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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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士”的精神世界——《史记·刺客列传》中的豫让故事品读

走进“士”的精神世界——《史记·刺客列传》中的豫让故事品读 ⊙赵改燕[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 摘要:豫让是司马迁《史记· 刺客列传》中春秋后期的一名刺客,以“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形象广为人知​‍‌‍​‍‌‍‌‍​‍​‍‌‍​‍‌‍​‍​‍‌‍​‍‌​‍​‍​‍‌‍​‍​‍​‍‌‍‌‍‌‍‌‍​‍‌‍​‍​​‍​‍...

走进“士”的精神世界——《史记·刺客列传》中的豫让故事品读

    ⊙赵改燕[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

    摘要:豫让是司马迁《史记· 刺客列传》中春秋后期的一名刺客,以“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形象广为人知​‍‌‍​‍‌‍‌‍​‍​‍‌‍​‍‌‍​‍​‍‌‍​‍‌​‍​‍​‍‌‍​‍​‍​‍‌‍‌‍‌‍‌‍​‍‌‍​‍​​‍​‍​‍​‍​‍​‍​‍‌‍​‍‌‍​‍‌‍‌‍‌‍​。豫让知恩图报、忠贞不贰、舍身求义的侠士风范,反映了春秋时期“士”的部分精神特征,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值得传承与发扬​‍‌‍​‍‌‍‌‍​‍​‍‌‍​‍‌‍​‍​‍‌‍​‍‌​‍​‍​‍‌‍​‍​‍​‍‌‍‌‍‌‍‌‍​‍‌‍​‍​​‍​‍​‍​‍​‍​‍​‍‌‍​‍‌‍​‍‌‍‌‍‌‍​。

    关键词:《史记·刺客列传》 士 知遇忠

    刺客是中国历史上具有独特魅力的一个特殊群体,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首次为他们立传,按时间顺序记载了春秋战国时期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清代学者吴见思评价“刺客是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刺客列传》是《史记》中第一种激烈文字”,激烈缘自太史公的妙笔生花,更源自于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写道:“《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时代的混乱催生了刺客的盛行,太史公为其立传,主要是感佩于这一群体不畏强暴、舍生取义的精神特质,“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对于刺客及司马迁的评价,历来有不同的看法,但毫无疑问,《史记·刺客列传》深深影响了后世之人,以下通过对豫让故事的细读,感受刺客的魅力,并探究其蕴含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实质。

    一、士之一种:豫让

    “豫让者,晋人也,故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豫让是春秋战国之交的晋国人,祖上是贵族,春秋后期沦为平民。当时晋国王室卑弱,国政被六大士卿把持。豫让先是为范氏和中行氏服务,不为人知。后来这两家被灭,豫让便去服务智伯,智伯瑶是智氏领袖,居四卿之首。“智伯甚尊宠之”,智伯对豫让十分尊重和宠爱。能得到如此重要人物的礼遇,可以想见豫让对智伯的感激之情。智伯的野心不断膨胀,向韩、赵、魏求地,韩、魏因畏惧其势力被迫割让,但赵氏拒绝出地,智伯便胁迫韩、魏共同讨伐赵襄子。三家对赵的攻伐非常激烈,决开汾水灌淹晋阳城,时间长达三年。危机之时,赵襄子果断采取分化联军、策反还击的对策,使韩康子、魏桓子临阵倒戈,与赵襄子合谋灭掉了智伯一族,豫让则逃遁山林中。

    “赵襄子最怨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智伯骄横霸道,向来瞧不起赵襄子,曾按住赵襄子的头强行灌酒。因此,赵襄子最恨智伯,将智伯的头盖骨制成了饮酒的器具,以此羞辱智伯。逃到山中的豫让悲愤不已:“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一声“嗟乎”,喷发着激烈与豪气,一个侠肝义胆的刺客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他未能料到自己这一句“士为知己者死”会成为千古名言,影响无以数计的后世之人。

    然而,刺杀赵襄子这样一个士卿领袖谈何容易!豫让精心设计了一个方案:“乃变名姓为刑人,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他更名改姓,伪装成受过刑的人,进入赵氏宫中涂抹厕所,等赵襄子如厕时便可实施刺杀。可是,有些状况总是出人意料。“襄子如厕,心动。”这个时刻,赵襄子的心为何会心悸乱跳?是长期职业性的警惕让他敏锐地感到了杀气,还是豫让按捺不住的激动情绪波动到了他?“执问涂厕之刑人,则豫让,内持刀兵,曰:‘欲为智伯报仇’!”豫让不做丝毫辩护,直言自己就是为智伯报仇而来。“左右欲诛之”,就在卫士打算杀他的时候,赵襄子开口了:“彼义人也,吾谨避之耳。且智伯亡无后,而其臣欲为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赵襄子先评价豫让为侠义之士,自己只需谨慎些躲开他就好,然后补充说,“智伯已死,也无后人可以复兴家族,为他报仇得不到任何利益。这个臣子愿意舍身报仇,说明他是天下难得的贤人”。听闻此言,不知豫让做何感想。一个刺客一心想要刺杀的目标人物,如此尚贤重义,对前来刺杀自己的刺客不吝夸赞,并且慷慨释放。故事便越来越精彩了。

    对豫让来说,他不会有哈姆雷特关于继续还是放弃的纠结,生命不息,复仇不止。于是,“漆身为厉”,把油漆涂抹在身上,让皮肤长疮发炎;“吞炭为哑”,吞下滚烫的火炭,毁坏嗓子改变声音。通过一番非人的操作,“使形状不可知”。然后扮为乞丐沿街乞讨,连妻子都不认识他了,但还是被朋友认出。朋友心疼地流泪说道:“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顾不易邪?”朋友说:“以您的才华和人品去投靠赵襄子,然后再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是更容易吗?”朋友建议复仇应以目标为导向,像现在这样“残身苦形”,使人受罪不说,而且很难成功。豫让说:“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做臣子即是将身心交付给人家,投靠别人心里却又想杀他,这就是不忠。我知道自己选择的这条路充满艰难”,“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再次强调身为臣子必须要坚守忠贞不贰的道德底线,不能毁坏士人群体的良好声誉,否则将是千古罪人。

    没多久,豫让寻到了机会。他事先埋伏在一座桥下,当赵襄子乘坐的马车经过时,马突然受到惊吓跳起来。“襄子曰:‘此必是豫让也。’”桥下的豫让此时是什么心情?第一次因为襄子“心动”而未能出手,这一次竟是“马惊”来破坏计划。作为刺客,连拔剑出鞘的机会都没有,是天意弄人?“襄子乃数豫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仇,而反委质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独何以为之报仇之深也?’”赵襄子这一次生气了,对豫让的责问恐怕也是读者的疑问:如果报仇是忠君的表现,为何只为智伯报仇?豫让的回答干脆简洁:“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士和主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你怎样待我,我就怎样待你。智伯以对士的最高礼遇对待我,我当然也要以牺牲生命的最高规格来回报。”“襄子喟然叹息而泣曰:‘嗟乎,豫子!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而寡人赦子亦已足矣。”从喟叹和流泪等动作,可以感受到赵襄子内心的矛盾。他尊称豫让为“豫子”,既然你已获得了为主报仇的名声,“寡人不复释子”。这个结局,豫让在桥下听到马惊的那一刻应该就知道了,其实复仇的结果与复仇的行为本身相比,或许并不那么重要,只是仍有不甘。豫让曰:“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您既然知道“我”求的是“忠臣”的名声,作为贤明的君主,您肯定会成人之美。“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忠臣”与“贤君”需要彼此相互成就,临终前豫让还有一个请求:“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豫让的故事总是出乎意料,即便失败和死亡的结局已然注定,仍需一种仪式感来完成对自己的交代。赵襄子被豫让的义气感动,派人把自己的衣服拿给豫让。“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豫让拔剑而出,腾空跳跃,挥剑刺衣,坚毅地、执着地连刺几剑,然后“伏剑自杀”。伏剑,是春秋战国时期许多侠士终结生命的方式。“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赵国的志士听说豫让死后,也为这名刺客流泪哭泣,这是英雄的相惜。生命易逝,侠义的精神却跨越时空,历经千年而不朽。

    二、“知”与“报”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成就了豫让在历史上的名声。士,原本位列周代贵族中最末一等,春秋以后渐渐丧失贵族地位,沦为庶民。为了生存,也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士”需要依附和服务于更高级别的贵族。不同于普通的庶民阶层对生理层次需求的满足,他们有着强烈的高层次的需求,如渴求被尊重,渴求自我价值的实现。遇明主成为他们的梦想,如果能够遇到知己,彼此相知,心心相印,志同道合,相互成就,那真是人生最大幸事,这就是“知遇”,可以说它几乎是每个士人的期盼,可遇而不可求。“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一旦遇到“知我者”,理想被点燃,抱负得以实现,那么“报恩”也是必然的。一种观点认为,“报”是中国社会关系中重要的基础,“报”字有很广泛的意义,包括“报告”“报答”“报偿”“报仇”以及“报应”,这些名词的中心意义是“反应”或“还报”。中国人相信行动的交互性,在人与人之间应当有一种确定的因果关系存在,对于士来说,“知”和“报”就是一种确定的因果关系,士受到王公贵族的恩惠与重视,一定要全力回报这种恩情,甚至不惜付出生命。报答知遇之恩,被士视为最高尚的品格。通过“知”与“报”,双方超越了上下级的雇佣关系,成为一种融合了理想、信念、忠诚等情感道德的伦理关系,豫让的“士为知己者死”,就诞生于这种文化背景之下。

    豫让生活的时代,诸侯争霸日益频繁,贵族对人才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士这一群体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对具体的个人而言,在谋求自身价值实现的过程中,求“知遇”和“不遇”的落差,对士的心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豫让在范氏和中行氏那里“无所知名”,内心的失落和焦虑可想而知。这种情形下,能够得到晋国最有权势的智伯的赏识,立即产生了一种自我实现的期望效应,类似于现代心理学“皮格马利翁效应”,即当一个人被他所喜欢、信任、尊重和崇拜的人所认可和期待,他就会获得一种积极向上的无形动力,并且为之努力达到对方的期待。豫让因智伯的礼遇大大提升了自我的价值感,产生了更大的成就感和幸福感。根据人际关系交互性的原则,他的回报就要更大更多,“必为报仇而死”就是对“智伯知我”的最好回报。对豫让来说,作为一名士人,自己的生命能够和士卿领袖紧密相连、荣辱与共,也是一种荣耀。

    随着历史的行进,“士为知己者死”的情怀渐渐植根于中国人的内心深处。三国时期,诸葛亮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的知遇之恩,为光复汉室尽心竭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周瑜殚精竭虑辅佐孙氏政权,认为“大丈夫处世,遇知己之主”,当“言必行,计必从,祸福共之”,这些都是“士为知己者死”精神的流传。“知遇”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的一个主题,文人墨客写下大量诗文来歌颂这种精神,使之渗透在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里,代代相传。

    作为现代人,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种情怀?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内心真正强大的人无须追求“知遇”。孟子教导“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自我价值的实现,归根结底更需要主体自我的修养与提升。与中国古代的士相比,现代人自我实现的途径更加多元,不必渴求诸侯士卿的“知遇”,也没有“报”的道德压力,我们追求的是能够产生心灵呼应的生命知己,这种关系更平等也更纯粹。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士为知己者死”的本质乃是感怀恩德的感恩精神,无论社会如何进展,个体身份怎样变换,永远都需要这种感恩精神。

    三、尽己之谓忠

    由于古代的知遇之恩多发生在君臣之间,这种报恩也多被解读为“忠”。“忠”,无疑是豫让最可贵的品质。汉代许慎《说文解字》这样解释:“忠,敬也,从心,中声。”忠与敬同义,指发自内心的恭敬。据此,清代文字训诂学家段玉裁又提出“尽心曰忠”​‍‌‍​‍‌‍‌‍​‍​‍‌‍​‍‌‍​‍​‍‌‍​‍‌​‍​‍​‍‌‍​‍​‍​‍‌‍‌‍‌‍‌‍​‍‌‍​‍​​‍​‍​‍​‍​‍​‍​‍‌‍​‍‌‍​‍‌‍‌‍‌‍​。《论语》里多次出现“忠”,如“与人谋而不忠乎”“主忠信”“与人忠”“言思忠”,等等,朱熹将“忠”注为“尽己之谓忠”,可见,“忠”并不是专指君臣关系的道德规范,而是更广泛的修身待人的准则,对君主、对领导、对朋友、对职事等,只要做到真心诚意,尽心尽力,即是对“忠”的践行。

    豫让很好地诠释了春秋时期“忠”的内涵。《国语·晋语》中说:“忠自中”,豫让发出“必为报仇而死”的誓言,完全是内心的呐喊,是情感的自动涌现,没有任何外在的利益诱引和道德压力,自始至终他需要面对的就只是自己的心,这也是忠最本质的要求。第一次行刺失败,虽然赵襄子释放了他,可是对智伯情感的忠诚、对复仇的忠诚让他别无选择。拒绝朋友的建议,也只因它违背了忠诚的原则。从豫让个人来说,怀有二心即是有悖于忠的完整和专一,自己不能接受。更何况,“忠”也是整个士人群体的道德信仰和荣耀所系,特别是在豫让所处的晋国,忠于原则、忠于大义,已经超越了士人阶层而成为晋国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标准和文化追求。研究表明,“忠”字在《国语·晋语》中出现的比例较高。从西周早期立国开始,晋国就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类型的国家,政治倾轧,社会动荡,致使正宗周礼无法在晋国发挥主导作用,因而发展出独特的忠义文化。豫让对“忠”的坚持可以感知到,晋国社会的忠义精神经历了长期而深刻的发展变化,已经成为一种有活力的道德基因,流淌在晋国人的血脉中。也许在别人看来豫让是迂腐的,但他知道自己坚守忠诚的意义所在,自己在身体力行地传承数百年的文化道义,怎能因一己之私利而断了忠义精神的浩荡洪流!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忠”是有责任担当的,借用马克斯·韦伯关于“心志伦理”和“责任伦理”的区分,“心志伦理”促使豫让遵循自己的心志和信念去行动,同时,他又有“责任伦理”的承担,认识到行动不能只从心志和意图出发,而要考虑行动所造成的结果,其利弊是否能够承受。这种忠义精神不是狭隘的,而是要为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实际贡献。

    尽管忠义精神是晋国的道德标准,但是豫让的忠,不是简单地服从外在社会规则的表现,也不是服从权力的忠君思想,而是突出了个人的自主性。是否为主报仇,以何种方式报仇,决定权都在豫让本人。春秋乱世,“士无常君,国无定臣”,诸侯权贵争相吸纳人才,对士而言,动乱的社会为他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机遇,他们也有选择的自由,合则留,不合则去。最理想的情形,就是孔子说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在一个社会里,君臣之间或上下级之间因共同的目标和理念聚合在一起,彼此成就。从豫让身上,可以管窥先秦士人的独立人格和自由精神,如果主人没有尊重礼遇士,没有人格的平等相待,士则无法践行忠的原则。“忠”不是空洞的理念,作为传统文化重要的道德法则,其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现代社会依然需要“忠”的文化精神,它是我们处理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我们对国家、对事业、对领导、对朋友等都要真心诚意、尽心尽力,在具体的践行中不断磨砺自我。

    历史创造了我们,我们又用自己的认知和行为塑造了当下这个时代。春秋是华夏民族的青春期,有着真性情、真血气,豫让有情有义、知恩图报、忠贞不贰的侠士风范,令人追怀。在新的时代,我们需要创造性地传承与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提升自我,完善人格,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易中天.易中天中华史第四卷:青春志[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16.

    [2]杨联陞.中国文化中“报”“保”“包”之意义[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

    [3]徐小跃.中国传统文化与儒道佛[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

    [4]高专诚.试析作为晋国社会核心价值的忠义精神[J].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3).

    基金项目:本文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2 年校级质量工程教育教学研究一般项目“高职本科人文通识课程的开发与建设研究——以‘大学语文’为例”的阶段性成果;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首批金课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大学语文”课程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作 者:赵改燕,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大学语文及当代文学。

    编 辑: 康慧E-mail :kanghuix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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