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三不怕
王安石的三不怕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年少时好读书,记忆力特别强,从小就受到较好的教育。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十多年。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任三司度支判官时,向英宗上万言书《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但未被采纳。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神宗刚即位,就诏王安石治江宁府,接着又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他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他任参知政事和宰相期间,取得神宗的支持,抓住“理财”和“整军”两大课题,积极推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方田均税、免役、市易、保甲、保马等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或“熙宁变法”。
王安石的变法对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增加国家收入,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触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许多朝臣的反对。
有一次,宋神宗把王安石找去,问他说:“外面人都在议论,说我们不怕天变,不听人们的舆论,不守祖宗的规矩,你看怎么办?”
王安石坦然回答说:“陛下认真处理政事,这就可说是防止天变了。陛下征询下面的意见,这就是照顾到舆论了;再说,人们的话也有错误的,只要我们做得合乎道理,又何必怕人议论。至于祖宗老规矩,本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
王安石提出的“天变不足畏”,“尚变者,天道也”,用“新故相除”的进化观点驳斥了守旧派的“道不可变”的形而上学论调。同时又公然提出“祖宗不足法”,认为“祖宗之法,未必尽善,可革则革,不足循守”,是为了给变法确立理论根据并反击守旧派。在变法过程中,他更设置专局,使子雱及门人修撰《诗》、《书》、《周官》三经新义,对新政从理论上加以解释与阐发,并通过政府力量作为学校诵习的定本,被称为“新学”,直接或间接为推行新法服务。上述这些思想,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王安石坚持三不怕,但是在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大官僚大地主集团的坚决反对下,宋神宗后来也动摇、妥协了,加之革新派内部又产生裂痕等,新法最终被全部废止。
王安石变法,虽然归根结底是为加强皇权,巩固封建地主统治地位,但在当时对生产力的发展和富国强兵,确曾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在历史上有其进步的意义。所以,列宁曾称许:“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
(赵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