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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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继婚

收继婚收继婚也叫做“转房婚”或“收房婚”,指的是如果丈夫早逝,妻子不能外嫁,必须转嫁给夫家的其他男子,如死者的兄弟、堂兄弟甚至死者的父辈和子辈​‍‌‍​‍‌‍‌‍​‍​‍‌‍​‍‌‍​‍​‍‌‍​‍‌​‍​‍​‍‌‍​‍​‍​‍‌‍‌‍‌‍‌‍​‍‌‍​‍​​‍​‍​‍​‍​‍​‍​‍‌‍​‍‌‍​‍‌‍‌‍‌‍​。这种婚俗在春秋时很盛行,直到汉代才明文...

收继婚

收继婚也叫做“转房婚”或“收房婚”,指的是如果丈夫早逝,妻子不能外嫁,必须转嫁给夫家的其他男子,如死者的兄弟、堂兄弟甚至死者的父辈和子辈​‍‌‍​‍‌‍‌‍​‍​‍‌‍​‍‌‍​‍​‍‌‍​‍‌​‍​‍​‍‌‍​‍​‍​‍‌‍‌‍‌‍‌‍​‍‌‍​‍​​‍​‍​‍​‍​‍​‍​‍‌‍​‍‌‍​‍‌‍‌‍‌‍​。这种婚俗在春秋时很盛行,直到汉代才明文规定禁止实行收继婚​‍‌‍​‍‌‍‌‍​‍​‍‌‍​‍‌‍​‍​‍‌‍​‍‌​‍​‍​‍‌‍​‍​‍​‍‌‍‌‍‌‍‌‍​‍‌‍​‍​​‍​‍​‍​‍​‍​‍​‍‌‍​‍‌‍​‍‌‍‌‍‌‍​。然而,由于古代经济的、政治的等因素的作用,收继婚仍然风行,不管是在王公贵族还是在平民百姓之中,仍然有收继婚的发生,尤其是一些少数民族,更是有收继婚的风俗​‍‌‍​‍‌‍‌‍​‍​‍‌‍​‍‌‍​‍​‍‌‍​‍‌​‍​‍​‍‌‍​‍​‍​‍‌‍‌‍‌‍‌‍​‍‌‍​‍​​‍​‍​‍​‍​‍​‍​‍‌‍​‍‌‍​‍‌‍‌‍‌‍​。在以后的各个朝代虽然都对收继婚有所限制,但是在民间仍然持续不断。

收继婚根据所收人员的辈分不同,分为同辈收继婚和隔代收继婚。

同辈收继婚

同辈收继婚是指哥哥死后,弟弟娶他的寡嫂为妻;或者弟弟死后,哥哥娶他的弟媳妇为妻。这里的兄弟必须是亲兄弟或同一家族的堂兄弟或者姨表兄弟。

关于远古时期收继婚的传说,著名的是舜与象的故事。舜的父亲瞽叟喜欢后妻的儿子象,他们容不下舜,常想把舜杀掉,于是就让舜挖井。舜挖井的时候,在侧壁凿出一条暗道通向外边。当舜挖到深处时,瞽叟和象一起往井里倒土埋井,而舜从旁边的暗道得以逃脱。瞽叟和象以为舜已经死了,象说:“最初出这个主意的是我。”就跟他的父母一起瓜分舜的财产,说:“舜娶过来的尧的两个女儿,还有尧赐给他的琴,我都要了。牛羊和谷仓都归父母吧。”从这里可以了解,如果儿子死了,财产归父母,而妻子归兄弟。这是远古时期平辈收继婚的体现。

到春秋战国时期,平辈收继婚和隔代收继婚仍然比较多,如《左传·僖公十五年》记载晋惠公即位后,娶了他的嫡嫂贾君。到了汉代,收继婚与已经确立起来的儒家伦理纲常相抵触,所以统治者严禁收继婚,甚至矫枉过正,制定了许多叔嫂避嫌的禁令。但是在北部边境的匈奴仍然保持着收继婚的风俗,《史记·匈奴列传》记载:“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除了匈奴,当时的西羌、乌孙、乌桓也有收继婚的风俗。嫁到乌孙和亲的解忧公主第一次嫁给岑陬(乌孙官号),岑陬死后由他的堂弟翁归靡娶为妻子,第三次又以继母的身份嫁给了翁归靡的儿子。这样解忧公主一生的婚姻,都跟收继婚有关,第一次是同辈收继婚,第二次则是隔代收继婚。

近代中国的一些地区还流行平辈收继婚,如在江苏淮安,哥哥死后,嫂子嫁弟,叫叔接嫂。不需要举办什么仪式,可以省去一笔嫁费。又如在傈僳族,当成婚后男子不幸死亡,寡妇就不能随便改嫁到别的家族去,而必须留在亡夫的家中,以待再嫁给这一家族的另一男子。苗族的寡妇再嫁首选是前夫的弟弟,如果她不愿意嫁给前夫的弟弟,必须征得男方家长的同意。布依族的婚俗是寡妇再嫁很受歧视,但是转嫁给亡夫的弟弟却很受欢迎。

隔代收继婚

隔代收继婚是指父亲死后,儿子娶自己的庶母为妻,或者叔叔死后,侄儿娶婶子为妻,甚至孙子辈在其祖父辈死后,娶其祖父的小妾为妻;或者父辈、祖父辈在其儿子、孙子辈死后,娶他们的妻为妻;等等。一般来说,隔代收继婚较多的是晚辈收长辈的妻为妻,长辈收晚辈的妻为妻则比较少见,而且即使是晚辈收房到后来就逐渐没有了,只剩下平辈收继婚在一些地方还流行。

从历史的记载来看,夏代就已经存在隔代收继婚了。《括地谱》记载有:“夏桀无道,汤放之鸣条,三年而死,其子獯鬻妻桀之众妻。”夏桀被商汤流放到鸣条这个地方后,三年就死了。他死后,他的儿子獯鬻就娶了夏桀的众多妻妾。这是历史记载的最早的隔代收继婚,说明在夏代隔代收继婚已经存在。

春秋时期,隔代收继婚例子也很多,比如《左传》中记载的晋献公娶其父晋武公的妾齐姜为妻,生了秦穆夫人和太子申生;昭伯娶了其父卫宣公的妾宣姜,生了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等等。汉代,匈奴等少数民族的隔代收继婚很流行,有名的是去和亲的江都公主和解忧公主以及王昭君。江都公主第一次嫁的人是乌孙王昆莫,第二次嫁的丈夫却是昆莫的孙子岑陬,并且和岑陬生了个女儿。这是孙子娶庶祖母。王昭君嫁到匈奴后,便按照匈奴的风俗,在她的丈夫死了之后,又嫁给了她丈夫前妻生的儿子。这是儿子娶庶母。隋唐时期隔代收继婚的典型,一是隋炀帝在隋文帝死后,娶了隋文帝的两个妾做自己的妾;另一个就是唐高宗李治在其父唐太宗死后,娶了唐太宗的才人武则天,并且封为自己的皇后。这两例都是儿子娶自己的庶母。

隔代收继婚在古代的边疆少数民族中比较流行,如凉山的彝族凡有生育能力的女子,无子女或子女未成年,在丈夫死亡后,必须转嫁给夫家的男子,如果平辈的转嫁不了,还要考虑同一家族中的长辈或晚辈。景颇族女子在丈夫死后,不许外嫁,只能嫁给亡夫家中的一位男子而不计辈分。

古代为什么会存在收继婚

在古代,实行收继婚的男子可以是未婚的,也可以是已婚的,这样在收继之后,这个男子可能有很多妻子。到了近代,实行收继婚的男子一般是未婚的才可以娶寡嫂或者弟媳。其实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近代,贫穷家庭的男子由于穷而娶不上媳妇,那么,死了丈夫的嫂子或者弟媳正好就成为他们结婚的首选,因此,对于贫困的男子来说,实行收继婚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经济原因。而对于那些王公贵族,他们实行收继婚,可能考虑的更多的是政治原因或者只是看中女子的美貌。如隋炀帝娶他父亲的两个妾为妾以及李治娶武则天为后等。

(岳晗 南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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