秦典籍《世本》记载:“涿鹿在彭城,黄帝都之。”又传说尧封彭祖于此,为大彭氏国,为彭城之始。秦设彭城县。西汉升格为彭城郡。东汉设彭城国。三国时,曹操迁徐州刺史部于此,彭城自始称徐州。北魏时继续为徐州治所。 郎中令:职官名,始置于秦汉,掌宫殿门卫。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为光禄勋。后世沿置,其属官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等。 魏偃(yǎn):生卒年不详。彭城人,北魏官员,曾任郎中令之职。为了迎合权臣高肇,诬陷彭城王元勰与京兆王元愉串通谋反。 防阁:即防阁将军,武官名,掌诸王及将军府的禁卫任务。南北朝时,朝廷置直阁将军,诸王府、都督府及刺史府置防阁将军,负保卫之责。 高祖珍:生卒年不详。北魏官员,曾任彭城王元勰府防阁将军。为了迎合权臣高肇,诬陷彭城王元勰与京兆王元愉串通谋反。
[3]元晖(?—519年):北魏宗室。字景袭,宣武帝元恪朝任吏部尚书,收受贿赂,卖官鬻(yù)爵,以至于时人将吏部称为“市曹”。孝明帝神龟二年(519年)亡。
[4]左卫:即左卫将军,武官名,掌军事,属禁卫系统。始置于秦汉,汉武帝刘彻时分置左、右二卫将军。南北朝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二品上,宣武帝后改为右从第三品。 元珍:生卒年不详,北魏宗室,字金雀。宣武帝元恪朝,奉迎高肇,宠幸一时,参与害死彭城王元勰。曾任左卫将军、尚书左仆射,死于任上。
[5]广阳王嘉:即北魏宗室广阳王元嘉,生卒年不详,太武帝拓跋焘之孙;广阳王拓跋建之子。好饮酒,喜功名。宣武帝元恪朝,官至司徒。 广平王怀:即魏广平王元怀,生卒年不详,孝文帝元宏子,宣武帝元恪弟。宣武帝朝,与北魏其他宗室诸王一同被软禁在华林园,由四门博士董征教授经传,宣武帝死后才得以出宫。
[6]李氏:生卒年不详。彭城王元勰王妃。
[7]中使:职官名。宫中派出的使者,多指宦官。
[8]东掖门:即北魏洛阳宫宫城东门之一。
[9]消息:休养,休息。
[10]赍(jī):拿着,拿东西给人,送给。 至尊:最尊贵,最崇高。至高无上的地位。多指君、后之位。一般用为皇帝的代称。
[11]曲直:指是非善恶。
[12]镮(huán):通“环”。 筑:有捣、击、打、捅、切断之意。
[13]薨(hōng):古人对死的一种说法,据《礼记·曲礼》记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比较常见的是用“卒”,早亡一般用“殇”,对一些有特殊地位或者特殊方式死亡的,用“殉”“没”“自尽”“弑”等。
[14]高令公:指高肇。时任尚书令。
【译文】
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年)九月,魏高皇后被立,彭城王元勰曾极力谏止,宣武帝元恪不听。高肇因此怨恨元勰,多次在魏帝面前讲元勰的坏话,但魏帝并不相信。元勰推荐他的舅舅潘僧固任长乐太守,京兆王元愉造反,曾胁迫潘僧固与之同反,高肇因此诬陷元勰北与元愉相通,南招引蛮人。彭城郎中令魏偃、前防阁高祖珍等人希望得到高肇的提拔,参与陷害元勰。高肇让侍中元晖报告宣武帝,元晖不听。又让左卫元珍去告发。魏帝就此事询问元晖,元晖证明元勰没反。又问高肇,高肇把魏偃、高祖珍带来作证,魏帝才相信了这件事。戊戌(十八日),魏帝召元勰及高阳王元雍、广阳王元嘉、清河王元怿、广平王元怀、高肇等人都进宫赴宴。元勰的妃子李氏正要生产,元勰坚辞不赴宴。中使不断来宣召他入宫,不得已,与李妃诀别登车入宫。进入东掖门,过了小桥,拉车的牛不肯前进了,打了它很长时间也不走,又有使者前来责备元勰来迟了,于是把牛卸掉,由人拉着车前往。宴会在宫中举行,到了晚上,大家都醉了,各自到他处休息。不一会儿,元珍领着武士拿着毒酒到来,元勰说:“我无罪,但愿能见皇帝一面,死而无恨。”元珍说:“皇帝怎么能再见?”元勰说:“皇上圣明,不应当无缘无故杀我,乞求与告发者当面对质事情的原委。”武士用刀环击打他,元勰大声呼叫说:“冤枉,上天!忠诚而被杀。”武士又用刀击打他,元勰才饮了毒酒,武士上前杀了他。临晨,用褥子裹了尸体,用车拉回了他的家,说:“王爷因酒醉而死。”李妃痛哭,大声说:“高肇冤枉杀人,上天有灵,你怎能得好死!”魏帝在东堂为元勰举哀,赠官、葬礼都优厚加倍。朝中的大小官员,无不垂头丧气,路上的男女都流泪说:“高肇冤杀贤王。”因此,朝廷内外憎恨高肇的人更多了。
【原文】
京兆王愉不能守信都,癸卯,烧门,携李氏及其四子从百余骑突走。李平入信都,斩愉所置冀州牧韦超等,遣统军叔孙头追执愉,置信都,以闻[1]。群臣请诛愉,魏主弗许,命锁送洛阳,申以家人之训[2]。行至野王,高肇密使人杀之[3]。诸子至洛,魏主皆赦之。
【注文】
[1]牧:职官名。古代以九州之长为“牧”,是管理人民的意思。汉武帝时设十三州部刺史。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 韦超(?—508年):北魏官员。京兆王元愉反叛时,任命他为冀州牧,被魏军将李平斩杀。 统军:武职名。北魏时设,所领约三千人。 叔孙头:生卒年不详。曾任北魏统军,参与镇压京兆王元愉叛乱。
[2]申以家人之训:京兆王元愉,与北魏宣武帝元恪同为孝文帝元宏之子,所以宣武帝欲以家人礼训责他。
[3]野王:县名。汉高祖二年(前205年)置。北魏时为司州河南郡治所,在今河南沁阳。
【译文】
京兆王元愉守不住信都城,天监七年(508年)九月癸卯(二十三日),放火烧了城门,带着李氏及其四个孩子由一百多骑兵护送着突围而走。李平进入信都,杀了元愉所设置的冀州牧韦超等人,派统军叔孙头追赶并抓住了元愉,囚禁在信都,把消息报告朝廷。群臣请求诛杀元愉,宣武帝元恪不许,命令把元愉押送洛阳,用家法教训他。走到野王,高肇秘密派人杀了元愉。他的孩子们到了洛阳,魏帝都赦免了他们。
【原文】
魏主将屠李氏,中书令崔光谏曰:“李氏方妊,刑至刳胎,乃桀、纣所为,酷而非法[1]。请俟产毕,然后行刑。”从之。
【注文】
[1]中书令:职官名,始置于西汉,初由宦官担任,掌尚书事。汉成帝时称中书谒(yè)者令。魏文帝曹丕时,改称中书令,掌文书、诏令。南北朝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二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三品。 妊(rèn):怀孕。 刳(kū)胎:剖腹杀死胎儿。刳,剖开后再挖空。 桀(jié)、纣(zhòu):指夏桀和商纣,都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夏桀,生卒年不详,是夏王朝的第十七代国君,智勇双全,但生性残暴。在位期间,荒淫无道,暴虐残忍,以至于被商汤所灭。商纣,是周武王对他的蔑称。生卒年不详,是商王朝的末代君主,谥号帝辛。在位前期,重视农业生产,国力强盛,扩展了商朝的版图。后期暴虐无道,残害百姓。武王历数其罪过,有一条是:“刳剔孕妇。”
【译文】
魏宣武帝元恪将要杀李氏,中书令崔光进谏说:“李氏正在怀孕,杀死胎儿,是夏桀、商纣的行为,残酷且非遵守法度所为。请等她生产完毕,然后再行刑。”魏帝听从了他的建议。
【原文】
李平捕愉余党千余人,将尽杀之,录事参军高颢曰:“此皆胁从,前既许之原免矣,宜为表陈[1]。”平从之,皆得免死。颢,祐之孙也[2]。济州刺史高植帅州军击愉有功,当封,植不受,曰:“家荷重恩,为国致效,乃其常节,何敢求赏[3]。”植,肇之子也。加李平散骑常侍[4]。高肇及中尉王显素恶平,显弹平在冀州隐截官口,肇奏除平名[5]。
【注文】
[1]录事参军:职官名,也称录事参军事,是王、公、大将府的属官,掌府中事务。 高颢(hào):生卒年不详,高祐之孙,字门贤,勃海蓨(tiáo)(今河北景县)人。有才学。魏宣武帝元恪朝出任冀州刺史,未赴任,元愉反,奉命随李平讨伐叛逆。为政宽厚,善于体恤下情。年四十九,去世。
[2]祐:即高祐(?—499年),魏司空高允的同族弟。出身官宦,字子集,勃海蓨(今河北景县)人。通经史,性豪放。原名高禧,与咸阳王拓跋禧同名,魏孝文帝元宏赐名高祐。历魏文成、献文、孝文三朝,屡任要职,孝文朝曾参与律令的制定及学校建设。
[3]济州:州名。因其地临济水而得名,北魏明元帝拓跋嗣泰常八年(423年)置,初设于今山东茌(chí)平西南,后置于巨野,领五郡、十五县,治碻(qiáo)磝(áo)城(今山东东阿西北)。所辖约相当于今山东聊城、肥城、济宁西北等地。 高植:生卒年不详,北魏权臣高肇之子。魏宣武帝元恪朝,历任青、相、朔、恒四州刺史。在位期间,清廉能干,为时人所称颂。
[4]散骑常侍:职官名,掌顾问应对。始置于秦,时有散骑、中常侍。散骑,常跟随皇帝车驾之后,而中常侍可进入宫中。曹魏文帝黄初时,将两者并为散骑常侍,后世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二品下,宣武帝后改为右从第三品。
[5]官口:指根据魏律应收为官奴的叛乱男女。
【译文】
李平抓捕了元愉的同党一千多人,将要把他们全部杀死。录事参军高颢说:“这些人都是胁从,之前既然已经许诺免他们不死,应当上表向朝廷说明一下。”李平听从了他的意见,这些人都被免死。高颢,是高祐的孙子。济州刺史高植率领州军袭击元愉有功,应当封赏,高植不接受,说:“我家蒙受朝廷的重恩,为国效劳,是我本该做的,怎么敢求奖赏。”高植,是高肇的儿子。加封李平为散骑常侍。高肇及中尉王显平常恨李平,王显弹劾李平在冀州隐藏截留叛党及应输入官府的人口,高肇上奏将李平从朝廷除名。
【原文】
十一年春正月丙辰,魏以车骑大将军、尚书令高肇为司徒[1]。清河王怿为司空,广平王怀进号骠骑大将军,加仪同三司[2]。肇虽登三司,犹自以去要任,怏怏形于言色,见者嗤之[3]。尚书右丞高绰、国子博士封轨,素以方直自业,及肇为司徒,绰送迎往来,轨竟不诣肇[4]。绰顾不见轨,乃遽归,叹曰:“吾平生自谓不失规矩,今日举措,不如封生远矣。”绰,允之孙;轨,懿之族孙也[5]。
【注文】
[1]车骑大将军:武官名,始置于西汉,掌军事。后世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一品下,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二品。 司徒:职官名,始置于先秦,掌民事、教化。秦废,汉复置。西汉哀帝刘欣时,更名为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并称为三公。汉末,罢置。北魏孝明帝正光后,司徒与丞相并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一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一品。
[2]司空:职官名,始于先秦。空,即穴,古人穴居,司空掌土木营建及水利等事宜。南北朝沿置,北魏时,司徒、司空、太尉并称三公,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一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一品。 骠(piào)骑大将军:武官名,始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21年),掌军政。南北朝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一品下,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二品。 仪同三司:职官名,掌国之政要。始于魏晋。仪仗同于三司。三司,即司空、司马、司徒的合称,亦称三公。三公本是可以开府辟属的首脑,东汉以降,渐成虚位,有名无实,但待遇优厚、地位尊崇。因名额少,不能满足需求,于是逐渐产生了与之相比拟的荣誉虚衔“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一品下,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二品。
[3]怏(yàng)怏:不高兴或不满意的神情。 嗤(chī):讥笑。
[4]尚书右丞:职官名,尚书令之属官,始置于秦。西汉成帝时,职数为四;东汉光武帝时,置尚书左、右丞。尚书左丞,辅佐尚书令,统领纲纪;尚书右丞,佐尚书仆射,掌钱粮等事宜。南北朝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四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从第四品。 高绰(chuò)(475—522年):北魏名臣高允之孙,字僧裕,性沉静,有度量,博通经史。历孝文、宣武、孝明三朝。为官清正,不畏权贵。孝明帝正光三年(522年)病逝,年四十八岁。 国子博士:职官名,掌教习及建议之职。始于秦,时称博士,汉武帝时置五经博士,曹魏置太学博士,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年)设立国子学,设国子博士。南北朝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从五品上,宣武帝后改为第五品。 封轨:生卒年不详,字广度,勃海蓨(今河北景县)人。通经史,性沉静。魏孝文帝太和中,任著作佐郎、员外散骑侍郎等职,曾奉命出使高丽,不辱使命。宣武朝,任国子博士、东郡太守等职。
[5]允:即高允(390—487年),字伯恭,勃海蓨(今河北景县)人。少好学,博通经史、天文术数。仕魏历任要职,魏太武帝拓跋焘神(jiā)二年(429年),奉诏参修国史。魏太武帝拓跋焘太延五年(439年),崔浩因秉笔直书而获罪,高允因太子营救而获免。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去世,年九十八岁。 懿:即封懿(?—417年),字处德,勃海蓨(今河北景县)人。出身官宦,仕后燕慕容宝任中书令、民部尚书。慕容宝败,降魏,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417年)去世。著有《燕书》。
【译文】
梁武帝天监十一年(512年)春季正月丙辰(二十五日),魏朝廷任命车骑大将军、尚书令高肇为司徒,清河王元怿为司空,广平王元怀进封骠骑大将军,加封仪同三司。高肇虽然位及三司,仍然自认为是去掉了尚书令的要职,不满之情溢于言表,看到的人都嗤之以鼻。尚书右丞高绰、国子博士封轨,平常以方正刚直为行事准则,等到高肇做了司徒,高绰与高肇送往迎来,封轨则不去拜访高肇。高绰回头看不见封轨,就马上返回,叹气说:“我平生自认为不失规矩,今天的行为,与封轨相比差远了。”高绰,是高允的孙子;封轨,是封懿的族孙。
【原文】
清河王怿有才学闻望,惩彭城之祸,因侍宴,谓肇曰:“天子兄弟讵有几人,而翦之几尽[1]。昔王莽头秃,藉渭阳之资,遂簒汉室[2]。今君身曲,亦恐终成乱阶[3]。”会大旱,肇擅录囚徒,欲以收众心。怿言于魏主曰:“昔季氏旅于泰山,孔子疾之,诚以君臣之分,宜防微杜渐,不可渎也[4]。减膳、录囚,乃陛下之事,今司徒行之,岂人臣之义乎?明君失之于上,奸臣窃之于下,祸乱之基,于此在矣。”帝笑而不应[5]。
【注文】
[1]惩:鉴戒,引以为教训。 讵(jù):怎么,表示反问。
[2]王莽(前45—23年):字巨君,荆州江夏新市(今湖北京山)人。出身外戚王氏之家,新都哀侯王曼次子、西汉孝元皇后王政君之侄,中国历史上新朝的建立者,也称建兴帝或新帝。他幼年丧父,由叔父养大。西汉末官至宰相,为人谦恭俭让、礼贤下士,在朝野素有威望。西汉末年,社会矛盾空前激化,他于公元8年,代汉建立新朝,建元“始建国”,宣布推行新政,史称“王莽改制”。他统治的末期,天下大乱。新莽地皇四年(23年),更始军攻入长安,被杀,年六十九岁。王莽在位十六年,新朝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短命王朝。 渭阳之资:即皇帝舅舅的资格。王莽为西汉元帝刘奭(shì)的皇后王政君的侄子,在汉平帝刘衎(kàn)朝操控西汉权柄。对于汉元帝之孙刘衎而言,是其舅父。渭阳,借指舅甥关系。公元前672年,晋献公讨伐骊戎,得骊姬,骊姬受宠,离间晋献公与其诸子的关系,公子重耳及其兄弟四出逃难。公元前636年,秦穆公派太子(即秦康公)护送重耳回国,时秦康公的母亲,即重耳的姐姐已亡,秦康公将重耳送到渭阳,并作诗:“我送舅氏,曰到渭阳”。后世以渭阳喻甥舅关系。
[3]身曲:驼背。
[4]季氏:即季孙氏,是春秋战国时期鲁国的卿大夫,与当时的叔孙氏、孟孙氏,并称为三桓,是春秋后期、公室衰微、私家兴盛的历史大势下,鲁国的实际掌权者。季孙氏去祭祀泰山,在以维护统治秩序为己任的孔子眼中,是不合乎礼法的、犯上僭(jiàn)越的行为。元怿以季氏影射高肇,有犯上作乱的企图。 泰山:山名。又名太山、岱山、岱宗、岱岳、东岳、泰岳。为五岳之首。位于今山东泰安,是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崇拜泰山,有“泰山安,四海皆安”的说法。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泰山一直有“五岳独尊”的美誉。自秦始皇封禅泰山后,历代帝王不断在泰山封禅和祭祀,并且在泰山上下建庙,刻石题字。 孔子(前551年—前479年):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陬(zōu)邑(今山东曲阜)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被后世尊为圣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文宣王、文宣皇帝。孔子的主要思想主张为“仁”“义”“礼”“智”,其中“仁”是其思想核心。 防微杜渐:指在坏思想、坏事或错误刚冒头时,就加以防止、杜绝,不让其发展下去。出自《宋书·吴喜传》:“且欲防微杜渐,忧在未萌。” 渎(dú):轻慢、冒犯。
[5]减膳:古代皇帝在发生天灾或天象变异时吃素或减少饭菜,以示自责。膳,饭食。 录囚:又称虑囚,是中国古代监狱史和司法制度史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即皇帝和各级官吏定期或不定期巡视监狱,对在押犯的情况进行审录,以防止冤狱和淹狱,监督监狱管理的司法制度。据说西周时期就有司法官吏于每年仲春省视监狱的制度。西汉王朝建立以后,鉴于秦朝法峻刑残、囹(líng)圄(yǔ)成市而激起人民反抗的历史教训,吸取儒家的慎罚思想,对司法制度多有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录囚制度,但当时仅限于州郡刺史、太守定期巡视所部狱囚。东汉时开始盛行,并为历代王朝所重视,从而成为朝廷监督全国司法状况的重要手段。唐代,录囚制度有所发展并趋于完备,皇帝亲录囚徒成为常典,录囚也成为地方长官和狱官的重要职责和实行赦宥(yòu)的固定制度。
【译文】
清河王元怿有才学名望,鉴于彭城王元勰的灾祸,就借着陪宴的机会,对高肇说:“天子的兄弟已经没有几人了,差不多都被翦除了。往日王莽是个秃头,凭借甥舅之情的资本,就篡夺了汉室的江山。如今你是个驼背,也恐怕最终会成为祸乱的根源。”正赶上大旱,高肇擅自释放囚徒,想以此笼络人心。元怿对魏宣武帝元恪说:“往昔季氏超越名分去泰山祭祀,孔子对此愤慨,这确实是出于君臣名分的考虑,应当防微杜渐,不可冒犯啊。减少膳食,释放囚犯,这都是陛下应做的事,如今司徒来做这些事,难道是人臣的本分吗?贤明的君主失权于上,奸臣窃权于下,祸乱的本根,就在于此啊。”宣武帝笑而不答。
【原文】
十四年春正月,魏世宗殂,太子诩即位[1]。先是,高肇擅权,尤忌宗室有时望者,太子太保任城王澄数为肇所谮,惧不自全,乃终日酣饮,所为如狂,朝廷机要无所关豫[2]。及世宗殂,肇拥兵于外,朝野不安。领军将军于忠与门下议,以“肃宗幼,未能亲政,宜使太保高阳王雍入居西柏堂,省决庶政,以任城王澄为尚书令,总摄百揆”,奏皇后,请即敕授[3]。王显素有宠于世宗,恃势使威,为世所疾,恐不为澄等所容,与中常侍孙伏连等密谋寝门下之奏,矫皇后令,以高肇录尚书事,以显与勃海公高猛同为侍中[4]。于忠等闻之,托以侍疗无效,执显于禁中,下诏削爵任。显临执呼冤,直阁以刀镮撞其掖下,送右卫府,一宿而死[5]。庚申,下诏如门下所奏,百官总己听于二王,中外悦服。
【注文】
[1]魏世宗:即北魏第八任皇帝宣武帝元恪。世宗是其庙号。参见前“魏主”条注。 太子诩:指北魏孝明帝元诩(510—528年)。延昌四年(515年)即位,时年少,国政由其母胡太后掌控。武泰元年(528年),因反对其母胡太后专权,被杀,时年十九岁,庙号肃宗。
[2]太子太保:职官名,与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合称为太子三师,负责教导太子。西晋置,位在太子太师、太子太傅下,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一品上,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二品。 任城王澄:指北魏宗室任城王元澄(466—519年),字道镇,景穆帝拓跋晃之孙。为孝文、宣武、孝明三朝元老。积极支持孝文迁洛,一生勤于政事,为北魏功臣。 酣(hān)饮:畅饮,尽兴饮酒。 豫:同“预”,参与。
[3]领军将军:武官名,掌禁兵。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二品上,宣武帝后降为右第三品。 于忠(?—518年):出身勋贵。魏孝文帝元宏、宣武帝元恪两朝重臣于烈之次子。历宣武、孝明两朝,宣武帝元恪驾崩后,因保护胡太后之功,深得重用。因专权擅杀,为朝野所恶。 太保:职官名。始置于西周,与太师、太傅并称为三公,助天子治理国家。战国后废。西汉元始元年(公元1年)复置,与太师、太傅、少傅并称四辅,位上公,但无实职。后世沿置,为荣誉性官职。北魏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一品上,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一品。 西柏堂:洛阳宫宫殿名称。 庶政:泛指朝中政务。 总摄百揆(kuí):总管百官。
[4]中常侍:职官名,掌顾问应对,随侍皇帝左右。始于西汉,后世沿置,多以宦官任职。 孙伏连:宦官。生卒年不详,曾任北魏中常侍。 录尚书事:意即加录尚书事的名号。始自东汉,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设立尚书台,作为总理国家政务的中枢机构。六曹尚书的权力凌驾于三公、九卿之上,三公只有加“录尚书事”的头衔,才可以参与中枢政治。魏晋南北朝时期,权臣常带有“录尚书事”的名号。 寝:停止。
[5]右卫府:官署名称。始置于西汉,分左、右卫府,后世沿置,是领军府下辖的两大禁卫军府,下设左、右卫将军及各级禁卫武官。
【译文】
梁武帝天监十四年(515年)春季正月,魏世宗(宣武帝)元恪亡,太子元诩即位。此前,高肇专权,尤其忌恨魏宗室中有威望的人,太子太保任城王元澄几次被高肇诬陷,害怕不能自保,于是终日狂饮,所作所为就像疯子一样,朝廷机要大事一概不管。等世宗死后,高肇领兵在外,朝野不安。领军将军于忠和门下省的大臣商议,认为“肃宗(元诩)年幼,不能亲政,应当让太保高阳王元雍入住西柏堂,处理政务,任命任城王元澄为尚书令,总管百官”,并将此议启奏皇后,请求立即下令。王显平常在世宗面前受宠,仗势逞威,被世人所恨,恐怕不能被元澄等人容纳,与中常侍孙伏连等人密谋滞留门下省的奏章,伪造皇后的命令,任高肇为录尚书事,王显与勃海公高猛同为侍中。于忠等人听说此事,以侍奉皇上医治无效为借口,从宫中抓捕王显,下令削去了他的爵位和官职。王显在被捕时大叫冤枉,直阁将军用刀环撞击他的腋下,送到了右卫府,一晚上就死了。庚申(十六日),皇后按照门下省的奏疏下了诏令,百官各安己职,听命于二王,朝廷内外心悦诚服。
【原文】
二月庚辰,尊皇后为皇太后[1]。魏主称名为书,告哀于高肇,且召之还[2]。肇承变忧惧,朝夕哭泣,至于羸悴[3]。归至瀍涧,家人迎之,不与相见[4]。辛巳,至阙下,衰服号哭,升太极殿尽哀[5]。高阳王雍与于忠密谋,伏直寝邢豹等十余人于舍人省下,肇哭毕,引入西庑,清河诸王皆窃言目之,肇入省,豹等扼杀之[6]。下诏暴其罪恶,称肇自尽,自余亲党悉无所问,削除职爵,葬以士礼。逮昏,于厕门出尸归其家[7]。
【注文】
[1]皇后:即北魏宣武帝元恪皇后高氏。 皇太后:或称“太后”,是皇帝的母亲(不一定是生母)。
[2]告哀:报丧。
[3]羸(léi)悴(cuì):疲困憔悴。
[4]瀍(chán)涧:即瀍水,发源于河南谷城县北山,流经北魏都城洛阳(今河南洛阳),注入洛水。
[5]阙(què)下:宫阙之下,指帝王所居之处,借指朝廷。 衰(shuāi)服:丧服。 太极殿:北魏洛阳宫城之正殿,正对阊(chāng)阖(hé)门。
[6]直寝:武官名,掌宫禁宿卫侍从的武官。属左、右卫府。 邢豹:生卒年不详。曾任直寝,参与捉拿权臣高肇。 舍人省:即中书省,是通事舍人宿值的场所。 西庑(wǔ):即西殿。庑,古代指正房对面和两侧的屋子。
[7]逮(dài):及、等到。 厕:同“侧”。
【译文】
梁武帝天监十四年(515年)二月庚辰(初七日),尊皇后为皇太后。魏孝明帝元诩称名道姓写信给高肇告哀,并且召他回朝。高肇对这一变化感到忧伤恐惧,日夜哭泣,以至于瘦弱憔悴。回程走到瀍涧,家里人来迎接他,他不与家人见面。辛巳(初八日),来到宫门外,身穿丧服大声哭号,登上太极殿致哀。高阳王元雍和于忠秘密谋划,安排直寝邢豹等十几人埋伏在中书省通事舍人衙署,高肇哭完,由人引到西殿,清河王元怿等诸位王爷都在一旁窃窃私语地看着他。高肇进入中书省,邢豹等人将他掐死。朝廷下诏揭露高肇的罪恶,说高肇自尽,其余的亲信党羽一概不予追究,削去他的官职爵位,以士人之礼安葬他。到了黄昏,从侧门将他的尸体运回了家。
【原文】
魏于忠既居门下,又总宿卫,遂专朝政,权倾一时。
【译文】
北魏于忠既在门下省身居要职,又统管宿卫,于是独揽朝政,权力一时间达到了顶峰。
【原文】
魏尚书裴植,自谓人门不后王肃,以朝廷处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请解官隐嵩山,世宗不许,深怪之[1]。及为尚书,志气骄满,每谓人曰:“非我须尚书,尚书亦须我。”每入参议论,好面讥毁群官。又表征南将军田益宗,言:“华夷异类,不应在百世衣冠之上[2]。”于忠、元昭见之切齿[3]。
【注文】
[1]裴植(?—515年):南北朝时期名将裴叔业之侄,原为南齐将,后投降北魏,曾任尚书。魏宣武帝元恪延昌四年(515年),被于忠设计斩杀。 王肃(464—501年):东晋权臣王导之后。字恭懿,琅邪(yá)临沂(今山东临沂)人。父、兄均被南齐武帝萧赜(zé)所杀,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北奔降魏,娶魏献文帝之女陈留长公主为妻。为镇边将领,颇有佳绩,并参与北魏孝文帝改革,宣武帝朝去世。 嵩(sōng)山:山名。在魏司州境内,今河南登封北。先秦时名外方;夏商时名崇高;西周时称岳山;平王东迁后,改为中岳,五代后称中岳嵩山,是儒、佛、道三教汇集之地,以著名佛寺少林寺名闻天下。
[2]征南将军:武官名,掌军事,始置于东汉光武帝刘秀建中年间,曹魏武帝时所置四征将军(东、西、南、北)之一。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一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二品。 田益宗:生卒年不详,曾任北魏征南将军。 百世衣冠:指门楣家世流传百代的汉族士大夫,即有地位、有身份的士族之家。
[3]元昭:生卒年不详,北魏宗室,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jiān)之后;长山王拓跋遵之曾孙。历魏孝文、宣武、孝武三朝。魏孝文帝太和中,因犯错免官。魏宣武帝元恪朝,因堂弟元晖掌权,迁任尚书左丞。魏孝明帝即位之初,于忠专权,曲意奉迎,颇得重用,胡太后临朝执政,又攀附刘腾、元乂(yì),得以加官封爵。
【译文】
北魏尚书裴植,认为自家门第并不比王肃低,而朝廷给自己的待遇却不高,心里常常不痛快,上表请求解除官职归隐嵩山,魏世宗元恪没有批准,并且对他非常不满。等到他做了尚书,志得气扬,骄傲自满,每每对人说:“不是我需要尚书这一职位,而是尚书非我莫属。”每次入朝参议国事,喜欢当面讥讽诋毁群臣。又上表针对征南将军田益宗说:“华夷不同类,他的地位不应在百世传承的汉人士大夫之上。”于忠、元昭见他都恨得咬牙切齿。
【原文】
尚书左仆射郭祚,冒进不已,自以东宫师傅,列辞尚书,望封侯、仪同[1]。诏以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雍州刺史[2]。
【注文】
[1]尚书左仆射:职官名。详见前注“仆射”条。 郭祚(zuò)(449—515年):字季祐,太原晋阳(今山西太原南)人。出身官宦。太和初,因才学仕进,为孝文帝元宏所重用。宣武帝元恪朝,历任吏部尚书、瀛(yíng)州刺史等职,为官有佳绩。孝明帝元诩初,因反对于忠专权被害,年六十七岁。 东宫师傅:郭祚曾为太子太师,所以称为东宫师傅。太子太师,职官名,与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并称太子三师,始置于先秦,后世沿置,掌教导太子。孝文帝元宏太和中列右从第一品上,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二品。
[2]雍:即雍州,州名。传说中的古九州之一。东汉时置,时领五郡、三十一县,治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所辖约相当于今陕西铜川、咸阳、西安等地区。 岐(qí):即岐州,州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设置,治雍县(今陕西凤翔南)。辖境为今陕西周至、麟游、太白、宝鸡、陇县一带。 华:州名。即华州,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分秦州之华山、澄城、白水建置。领三郡、十三县,治华州(今陕西蒲城东),所辖约相当于今陕西韩城、华阴等地。 征西将军:武官名,掌军事,始置于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年间,魏武帝曹操时所置四征将军(东、西、南、北)之一。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一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二品。
【译文】
尚书左仆射郭祚,贪求官位,不知满足,自认为是东宫太子的师傅,向尚书省提出,希望能封侯并得到仪同三司的待遇。朝廷下诏任郭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雍州刺史。
【原文】
祚与植皆恶于忠专横,密劝高阳王雍使出之。忠闻之,大怒,令有司诬奏其罪。尚书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受植旨,诈称被诏,帅合部曲,欲图于忠[1]’。臣等穷治,辞不伏引,然众证明昞,准律当死[2]。众证虽不见植,皆言‘仲达为植所使,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推论情状,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狱,有所降减,计同仲达处植死刑。植亲帅城众,附从王化,依律上议,乞赐裁处[3]。”忠矫诏曰:“凶谋既尔,罪不当恕。虽有归化之诚,无容上议,亦不须待秋分[4]。”八月乙亥,植与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韦隽皆赐死[5]。隽,祚之昏家也[6]。忠又欲杀高阳王雍,崔光固执不从,乃免雍官,以王还第。朝野冤愤,莫不切齿。
【注文】
[1]羊祉(zhǐ):生卒年不详,字灵佑,太山钜平(今山东泰安北)人,晋太仆卿羊琇(xiù)六世孙。父羊规之曾任南朝刘宋任城令,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朝北归。刚愎自用,贪婪好杀。孝文帝元宏朝,因贪污被贬官。宣武帝元恪初复官,后被王显弹劾免官。孝明帝元诩初,协助于忠谋害朝臣,后被元昭弹劾免官。列《魏书·酷吏传》。 皇甫仲达:生卒年不详。北魏大臣裴植的表兄弟。 部曲:汉代本是军队编制的名称,大将军营有五部,部下有曲。后泛指某人统率下的军队。魏晋南北朝时指家兵、私兵,地位卑微,被视为贱口。隋唐时期指介于奴婢与良人之间属于贱口的社会阶层。
[2]明昞(bǐng):明白、清晰。昞,明亮。
[3]附从王化:裴植曾为官南齐,东昏侯萧宝卷永元二年(500),曾代替叔父裴叔业镇守寿阳,后以寿阳城投降北魏。
[4]秋分: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十六个节气,时间约为公历每年九月二十二至二十四日。这一天昼夜等长,之后,北半球昼短夜长;南半球昼长夜短。按魏律,秋分后处决死刑犯。
[5]都水使者:职官名,始置于秦汉,掌水利。原名都水长,汉武帝刘彻时,设左、右都水使者,统领各级水务官员。后世沿置,南朝宋改称水衡令;梁、陈改称大舟卿。北朝仍称都水使者,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四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从第五品。 杜陵:生卒年不详,曾任北魏都水使者,魏宣武帝延昌四年(515年)被于忠设计斩杀。 韦隽(jùn):生卒年不详,曾任北魏都水使者,延昌四年(515年)被于忠设计斩杀。
[6]昏家:亲家。昏,同“婚”。
【译文】
郭祚与裴植等憎恨于忠专权,秘密劝说高阳王元雍把他赶出朝廷。于忠听说此事,十分生气,命令有关部门诬告他们有罪。尚书省启奏:“羊祉状告裴植表兄弟皇甫仲达,说‘受裴植指使,假称收到皇上的诏令,率领部下,要杀害于忠’。臣等严查此事,裴植坚持不肯服罪,然而许多证据都很明确,按律应当处以死刑。许多证据虽然没有涉及裴植,但大家都说:‘皇甫仲达是受裴植指使,裴植曾责问仲达,所以仲达不告发裴植。’推论事情的具体情形,说不清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同,不能比照平常的案例,减轻他的罪行,应该和仲达一样处裴植以死刑。此外,裴植曾亲自率领城民,归附我朝,我们依律上奏,请求圣上作出裁决。”于忠伪造皇帝的诏书说:“罪行已经明了,不可饶恕。虽然有过诚心归顺的举动,不必再上报讨论,也不必等到秋分后再处死。”天监十四年(515年)八月乙亥(初五日),裴植和郭祚,以及都水使者杜陵、韦隽等都被赐死。韦隽,是郭祚的亲家。于忠又想杀害高阳王元雍,崔光坚决不同意,于是免去了元雍的官职,以封王的身份回归府第。朝廷内外都为被害者鸣冤,对于忠的行为无不恨得咬牙切齿。
【原文】
庚寅,魏以车骑大将军于忠为尚书令、特进,加仪同三司[1]。
【注文】
[1]特进:职官名。始设于西汉末年。授予列侯中有特殊地位的人,位在三公下。东汉至南北朝仅为加官,无实职。隋唐以后为散官。
【译文】
梁武帝天监十四年(515年)八月庚寅(二十日),北魏任命车骑大将军于忠为尚书令、特进,加封仪同三司。
【原文】
自郭祚等死,诏令生杀皆出于忠,王公畏之,重足胁息[1]。太后既亲政,乃解忠侍中、领军、崇训卫尉,止为仪同三司、尚书令[2]。后旬余,太后引门下侍官于崇训宫,问曰:“忠在端右,声望何如[3]?”咸曰:“不称厥任[4]。”乃出忠为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冀州刺史[5]。
【注文】
[1]重足胁息:迭足(交替两脚)站立,收敛气息,用以形容恐惧的心理。
[2]太后:即北魏胡太后胡充华(?—528年),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南)人,通晓佛礼,擅长词赋。为孝明帝元诩生母,熙平元年(516年),以太后身份亲政。执政初期,整肃朝纲,颇有作为。后期,崇信佛法,荒淫无度,且与其子元诩因权力之争渐生隔阂,终至孝明帝武泰元年(528年)发生河阴之变,被尔朱荣沉河而死。 领军:即领军将军,见前注。 崇训卫尉:负责崇训宫保卫职责的武官。崇训,宫殿名。位于北魏都城洛阳宫城。卫尉,始置于秦,汉朝沿袭,为统率卫士守卫宫禁之官,隋以后改掌军器、仪仗等事。
[3]门下侍官:门下省官员。 端右:指宰辅大臣。
[4]不称厥任:不称其职。厥,他(她)的。
[5]瀛:州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于赵都军城(今河北河间)置,辖河间、高阳、章武三郡,治河间县。 征北大将军:武官名,掌军事,统领军队。始置于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中,曹魏时置四征将军:征东、征西、征南、征北将军。南北朝沿置,北魏,其将军加大者,位在卫将军之下。
【译文】
自从郭祚等人死后,魏帝的诏令及生杀大权都由于忠掌控。王公贵族都怕他,人人蹑手蹑脚,屏声静气。灵太后亲政后,解除了于忠侍中、领军将军、崇训宫卫尉等职衔,只保留了仪同三司、尚书令。十几天后,太后召门下侍官到崇训宫,问道:“于忠在尚书省的声望如何?”众人都说:“不称此职。”于是外放于忠为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冀州刺史。
【原文】
初,魏于忠用事,自言世宗许其优转,太傅雍等皆不敢违,加忠车骑大将军[1]。忠又自谓新故之际,有定社稷之功,讽百僚令加己赏;雍等议封忠常山郡公[2]。忠又难于独受,乃讽朝廷同在门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复封崔光为博平县公[3]。而尚书元昭等上诉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议,太傅怿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舆,侍卫省闼,乃臣子常职,不容以此为功[4]。臣等前议,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权,茍免暴戾故也[5]。若以功过相除,悉不应赏,请皆追夺。”崔光亦奉送章绶茅土,表十余上,太后从之[6]。
【注文】
[1]太傅:职官名,始置于西周,与太师、太保并称为三公,助天子治理国家。秦汉不置,汉末,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太师、太博、太保位在三公之上,但无实职,后世沿置。北魏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第一品上,宣武帝后改为右第一品。 优转:优迁,改官晋级升职。
[2]新故:新旧。 社稷:原指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的土神和谷神。后来常用作国家的代称。 讽百僚:晓谕百官。讽,用委婉的语言劝说。 常山郡公:爵位名。郡公,为异姓功臣(特殊情况除外)的最高封爵。曹魏始置五等爵,分为郡公、县公、大国侯、次国侯、大国伯、次国伯、大国子、次国子、大国男、次国男十级。北魏孝文帝时,改革封爵制度,郡公分为两类:开国郡公,第一品,为实封,其职责相当于太守;散郡公,从第一品,为虚封。常山郡,郡名,也称恒山郡、常山国。历代范围有所变化,一般以今天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附近为中心。
[3]博平县公:爵位名。县公,曹魏始置,北魏孝文帝改革封爵制度,县公分为两类:开国县公,从第一品,为实封,其职责相当于县令;散县公,从第一品,为虚封。博平,县名。春秋齐博陵邑,汉高祖六年(前201)置博平县,因县境广阔且平故名。属东郡,治所在今山东茌平县肖庄乡王菜瓜村西。
[4]先帝升遐(xiá):先帝去世。升遐,古时帝王去世的委婉说法。 乘(shèng)舆(yú):古帝王的国驾,借指帝王。 侍卫省(xǐng)闼(tà):意即保卫宫禁。省闼,也称禁闼,古代中枢机构设于禁中,后特指中央机构。
[5]茅土:特指古代王、侯的封爵。古代分封诸侯,用代表方位的五色土筑坛,依其封地所在方向取一色土,用白茅包裹授之,作为其有权建立封国的象征。 暴戾(lì):残暴、凶险。
[6]章绶:古代象征官爵的印章和绶带。
【译文】
当初,北魏于忠专权,自称世宗皇帝(宣武帝)答应他加官封爵,太傅元雍等人都不敢违背,加封他为车骑大将军。于忠又自称在新旧交替之际,有安定社稷的功劳,暗示大臣们让朝廷给他加官封赏;元雍等人提议加封于忠为常山郡公。于忠又难以独自受封,于是提议朝廷给同在门下省的官员都增加封赏。元雍等人不得已,又封崔光为博平县公,而尚书元昭等人不断地上书反对。太后下令公卿商议此事,太傅元怿等人进言:“先帝升天,迎接新主,侍奉保卫,是作为臣子的本职,不能以此为功。臣等此前商议,授于忠封地,正是因为害怕他的权威,暂且避免被残害的缘故。如果以功过相抵,都不应该封赏,请把他们的封赏全部追回。”崔光也表示要将授予其封地的印章和绶带送回,十几次上表,太后接受了他的请求。
【原文】
高阳王雍上表自劾,称:“臣初入柏堂,见诏旨之行一由门下,臣出君行,深知不可而不能禁[1]。于忠专权,生杀自恣,而臣不能违。忠规欲杀臣,赖在事执拒[2]。臣欲出忠于外,在心未行,返为忠废。忝官尸禄,孤负恩私,请返私门,伏听司败[3]。”太后以忠有保护之功,不问其罪[4]。
【注文】
[1]柏堂:北魏洛阳宫宫殿名称,分东、西柏堂,也称东堂、西堂,位列太极殿两侧,是中央权力机构所在。
[2]事执:执事大臣。
[3]忝(tiǎn)官尸禄:愧居官位,空食皇朝俸禄,不尽其职。 孤负:违背;对不住。同“辜负”,“孤”与“辜”同音通假。 司败:职官名,掌刑狱、纠察,始置于春秋战国。后世沿置,魏列右从第四品中。
[4]保护之功:特指北魏宣武帝及孝明帝两朝交替之际,于忠保护胡贵嫔免受高太后屠戮一事。
【译文】
高阳王元雍上表自己弹劾自己,说:“臣初入朝议事,看到圣上的诏令和旨意都由门下省决定,臣下作出君王的行为,深知这种情况不应当而又不能禁止。于忠专权,生杀全凭他的意愿,而臣不能违抗。于忠计划要杀死臣,全靠主事的大臣坚决反对。臣想把于忠逐出宫外,这想法还未付诸行动,反被于忠免去了官职。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白食俸禄,辜负了圣上的恩情,请求回家,听候处置。”太后因于忠有保护之功,不追问他的罪过。
【原文】
十五年春二月,魏中尉元匡奏弹于忠:“幸国大灾,专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辅黜辱[1]。又自矫旨为仪同三司、尚书令,领崇训卫尉,原其此意,欲以无上自处[2]。既事在恩后,宜加显戮[3]。请遣御史一人,就州行决[4]。自去岁世宗晏驾以后,皇太后未亲览以前,诸不由阶级,或发门下诏书,或由中书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经恩宥,正可免罪,并宜追夺[5]。”太后令曰:“忠已蒙特原,无宜追罪,余如奏。”
【注文】
[1]宰辅:辅政大臣。 黜辱:罢官受辱。
[2]原:推究。
[3]恩后:大赦之后。
[4]御史:此指侍御史,职官名,始于秦汉,掌纠察非法、公卿奏事,位次于御史中丞。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列右从第五品中,宣武帝后改为右从第八品。
[5]晏驾:古代帝王去世的委婉说法。 阶级:原指官员品位、等级。此处指规矩、规则。 宥(yòu):原谅。
【译文】
梁武帝天监十五年(516年)春季二月,魏中尉元匡上奏弹劾于忠:“趁国家处于灾难时,谋取私利,专权于朝廷,致使裴植、郭祚蒙受冤屈,执政大臣被罢官受辱。又自行伪造圣旨加封自己为仪同三司、尚书令,兼任崇训宫卫尉,推测他这样做的意思,是想废掉皇上,自己做主。既然事情发生在大赦之后,应当斩首。请派御史一人,赴州执行处决。自从去年世宗皇帝亡故以后,皇太后没有亲政以前,诸事都不按规矩办理,有时由门下省颁发诏书,有时由中书省宣布诏敕,擅自相互加官封爵,已经得到宽恕的,可免其罪,但应将封拜的官爵一并追回。”太后下令说:“于忠已受到特别的宽恕,不应再追加罪名,其余的事都按你的意见办。”
【原文】
夏四月,魏胡太后追思于忠之功,曰:“岂宜以一谬弃其余勋。”复封忠为灵寿县公[1]。
【注文】
[1]灵寿县公:爵位名。灵寿,县名,今河北灵寿。战国时有灵寿邑。汉高祖元年(前206年)置县,属常山郡。
【译文】
梁武帝天监十五年(516年)夏季四月,魏胡太后追忆于忠的功劳,说:“怎能因一时的错误而抹杀他的其他功劳。”又封于忠为灵寿县公。
【原文】
十七年春三月辛未,魏灵寿武敬公于忠卒[1]。
【注文】
[1]武敬公:于忠死后,北魏朝廷在商议赐谥事宜时产生分歧。太常少卿元端认为,于忠刚直猛暴,专断愚鲁而好杀,按立谥之法,刚强理直曰“武”,恃威肆行曰“丑”,应当定其谥号为武丑公。太常卿元修义的意见,则认为于忠尽心奉上,剪除凶逆,依照立谥之法,除伪宁真曰“武”,夙夜恭事曰“敬”,应谥为武敬公。最后,灵太后采纳了元修义的意见。
【译文】
梁武帝萧衍天监十七年(518年)三月辛未(十六日),魏灵武敬公于忠死亡。
(1) 此表参考《魏书·皇后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